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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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

经济性裁员的条件及程序一、裁员的实质要件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出于经营方面考虑而进行的。

尽管名为经济性裁员,其实质还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方式。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采用列举和概括相结合的立法模式,规定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何谓“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第二条规定,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当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

这个“标准”各地定的不一样,如江苏省无锡市把企业严重困难的标准定为:出现亏损,已采取“停止招工”、“清退劳务性用工”、“降低工资”等全部措施满半年仍然亏损,且生产经营状况无明显好转的状况。

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实践中,有一些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经济性裁员的情形,如有些企业为了防治污染进行搬迁需要经济性裁员的,也应当允许。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法第二十七条仅把可以裁员的条件限定为“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和“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

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法大大放宽了经济性裁员的实质性条件。

这更加符合设置经济性裁员制度的本意。

另外,构成经济性裁员还有人数上的要求:一次性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才是经济性裁员。

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逐一解除劳动合同。

二、裁员的程序要件法律依据企业裁员除了要具备上述实质要件外,还应遵循相应的程序。

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要严格按下列程序进行: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大型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流程 英文

大型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流程 英文

大型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流程英文(中英文版)The process of filing for economic layoffs in large enterprises involves several crucial steps.Firstly, the company must conduct a comprehensive analysis of its financial situation, justifying the necessity of reducing its workforce.Subsequently, a well-documented proposal should be prepared, outlining the specific reasons, expected outcomes, and the number of employees affected.This proposal is then submitted to the relevant government authorities for review.大型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备案的流程相当重要。

首先,企业需对自身的财务状况进行详尽分析,证明裁员的必要性。

接下来,企业应准备一份详尽的提案,明确列出裁员的具体原因、预期效果以及受影响的员工数量。

这份提案随后将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核。

ext, the company should engage in open communication with the employees, clearly explaining the situation and the implications of the proposed layoffs.This is followed by a mandatory waiting period, during which the government authorities evaluate the proposal and may request additional information if necessary.其次,企业需要与员工进行公开沟通,清楚地解释当前的情况以及裁员提议的影响。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

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并不是随意进行的,此时若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裁员的条件规定,那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而即使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也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行。

那到底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企业进行经济性裁员的,并不是随意进行的,此时若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裁员的条件规定,那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

而即使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也还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才行。

那到底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企业经济裁员需要经过哪些程序经济裁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企业裁员时需要注意什么第一,看自己是否属于可以被裁员的范围。

依照《劳动法》,有四类对象是不得裁员的,包括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经济性裁员操作指南(内附经济性裁员资料清单)

经济性裁员操作指南(内附经济性裁员资料清单)

经济性裁员操作指南(内附经济性裁员资料清单)自2020年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市场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特别是自2022年3月新一轮的疫情侵扰,许多中小企业不堪重负,企业解散、注销数量大增,与此同时,也有许多企业为减缓用工成本压力,纷纷采取裁员措施。

然而,企业为何选择适用条件和程序均较为严格的经济性裁员,值得深思。

本文旨在提供经济性裁员需注意的法律风险、操作指南和配套范本。

一、经济性裁员概述从《劳动合同法》规定来看裁员分为四种形态:员工过错解除(第三十九条)、员工无过失性辞退(第四十条)、经济性裁员(第四十一条)、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

经济性裁员,是指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在经营中遇到严重困难,用人单位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人员。

作为改善生产经营状况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保护自己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和生存能力。

对比来看,经济性裁员存在以下特点:A. 经济性裁员不以员工过错或员工客观条件上不适宜继续工作为前提。

B. 经济性裁员中,企业与员工的协议沟通成本较低。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中也规定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情况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而解除合同的情形。

但其与第四十一条的经济性裁员存在一定的差异:a) 第四十条的履行程序为“协商变更——未达成一致——预告解除”;第四十一条的履行程序为“提前告知并听取意见——方案报备——解除合同”。

