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设单位和总包实名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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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制管理协议(模板)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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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建设有限公司实名制管理协议发包人(甲方):XXXXXXXXXX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乙方): 劳务公司(或专业分包公司)协议正文甲、乙双方就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分包事宜已于年月日签署了《XXXXXXXXXXX》(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为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双方根据《XXX公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的各项事宜,签订本协议。

1.实名制管理1.1甲方委派一名员工为本工程劳资专管员,全面负责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

乙方委派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为本工程现场负责人。

负责乙方劳务人员进、退场信息登记、日常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实名制工资管理工作。

1.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需要录入实名制系统及相关管理要求的资料、证件等。

1.3乙方要确保与建筑工人本人签订建筑工人劳动合同并进行备案,并接受甲方项目经理进行安全培训及考核,考试合格方可进行施工作业。

1.4乙方应监督好建筑工人本人做好上下班打卡工作,除不可抗力(如断电、断网、地震灾害等因素无法工作情况)因素影响,原则上按照“上班打一次、下班打一次、有进有出”进行考勤管理,项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勤时间调整。

乙方保证本协议约定下的所有建筑工人全部进入系统并全部实现打卡管理,考勤率不低于90%。

凡低于90%的,乙方现场负责人接受经济处罚500元/次。

1.5甲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需要配备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

乙方需指派劳资管理人员督导劳务人员刷卡(考勤)进出施工现场,并及时按月确认考勤记录。

乙方不确认或者延迟的,以考勤系统数据为准,乙方对此无异议。

2.劳务人员工资发放管理2.1乙方须按劳动合同及相关约定,对照考勤记录,核算当期劳务人员工资,工资表由系统内直接根据考勤表生成,并根据班组进行汇总,经项目部劳资专管员、执行项目经理、现场班组负责人和建筑工人本人四方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建筑工人工资发放依据。

建设方与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

建设方与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

建设方与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一、背景和目的本协议旨在建立建设方与总包单位之间的实名制管理机制,以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通过实名制管理,双方将共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工程顺利进行。

二、定义1. 建设方:指拥有工程项目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并委托总包单位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或个人。

2. 总包单位:指受建设方委托负责整个工程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三、实名制要求1. 建设方要求总包单位在施工前提供其负责人及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2. 总包单位应确保所有参与施工的人员都持有合法的工作证件和资格证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建设方有权随时要求总包单位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对施工人员进行核实。

4. 若总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使用非法劳动力或虚假身份信息,建设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违约处理1. 若任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实名制要求,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费用。

2. 双方同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实名制管理问题产生的争议。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2. 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双方经充分阅读并理解上述内容后,自愿签署本协议,并遵守所约定的条款。

建设方签署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总包单位签署人(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长沙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长沙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长沙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总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办法》(长政办发[2016)78号)、《长沙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细则》(长政办发(2017)42号)等文件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达成如下协议,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支付比例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

甲方支付账户名为:,账号:二、乙方在丙方开设乙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账号:,用于乙方农民工工资发放,专用账户中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作为农民工工资发放时,丙方应为乙方办理相关工资代发手续,如需进一步明确乙丙双方代发义务及责任的,可另行签订工资代发协议,工资代发协议以丙方版本为准。

三、该项目中标价为:元,其中人工费为:元,人工费占比:%o 工程开工后,甲方于次月开始,每月日前,将上月完成工程量的%作为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账户。

(以当月实际产生的人工费用为准)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支付预付款,甲方在支付预付款时,将预付款的%作为预付人工费汇入乙方专用账户。

四、乙方选择使用丙方与专用账户绑定的农民工工资实名制发放系统代发工资。

丙方确保该系统与长沙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数据互通,推送欠薪预警相关信息。

丙方有义务及时为乙方按月提供上月工资发放流水,流水应标注专用账户名、账号及支出明细且盖章,并确保专用账户账号与协议及备案账号一致。

五、乙方应确保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资金专款专用,不发生挪用、转移资金的现象;保障不通过权益转让、抵押、担保承担债务等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的资金六、甲方发现乙方将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资金挪用、转移时,有权中止该资金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补充协议

