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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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地
作者:郦千明
来源:《检察风云》2011年第09期
2008年,一位浙江省政协委员提出,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杭州应尽快设立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纪念馆,以便更好地保存、纪念和宣传那段光荣的历史,让更多的国人知晓宪法诞生的历程。

这一建议作为政协提案,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同时经媒体报道,获得广大市民的赞同。

特别是目前健在的宪法起草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无不对此欢欣鼓舞。

毛泽东提议在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把杭州定为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地,是已故毛泽东主席亲自提议的。

这对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来说,无疑是一件十分幸运和骄傲的大事。

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和他的战友们就开始考虑创建新中国的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法治国的基本理念。

建国初期,百废待兴,当时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

经过几年的努力,《共同纲领》所规定的目标基本实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国人民的根本大法——宪法的条件基本具备。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由毛泽东任主席,委员包括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宋庆龄等32人。

不久,又成立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挂帅,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为组成人员。

这年12月27日,毛泽东率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及公安部长罗瑞卿、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乘专列抵达杭州。

当天下午,一行人马不停蹄,由中共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等陪同,从杭州火车站直接驱车来到西湖边的北山路84号大院。

这座大院位于林木葱郁的葛岭南麓,大门前不远处便是波光潋滟的西子湖,环境十分幽静。

院内30号楼由一栋楼房和一排平房组成,原是国民党将领汤恩伯的公馆,新中国成立后先后成为两任浙江省委书记谭震林、谭启龙的住宅。

考虑到这里环境比较好,经请示已调任华东局第三书记的谭震林,浙江省委把宪法起草小组安排在此楼办公。

楼上兼作陈伯达等小组成员的宿舍,而毛泽东的住处安排在西湖边的刘庄。

毛泽东察看30号楼房间后,感到十分满意,然后乘车来到刘庄。

刘庄又名“水竹居”,是晚清进士刘学询的旧居,一座极富传统特色、小巧玲珑的园林别墅,坐落在西湖西面,背倚丁家山,东临西子湖,与烟柳成行的苏堤隔湖相望。

园内绿树掩映,亭台楼阁错落有致,景色迷人,有“西湖第一名园”之称。

新中国成立后,这里被改造成招待所,接待国内外重要宾客。

这次毛泽东来杭州,有关部门安排他住在园内1号楼甲部。

他的房间包含书房、卧室、卫生间等,书房有一扇大窗,外面就是西湖,可以望见游人和远处的群山。

这一年毛泽东刚满60周岁,两鬓已有些白发。

12月26日是他的生日,那天他正好是在来杭州的火车上,大概他是有意避开这一天的。

在杭州住下后,随行人员向浙江的同志建议,毛主席从来不愿别人向他祝寿,正好元旦快到了,是否请浙江省委以庆祝元旦的名义,邀请他老人家吃饭,权且为他做寿。

这个办法得到大家的赞同。

30日晚,浙江省委请毛主席吃饭。

桌上除平时吃的菜外,特地摆了花生、红枣和面条,以祝贺毛泽东健康长寿。

席间,气氛非常热烈,大家轮流向毛泽东敬酒,他高兴地一一作答。

他对杭州并不陌生,1921年他从湖南到上海、嘉兴参加中共“一大”,途经杭州时曾住过一晚。

这次是第二次来杭州,抚今追昔,令他感慨万千。

宴会快结束时,见面前还有四杯茅台酒,他说:“这里还有四杯酒,不要浪费掉,我看还是请王厅长(时任浙江省公安厅长王芳)喝掉它。

”王芳不便推却,鼓足勇气,把四杯酒全喝了下去。

毛泽东高兴得大声说:“好!”这次宴席,王芳给毛泽东留下了喜欢喝酒的印象。

十年动乱时,王芳被“四人帮”关押在北京,毛泽东知道后说,王芳我很熟悉,他的缺点就是喜欢喝酒,叫他以后别喝了。

1954年1月,宪法起草工作开始运转。

毛泽东召集小组成员开会,详细阐述了制定宪法的重要意义,指出:“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就可以提高全国人民的积极性。

