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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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法律基础与实务 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

法律基础与实务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0分)1.B 2.A 3.D 4.A 5.C6. A7. B8. B9. C 10.A二、判断题(每小题3分,共30分)1.√ 2. X 3. X 4.√ 5.X6.X7.√8.√9.X 10.X三、简答题(10分)什么是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如何划分?答: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的能力或者资格。

通俗地讲,就是一个自然人能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活动,并独立对自己的行为承担后果。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分三种情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5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可见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至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另外,患有精神病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5分)四、案例分析题(20分)答:司机在送货途中给乙厂造成的损失应由甲厂承担。

(5分)理由是:(1)依照《民法通则》第43条规定,企业法人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据此,甲厂司机为乙厂运送瓷器的行为属于执行企业法人赋予其职务的行为该司机所从事的是甲厂的经营活动,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应由甲厂负责。

所以,法院应判令甲厂承担乙厂损失的责任。

(7分)法律基础与实务答案第1 页共 2 页。

法律基础与实务

法律基础与实务

一、单选题1、社会学家首先关注的是()对于越轨行为的影响。

A.生物因素B.个体的内心因素C.社会结构D。

自然环境2、当代社会分层的首要标准是()A.职业B。

教育C。

收入D.权力3、在所有的越轨行为中,对社会的危害最为严重是()。

A。

违俗行为B。

违纪行为C。

违警行为D。

犯罪行为4、重点研究越轨行为产生过程的理论是()。

A.社会失范理论B。

社会冲突理论C.随异交往理论D。

社会标签理论5、下列不属于社会分层主要研究方法的是()A.主观法B.客观法C。

声誉法D。

权力法6、世界环境日是每年的()A.6月5日B.8月15日C。

9月11日D。

12月9日7、当收入不足以支持人的基本生存所需要的营养时,即是:()A。

绝对贫困B。

相对贫困C.物质贫困D。

精神贫困8、下列手段中属于制度化的社会控制的是( ).A。

习俗控制B.宗教控制C。

道德控制D.社会舆论监督9、下列手段中属于积极的社会控制是()。

A.指责B。

嘲笑C.教育D.判刑10、环境问题主要指的是:()A.厄尔尼诺现象B.沙尘暴问题C.自然环境问题D。

生态环境问题11、将社会阶层划分为六个的代表人物是()A。

马克思B。

韦伯C。

默顿D.沃纳12、按照社会学的解释,以下哪种现象可以称之为社会问题?()A.矿难问题B.经济问题C。

失业问题D.人口问题13、价值冲突论的现实基础是:()A。

美国社会中的种族冲突B.冲突理论C.亚文化理论D。

战争14、人口问题主要是指人口在()上不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从而影响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A.人口结构B.数量或质量C.人口素质D。

人口平均寿命15、用生物因素解释越轨行为的学者是().A.罗伯特·默顿B.西塞·朗姆布罗索C.弗洛伊德D.汉斯·艾森克16、世界上第一个“环境标志”是在哪个国家诞生的?()A.美国B.苏联C.德国D。

瑞士17、职位升迁属于社会流动中的()A.水平流动B。

垂直流动C。

代内流动D.代际流动18、网络社会问题的根源是:()A.网络环境B。

法律基础与实务平时作业及参考答案-(2)

法律基础与实务平时作业及参考答案-(2)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1次平时作业参考答案辅导教师:陈永高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8分)1.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2.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B )。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俄国宪法3.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B )。

A.法律必须是公开的,不经公布就不具有效力B.“法律原则上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既往的效力”,这项原则在法学上也被称之为“从新原则”C.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内容的行为规范D.法律生效后,必须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否则,“不知法者得免其罪”4.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B )。

A.最早实行宪政的英国宪法 B.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国宪法C.苏俄宪法 D.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的法国宪法5.下列哪个不属于我国法的正式意义上的渊源? ( D )A.特别行政区的法 B.行政法规C.经批准承认参加的国际条约 D.共产党的政策6.某甲于1996年7月到某地办事,从此下落不明,其妻想要求法院宣告他失踪。