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补充协议

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补充协议根据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协议,为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工地施工安全、有序进行,特进行如下管理补充协议:
一、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制度,确保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违反者将被责令离开并取消其进入资格。

二、工地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进出工地的人员进行身份核验,确保每位工作人员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不得代替他人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三、所有施工人员应佩戴有效的工地通行证,未佩戴通行证的人员将被拒绝进入工地,并视情况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四、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应遵守工地相关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不得随意进入危险区域或私自移动设备、物料。

五、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协议的人员,工地管理人员有权立即将其责令离开,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生效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协议内容而引起的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补充协议,以确保工地施工的安全、有序进行。

希望施工单位和工地管理人员共同遵守并执行,共同维护施工秩序,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施工。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1.1 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1.2 意义1.2.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1.2.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2.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1.2.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2.1项目经理部职责2.1.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精品整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

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

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设备进行劳动考勤。

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书

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书甲方:(委托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承包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拟进行以下项目的建设,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2. 建设地点:3. 项目规模:4. 建设内容:5. 工期要求:二、委托范围1. 建设范围:2. 施工内容:3. 设备购置:4. 质量要求:三、责任与权利1. 甲方责任:(1)提供项目相关信息和必要文件;(2)支付工程款项;(3)提供工地安全环境。

2. 乙方责任:(1)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负责;(2)合理安排施工人员;(3)按时完成工程。

四、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1. 合同价款:(1)总金额:(2)支付方式:2. 付款时间及方式:(1)首期付款时间及比例:(2)后续款项支付时间及比例:五、工程变更和索赔1. 变更范围及程序:(1)甲方需要变更的项目;(2)双方达成一致后,变更的程序。

2. 索赔事项及程序:(1)工程质量问题的索赔;(2)索赔的程序及期限。

六、安全和保险1. 安全:(1)甲方提供施工现场安全要求;(2)乙方必须落实安全措施。

2. 保险:(1)乙方需购买工程施工险;(2)甲方提供帮助和必要的文件。

七、违约责任1. 甲方违约责任:(1)未按时支付工程款项;(2)提供虚假信息。

2. 乙方违约责任:(1)工程质量问题;(2)严重延误工期。

八、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解释、效力以及纠纷解决,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款项后终止。

2. 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以上为双方达成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协议,甲、乙双方在充分了解并认可各项条款的情况下,签署名章表示接受并遵守该协议。

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日期:日期:。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项制度特别解读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五项制度特别解读
注:原来规定是由银行向有关部门报告
6.开设、使用专户资料妥善保存备查。《条例》 第26条第2款: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 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 查。第57条第(三)项:施工总承包单位拒不 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 料,由人社部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项目停工, 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销户
《条例》第27条第2款: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 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30日后,可 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 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六)工资专户不被查封、冻结或划拨
《条例》第33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农民工 工资专用账户资金和工资保证金不得因支付为 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 封、冻结或者划拨。
②专户信息报备。施工总承包企业应于工资专 户开设后5个工作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的人社部 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工资专户有关信息。
③为农民工办理银行工资卡。施工总承包企业 或分包企业应协调开户银行为该项目农民工办 理工资支付银行卡,已持有开户银行工资卡的 农民工可以不再重新办卡。
农民工的银行工资卡,统一办理的应确保发放 至工人手中,应当要求工人签字确认已领取本 人工资卡并制作领取名册存档;由工人自行提 供的银行工资卡的,也应当在工人知情反馈书 中让工人确认工资卡由本人提供并保证在本人 手中。上述措施可避免工人以工资卡被包工头 收走为由讨要工资。工资卡名册是行政部门检 查的重点内容。
5.人工费用约定:①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 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②要约定人工费用拨 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③每月人工费用的支 付金额实践中会存在一定波动,施工单位应有 明确的预案。例如按比例拨付后不能足额支付 的,施工单位应先行垫付同时上报建设单位补 足;出现余额沉淀,可请建设单位适当降低付 款比例(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这些 预案应当尽可能在施工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2.17•【文号】建市〔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9年2月17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专户资金管理协议(建设、总包、银行)

