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药品变更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模板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模板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一、引言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在不同阶段可能需要进行变更。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生产工艺等各方面的调整。
为了确保公众的健康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必须进行充分的研究和评估。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技术指导原则,帮助制药企业进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
二、变更分类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常见的分类包括质量变更、工艺变更、成分变更、规格变更等。
根据变更的风险程度,变更可以分为重大变更、中等变更和一般变更等级。
三、变更研究的原则1.确定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药企业应该充分评估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包括市场需求、技术可行性、法律法规要求等方面的考量。
2.制定变更控制计划:在进行变更研究前,制药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控制计划,明确研究目标、方法和时间计划等。
3.开展变更研究:根据变更的性质和风险程度,制药企业应采用适当的实验设计和方法进行变更研究。
研究范围应覆盖药物的质量、安全性、有效性、工艺等方面。
5.严格遵循法规要求:制药企业在进行变更研究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确保研究过程的合法合规。
6.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变更研究必须建立在可靠的数据基础上,研究结果应具有可重复性和严密的科学性。
7.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在变更研究中,制药企业应提供充分的文献支持,包括质量变更的原因和依据、研究设计和结果、变更对药物的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8.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安全性评价:对于进行重大变更的化学药品,制药企业应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保变更后的药物在安全性上与原产品一致或更优。
四、总结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关系到公众的健康和药品的质量安全。
制药企业应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根据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有序开展变更研究工作。
通过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变更后的药物仍然符合质量、安全性、有效性等方面的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确保药品变更不会对药物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产生不良影响。
下面将从原则的背景、目的、适用范围和具体内容等方面详细阐述。
一、背景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医药领域的发展,药品的生产和使用技术也不断更新和改进。
已上市的化学药品也需要进行变更,以达到更好的疗效和药品质量。
然而,任何形式的变更都可能对药品的安全性和质量产生潜在的影响。
因此,为了确保变更的安全有效性,制定《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的该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制药企业提供明确的技术指导,以规范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
通过科学严谨的研究,评估药品变更对药物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为药品监管部门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保证药品变更的安全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该指导原则适用于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原料药源自不同供应商、制剂成分和配方变更、工艺和装置变更、包装和包装材料变更等。
四、具体内容该指导原则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变更研究的评估方法:对于不同类型的变更,制药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变更研究方案和评估方法。
方法应采用科学、可靠的原则和技术手段,确保能够准确、全面地评估药品变更对质量和安全性的影响。
2.变更研究的参数和判据:根据药品变更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评估参数和判据。
参数可以包括药物成分的含量、纯度、稳定性等。
判据则根据药物的临床疗效、不良反应和药物规定的合理标准来确定。
3.变更研究的测试方法和数据分析:制药企业需要选择适合的测试方法和工具来进行实验,对实验数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
数据的统计学处理和评估将决定药品变更的结论和结果。
4.变更研究的报告:研究完成后,制药企业需要整理和归纳研究成果,编写报告。
报告应包括变更的背景、研究目的和方法、结果和结论等。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引言:化学药品是指以化学方法合成的药品,其生产工艺是保证药品质量、安全和有效性的重要环节。
在药品上市后,为了提高生产效率、改善生产工艺或者适应法规的变化,可能需要对药品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然而,药品生产工艺的变更可能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进行生产工艺变更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研究和评估。
本文旨在提供一些指导原则,帮助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研究工作。
一、药品生产工艺变更评估1.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首先需要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药效和稳定性等方面。
通过实验和分析,得出变更是否会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结论。