根据民法规定,她必须要在她丈夫下落不明满( B )年后才有权提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7.法是以( B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B.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8.下列部门法中,属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法典的是( B )。

A.宪法B.刑法C.民事诉讼法 D.行政法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1.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 B D )A.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非认可的 B.法是由国家认可的、而非制定的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D.法是由国家制定并认可的2.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B C D)A.宗教信仰自由 B.结社自由C.言论、出版自由 D.集会、游行、示威自由3.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 D)A.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B.国务院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关于法的特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B D )A.法要求以国家的名义创制和颁布B.法的适用范围以国家主权为界域C.法具有严密的逻辑结构D.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 B D )A.拘留B.逮捕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D.刑事审判6.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主要区别在于:( A B D )。

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作业一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作业一答案

课程名称: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标题:《法律基础与实务》记分作业一答题说明:一、单选题1、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权利义务 B.国家意志性 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2、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

A.人民政府B.合议庭 C.审判委员会 D.人民法院3、法是调整()的行为规范。

A.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B.人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 C.人与自然界之间的自然关系 D.自然关系4、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A.各级国家行政机关B.各级国家审判机关 C.各级国家检察机关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5、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的年龄要求是:年满()。

A.14 周岁B.16 周岁 C.18 周岁D.20 周岁6、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

A.联邦制B.民族区域自治 C.复合制 D.单一制7、关于法的溯及力,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 B.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C.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D.法律颁布后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没有溯及力8、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B.社会主义制度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D.人民民主专政9、小李下班途中,遇到一持刀抢劫的歹徒,在搏斗过程中,小李用劲将歹徒的刀扭转方向刺进了歹徒的腹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李听到这一消息后害怕极了,但一位法律界的朋友告诉小李,根据法律规定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他并不须要对歹徒的死亡负刑事责任,小李终于松了一口气。

法律的这一规定最能体现法的的什么作用? A.指引作用 B.评价作用C.警示作用 D.预测作用10、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

A.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国宪法 B.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的法国宪法 C.苏俄宪法 D.最早实行宪政的英国宪法二、多选题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选择题)(1)法是以( B )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A.国家意志性 B.权利义务C.国家强制力 D.社会关系(2)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C )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

A.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B.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行为 C.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D.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3)下列对规范性文件的效力等级的表述正确的是( C )。

A.宪法>行政法规>法律>地方性法规 B.宪法>地方性法规>法律>行政法规C.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D.行政法规>宪法>法律>地方性法规(4)法的作用可以分为以下( AC )两大类。

A.规范作用 B.警示作用C.社会作用 D.政治作用(5)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 ABC )要素构成,缺一不可。

A.主体 B.客体C.内容 D.法律事实(1)我国民法调整的是(C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纵向的财产关系 C.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D.经济管理关系(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 AC )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3)下列属于所有权绝对消灭的是( A )。

A.所有权客体的消灭 B.所有权的抛弃 C.所有权转让 D.所有权因强制手段被转移(4)( C )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A.侵权行为 B.无因管理 C.合同 D.不当得利(5)债权与物权的客体不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 ABC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精神 E.情感(1)下列各种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2)沈城化学纤维厂与沈城针织厂第一车间签订购销合同一份。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法律基础与实务》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法律基础与实务》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法律基础与实务》2024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2188)盗传必究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每题3分,共18分)1.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oA.无期徒刑B.死刑,缓期一年执行C.死刑,缓期二年执行D.死刑,缓刑二年2.以下说法正确的是: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oA.人民法院统一行使B.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行使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行使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可引起()oA.第二审程序B.复核程序C.审判监督程序D.执行程序4.资本主义国家的第一部成文宪法是()oA.法国宪法B.美国宪法c.英国宪法D.俄国宪法5.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 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

