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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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和合理的评价手段对学生会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做出评价,来评定、测量成员在职务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与部门责任及绩效标准的差距,以达成持续改进的工作过程。
第二条目的与意义
1,客观评价学生会成员的工作状态,为公平的竞争机制,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的改进提供合理依据。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提升成员的潜能,在竞争制度下实现自我价值,并增强凝聚力。
5,最终目的是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中山大学的老师与同学。
第三条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公正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不严格,就会形同虚设,不仅不能全面地反映成员的真实情况,还会产生消极后果。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成员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级”进行。直接上级相对来说最了解被考评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成绩、能力、适应性),最有可能反映真实情况。间接上级对直接上级作出的考评评语,不应当擅自修改(不排除间接上级对考评结果的调整修正作用)。单头考评明确了考评责任所在,使考评系统与组织指挥系统取得一致,有利于加强组织的指挥机能。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这是保证考绩民主的重要手段。一方面,使被考核者了解自己身优缺点,使较优秀者保持发扬优秀作风品质,并给不足者树立榜样,一起奋起上进;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减小或避免考绩中可能出现的偏见以及误差,保证考核的公平与合理。
5、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因此,须以数字(分数)进行量化。
6、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分数或评语)一定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否则就起不到考评的教育作用。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应当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第四条职责
一,考核小组
每次考核指定专人或成立小组负责执行绩效考核以及处理成员关于工作的申诉,确保随机带来的公平性。
二,主席职责
1、负责分管部门考核工作审核及监督管理;
2、负责考核分管部门负责人;
3、负责对分管部门考核工作中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4、负责对指导反馈被考核人本人及所管理部门的考核情况,指导下属管理人员本人及其所管理部门的绩效改进与提升。
三,部门负责人职责
1、负责协助制订本部门成员绩效考核指标;
2、负责本部门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工作;
3、使用网络考核问卷,结合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职务的要求对部门人员进行考核;负责部门互评评分;
4、负责指导部门成员进行绩效改进;
四,人力资源部
1、统筹管理整学生会的绩效考核工作:
2、带头建立考核体系:制定制度、流程,提供各种考核工具、模板;
3、负责对各部门进行绩效考核的培训与指导;
4、负责收集、统计绩效考核的结果;
5、依据考核的结果制定对相关成员进行奖惩的计划;
第五条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者,考核必须本着公正、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
2,严禁讨论,窥视参考他人答卷以及随意应付。一经发现,该卷视为废弃卷,且该行为将影响考核者的绩效考核成绩。
3、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分处理。
4、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为0记分。
第二章考核体系
第六条考核对象
中山大学南校区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七条考核流程
建立考核小组(人力资源部)→ 考核小组督促各部门成员进行网络绩效测评→ 参与人完成考核,提交测评→ 考核小组负责对考核情况统计,评分→ 对参与者的考评得出结果→ 反馈至本人及相关负责人→ 绩效改进
第八条考核内容
关于《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一、《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的考察
详见《中山大学校学生会章程》
二,学生会工作的考核
1,对所有学成会成员的基本考核
(1)对干事考核
a,干事自评
b.干事评价干事
c.(副)部长评价干事
干事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干事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A: 5分B:4分C:3分D:2分
(2)对部长考核
a.部长评价部长
b.部长自评
c.副部评价部长
d.干事评价部长
e.主席会议评价部长
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A: 5分B:4分C:3分D:2分
(3)对副部长考核
a.部长评价副部长
b.副部评价副部
c.副部自评
d.干事评价副部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方面
副部长年度工作考核表评分标准A: 5分B:4分C:3分D:2分
2,同类型部门的针对考核(对基本考核的补充)
(1)技术性:网络部,宣传部
技术性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评分标准
实践性:生活部,调研部,体育部,文娱部,公关部,学术部
实践性部门年度考核评分标准
A: 5分B:4分C:3分D: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