如果存在不利影响,则需要进行进一步的优化和改进。
2.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的影响:药品安全性是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重要考虑因素。
需要评估变更是否会引发有害反应或者增加药品的毒性。
如果存在安全性的问题,则需要考虑其他替代方案或者改善措施。
3.评估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药品有效性是药品的核心属性,需要评估变更是否会降低药品的疗效。
通过实验和临床试验,可以得出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二、开展合理的研究工作1.明确生产工艺变更的目的和需求:在进行研究之前,需要明确生产工艺变更的目的和需求,例如提高产量、降低成本或者适应新的法规要求。
这有助于研究的方向和内容的确定。
2.制定研究方案:根据目的和需求,制定合理的研究方案。
方案中应包括实验设计、样品选择、研究方法和数据分析等,确保研究的可靠性和可重复性。
3.开展实验研究:根据研究方案,开展实验研究,包括物理化学性质的测试、稳定性的研究和药效的评价等。
通过实验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得出对生产工艺变更的建议或者结论。
4.进行临床试验:如果需要进行临床试验,应根据规定进行申请和审批,并按照伦理要求和法规开展试验。
通过临床试验的结果,评估变更对药品有效性的影响。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起草说明药学变更是指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在其上市后的药学研究中,对原有药物的性能、质量、有效性或安全性的任何有利或不利改变。
药学变更是不可避免的,是药物上市后推动药物性能持续改进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指导药学变更的研究工作,制定和实施合理的技术指导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变更的药性评价:主要评估药物的物化性质、药代动力学、药效学以及毒理学等方面的变化,确保变更后的药物疗效和安全性没有明显变化。
2.变更的质量评价:主要评估药物的质量属性是否发生变化,包括药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污染等方面的变化,确保药物的质量稳定和一致性。
3.变更的生产过程评价:主要评估药物生产过程的变化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包括生产设备的变更、操作规程的变更、原辅材料的变更等方面的变化,确保药物的生产过程稳定和一致性。
4.变更的配方评价:主要评估药物配方的变化对药效和安全性的影响,确保配方的变更不会改变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其次,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过程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立足于科学性和可行性: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以科学为基础,确保指导原则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在制定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科学研究的最新进展和技术的可行性。
2.注重可操作性: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注重实践操作性,明确研究的方法和步骤,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具体的操作指南,以确保研究的可操作性。
3.公开透明: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在充分听取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公开透明地制定和发布,以确保指导原则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应与国际接轨: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应与国际化的药学变更研究标准与指南相一致,有助于提高我国药学变更研究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最后,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和实施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政府、药品监管部门、药品生产企业、科研机构和药学专业人员等都应积极参与其中,共同制定和实施合理可行的技术指导原则,以推动我国药学变更研究的发展,提高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更好地服务于人民健康。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药物的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确保化学药品在上市后的变更工作能够科学进行,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主要依据。
本文将详细介绍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首先,药品的质量变更是指对生产工艺、原辅料、药品规格、生产设备、包装材料等方面的变更。
在进行质量变更时,应该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
如果变更可能对药品的质量特性产生显著影响,或者变更可能对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适应症、治疗方案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那么就需要进行药学变更研究,以保证药品变更后的质量和疗效仍然符合要求。
其次,药学变更研究应该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风险进行合理安排。
根据药品的变更类型和可能的风险程度,可以采用不同的变更研究策略。
例如,对于一些风险较小的变更,可以采取文献研究、模型建立、数据回顾等方法进行研究。
而对于风险较大的变更,可能需要进行人体试验、临床研究等更严格的研究方法。
另外,药学变更研究应该具备科学性和可靠性。
这意味着研究应该符合科学原理和研究方法,确保研究过程准确、可重复。
研究的结果应该具有一定的预测能力,能够合理评估药品变更后的质量和疗效。
为了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可靠性,研究应该具备严谨的实验设计、合适的样本量、科学合理的分析方法等。
最后,药学变更研究应该及时有效地汇报研究结果,确保研究结果得到及时应用和评估。
研究报告应该详细描述研究方法、样本量、分析方法等,并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持。
同时,研究报告应该对研究结果进行准确评估和分析,给出合理的结论和建议。
综上所述,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确保药品变更后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仍然符合要求。