A.预付款B.违约金C订金D.定金6.假设以下各项中的行为人都智力状况正常,那么下列哪一项行为应被认为是犯罪()。

A.甲是成年人,在公共场合打了李某一记耳光,但尚不足以造成对李某身体的伤害B.乙今年22周岁,盗窃了价值200元的财物C.丙今年15周岁,深夜对马路上的行人实施抢劫,劫得财物价值500元D.丁今年45周岁,因迟延履行合同,导致对方当事人损失2万余元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多选或少选均不给分,每题4分,共20分)1.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非经人大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oA.拘留B.逮捕C任何案件的法院审理D.刑事审判2.小王新近在商店购买了一台彩电。

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该彩电因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小王因此遭受财产损失。

小王十分气恼,一定要向商店讨个说法。

法律基础与实务知识

法律基础与实务知识

《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强化练习题2010-12一、单项选择题1、世界历史上最早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是(B)。

A、以《人权宣言》为其序言的法国宪法B、以《独立宣言》为先导的美国宪法C、苏俄宪法D、英国宪法2、我国的《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不得欺诈、胁迫对方当事人,双方不得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

这一规定是民法( A )原则的体现。

A、诚实信用原则B、自愿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平等原则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致人损害的,受害者( C )。

A、若是由于仓储、运输所致,必须向仓储者或运输者提出请求B、只能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C、可以要求制造者承担责任,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责任D、只能要求制造者承担责任4、一审判决送达后,当事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

而原审人民法院发现判决确有错误,原审人民法院应当( C )。

A、不予处理B、按第二审程序处理C、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D、告知当事人提起上诉5、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时或合同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一旦有一方因不履行合同而违约,其罚则效力即予体现。

这种担保方式指的是( D )。

A、预付款B、违约金C、订金D、定金6、甲为非法占有乙的贵重财物,频频向其劝酒,用酒将乙灌醉,乘乙酒醉熟睡之机,甲将乙的财物拿走。

甲的行为构成( B )。

A、贪污罪B、抢劫罪C、侵占罪D、盗窃罪7、李小姐在成衣店加工连衣裙两条。

取连衣裙时,李小姐发现钱没带够,经与店主协商约定:李小姐可以当即取走连衣裙,但须将李小姐的手表留下,过两天来交加工费时一并取回手表;如李小姐逾期不来交服装加工费,店主可以将手表变卖以受偿其债权。

由此分析,成衣店对李小姐的手表享有( D )。

A、使用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押权8、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 D )刑事责任。

大专法律基础与实务平时作业资料

大专法律基础与实务平时作业资料

宪法是人权的根本保障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和配置并规范国家权力的法典。

A) 正确B) 错误答案:正确张某放火后乘着现场的混乱混入人群中,甲悄悄地紧随其后,张某毫无察觉。

当张某与群众在一旁观望火势时,甲已接近到张某的身边,突然用手中的水果刀猛刺张某的腿部,以防他逃跑。

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A) 正确•B) 错误答案:错误法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创制的、反映国家意志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和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

•A) 正确•B) 错误答案:正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50人以下,只有1个自然人股东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A) 正确•B) 错误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A) 正确•B) 错误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A) 正确•B) 错误一般来说,公诉案件的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负举证责任。

•A) 正确•B) 错误法律责任一般以存在违法行为(包括违约行为)为前提。

•A) 正确•B) 错误甲有一批货要卖出,甲找到乙,向乙言明这批货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和交货方式等事项,并给乙3天时间考虑。

乙在2天后回复甲,表示其他都可以接受,但价格须下浮10%。

据此,甲的行为是要约,乙的行为是承诺。

•A) 正确•B) 错误法律事实是由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法律事实可以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种。

•A) 正确•B) 错误答案:正确)王某因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被法院判处死刑,并用注射的方式执行了死刑。