前者的履行程序比较简单,实质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未达成合意则用人单位可以采用预告解除的方式;后者则是,该条的关键在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

b) 从立法目的来说,前者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后者则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其目的都是限制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当裁员人数达到经济性裁员的要求时,可以用经过报备程序替代与单个劳动者协商的程序,以此降低协议成本,实现裁员目的。

二、经济性裁员实体和程序要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对经济性裁员做出具体规定,主要包括裁员条件、程序和对被裁员工的保护。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程序的通知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00.07.28•【字号】沪劳保关发[2000]37号•【施行日期】2000.07.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程序的通知(沪劳保关发[2000]37号2000年7月28日)各区、县劳动局,各企业主管局,控股(集团)公司:企业依照《本市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办法》(沪劳保关发[2000]9号)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以下简称裁员)的,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有关报告程序如下:一、企业实施裁员应按本市集体合同审核的管辖范围分别向市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备案。

二、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作裁员报告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职工推举产生代表的说明材料。

2.企业代表与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的个人资料,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和劳动合同期限等。

3.企业实施停止招工、清退各类外聘人员、停止加班加点、降低工资等四项措施(以下简称四项措施)的基本情况;经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协商确定的实施四项措施后,经营状况仍无明显好转的标准;实施四项措施前后的亏损情况。

4.企业实施裁员的方案以及用于支付被裁人员经济补偿的资金准备情况。

5.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双方就企业裁员问题进行协商后形成的书面意见。

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报告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裁员作出的决定。

6.企业和工会(职工代表)或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填写的《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情况意见表》(见附件)。

企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由企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劳动行政部门对材料齐全的企业裁员报告,给予登记备案,并出具回执。

公司大规模裁员需要备案吗

公司大规模裁员需要备案吗

公司⼤规模裁员需要备案吗我国是世界制造业的中⼼,世界上绝⼤部分⼿机都是在我国⽣产的,⼿机制造企业吸纳了⼤量的劳动就业,⽽近⽇⼀组装企业被曝光进⾏⼤规模的裁员,那么公司⼤规模裁员要不要备案吗?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公司⼤规模裁员需要备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裁员20⼈以上或者裁减不⾜⼆⼗⼈但占企业职⼯总数百分之⼗以上的,裁员⽅案需要向劳动⾏政部门报告。

《中华⼈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需要裁减⼈员⼆⼗⼈以上或者裁减不⾜⼆⼗⼈但占企业职⼯总数百分之⼗以上的,⽤⼈单位提前三⼗⽇向⼯会或者全体职⼯说明情况,听取⼯会或者职⼯的意见后,裁减⼈员⽅案经向劳动⾏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员:(⼀)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重整的;(⼆)⽣产经营发⽣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技术⾰新或者经营⽅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重⼤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法履⾏的。

裁减⼈员时,应当优先留⽤下列⼈员:(⼀)与本单位订⽴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其他就业⼈员,有需要扶养的⽼⼈或者未成年⼈的。

⽤⼈单位依照本条第⼀款规定裁减⼈员,在六个⽉内重新招⽤⼈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被裁减的⼈员。

⼆、经济性裁员时间和步骤经济性裁员需经过以下程序:1、提前30⽇向⼯会或者全体职⼯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产经营状况的资料;裁减⼈员既⾮职⼯的过错也⾮职⼯本⾝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活等⽅⾯的负作⽤,为此,裁员前应听取⼯会或职⼯的意见。

2、提出裁减⼈员⽅案,内容包括:被裁减⼈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员的经济补偿办法;⽤⼈单位不得裁减下列⼈员:患职业病或者因⼯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的;⼥职⼯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裁员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裁员的流程是什么我国《劳动法》规定的裁员专指经济性裁员,是因⽤⼈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指的是⽤⼈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的集中辞退员⼯的⾏为。

实施经济性裁减⼈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产经营状况发⽣变化⽽产⽣的富余⼈员。

公司裁员的流程是什么?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裁员的流程是什么企业裁员的四个步骤步骤之⼀:制定计划任何⼯作最重要的⼀项永远是“准备”,准备⼯作不⾜,意味着结果很可能失败。