研究应该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采用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法,具备科学性和可靠性。
研究结果应该及时有效地汇报,以供药品监管部门和临床医生参考。
这些原则的实施将有助于保证药品变更后的质量和疗效,提高药品的临床应用价值和安全性。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本指导原则旨在规范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技术,确保安全、有效的药物使用和监测。
变更是指对已上市药品的质、量、效进行修改的活动。
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是对药品变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和验证所采用的方法和原则。
本指导原则的目的是提供一套标准化的变更研究技术,从而为保证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质量和使用安全性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已上市的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的规范化和统一三、研究内容1.质变更研究(1)理化性质变更:研究药品关键理化性质变更对其药效带来的影响。
(2)外观形态变更:研究药品外观形态变更对其药效带来的影响。
2.量变更研究(1)剂量变更:研究药品剂量变更对其药效带来的影响。
(2)药品浓度变更:研究药品浓度变更对其药效带来的影响。
3.效变更研究(1)药物疗效变更:研究药物疗效变更对患者治疗效果的影响。
(2)药物安全性变更:研究药物安全性变更对患者用药安全的影响。
四、研究方法1.动物实验:通过动物模型进行实验,研究药物变更对动物体内药物代谢和药效的影响。
2.临床试验:设计符合伦理学原则的临床试验,研究药物变更对患者疗效和安全性的影响。
3.药物分析:对药物样品进行分析,研究药物变更对其化学成分和质量稳定性的影响。
4.数据库分析:利用现有研究数据和数据库,进行数据分析,评估药物变更对患者治疗效果和安全性的影响。
五、研究报告1.研究目的和背景:明确研究的目的和背景,说明药物变更的原因和必要性。
2.研究方法:详细描述研究采用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实验设计、样本收集、数据处理和统计分析等。
3.研究结果:准确、全面、客观地呈现研究结果,包括药物变更对质、量、效的影响。
4.讨论和结论:根据研究结果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对药物变更的建议和结论。
六、质量控制1.研究过程质控:确保研究过程中的各项工作符合规范和要求,保证研究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研究报告质控:对研究报告进行质量审核,确保研究结果和结论的准确性。
20210306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思维导图.)
微小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 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微小的变更中等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 的可能性为中等的变更重大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可能性为重大的变更;分类依据:根据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影响的风险。
制剂处方中辅料的变更原料 药和制剂生产工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生产批量变更、制剂所用原 料药的供应商变更注册标准变更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有效期和 贮藏条件变更增加规格国家药监局-企业年报省级药监系统-- 备案国家药监局-补充申请微小变更中等变更重大变更变更的情况与原因对变更后一批样品进行检验,年报中报告首批样品的长期稳定性试验数据变更的情况与原因对变更后1~3批样品进行检验,对变更后一批样品进行加速及长期稳定性考察,申请时提供不少于 3 个月的稳定性对比研究资料变更的情况与原因对变更后3批样品进行检验,对变更后三批样品进行加速及长期稳定性考察,申请时提供3~6 个月的稳定性对比研究资料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提供变更后一批样品的批生产记录。
本指导原则中涵盖的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主要指化学合成原料 药生产工艺或半合成原料药的化学合成及之后生产工艺的变更,一般 包括变更合成路线(如延长/缩短合成路线,变更起始原料等)、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物料控制/过程控制及其它可能的变更。
生产工艺变 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种情况的变更,也可能涉及上述多种情况的变 更。
对于变更合成路线的,变更后合成路线中起始原料的选择应符合 ICH Q11 的相关要求。
在本指导原则中,当对比研究结果符合以下条件时,则可认为杂 质谱一致:①新增杂质未高于《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及 ICH Q3A 等规定的鉴定限度;②已有杂质(包含立体异构体)及杂 质总量均在质量标准规定的限度内,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 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③新使用的溶剂残留量符合《化学药物有 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及 ICH Q3C 等的有关规定;④新 的无机杂质符合《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及 ICH Q3D 等的有关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哎呀,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对我这个小学生来说,可真是个让人摸不着头脑的东西呢!
我就先问问您,您知道化学药品是啥吗?就好像是一个个神秘的小精灵,藏在那些小小的瓶子和盒子里。
那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就是已经在市场上能买到的那些。
可是为什么还要有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呢?这就好比我们玩游戏,得有规则,不然就乱套啦!
比如说,一种治疗感冒的药,原本效果还不错。
可突然发现,它的成分里有一点点小问题,可能会让有些人过敏。
那这时候,是不是就得改一改啦?可怎么改,不能随便乱改呀!这就需要有个指导原则来告诉大家怎么做。
再比如说,生产这种药的工厂换了新的机器,那生产出来的药会不会有变化呢?这也得研究研究,得按照那个指导原则来看看是不是行得通。
这就好像我们写作业,得有老师告诉我们怎么写才是对的,不能自己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要是随便乱改,那可就糟糕啦!