专户资金管理协议(建设、总包、银行)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管理协议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专户银行):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兵团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规定,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强化对兵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协议银行(以下称协议银行)的监督管理,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项目(填写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专户资金管理人,为本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同时甲、乙、丙三方承诺自愿接受本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和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第一章定义第一条定义及专户管理(一)甲方与乙方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约定以下事项:1.工程款计量周期和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2.甲方拨付人工费用的周期和拨付日期;3.人工费用的数额或者占工程款的比例等;前款第三项应当满足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

(二)本协议所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是指乙方在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符合条件的丙方开设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为乙方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三)人工费用是指甲方向乙方专用账户拨付的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工程款。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专用账户资金不得因支付为本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工资之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或者划拨。

(五)兵团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为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监控预警平台)建设,负责归集专用账户管理、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等方面信息,甲、乙、丙三方应当依法将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专用账户和工资支付的内容及修改情况、专用账户开立和撤销情况、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实名制管理信息、考勤表信息、工资支付表信息、工资支付信息等实时上传监控预警平台。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协议
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协议
甲方:建设单位
乙方:总包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市[2019]18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及国家法律法规其他相关规定,双方明确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以确保实名制有效管理。

现签订实名制管理协议,具体如下: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年月日起开工至年月日工程完工。

三、协议内容: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应按照XXX及XXX有关规定,配合乙方落实现场实名制登记管理工作。

2.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3.督促乙方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总包合同签订后,乙方项目部应配置劳务员,负责施工作业人员的日常实名制管理工作。

项目部要将分包作业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由劳务员负责登记、申报。

2.各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负责人必须要求进场作业人员先到乙方项目部劳务员处进行实名制管理的登记工作,否则将清除出现场。

3.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后,乙方项目部劳务员应及时在网上实名制管理系统中将离场人员做退场处理。

4.乙方项目部劳务员做好日常作业人员考勤工作,每月汇总作业人员工资数据,协助总包及时完成作业人员工资代发工作。

四、本协议自总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或委托人。

乙方:
法人或委托人:。

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书7篇

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书7篇

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书7篇篇1甲方:XXXX建设单位乙方:XXXX总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本建设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XXXX工程项目地点:XXXX建设单位:XXXX总包单位:XXXX二、实名制管理原则甲乙双方应遵循“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实施。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1. 人员实名登记:乙方应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建立人员档案,档案应包括人员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工种、进场时间等基本信息。

2. 人员培训教育:乙方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技能培训等必要的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3. 人员考勤管理:乙方应建立健全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每日对施工人员进行考勤登记,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人员奖惩机制:乙方应建立人员奖惩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四、甲方责任1. 甲方应监督乙方的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2.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协助乙方解决实名制管理中的问题。

3.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乙方责任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的顺利实施。

2. 乙方应建立健全实名制管理机构,明确各级人员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 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引导,提高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意识。

4.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实名制管理实施情况,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管理工作。

六、违约责任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未实施或未正确实施实名制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审核:编制: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工程公司工程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各设1名专职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分包单位应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劳务队长、劳资员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管理其劳务队伍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项目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1)负责对分包方进行资格预审和业绩能力考察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分包方资源库,保存分包方档案。

(2)负责对分包方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劳务分包企业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部的劳务专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单位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劳务分包单位及其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1)分包单位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施工分包单位进场见面会。

向项目部提供相应的文件和签订管理协议1、管理人员名单、各岗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特种工操作证。

2、管理协议:现场管理协议、安全管理协议、施工现场及宿舍安全用电协议、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协议书、治安消防安全协议书。

建筑工程总包规范建筑工程总包事项的协议

建筑工程总包规范建筑工程总包事项的协议

建筑工程总包规范建筑工程总包事项的协议本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建筑工程总包的实践经验制定的。

为确保建筑工程总包事项的规范化进行,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本协议的目的在于明确建筑工程总包事项的各项权利和义务,规范工程总包过程,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各方达成共识,推动合作顺利进行。