对于裁员问题,许多企业领导经常是到了最后关头才决定裁员计划,匆匆忙忙,⼜不敢向员⼯透露。

现代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转变⼼态,把裁员作为正常⼈⼒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战略层⾯、管理层⾯看待裁员问题,科学、理性地进⾏规划管理。

胡燕来律师认为裁员计划制定的过程中,要注意以下⼏⽅⾯问题:1.设计流程企业裁员种类和时机较多,针对不同的情况,企业应设计相宜的裁员流程。

裁员流程应融⼊企业管理制度⽽不应在开始裁员时⽅予涉及。

流程设计⾸先考虑的不是某⼀个具体的⼈,⽽是先分析、梳理企业的业务流程,与企业部门职能的重组、岗位架构的重新设计互相配合,这样的流程设计才具有实⽤性和可操作性。

对于经济性裁员等法律已作具体规定的,企业应遵循法律规定设计裁员流程。

法律法规没有固定程序的,裁员程序可稍灵活。

⼤规模裁员的流程设计中,⽤⼈单位应全⾯考虑到⾏政主管部门、⼯会和媒体等部门的作⽤并制定出相应⽅案。

2.确定对象⽆论何种裁员,企业确定裁员对象必须契合⾃⾝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针对需要裁减的岗位及承担此岗位的员⼯进⾏全⾯分析,看其是否要伴随着岗位被裁掉。

⼀般有两种可能:⼀是该员⼯随岗位⼀起被裁掉;⼆是岗位被裁掉⽽该员⼯留下。

在第⼆种情况下,就需要对其他不被裁掉的岗位上的员⼯进⾏分析,看其是否需要被裁掉,有些岗位需要保留但不⼀定需要保留该岗位的⼈,让第⼆种情况下的员⼯补充这些岗位。

第⼆种处理⽅式要看企业岗位转换的可⾏性有多⼤,以及这些员⼯的适应能⼒有多⼤。

经济性裁员方案

经济性裁员方案
2.接受全体员工的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本裁员方案旨在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积极推进裁员工作,确保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感谢全体员工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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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档结束。
第2篇
经济性裁员方案
一、引言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压力,为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决定实施经济性裁员。本方案旨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裁员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人文关怀,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3.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裁员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时间安排
1.裁员计划制定:立即启动,1个月内完成。
2.通知与沟通:自裁员计划制定完成之日起,提前30日通知全体员工。
3.实施裁员:自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4.关爱与支持:裁员结束后,持续3个月。
九、总结与反馈
1.对本次裁员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六、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2.经济补偿计算基数为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3.经济补偿支付标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支付。
七、组织保障
1.成立裁员工作小组,负责本次裁员工作的具体实施。
2.设立裁员工作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5.关爱与支持:为被裁员员工提供职业规划和心理辅导,帮助其尽快找到新的工作。
五、裁员标准
1.业绩考核:以近三年的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业绩不佳的员工进行优先考虑。
2.岗位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对岗位匹配度较低的员工进行考虑。
3.员工意愿:尊重员工个人意愿,对有离职意向的员工进行优先考虑。

正常的裁员流程

正常的裁员流程

正常的裁员流程一、公司裁员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裁减人员既非职工的过错也非职工本身的原因,且裁员总会给职工在某种程度上造成生活等方面的负作用,为此,裁员前应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

裁减人员方案的具体内容应包括1、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人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2、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四)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二、公司经济性裁员如何补偿员工经济性裁员补偿员工的办法,具体有三种情况:(一)解除或终止合同在此种条件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下列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被裁员合法流程

员工被裁员合法流程

员工被裁员合法流程
1. 提前通知: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以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 征求意见并修改方案: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 报告劳动行政部门: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意见。

5. 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6. 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7. 优先留用人员: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8. 不得裁减的人员: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情形。

9. 重新招用优先权:用人单位依照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公司裁员流程

公司裁员流程

公司裁员流程一、集体裁员法定条件1.1公司破产重整的;1.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13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员的;1.4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集体裁员人数要求裁员20人以上或裁员人数占公司职工总数10%以上三、集体裁员程序3.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提供生产经营状况资料;3.2提出裁员方案,包括裁员名单、裁员时间步骤及经济补偿办法等;3.3将裁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意见;3.4向人社部门报告裁员方案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人社部门意见;3.5由公司正式公布裁减员方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补偿金,出具裁员证明。

