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全面提高大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创新人才培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计划内容第二条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面向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一至三年级学生,鼓励高年级学生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
第四条创新训练项目申请面向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仅限于团队申请(3-5人)。
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合作项目。
第五条各类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负责人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
有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得申请。
第六条各项目均须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相关学术背景或专业知识。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不得超过2项。
第七条创新训练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年,创业训练项目一般不超过2年,创业实践项目一般不超过3年。
第四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学校教务处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计划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校级立项评审和结题评审,检查各学院项目中期完成情况,开展校级项目成果的总结与推广。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增强本科学生创新科研能力和创意创业实践能力,培养造就学科卓越领军人才的重要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函〔2019〕13号)要求,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
参与学生要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意创业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实践全过程,包括自主设计实践方案、自主管理实践过程、自主完成实践计划,特别要真实记录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以及在科研、创造方面的收获。
各院系应鼓励、引导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第三条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将贯彻自愿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
第四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每类项目均包括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五条教务部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整体组织管理、实施开展和质量检查工作;各学院(系)负责本院系学生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项目动员、院系初(评)审或推荐、日常管理、财务报销,以及为学生配备指导教师、“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初审等。
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模板】
广西医科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实施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桂教高教〔2012〕20号),为了切实加强我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实施,旨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使其尽早接触临床与社会实践、参与科研训练,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逐渐掌握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综合实践能力和研究创新能力。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两类。
第三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严格遵循“兴趣激发、鼓励创新、交叉联合、教师指导、注重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研究载体,以学生为主体,注重研究过程训练,使我校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得到不断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成立校、院两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工处、科技处、财务处及主要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协调项目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制度,审定年度经费分配方案、资助计划、经费使用方法,组织立项、检查和结题验收、宣传与交流等工作。
项目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六条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指导小组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简称“专家委员会”)。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办﹝2016﹞2号)和《XX大学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沪海大教﹝2015﹞253号)文件精神,为配合该计划项目申报、审批、立项、过程管理、经费使用、验收等工作,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宗旨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通过支持部分优秀学生开展科研、实验发明等创新活动,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改革和科学研究,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第三条实施原则1.兴趣驱动。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
2.自主实践。
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并提出实验或科研项目,自主实施和完成创新活动。
3.重在过程。
注重创新性实验和科研活动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方面的收获。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分工第四条成立“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教务、科研、实验室管理、财务、学生、团委等职能部门。
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副处长担任,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担任。
办公室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工作,包括管理文件的制定,项目的申报、评审、验收及日常管理的组织等。
学生处、团委负责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搭建学生交流平台等。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场地、实验仪器设备的配备和管理。
财务处负责项目经费的筹措和管理。
科研处协助推荐各学科评审专家等。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促进大学生在科学研究中学习、在社会实践中学习,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原则是:兴趣驱动、自主实践、团队合作、重在过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计划的开展及项目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各系部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系部项目的申报、评定、实施指导、检查、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分类第五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行项目管理,项目分国家级、省级、校级。
第六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项目设计、方法选择、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不同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出发点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提倡学生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中取得的成果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
第四章项目立项第七条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进行。
教务处负责校级项目立项和国家级、省级项目遴选推荐;系部负责组织学生积极申报各级别项目。
第八条项目申报主要面向2、3年级在校学生。
鼓励不同年级、不同专业、不同系部之间组队申报。
原则上一名学生一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为3-5人,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组成员一般为5-10人。
参与学生应具有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对科学研究、创造发明或创业有浓厚兴趣,敢于探索与实践,具备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某某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 号) 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 划项目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鲁教高函〔2019〕9 号)等文件 精神,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绩效,结合 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4.项目依托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实行网上 申报、网上立项、网上管理、网上结题。