问:王某因犯罪而遭受到惩罚,最能体现下列法的哪一个特征?()•A)法以权利义务为内容•B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C)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D)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构成放火罪的自然人主体,必须是年满()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A)14•B)16•C17•D)18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通常是几年?()•A一年•B)二年•C三年•D)四年赵某潜入某仓库欲盗窃军用物资,但找寻许久后,发现这些物资已被人运走,便失望而归。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作业1(第一、第二单元)一、名词解释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法的溯及力:又称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新的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之前所发生3、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即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的不同表现形式。

4、法律部门:即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所划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部门法是法律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

5、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根据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通过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根本政治制度。

二、单项选择1、法是以()为内容的行为规范选择"B" 权利义务2、法是调整()的行为规范选择"A" 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3、法的朔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选择"C" 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4、我国公民在选举权方面要求年满()选择"D" 18周岁5、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是( )选择"A"人民法院6、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选择"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7、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属于()选择"A"单一制8、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选择"D"全国人大及地方各级人大三、多项选择题1)选择"A C D E"2、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下列()要素构成,缺一不可选择"A B C"3、国家创制法的方式包括()选择"A C"4、中华人民共和国是()选择"B C"5、宪法规定,公民的政治自由有包括()选择"A B D"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选择"C D"四、辨析题(先判断对错,再说明理由)1、法是由社会舆论和个人习惯来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判断:(错)理由: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三次网上记分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三次网上记分作业答案

法律基础与实务第三次网上记分作业答案一、单选题1.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不是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

a.拘传b、保释候审c.逮捕d、拘留2、关于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原则的叙述,以下正确的是()。

a、调解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不需要原告和被告的同意b.调解可以在案情事实没有查清前进行c、调解只适用于一审程序d.如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调解不成,就应结束调解,及时作出判3.中国刑法溯及力的基本原则是()。

a.从旧原则b、新原则c.从旧兼从轻原则d、更新和宽大原则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刑事责任。

a、应该是负面的b.不负c、可能是负面的d.应当减轻5.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不正确的?()a.涉及国家秘密案件不公开审理b、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审理d、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不得公开审理6、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权行使侦查权。

a、公安机关b.人民检察院c、国家安全机关d.人民法院7.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区分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关键在于()。

a.是否开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b、是否开始执行该罪行c.是否是在犯罪行为终了之前停止d、你自愿放弃犯罪意图吗8、甲为非法占有乙的贵重财物,频频向其劝酒,用酒将乙灌醉,乘乙酒醉熟睡之机,甲将乙的财物拿走。

甲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b.抢劫罪c、贪污罪d.盗窃罪9.在国际法主体中,具有充分权利和行为能力的主体是()。

a.国家b、争取独立的国家c.政府间国际组织d、个人的10、在国际法上,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方法是()。

a、谈判和协商b.斡旋与调停c、调查与和解d.仲裁与诉讼二、多项选择题1、在国际法上,合法进入一国的外国人在该国境内享有的权利包括()。

a、诉讼权b.参加选举的权利c、继承权d.参加民事活动的权利2.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职业技能实训平台答案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职业技能实训平台答案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职业技能实训平台答案1、在实际工作中,【道德规范】是考察、评价秘书行为和活动的基本依据。

2、以下关于道德规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有些道德规范同时也是法律规范】。

3、进行有效沟通除了要进行正确的引导、了解和说服外,还要注意安全隐患。

不对4、偏重于定量分析的是统计调查。

对5、下列说法中。

违背办事公道原则的选项是【某工厂管理人员不分年龄、性别安排相同的工种】。

6、秘书职业道德要求秘书在工作中应服从领导,当好参谋,兢兢业业(甘当无名英雄 )。

7、坚定的信念包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信念、坚持“三服务”的信念 )。

8、“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反映的是【团结互助】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9、下列属于专业知识部分的是(秘书学知识、秘书写作知识、调研、会务、信访等知识 )。