四、集体裁员补偿问题经济性裁员应支付补偿金,标准为:4.1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4.2支付补偿金的限制最高不超过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补偿年限最长不超过12年。

五、五类员工不得实施"经济性裁员"5.1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处于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5.2在公司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5.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员工;5.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5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六、四类员工优先留用6.1订立较长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2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6.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未成年人的。

七、裁员后的特殊规定公司实施经济性裁员后,半年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通知被裁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人员。

企业裁员的合法程序与注意事项

企业裁员的合法程序与注意事项

企业裁员的合法程序与注意事项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环境的波动,企业裁员变得越来越常见。

然而,企业在进行裁员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合法程序,并且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以确保裁员过程符合劳动法规定并尽量减少不良后果的发生。

本文将就企业裁员的合法程序与注意事项进行探讨。

一、企业裁员的合法程序1. 制定裁员方案:企业在进行裁员前,应当制定详细的裁员方案,明确裁员的原因和目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裁员计划,确保裁员过程合理合法。

2. 公司内部协商:企业在裁员之前应与员工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便达成共识并寻求解决方案。

此外,企业还可以考虑通过培训、调岗等方式来减少裁员需求。

3. 与工会协商:如果企业拥有工会组织,裁员前必须与工会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需要向工会提供裁员的相关信息,并会同工会共同制定裁员方案。

4. 合理确定裁员名单:企业应当根据裁员计划中明确的裁员标准,公正地确定裁员名单。

裁员标准可以包括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适应能力等因素,以确保裁员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5. 编制解聘报告:企业需要编制解聘报告,详细说明裁员的原因、过程和裁员名单等信息,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备,遵循相关规定并接受监督。

6. 履行法定的赔偿和福利义务:企业在进行裁员时,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履行赔偿和福利义务,包括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等。

二、裁员的注意事项1. 尊重员工权益:企业在进行裁员时,应尊重员工的权益,保护其劳动合同权益、工资待遇等权益,避免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2. 注重沟通与协商:企业应当与员工或工会充分沟通、协商,听取建议和意见,并寻求解决方案。

这有助于减少裁员带来的不良影响和员工的抗议。

3. 提供再就业帮助:企业可以提供一些再就业帮助措施,如提供职业培训、职业规划指导等,以帮助被裁员工尽快重新就业。

4. 遵循程序与法律:企业进行裁员时必须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法律法规,确保裁员过程合法合规。

经济型裁员流程

经济型裁员流程

经济型裁员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裁减人员方案:企业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无工会和员工的情况下直接向全体员工说明裁员的条件和依据,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方案,争取批准。

2. 员工意见征求:拟定裁员名单时考虑道德、人道主义因素,多为企业留出一份考虑和余地,向员工进行公示。

对于愿意离开公司并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该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 报批:在确定裁员名单后,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批,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后续操作。

4. 制定裁员计划:包括解除合同的具体时间、方式和程序等。

通常需要制定一份详细的计划,包括裁员的时间、地点、方式、程序、补偿方案等。

5. 实施裁员计划:在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批准后,企业可以开始实施裁员计划。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与被裁减的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帮助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如转接档案、社保、公积金等。

6. 支付经济补偿: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政策规定,向被裁减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一般来说,经济补偿的数额应该根据员工的工龄和合同期限等因素来确定。

7. 记录和解释:企业需要做好裁员过程的记录,并尽可能地解释裁员的原因和过程,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

需要注意的是,经济型裁员是一个敏感和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员工的权益和企业的发展。

因此,企业在实施裁员前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裁员方案,并尽可能地减少对员工的影响。