二、协议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建筑工程总包过程中的相关事项,各方均应遵守。

三、协议内容1. 工程总包责任工程总包方应承担建筑工程的全面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策划、设计、施工组织、材料采购、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工作。

工程总包方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达标完成。

2. 工程设计与施工工程总包方应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工程设计方案,并报批相关部门。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总包方应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如遇到设计方案需要修改的情况,工程总包方应及时与相关方面进行沟通,并取得书面同意后再进行修改。

3. 材料采购与管理工程总包方应按照工程设计要求采购符合标准的材料,并建立相应的材料管理制度。

工程总包方应保证所采购的材料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并提供材料检测合格证明。

工程总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进行仔细管理,保证材料的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

4. 进度管理与支付工程总包方应制定详细的工程进度计划,并及时向业主方报备。

在施工过程中,工程总包方应按照进度计划有序推进工程,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业主方应按约定的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总包方应按时领取相应的款项。

5. 质量控制与验收工程总包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工程总包方要求下属各级分包单位和施工队伍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控制要求,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

工程总包方应按照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提供相应的验收报告。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影响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或造成其他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

建筑施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款和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相关协议目录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2.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3.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证明4.建设单位、建筑企业防范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5.工资性工程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工资性工程进度款案例6.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审核表7.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督检查表8.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工资支付公示表9.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公示10.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1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情况统计表12.民工工资维权信息告示牌附件1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托管协议(参考文本)甲方(建设单位):乙方(总包单位):丙方(银行):根据《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为保证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资金专款专用及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甲、乙双方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专户资金监管人,为项目专户资金提供管理,并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等服务。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章专户设立及管理第一条专户的设立乙方须在丙方处设立××建筑公司××项目农民工工资专户,用于××项目工程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不得擅自动用专户资金。

第二条专户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丙方负责对专户进行管理。

丙方需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办理资金支付。

第二章托管职责、期限第三条丙方作为受托银行,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设立专户,保管托管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二)专户首笔由甲方划入的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额度为工资性工程款的1%),在该工程主体结构封顶验收合格后抵扣一半,剩余部分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从工程款中抵扣。

(三)及时向甲方、乙方披露受托资金的相关信息,每月12日前向甲、乙双方提供受托资金流向信息。

第四条协议期限丙方对专户内资金履行监督职责的期限自资金划入受托监管账户之日起至收到甲方、乙方开具的“关于撤销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函”为止。

工程施工工程总包协议

工程施工工程总包协议

工程施工工程总包协议本协议由甲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与乙方(工程总包单位)双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责任、义务及权益分配。

一、工程描述1.1 本协议约定的工程为(具体描述工程的名称及位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的供应。

二、协议条款2.1 总包范围2.1.1 乙方承诺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及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监督和质量控制。

2.1.2 乙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相关标准,确保工程按时、安全、质量达标地完成。

2.2 工程费用2.2.1 工程费用总额为(具体金额及货币单位),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支付工程款项。

2.2.2 工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费、施工人力费、工程监管费等。

费用详细清单见附件一。

2.3 工期要求2.3.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确保工程按时完工。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2.3.2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与甲方一同进行相关验收,并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4 工程变更2.4.1 任何工程变更应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2.4.2 工程变更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和工期变更,双方应重新进行协商并确认。

2.5 质量保证与维修2.5.1 乙方应提供合格材料和设备,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与要求,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的一定期限内负责维修。

2.6 知识产权2.6.1 在工程过程中,涉及到的所有技术与工艺均属于乙方所有的知识产权。

2.6.2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使用、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乙方的知识产权。

三、违约责任3.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任何条款,应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对方遭受的损失。

3.2 如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导致工期延误或无法履行合同,对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4.1 本协议的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

建筑施工企业实名制管理制度模板实名制管理是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基础性工作,其主要通过对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信息、工人信用信息等信息化的动态记录,从而保障工人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维护社会安定的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项目作业人员动态,组织建立项目实名制管理系统,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

2、项目部负责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录入、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监督管理;分包企业应当配备劳动用工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向施工总承包企业报送农民工实名制信息。