您想想,如果没有这个指导原则,药厂想怎么改就怎么改,那我们吃的药能放心吗?万一吃了不好的药,不仅病没治好,还添了新的麻烦,那可怎么办呀?
所以说呀,这个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指导原则可重要啦!它就像是给那些化学药品的变更装上了一个导航仪,让它们能走在正确的道路上,保证我们能用上安全有效的药。
总之,这个指导原则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的健康,让那些化学药品变得越来越好,越来越让人放心!。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技术指导原则:一、根据药品的运行特性确定本次变更的范围1. 在原有药品的基础上,根据药品的处方、用法与用量及性状特性,确定变更的范围。
2. 若原厂地址发生变更,除了原厂地址外,其他各项需要按最新标准进行更新。
二、研究变更项目范围1. 对新厂家生产的配方药、半成品及外析品进行详细的研究,如通用名称、规格型号、药品有效成分、性状特征、含量、用法用量、贮藏方式等研究。
2. 对材料进行检验、研究,详细审查原料中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包括原料的生物学毒性、抗菌性、临床特点、含量及其他性质等进行初步研究。
3. 研究新厂家所生产的新原料、新半成品、各种填充材料、包材材料;也可根据研发部要求,引进一些先进的原料、半成品、填充材料等。
三、核心技术项目的分析1. 根据变更的范围进行实验,分析变更后,药品的性状特征、毒性、有效成分及其依赖的材料是否存在问题。
2. 嗅味实验、仪器分析实验,了解新的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性状特征、分子量,检测传统形式药中的有效成分、副作用等。
3. 分析复方配方药,根据组成部分药物的性质及抗微生物活性来检测本次变更后药品的性质、特性等。
四、应实施的试验1. 针对变更后药品中其他有效成分及性质/组分,进行复原试验及形成条件。
2. 新厂家生产的配方药,进行有效成分含量测定及性质/组分,检查其抗菌性。
3. 对状态、外形性状、颜色、口感、气味、有效成分的含量进行实验检测,确保变更后的药品符合要求。
五、确认变更1. 实验证明申请变更后的药品符合要求后,应进行记录,确认变更项目无影响。
2. 必要时,应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记录,避免出现任何问题。
3. 变更项目的文件、记录、实验结果及其其他相关资料,应妥善保存,作为药品备案的一部分,以免出现不利的影响。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引言:药品的变更是指已经上市的药品在其注册批件所批准使用的原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质量控制手段、包装、规格或其他因素发生变化的情况。
药品的变更是药品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指导药品变更研究工作,制定本指导原则。
一、药品变更分类根据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影响程度,将药品变更分为三类:A类变更、B类变更和C类变更。
1.A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较小,审核准入门槛较低。
如包装规格调整、包装材料更换等。
2.B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适中,需要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
如原料供应商更换、生产工艺调整等。
3.C类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变更影响较大,需要开展较为完整、全面的研究工作。
如原料配方变更、生产设备更换等。
二、药品变更研究技术要求根据药品变更的分类,制定相应的研究技术要求,确保变更后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符合要求。
1.A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包装规格调整的变更要进行包装材料的透气性、光透过性、物理强度等相关研究。
(2)对包装材料更换的变更要进行药品稳定性、药物释放性等相关研究。
2.B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原料供应商更换的变更要进行原料质量标准的比较和合规性评估。
(2)对生产工艺调整的变更要进行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溶出度等相关研究。
3.C类变更研究技术要求:(1)对原料配方变更的变更要进行原料相容性、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药物释放性等相关研究。
(2)对生产设备更换的变更要进行药品质量标准、稳定性、溶出度等相关研究。
三、药品变更研究报告要求药品变更研究报告是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重要成果,是审评机构评估变更的依据。
药品变更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变更的原因和目的。
2.变更的内容和范围。
3.变更前后药品质量、安全和疗效的比较和评价。
4.变更后药品的质量控制手段和规范。
5.变更后药品生产工艺的参数设定和控制要求。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化学药品的研究与开发不断推进,已上市的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成为提高药品质量、降低成本和增加生产效率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进行工艺变更时,必须严格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以确保变更的安全有效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就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实用工艺变更的技术指导原则进行阐述。
二、变更管理1.变更评估:在进行实用工艺变更之前,应进行全面的变更评估,包括对影响因素的分析和风险评估。
评估结果应结合药品性质、质量标准等方面的要求,确定变更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变更知识管理:针对实用工艺变更,应建立完善的变更知识管理体系,确保变更的准确记录和及时传递。
同时,应建立变更信息库,收集、整理和系统化变更相关的信息,为变更决策和实施提供依据。
3.变更控制策略:在变更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变更控制策略,包括变更的责任人、变更计划的编制和审批流程、变更后验证的内容和方法等。
同时,变更控制策略应与质量管理体系相结合,确保变更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三、变更管理流程1.变更提案:通过组织评审和协商确定实用工艺变更提案,明确变更的目标、范围、内容和实施计划。
2.变更评估:根据变更提案,进行全面的变更评估,包括变更的影响因素、风险评估和对现有工艺的影响程度等。
评估结果应详细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决策。
3.变更审批:根据变更评估结果,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确定变更计划和实施措施。
4.变更实施:按照变更计划和实施措施,进行实用工艺变更的实施工作。
实施过程中,应做好变更的记录和追踪,并进行适当的验证和验证,确保变更结果符合要求。
5.变更验证:对于实用工艺变更后的药品,应进行验证和验证工作,以确保变更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验证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部门。