10、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环境、企业的规章制度、企业目标、企业作风】。

11、秘书人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应比一般机关工作人员高。

对12、关于保守企业秘密,从业人员下列做法或想法中正确的是【保守企业秘密是从业人员是否忠实于企业的重要表现】。

13、下列关于职业兴趣的表述中。

你认为正确的是【尽可能地把岗位需要与个人兴趣结合起来】。

14、下列关于扫描仪的叙述,正确的是(扫描仪的色彩位数反映了扫描仪所能识别的颜色范围、要实现文字识别,必须要安装文字识别软件、用户应注意升级扫描仪的驱动程序、最好在计算机打开之前接通扫描仪的电源 )。

15、秘书职业道德修养,主要是指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情感及(职业能力)的修养。

16、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17、你认为没有顾客时,柜台服务人员比较妥当的做法是【整理一下货架上的物品】。

18、现代社会的节约,包括节约【时间、空间、人力、资金和物质】。

19、道德与法律的区别是【】。

道德伴随人类社会始终,法律仅与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道德依靠良心自律和舆论褒贬起作用,法律则依靠国家强制力来实施道德的作用范围无处不在,法律的作用范围则是有限的道德规范就是法律规范。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

第1章法律概述■案例题小王在一次出差途中,路遇一歹徒持刀抢劫。

在搏斗过程中,小王将刀刺进歹徒胸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王听到这一消息害怕极了,赶紧找律师咨询自己是否要承担责任。

律师告诉小王,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不需要对歹徒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

(法律法规)法律基础与实务习题答案。

问题:本案例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答案:本案例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法通过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

通过这种作用,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实训题小李和小张是一对好朋友,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他们的关系有些变化。

一件是一天中午,小王因要给班级写板报没有时间去食堂,就让小李帮他打饭,小李一时大意忘记了,小王很不高兴。

另一件事是,小王不小心把小李的手机摔坏了,小李也很生气。

问题:结合这两个小事例分析生活中哪些事情受法的调整,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哪些规则在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些规范有什么不同。

答案: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要由法律来规范,只有统治阶级认为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才会制定相应的法律。

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其他规则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是由谁制定或如何产生的,适用范围大小,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等。

第2章民法基础知识案例题李军是某单位后勤处的负责人。

2006年9月,其亲戚家的一头牛得了一种传染病,且使其它15头牛全部被传染,李军利便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的名义买下其亲戚家中16头病牛,随后又找人将该16头病牛全部杀掉,并把牛皮送其亲戚,牛肉运回本单位食堂,其亲戚送给他1000元作为酬谢。

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食用后发生9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的牛肉倒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

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后,单位责令李军追回牛肉款。

李军表示,牛肉是其亲戚的,他是代理单位购买牛肉,发生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与其个人没有关系。

法律基础与合同实务测试 选择题 60题

法律基础与合同实务测试 选择题 60题

1. 下列哪项不属于法律的基本特征?A. 强制性B. 规范性C. 普遍性D. 随意性2. 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自然人B. 法人C. 非法人组织D. 动物3. 下列哪项不是合同的法律特征?A. 自愿性B. 平等性C. 强制性D. 合法性4. 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基本条款?A. 标的、数量、质量B. 价格或者报酬C.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D. 以上都是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A. 民事责任B. 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以上都不是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解除的情形?A.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B.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C.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D. 当事人一方提前履行债务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采取哪些救济措施?A. 要求履行B. 请求解除合同C. 请求赔偿损失D. 以上都可以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变更条件?A. 双方协商一致B.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C. 当事人一方单方面决定D.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1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什么措施?A. 立即解除合同B. 延期履行C. 部分履行D. 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1.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终止情形?A. 合同履行完毕B. 合同解除C. 合同无效D. 合同变更1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合理期限是多久?A. 10天B. 30天C. 60天D. 90天13.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担保方式?A. 保证B. 抵押C. 质押D. 赠与14.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哪些?A. 继续履行B. 采取补救措施C. 赔偿损失D. 以上都是1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1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1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1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1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2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21.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2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23.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24.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2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2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2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2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2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3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31.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3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33.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34.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3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3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3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3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3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4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41.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4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43.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44.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4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4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4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4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4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5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51.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52.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53.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54.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55.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56.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57.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类型?A. 有效合同B. 无效合同C. 可撤销合同D. 不确定合同58.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59. 下列哪项不属于合同的效力要件?A.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B. 意思表示真实C. 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D. 合同内容可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60.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包括哪些?A. 违约金B. 赔偿损失C. 继续履行D. 以上都是答案部分1. D2. D3. C4. D5. D6. A7. D8. D9. C10. D11. D12. B13. D14. D15. D16. D17. D18. D19. D20. D21. D22. D23. D24. D25. D26. D27. D28. D29. D30. D31. D32. D33. D34. D35. D36. D37. D38. D39. D40. D41. D42. D43. D44. D45. D46. D47. D48. D49. D50. D51. D52. D53. D54. D55. D56. D57. D58. D59. D60. D。