3、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完成施工现场考勤管理设备的安装,从业人员基本信息上传(技能等级、联系方式、银行帐号等信息),工程项目开工后对建筑工人进行日常考勤记录,并接入全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4、项目部应明确实名制管理制度及流程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告示牌二5、施工过程中,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项目应及时通过实名制系统进行更新。

新进人员未录入系统前不得进场;人员撤离现场的,应将撤离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6、项目须实施封闭式管理,落实门禁制度,进出人员做到实名制考勤率100机7、进入施工现场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劳务企业的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包括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管理人员(含八大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建设单位项目经理员、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基本信息。

以上人员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各地对建筑市场行为监管以及核实管理人员是否履职的重要依据,其中项目经理以及总监每月考勤记录不得低于70%o8、施工企业应落实3个“百分百”的要求,即实名制考勤率100%、工资专户开户率100%,总包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率100的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

9、施工企业应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经工人同意可每月暂付部分工资,支付额不得低于所在地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工人退场、工程结束或其他重要节点,应及时结清工作量,足额支付剩余工资。

建市【2019】18号筑建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建市【2019】18号筑建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工人管理,维护建筑工人和建筑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培育专业型、技能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人实名制是指对建筑企业所招用建筑工人的从业、培训、技能和权益保障等以真实身份信息认证方式进行综合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四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制定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对各地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实施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定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数据标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负责建立完善本行政区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确保各项数据的完整、及时、准确,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联通、共享。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与建筑企业约定实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相关内容,督促建筑企业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措施,为建筑企业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创造条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按时足额付至建筑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

第七条建筑企业应承担施工现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职责,制定本企业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人员,通过信息化手段将相关数据实时、准确、完整上传至相关部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

总承包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以及依法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合同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对所承接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分包企业对其招用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配合总承包企业做好相关工作。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实名制管理协议

xxx项目实名制管理协议建设单位:xxx (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xxx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xxx 项目的实名制管理,防范工资纠纷,确保甲方工程款与乙方施工单位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等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实名制管理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在就以下实名制管理与甲方对接共享管理,监督乙方进场工人考勤与工资发放真实性,以达到项目实名制的规范管理。

二、乙方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进行实名制管理、落实相关工作。

三、实名制管理内容:1、必须设置实名制门禁人脸识别系统,并且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合并。

2、必须制定实名制管理制度上墙。

3、设立实名制管理人员,并且有相关任职文件,社保证明及工资发放记录。

4、安装人脸识别系统,对工人进行进出场考核,考勤数据与实名制信息平台对接。

5、实名制考勤与民工工资发放互补,确保民工工资银行专户发放真实性。

四、甲方职责:(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全力支持配合乙方实名制管理相关工作。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款拖欠由甲方负责。

(4)监督乙方民工工资发放管理工作。

五、乙方职责:(1)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

(2)由于甲方按照合同按时发放工程款,乙方未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拖欠民工工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六、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实施实名制管理,造成政府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同时按照施工合同扣除相关违约金。

(2)甲方未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按时发放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等,造成政府执法部门处罚或者因此民工闹工资事宜造成恶劣影响,甲方按照工程合同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需赔偿相关损失。

七、离场管理:(1)因工程结束,乙方及时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清点离场人员,完善工资发放实处,同时做好民工上岗期间评价事宜。

(2)对实名制离场工人及实名制工资发放,乙方对相关数据发放甲方,备查。

以上内容如果与国家法规不一致,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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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动态管理,更好的落
实施工现场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责任:
1.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节点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现场设备配置
1.1门禁系统:现场大门口处须设置门禁系统(带显示屏),且必须保证
运行正常;
1.2打卡机:现场门禁处必须配置打卡机,在现场门口处集中设置打卡机,打卡机至少设置两台且能保证正常使用,打卡机系统与甲方项目部电脑必须连网,以便随时监督;
1.3监控系统:现场布置的监控系统中,至少布置6个摄像头,对大门出入口、门禁处、打卡处、施工场区进行监控(3个),要求显示器置于门禁处或
办公区一层;
1.4考勤提取设备:要求必须配备考勤提取设备,现场可随时提取考勤。