二、组织机构 1.为保障创新创业项目的实施,学校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 工作、学生工作、团委、招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 成员由院长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研处、学 生工作处、团委、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国有资产管理处、 合作发展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等部门主 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 公室设在创新创业学院,具体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的组织协调、材料的最终审核、备案及上报等工作。创新创业学 院负责大学生创新类项目的评审推荐、审批立项、监督检查和结 题验收等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 由院长、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由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
三、项目申请与立项 1.项目主要面向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项目申请 者必须学业优秀、善于独立思考、实践动手能力强、对科学研究、 创新创业等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创业实践能 力,具备从事创新创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申请者可以是个人, 也可以是团队,每个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 6 人。鼓励学科交叉融 合,鼓励跨院系、跨专业,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每个项目不超 过 2 名指导教师。 2.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 书》(见附件 1、2、3),申请的项目必须有一名中级以上职称的 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一般同时最多只能指导 2 项省级及以 上项目。如果指导项目能顺利结题,在次年指导项目可以再增加 1 项。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施方案。
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中山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增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重要措施。
为加强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是以学生为主的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由本科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参与和体验创造、研究的过程,培养其创新和实践的思维及能力。
第三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贯彻公平竞争、择优资助的原则,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立项。
第二章项目申报第四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对象是学有余力,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并且在学术研究方面或创新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的本科生。
第五条立项资助的研究项目必须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实施路线可行。
申报项目应在1年内取得预期的研究结果,并完成结题工作(包括经费结题)。
未结题项目的学生不能申报新项目。
第六条立项资助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七条项目申请人为学生本人或团队,项目构思、设计和实施以学生为主,导师负责在项目的申报和实施过程中进行科学指导。
第八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原则上每学期申报1次,每次申请由学校发出通知之日起开始受理。
第三章项目评审第九条申请人或团队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提交导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审核。
XX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旨在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加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第二条XX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事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新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第三条XX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采用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项目训练体系,学校先行立项建设校级项目,在校级项目中择优评审、推荐省级和国家级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团委、学生处、招生就业处、财务处、人事处、科学技术与产业部、人文社会科学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宣传部等部门组成“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开展和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关政策及实施方案。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XX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项目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统筹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相关工作;2.负责制定和发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申报指南;3.按规定聘请相关专家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及奖励建议等。
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华北电力高校高校生创新创业训练支配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激励高校生创新创业是服务于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人力资源强国战略的迫切须要;是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战略,促进高校生充分就业的重要途径;是深化高等教化改革,推动高校教化教学、科学探讨、社会服务三大功能有机融合,培育创新型人才的重要支撑和有效手段。
因此,教化部号召全国教化系统要站在高等教化改革发展的历史新起点上,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实现“创业政策比较完善、创业教化基本普及、创业平台较为健全、创业氛围更为深厚、创业成果更加丰富”的高校创新创业工作目标。
其次条高校生创新创业训练支配是增加高校生实践实力、创新实力和创业实力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实行《教化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看法》(教高[2011]6号)、《教化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高校生创新创业训练支配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教化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看法》(教思政[2012]1号)、《教化部关于大力推动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化和高校生自主创业工作的看法》(教办[2010]3号)、《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看法》(教高[2007)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看法》(教高[2007)2号)的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培育高校生的实践实力、创新实力和创业实力,激励和支持高校生尽早参加科学探讨、技术开发、创业实践等创新活动,为了加强高校生创新创业训练支配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控,特制定本方法。
第三条我校开展高校生创新创业训练支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转变教化思想、更新教化观念为先导,以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实力、创业意识和创业实力为核心,以改革人才培育模式和课程体系为重点,以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和实力为目标,以爱好驱动、突出自主、留意过程、引导创业为原则,以问题探究、课题探讨、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为载体,以获得科学方法、学问和体验为内容,以学生自主开展探讨性试验和创业活动为形式,以时间有余地、场全部保证、经费多方筹措、政策主动引导、机制彰显自由为条件,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支配,培育高素养创新创业人才。
大学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XX大学实施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适应各行各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特建立XX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并制定管理条例。
第一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来源:1、教育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2、学校经费配套;3、学院经费配套。