最新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法律基础与实务》单项选择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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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传必究
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人有罪的权力由( )行使。

A.人民法院统一行使
B.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
C.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行使
D.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行使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只有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对于被告人的刑罚( )。

A.可以加重
B.不得加重
C.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加重或减轻
D.如果畸轻的,可以加重
3.所谓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某外国的国民待遇( )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A.高于
B.低于
C.等同于
D.不低于
4.根据我国法学界的通说,下列哪项表述是最正确的?( )
A.法是民族的精神
B.法是主权者的命令
C.法是上帝的意志
D.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5.某甲于2006年7月到某地办事,从此下落不明,其妻想要求法院宣告他失踪。

根据民法规定,她必须要在她丈夫下落不明满( )年后才有权提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6.下列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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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法律概述■案例题小王在一次出差途中,路遇一歹徒持刀抢劫。

在搏斗过程中,小王将刀刺进歹徒胸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

小王听到这一消息害怕极了,赶紧找律师咨询自己是否要承担责任。

律师告诉小王,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不需要对歹徒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本案例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答案:本案例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

法通过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

通过这种作用,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实训题小李和小张是一对好朋友,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他们的关系有些变化。

一件是一天中午,小王因要给班级写板报没有时间去食堂,就让小李帮他打饭,小李一时大意忘记了,小王很不高兴。

另一件事是,小王不小心把小李的手机摔坏了,小李也很生气。

问题:结合这两个小事例分析生活中哪些事情受法的调整,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哪些规则在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些规范有什么不同。

答案: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要由法律来规范,只有统治阶级认为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才会制定相应的法律。

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其他规则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是由谁制定或如何产生的,适用范围大小,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等。

第2章民法基础知识案例题李军是某单位后勤处的负责人。

2006年9月,其亲戚家的一头牛得了一种传染病,且使其它15头牛全部被传染,李军利便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的名义买下其亲戚家中16头病牛,随后又找人将该16头病牛全部杀掉,并把牛皮送其亲戚,牛肉运回本单位食堂,其亲戚送给他1000元作为酬谢。

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食用后发生9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的牛肉倒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

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后,单位责令李军追回牛肉款。

李军表示,牛肉是其亲戚的,他是代理单位购买牛肉,发生损失应当由单位负责,与其个人没有关系。

其所在单位遂起诉至区人民法院,要求李军及其亲戚归还牛肉款。

问题:李军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本案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答案:李军的代理行为无效。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李军的行为虽然在形式上是代理该单位的行为,但本质上是一种无效的代理行为,应与其亲戚对该单位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实训题刘某已年满16周岁,是某县剧团演员,月收入800元。

一天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同事夏某。

之后刘某因患严重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据此请求法院确认赠与自行车的行为无效。

问题:根据本案案情,分析本案应如何处理,结合身边发生的事情说明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行为效力的影响。

答案:刘某把自己的自行车送给同事夏某的行为有效,因刘某已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且其从事该行为时精神正常。

刘某后来因患严重精神分裂症,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不影响之前的行为效力。

公民民事行为能力对民事行为效力具有重要的影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有效;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第4章担保法3.问答题(1)什么是担保,担保的特征有哪些?担保是为了保证债权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具体来说,担保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能够用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债权实现的方法。

