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待遇问题及给予奖励晋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待遇问题及给予
奖励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通知
【法规类别】警察警衔警械人事工资
【发文字号】人核发[1994]5号
【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公安部
【发布日期】1994.04.16
【实施日期】1994.04.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待遇问题
及给予奖励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的通知
(1994年4月16日人核发[19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劳动人事)厅(局),公安厅(局),铁道部人事司,交通部人事劳动司,林业部人事司:
经研究决定,获得公安部1994年授予的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称号的人员,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并给予奖励晋升职务工资档次,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