同时,企业也需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解释工作,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风险。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
二、经济性裁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书面材料;
3.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表决意见。
4.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用人单位注销登记证明、发生企业转产、企业分立等情形的单位内部文件等);
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1.裁员人员情况说明(下列人员不得裁减: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有关经济补偿措施。
裁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一步报备
1.经济性裁员执行情况说明;

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须知

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须知

企业经济性裁员备案须知
一、企业经济性裁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第四条:用人单位确需裁减人员,应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

二、报送材料
申请人应当填写《裁减人员情况报告表》,并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1、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工会法人资格
证书》复印件,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出具全体职工签章推举产生职工代表的证明材料;工会代表或者职工代表的个人资料,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和劳动合同期限等;
2、裁员条件证明材料:说明企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裁员条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劳动工资、人工成本、财务、固定资产、产品供销等报表资料)。

3、裁员实施方案:说明企业用工情况、工资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
费情况、裁员方案、实施时间、实施步骤及经济补偿金的准备情况和支付方式;并提供企业职工名册和裁减人员名册;
4、已履行程序的材料:企业向工会或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日期与方
式、征求工会或职工方意见的情况等及相关材料,国有企业要出具主管部门对裁员的意见。

人力资源局裁员报备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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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局裁员报备方案范文一、裁员背景。

咱这公司最近的情况就像坐过山车,之前为了各种大项目、大计划,那是一路扩招,员工人数蹭蹭往上涨。

但现在市场就像个调皮的孩子,突然变了脸,业务量像跳水一样急剧下降,成本却还在那嗷嗷叫着要花钱。

所以啊,没办法,咱们只能考虑裁员这个苦办法来让公司的小帆船能继续稳稳地航行下去啦。

二、裁员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

咱可不能胡来,得严格按照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来办事。

就像走迷宫得按规则走一样,不然就得掉进法律的大坑里,那可就麻烦大了。

2. 公平公正原则。

在选择哪些小伙伴要离开的时候,得像分蛋糕一样公平。

不能因为谁和谁关系好,或者谁看谁不顺眼就搞特殊。

大家都是在一条船上打拼过的,得一碗水端平。

3. 以人为本原则。

虽然要裁员很残忍,但咱们也得有人情味。

能给员工多一点帮助就多一点,比如帮他们找找新工作的渠道,或者提供一些职业规划的建议,就当是好聚好散嘛。

三、裁员计划。

1. 裁员规模。

经过仔细的盘算,咱们初步预计要裁掉[X]名员工。

这个数字可不是随便定的,是根据各个部门的业务量、未来的发展规划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出来的。

2. 裁员部门及岗位。

主要涉及业务量萎缩最严重的几个部门,像市场推广部的线下活动执行岗位,之前搞活动那是热热闹闹的,现在没那么多活动了,这个岗位就不得不精简人员;还有产品研发部的一些辅助研发岗位,目前公司的主打产品研发方向调整了,这些岗位的工作暂时没有那么多了,所以也在裁员范围内。

四、裁员流程。

1. 提前通知。

咱们得提前[具体时长]通知被裁的员工。

这个通知就像给人家打个预防针,不能搞突然袭击。

通知的内容得详细,包括为什么要裁员、他们的离职日期、离职补偿怎么算等等,都得明明白白地告诉人家。

2. 沟通面谈。

这可是个很重要的环节,就像和老朋友谈心一样。

人力资源的小伙伴要和被裁员工一对一地进行面谈。

面谈的时候,态度要诚恳,要听他们说说心里的想法、委屈,也要给他们解释清楚公司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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㈠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㈡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源自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1.裁员人员情况说明(下列人员不得裁减: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⑵.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⑶.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⑷.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⑸.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裁员情况的书面材料;
3.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劳动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及工会或全体职工的表决意见。
4.营业执照副本或有关登记副本及复印件;
5.符合经济性裁员情况的证明材料(如财务报表、用人单位注销登记证明、发生企业转产、企业分立等情形的单位内部文件等);
6、有关经济补偿措施。
裁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一步报备
1.经济性裁员执行情况说明;
2.企业经济性裁员经济补偿金签领明细表;
企业经济性裁员报备办理程序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47号)
二、经济性裁员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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