担保的特征有:从属性、自愿性、补充性。

(2)保证人的资格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但下列主体在保证方式中受到一定限制:(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3)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有哪些区别?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区别在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也就是说,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竟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

即在一般保证中,债务人是债务履行的第一顺序人,保证人对于债务的履行处于第二顺序,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或不完全承担责任时,对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4)抵押权应如何实现?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②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1)项规定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

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5)抵押与质押的区别有哪些?抵押和质押"的区别是:①抵押的抵押物主要是不动产,如土地使用权、房产等;也可以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

质押的质押物是动产,如电视、机器设备等;也可以是权利,如存单、汇票、依法可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转让的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等。

②抵押的过程中抵押物还是在抵押人的手中,而在质押的过程中质押物必须存放在质押权人手中。

③抵押合同的生效。

是不动产的,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是动产的,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质押合同的生效。

自动产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6)留置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留置权的成立须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占有的动产与债权有牵连关系;(3)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

■分析与应用案例题运输公司能否行使留置权答:运输公司债权的发生和其所留置的动产没有牵连关系,因而不能行使留置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债权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对动产的占有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债权人可以留置所占动产”。

按照实践中的做法和理论上的一般观点,“债权与所留置的动产有牵连关系”,是指债权、债务及债权人对于标的物的占有,均基于同一个合同而发生。

在本案中,2007年1月,原告又要求被告运输货物,是在2004年6月运输合同之外另一个单独的运输合同,而不能把该合同视为2004年6月合同的继续。

被告债权的发生是基于2004年6月和原告所订立的运输合同,而被告对原告动产的占有,是基于2007年1月的运输合同,因此被告债权的发生和其所留置的动产间没有牵连关系,被告不能对该批货物行使留置权。

第7章公司法案例题: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市场疲软,濒临倒闭。

但因为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一直是其所在县的利税大户,县政府采取积极扶持的政策。

为了转产筹集资金,开香有限公司总经理向县政府申请发行债券,县政府予以批准,并协助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向社会宣传。

于是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值150万元的债券并很快顺利发行完毕。

债券的票面记载为:票面金额100元,年利率15%,开香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发行日期和编号。

问题:开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债券的发行有哪些问题?答:《公司法》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案缺少以下条件:第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并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县政府无权批准发行债券。

第二,公司以实物券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必须在债券上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开香公司没有实施上述行为。

第三,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开香公司没有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

第四,发行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下列事项:(一)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的编号;(三)债券总额,债券的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四)债券的发行日期。

发行无记名公司债券的,应当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债券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发行日期及债券的编号。

本案中开香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价值150万元的债券没有偿还期限和方式。

实训题我国《公司法》为了保护小股东的利益,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行为,对股东会的议事内容、临时股东会召开和议程,涉及公司重大事项等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

请你就相关的立法对某公司的股东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评价。

某市侨兴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亏损,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的1/4,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在2005年5月1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如何解决公司面临的困境。

董事长李某在2005年5月10日发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通知,其内容如下:为讨论解决本公司面临的亏损问题,凡持有股份10万股(含10万股)以上的股东直接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小股东不必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如期召开,会议议程为两项:一是讨论解决公司经营所遇困难的措施。

二是改选公司监事二人。

出席会议的有90名股东。

经大家讨论,认为目前公司效益太差,无扭亏希望,于是表决解散公司。

表决结果,80名股东,占出席大会股东表决权3/5,同意解散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公司。

(1)本案中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合法吗?程序有什么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如果在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在2个月内也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本案中,公司亏损占股本总额的1/4 ,未到法定未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1/3 的下限,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不符合法定条件。

(2)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存在什么问题?《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法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召开股东大会,应当将会议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30 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本案中,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日前发出违反法定条件,通知发出人应为董事会而非董事长。

同时股东会不让小股东参加,违反了股东平等的原则,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法》还规定,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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