第二条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遵循的原则是:“培养能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鼓励创新及创业”;资助项目遵循的原则是:“自由申请、择优资助、规范管理”。
第二章资助范围、对象及申请条件第三条本计划具体资助范围如下:1、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理论根据充足、具有创新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合理、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训练项目;2、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的创业训练项目;3、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成果,提出的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创业实践项目。
第四条本计划支持对象: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申请资助。
申请者必须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和顽强的毅力。
创新训练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创业实践项目是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其中可包括本科毕业后已成为研究生的相关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成员。
第五条申请条件:1、申请者申请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指导教师一般应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工程技术人员担任;2、申请者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按时完成项目的人员或研究小组成员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再次申请,但未完成的项目所有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第三章实施及管理第六条项目时间安排:每年开展两期项目,每期项目时间为半年。
第一期为4月中旬完成申报并立项,同年9月底完成项目结题;第二期项目为10月中旬完成申报并立项,次年3月底完成项目结题。
第七条项目申报立项程序:1、各学院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员,负责该项目计划;2、创新训练项目申请者填写项目申报书,指导教师审定后提交所在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员;3、学院成立专家组按办法要求对申请项目的计划安排、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审,对拟推荐的项目提出具体的推荐意见,学院登记备案;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对跨学院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后公布立项项目。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创新创业教育的逐步普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成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环节。
为了保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管理效果,本文制定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二、项目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对项目的开发、执行和交付进行有效的管理。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项目在预算、时间和质量方面的顺利实现。
三、项目管理流程1. 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目标和范围明确项目目标,具体内容为实现什么、达到什么效果。
确定项目范围,具体内容为项目开展的课程,如创业基础、创业管理、创业法律等。
制定项目计划制定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时间安排、质量要求、资源需求、风险评估等。
2. 项目执行阶段组建项目团队根据项目计划,组建项目团队。
团队成员需要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分配任务根据团队成员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明确每个团队成员的任务分工和工作内容。
监督协调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延期和缺陷。
3. 项目交付阶段检查验收在项目计划结束时,对项目交付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如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实施纠正措施。
项目总结对项目进行总结,汇报项目完成情况和效果。
同时总结项目成果以及团队成员的贡献和不足之处。
四、项目管理要点1. 项目管理的结果应该满足项目的预算、时间和质量目标。
2. 项目管理应该始终关注项目团队和项目利益相关者,并确保沟通渠道畅通。
3. 项目管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管理工具和方法,以达到最佳效果。
4. 项目管理应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问题,防止导致项目失败。
五、总结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制定好项目管理办法对于项目实现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只要按照流程和要点进行管理,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效果。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了规范我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实施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来源于教育部和财政部“本科教学工程”经费和学校专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自主选题的创新性科学研究及创业训练与实践活动。
各单位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协调校内外相关资源,支持项目的实施,为学生参与项目研究与实践和教师参与项目指导创造良好的条件。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成立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副校长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院、资产经营公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教授和企业专家组成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项目可行性、指导项目开展、检查项目进度、评价项目绩效、组织项目验收。
第五条各学院(部)成立以主管本科教学工作负责人和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为组长,各相关办公室主任、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为成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部)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分工与职责(一)教务处: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将训练计划纳入选修环节,设立一定数量的学生创新创业学分;鼓励教师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类选修课,开设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类选修课程;组织项目申请、评审、立项,监督项目实施,按项目进行经费管理,认定指导教师工作量;为参加项目的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在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方面对参与项目的学生采用相对灵活的方式进行管理;对参与项目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组织师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实施教育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加强我校项目的组织与管理,达到预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的宗旨是探索“创造、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教学方法,营造有利于“三创”型人才成长的软硬件环境,培养一批具有“三创”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拔尖人才。
第三条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由学校统组织实施,以项目为研究载体,注重过程训练,注重方案设计,注重激发学生科学研究兴趣,注重培养自主学习、团队协作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四条项目申报1、项目以解决本学科、交叉学科、企业研发、自然界或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要目的,支持学生的“奇思妙想”或“异想大开”。
2、项目以实验为主要手段,在教师指导下,学生个人或团队自主确定选题,设计实施方案,提出项目申请。
3、项目主要集中在理工学科,根据情况可适当扩展到其他学科。
项目运行一般2—3年,主要在一至三年级的学生中进行。
第五条项目评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具体程序为:1、各申报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书进行预审,按1:1.5确定参加学校评审的项目名单。
2、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对申报项目按评审细则进行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分别给出评审分数和答辩分数,再按两者分数确定项目名单。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发文公布并报教育部。
第三章项目管理第六条项目运行实行动态管理,经费分两期下达,具体程序为:1、项目确定后,项目负责人与学校签订《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