四、变更风险评估1.变更风险识别: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变更范围,识别可能引发的风险和危险因素。
2.变更风险评估: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评估,包括风险的概率、影响程度和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的考虑。
化学药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
化学药品上市后变更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上市后的变更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性评估变更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上市后,可能会根据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问题或新的安全性数据,进行安全性评估变更。
这些变更可能包括添加、修改或删除安全性信息,例如警示语、禁忌症、副作用等。
变更指导原则要求制药公司在变更之前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评估,并提供详细的理由和证据,确保变更后的安全性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向医生和患者传达。
2. 质量变更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上市后,可能会根据质量问题或新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变更。
质量变更可能包括改变生产工艺、原材料供应商、包装材料等。
变更指导原则要求制药公司进行充分的质量评估,并提供详细的质量控制计划,以确保变更后的药品质量符合要求,不会影响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
3. 效力变更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上市后,可能会根据新的疗效数据或临床试验结果,进行效力变更。
效力变更可能包括修改药物的适应症、剂量、给药方式等。
变更指导原则要求制药公司提供充分的效力数据,并进行严格的效力评估,确保变更后的药物在适应症范围内具有明确的疗效,并且不会引起不必要的副作用或风险。
4. 标签变更指导原则:化学药品上市后,可能会根据新的标签要求进行标签变更。
标签变更可能包括修改药物的适应症、用法用量、禁忌症、副作用等。
变更指导原则要求制药公司根据最新的临床数据和监管要求,更新药物的标签信息,并确保新的标签准确无误,并能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清晰的使用指导。
总之,化学药品上市后的变更指导原则是为了确保药品的安全性、质量、疗效和标签信息得到及时的评估和更新。
制药公司需要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证据提供,并按照监管要求进行变更,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这些变更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并促进药品的合理使用。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
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
导原则。
一、已上市化学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要求按照三大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质量可以满足技术规范、可以确保给药效果、不会加重疾病的症状。
2、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必须要求严格按照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规范进行,以确保变更后的质量可以满足药品生产合格要求。
3、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确保变更前后药品的药效一致性,变更后的药品仍要满足标准规范要求。
4、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必须要求药品标签和说明书符合GMP 规范。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对于已上市的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必须要求充分了解变更前后药品的差异情况,完成统计处理和结果评估。
2、对于变更前后药物的药学变更研究,一般应采用新的和变更后的药物分别与变更前的药物进行比较研究,以确保变更后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对于变更前后药物的比较研究,需要考虑服用后药物在体内的分布、代谢、排泄等药学特性,以确保变更后药品的药效。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化学药品药学变更是指对已上市的化学药品进行药学方面的修改或更新。
在药品上市后,可能会出现原料药供应紧张、技术进步、生产工艺优化等因素,导致需要对药品的药学性能进行调整或更新。
为确保药品变更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制定适当的技术指导原则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主要内容:一、药学变更研究的目的和原则1.目的:药学变更研究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物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减少变更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2.原则:药学变更研究应遵循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适度性和持续性的原则,充分考虑药品使用者的需要和利益。
二、药学变更研究的内容和要求1.市场调查:对已上市药品的市场情况和药物使用特点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需求。
2.药物质量变更:对药品质量方面的变更进行研究,包括原料药的调整、工艺优化和增加剂量规格等。
3.药物效果变更:对药品的药效、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点进行研究,包括生物等效性的评估和体外体内研究。
4.药剂学变更:对药品的剂型、规格和包装等方面的变更进行研究,包括剂型的改进和包装材料的变更。
6.药品使用变更:对药品的使用特点和适应症进行研究,包括药品的新适应症、新用法和新用量等。
7.药品安全变更:对药品的安全性进行研究,包括药品配伍性、不良反应和毒性研究等方面的调查和评估。
三、药学变更研究的方法和要求1.实验研究:通过实验室的药理学、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研究,评估药品变更对药效和安全性的影响。
2.临床试验:通过临床试验对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确定药物变更对患者的临床效果和治疗效果的影响。
3.类似药物比较:通过与已上市的类似药物进行比较研究,评估药品变更对临床疗效和患者满意度的影响。
4.国内外文献调研:通过查阅国内外的文献资料,了解类似药物变更的情况,参考相关研究结果和经验。
四、药学变更研究的评价和审核1.药学变更评价报告:制定药学变更评价报告,对药学变更的研究方法、结果和结论进行总结,明确变更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