2.现场考勤管理
2.1花名册
(1)花名册分组
根据工种进行班组划分,各班组相关信息须按甲方表格模板要求填写齐全,乙方指派专人对填写表格整理,制作电子台账;
(2)身份证信息
花名册中工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必须填写齐全,花名册后须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进退场时间
班组退场、个别工程进退场:退场后,于1日内将退场时间体现到花名册上,花名册保存至工人工资全部清算完毕;
(4)花名册更新
班组、人员变动:涉及到班组数量变动时,须于班组进场后1日内完成更
新花名册(班组需签订施工部位交接表);
现场所有工人,必须签订用工协议,甲方项目部、总包单位各存档一份;
3.考勤要求
(1)农民工打卡要求:
打卡机中工人分组须齐全、个人信息须准确;班组人员有变化时乙方管理
人员须及时了解,并完成人员情况更新,在门禁系统、打卡系统及管理资料中
予以体现;
(2)现场考勤提取要求:现场考勤机须确保正常运转,确保打卡及提取
考勤正常,设备如出现问题须在1日内维修完毕;
(3)考勤应用
打卡机中提取的考勤须用于工资实际发放;
(4)考勤真实性
考勤须真实有效,杜绝出现为制作付款资料、应付检查而故意造假的行为;
4.农民工工资发放控制
4.1付款单与考勤对应
甲方提付款流程按照每月实际出勤人员、人数、出勤天数汇总工资进行支
付(随便编造或口头回复工资金额,甲方不予认可)。

实际出勤人员、人数、
出勤天数已考勤机提取为准;
4.2农民工考勤表
考勤表提取后,考勤表中,要求必须有工人、班组长、乙方项目负责人本
人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不得替签、替按;
4.3工资发放确认表
要求签字、按手印并加盖公章,并且真实,杜绝代签、替按等情况出现;
4.4清欠证明
按照每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乙方、班组、工人必须开具当月工资清欠证
明,报送甲方项目部备案。

如拒开,后期工程款全部停发,直至合格为止。

5.付款流程中对农民工资料的要求
为提高效率,乙方需熟知付款所需资料,提前安排相关人员与甲方项目部
对接,甲方项目做好整理、审核工作。

对不符合公司要求、对资料有造假嫌疑的,甲方项目部可直接停付工程款。

具体内容如下:
5.1考勤记录:考勤数据应是从考勤机采集而来,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5.2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前一批工程付款所发放农民工工资的领取表(须
包含农民工身份证号、签字、按手印)、发放过程影像资料;
5.3施工单位资料(入档案馆资料)须与现场施工同步整理,甲方项目部收
集(资料要保证全面、完整、合格)。

如未同步整理,直接停付工程款。

5.4劳务合同: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需在签订后5天内,提供给
甲方项目部。

如劳务合同中不仅包含人工费,且包含材料费等其他费用的,则
须明确人工费具体金额。

本项内容应在首次付款审批流程中体现,随后付款审
批中可不附加;
5.5不欠薪证明:各施工班组每月提供不欠薪证明(承诺书),承诺农民工
工资已全部结清,保证不出现群诉事件。

5.6施工过程中,务工人员上下班采取指纹录入方式进行考核,施工单位指
派专人每天分工种收集打卡记录,并设置监控系统,将打卡视频资料刻盘留存。

5.7甲方每月10、20日付款,乙方每次付款必须保证人工费100%支付,第一次付款要求乙方优先保证农民工工资发放。

付款前乙方须上报人工费、辅材费数据拆分表、农民工考勤表、合格的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总包承诺书、班组承诺书、工资发放时影像或照片资料、工程量审查表、工程量验收审批表和务工人员花名册。

工资表必须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按指纹,并填写“全部工资已领完”;承诺书必须是甲方提供的承诺书模板,且加盖施工单位公章。

甲方确认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完毕后才支付剩余部分工程进度款(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表、农民工考勤表、班组承诺书中要着重体现劳务分包负责人、班组长的工资信息)。

5.8每次总包付款后,项目部须检查农民工预储金银行回执单,确保总包单位将工资打款到工人的工资卡上。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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