”他又强调了起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应该遵循的原则,“一要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二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在具体条文上又要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要简单、明了”。

此后,每天午后3时毛泽东和随行人员乘车绕道杨公堤,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84号办公。

起草小组首先制订工作计划,然后按计划分头撰写。

其间,毛泽东致电刘少奇等中央领导同志征求意见,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和在京的中央委员阅读一些苏联、东欧国家和我国近代的宪法,还特别列出书目,作画龙点睛式的评论。

刘少奇回电称:“此间同志同意主席所定宪法起草工作及讨论计划。

即将来电印发在京各中委及候补中委,并要他们阅读所列参考文件。


当时,在毛泽东的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种书籍、资料和文件,其中包括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宪法译本,还有一些西方国家的宪法译本。

他办公的时间很有特点和规律,大多从每天下午3点开始,到第二天凌晨结束。

他精力充沛,记忆过人,一旦进入工作状态,便废寝忘食,常常要工作人员一再提醒,才放下书本和铅笔,到门口走走,或者吃点东西,休息片刻,接着又不停地写,不停地翻阅。

他还有一边看材料、写字,一边吸烟的习惯,香烟总要抽到快要烧着指头才丢掉。

一天下来,办公桌上的烟灰缸里堆满了烟蒂。

下班后,工作人员发现他的茶杯往往是空的,原来他喝光茶水后,连茶叶也一起吃掉。

他说茶叶也有营养,倒掉太可惜。

有一次,他对负责警卫工作的王芳说:“这次来杭州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过去战争年代养成白天睡觉、晚上办公的习惯想改变一下。

你看我这段时间都在改,可是效果不好。

旧习惯要想改过来,还是不容易的。


起草工作具体由陈伯达负责,胡乔木、田家英为主要起草者。

由于小组成员夜以继日地奋战,起草工作进展顺利。

2月17日左右完成初稿,虽比原计划推迟半个来月,但也只用了不到40天时间。

初稿完成后,起草小组即派人送往北京,并带上毛泽东给刘少奇等同志的一封
信。

2月20日,刘少奇主持召集在京的中央委员开会,讨论这份草案初稿。

接着,在毛泽东的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于2月下旬先后拿出了二读稿和三读稿。

2月28日和3月1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并通过三读稿。

中央决定由董必武等同志组成研究小组,并聘请周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吕叔湘为语文顾问,对三读稿进行研究和修改。

3月8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四读稿。

至此,宪法起草小组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提交中央政治局讨论修改。

与此同时,毛泽东亲自审定《宪法草案初稿说明》,并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起草小组”的落款。

这是一篇重要文献,比较集中地反映了毛泽东和他领导的小组起草宪法的指导思想。

张弛有道、博古通今的毛泽东在西湖的日子
博古通今的毛泽东深知“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的道理,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十分注重锻炼身体。

初到杭州时,他就乘兴登上了刘庄旁边的丁家山,还对随行人员说,他要每天爬山。

果然,他风雨无阻,几乎天天爬山。

天气好,起得早,就爬远处大一点的山;遇到下雨天,或起得迟些,就爬附近的小山。

他曾风趣地宣布,共产党员登山坐滑竿,开除党籍。

在杭州的两个多月里,他不仅游览了西湖名胜,还锻炼了身体,体重减轻了近十斤,这是意外的收获。

有一次,毛泽东爬五云山,同行的有谭震林、罗瑞卿、谭启龙等人。

一路上,毛泽东边走边和摄影师侯波聊天。

他问对方最近在看什么书,侯波回答在看《红楼梦》。

他又问看得懂吗,她随口说:“看故事呗。

”毛泽东循循善诱道:“你要看四五遍才有发言权哦!那样的社会,那样的家庭,你们没有看到过,只能看看故事。

”走到半山腰,毛泽东信步登上一高处,伫立良久,俯瞰整个杭州城,半晌没有说话,然后自言自语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真是个好地方。