关于印发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关于印发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为了加强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监管和指导,提高我国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现就印发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通知如下:一、背景在药品上市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进行变更,比如改变原料药供应商、生产工艺、包装等等。
为了保证这些变更在不影响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下顺利进行,需要进行变更研究,并提交相关数据以供我国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评估和审批。
二、目的1.为已上市体系提供了变更研究的指导原则,保证变更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2.保证变更研究的数据可靠和一致,以便于药品监管部门进行审核评估和决策。
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在我国上市的化学药品的各类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药品的成分或制造方法变更、制剂的包装、规格、名称等变更。
四、技术要点1.确定变更类型: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变更的类型,比如质量控制、制造工艺、包装等。
不同类型的变更需要进行相应的研究。
2.制定变更方案:制定详细的变更方案,包括变更目标、方法、实验设计、变更时程等。
确保变更研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数据采集和分析:根据变更方案采集相关数据,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确保数据完整、准确,能够支持后续评估和决策。
4.安全性评价:针对变更后的药品,进行安全性评价,包括毒性、不良反应、代谢动力学等方面的评估。
5.有效性评价:针对变更后的药品,进行有效性评价,比如药效实验、质量一致性评价等。
6.变更评估报告:根据变更研究的结果,编制变更评估报告,详细描述变更的影响和结果,同时提出建议和措施。
五、技术要求1.变更研究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确保研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变更研究应进行充分的试验和分析,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可靠。
3.变更研究应考虑变更的可逆性和可恢复性,必要时应提供还原试验。
六、其它事项1.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变更研究的结果和变更评估报告,进行相关决策和审批。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是为了规范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确保其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本文将从变更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技术指导原则的内容和要点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和意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药品市场的需求变化,化学药品的上市后往往需要进行各种形式的变更,如工艺改进、原料变更、包装改进等。
这些变更对药品的质量和疗效稳定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变更研究来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因此,制定《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就显得非常必要。
二、技术指导原则的内容和要点1.变更研究的目标和要求:明确变更研究的目标是为了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
要求变更研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药品注册申报和审评的技术规范。
2.变更分类和等级:根据变更的影响程度和风险,将变更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主要变更、一般变更和次要变更。
对于不同等级的变更,要求进行相应的实验研究和评估。
3.变更研究的方法和设计:要求变更研究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设计。
包括相关性评估、实验研究和稳定性研究等。
要求变更研究数据的充分性和可靠性。
4.变更后质量评估:变更研究完成后,要对变更后药品的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其质量安全和疗效稳定性符合相关要求。
这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药理学和毒理学评价等。
三、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1.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明确变更研究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变更研究的计划和流程。
2.在变更研究实施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记录和数据管理,确保研究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注重变更研究的文件和报告的撰写和审核工作,确保结果的准确和可靠。
4.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变更研究,确保符合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5.及时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反馈,共享研究结果和经验,提高变更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通过遵循上述技术指导原则,可以确保已上市药品的变更研究工作科学合理、规范高效。
《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首先,该技术指导原则明确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临床变更分类。
根据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确定了三类临床变更,分别是主要变更、次要变更和一般变更。
其中,主要变更可能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或质量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次要变更可能对药品的效果或品质产生较小的影响;一般变更则是指对药品进行一般的修订或改进。
通过对变更的细分,有利于对临床变更进行分类管理,并确保变更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技术指导原则对不同类型临床变更的技术要求进行了明确。
对于主要变更和次要变更,原则上要求进行新的临床试验,以评价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控制的影响。
对于一般变更,可以通过现有数据和文献分析来评估变更的可行性和影响。