2、学校根据项目合同书下达第一期项目经费。
3、项目组成员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研究。
4、学校对项目进展进行跟踪管理,实施中期检查,查阅学生实验原始数据、实验报告和文献综述,并根据学生实际研究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资助。
5、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定期组织学生交流,及时总结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学生解决困难。
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权威完整模板)
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权威完整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教育部“国家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效果,加强我校项目的组织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探索并建立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倡导以本科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教育改革,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使其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不断提高其创新实践的能力。
第三条项目实施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资产处、财务处、学生处、团委、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大学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和协调监督。
学生创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创新中心,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发布信息,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和管理等。
第五条各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聘任有关副院长和教师参加。
具体职责是:配合学生创新中心工作,负责全面规划本学院创新训练项目及立项申报工作,审查本学院申报项目的可行性,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条件,并对有关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等。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相关学科教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组织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评价项目实施效果,提出项目实施建议。
第三章指导教师遴选与管理第七条聘请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学风正派、治学严谨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
第八条学生可根据项目需要跨学科聘请指导教师,每个项目只能聘请一位指导教师。
第九条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审查项目申请表,加强过程指导,开设学术讲座,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审查实验原始数据、科研日志和实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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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省教育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和《XX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和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训练项目是大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强调从科研基本功入手对学生进行实际培训和锻炼,培养学生的科研基本素质。
第三条“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遵循“注重兴趣驱动、注重切实可行、注重过程参与、注重实践创新、注重内伸外延”的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验、自主管理”的要求,通过“自由申请、公开立项、择优资助、全程指导、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研究为载体,引导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总结实验、自主创新创业,体验创新创业实践过程,提升创新创业的素养、技艺和能力。
第四条学院每年立项资助一批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并遴选出院级创新项目进行培育,带动全院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自主性研究,形成良好的校园创新文化氛围,使我院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得到持续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得到提高。
第二章申报要求
第五条立项原则
1.注重过程参与。
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的实施更加注重实践创新研究过程。
以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团结协作和组织实施能力为着眼点,培养大学生在导师的引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完成的能力。
2.注重实践创新。
鼓励学生结合学科专业,从自身兴趣特点出发,积极思考,勇于探索,在实践创新训练中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3.注重切实可行。
训练计划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可靠的项目。
1.项目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2.项目申请人为我院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为确保项目的完整性与一贯性,我院申报学生以一、二年级学生为主,鼓励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
可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跨系部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主持人所在系部进行申报。
3.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在研或已结题项目的学生原则上不可再次申报。
4.每个团队成员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含项目主持人),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应保持稳定,且有明确分工。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题。
选题范围为: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创新创业项目不得与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6.严禁学生弄虚作假和抄录指导教师的研究成果,一旦发现将取消该项目,该项目参与学生今后不得再次参与申请院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第七条指导教师要求
1.每个项目至多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包括未结项)。
2.第一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本科院校35周岁(含35周岁)以内的指导教师职称要求可放宽到中级职称(比例应控制在25%以内)。
3.指导教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进行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及审阅学生的研究结果等。
4.鼓励聘请行业、企业一线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的教师不得担任指导教师,严禁指导教师代学生申报和完成项目研究,一旦发现将取消该教师今后的指导教师资格。
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第三章项目申报
第九条名额分配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评审分为两级:省级和院级。
省级大创项目数量根据省教育厅下拨名额情况确定,院级大创项目名额按照省级立项指标数的1-1.5倍确定参评数量。
第十条申报程序
1.学生申报。
符合要求的学生个人或团队须如实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且须经指导教师审阅、签字。
2.系部初审。
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对申报项目及项目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筛选,对推荐项目提出具体意见。
3.学院评审。
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系部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选结果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上报省级立项项目,同时确立院级立项项目,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公示备案。
学院对拟入选的省级和院级项目在教务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满,确定最后立项项目名单,省级项目报教育厅备案,院级项目在学院备案。
5.经费资助。
省级项目资助经费以省级相关文件为准,院级立项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一条申报立项
项目经学院公示后,项目负责人根据批准经费额度,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项目申请书”,制定详细的年度实施计划和经费预算。
修改后的省级和院级项目的“项目申请书”由系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统一送交教务处存档。
第十二条季度管理
季度管理为自立项之日起,每三个月为一季度,项目主持人需在每季度末根据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