”这时,侯波忽然指着山下一处地方,大声惊叫:“哎呀,不好啦!房子着火了!”站在高处的毛泽东顺着侯波手指的方向,也看见了那座茅草屋。

过了一会,毛泽东出人意料地大声说:“着火好,烧光了好!”大家默不作声。

侯波一脸惊讶地问:“烧了房子怎么还说好呢?”毛泽东意味深长地说:“不烧掉它就总安于现状,总住茅草房,他就不会奋发去盖新瓦房。

这叫不破不立嘛!”
毛泽东不喜欢走回头路。

一天下午,他和谭震林、罗瑞卿等一起步行登上西湖南岸的玉皇山。

站在山顶四望,可以看到北面平静如镜的西子湖、南面滚滚东流的钱塘江和东边街巷整齐的杭州城,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

过了一会,毛泽东率领众人沿着一条小路下山。

走到半路上,前面的卫士发现小路中断了,马上报告:“主席,前边没有路了。

”罗瑞卿出于安全考虑,接过话音说:“主席,我们往回走吧!”不料,毛泽东大手一挥,不满意地说:“往前走,没有路我们可以走出一条大路来,路是人走出来的。

”边说边迈开大步钻进树林中,等一行人回到刘庄,湖滨路已是华灯初上、车水马龙了。

起草完宪法,毛泽东向中央请假,又在杭州休息了几天,于3月14日返回北京。

两个多月的辛勤工作,胡乔木和田家英都累倒了。

胡乔木是3月中旬患眼疾病倒的,先住在杭州医院治疗,效果不理想才回到北京。

后来中央安排他到苏联治病,因此,他未能参加宪法后期的修订工作。

田家英回去后,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身体才慢慢康复。

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宣告了人民检察制度的诞生
从3月下旬至6月中旬,宪法草案交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社会各界代表8000多人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5900多条修改意见。

毛泽东对这些意见非常重视,叫田家英把意见分成不正确、不适当、正确三类,进行归纳整理。

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七次正式会议,对这些意见进行详细、周密的研究和讨论,共采纳100多条。

随后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毛泽东对这部宪法草案作了评价。

他说:“这个宪法草案,总结了历史经验,特别是最近五年的革命和建设的经验。

它总结了无产阶级领导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人民革命的经验,总结了最近几年来社会改革、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政府工作的经验。

这个宪法草案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从清末的‘十九信条’起,到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到北洋军阀政府的几个宪法和宪法草案,到蒋介石反动政府《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

”指出,“这部宪法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

我们以自己的经验为主,也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宪法中好的东西”。

会议通过并公布了宪法草案。

在宪法起草过程中,毛泽东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他不仅提出了制定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而且亲自动笔修改,多次主持召开讨论会。

当时有人提议将这部宪法定名为“毛泽东宪法”,他断然拒绝。

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0次会议上,有委员提出,草案中原来有大家一致同意写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国家元首”一条,可是被毛主席抹去了,但是这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对他的衷心爱戴。

越谦逊越伟大,越伟大越谦逊。

对于这些话,毛泽东在大会上作了说明:“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

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

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它是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集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经验的产物,是一百多年来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经验总结,也是建国初期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总结。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宪法第一次决定设立人民检察院,并且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国务院所属各部门、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公民是否遵守法律,行
使检察权。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检察权。

”由此,宣告人民检察制度的诞生。

就这样,毛泽东以踩出一条前人没有走过的山路的精神,带领起草小组成员,在风景如画的江南名城杭州,拿出了一部前无古人的社会主义宪法。

这段光荣的历史,将永远铭记在杭州人民的心中。


编辑:黄灵yeshzhw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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