此外,技术指导原则还对临床试验设计、数据收集和统计分析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临床变更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再次,该技术指导原则还对临床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规范。
药品生产者在进行临床变更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临床试验方案、研究报告和药品说明书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对于变更申请的审批时间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证审批程序的高效性和透明度。
最后,该技术指导原则还对临床变更后的监测和反馈进行了要求。
药品生产者在变更后应建立健全的监测和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变更后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情况,并及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同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将对变更后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药品在临床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之,《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发布,对于规范已上市药品的临床变更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明确变更分类、技术要求、申请审批程序和监测反馈要求,有助于保证变更的可控性和可靠性,提高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一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同时,该技术指导原则还有利于推动药品创新和药物研发的持续进行,为我国药品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化学药品变更指导原则
附件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二OO八年四月目录一、概述 (1)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2)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6)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14)五、变更药品制剂的生产工艺 (23)六、变更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 (30)七、变更药品注册标准 (36)八、变更药品有效期和/或贮藏条件 (40)九、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43)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 (50)十一、变更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单独改变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 (54)十二、变更国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57)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62)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 (71)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 (74)参考文献 (76)名词解释 (79)著者 (80)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
变更是指对已获准上市化学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
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目前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包括以下项目: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和制备工艺变更、注册标准变更、规格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进口药品产地变更、进口原料药产地和进口药品所用原料药产地变更、变更国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等研究。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
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补充申请。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引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医疗需求的增加,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可能需要进行多种变更,以满足新的疗效要求、改进安全性或提高制造效率。
然而,这些变更必须经过科学的研究和评估,以确保其对患者的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
本文将介绍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并提供实施建议。
二、概述已上市的化学药品变更研究是指对已获批上市的化学药品进行任何改变或修改的研究。
这些变更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剂型、生产工艺、原料来源、包装和标签、药物配方等多个方面。
变更研究的目标是评估变更对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以确保变更后的药品依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
三、技术指导原则1. 变更研究的先验评估在进行任何变更研究前,应首先进行充分的先验评估。
这包括对变更的目的、需要、风险和成本效益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
先验评估应基于科学依据和现有文献,并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
2. 变更研究的设计和实施变更研究应采用科学严谨的设计和实施方法。
首先,应明确研究的目标和假设,并设计合适的实验方案和研究流程。
其次,应确保实验条件和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并进行统计分析。
3. 变更研究的数据分析和解释变更研究的数据分析和解释应基于科学原则和统计学方法。
首先,应对实验数据进行归类和整理,并统计分析结果。
其次,应通过比较变更前后的数据,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安全性和疗效的影响。
最后,应科学解释结果,并与先前研究及相关文献进行对比,以得出结论和建议。
4. 变更研究的结果评估与监控变更研究的结果应根据科学原则进行评估和监控。
首先,应对研究结果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变更引起的质量问题、安全性风险和疗效改变进行分析和评价。
其次,应建立有效的监控体系,定期追踪和评估变更后的药品使用情况和效果,以确保变更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实施建议1. 加强变更管理团队的组建和培训,确保团队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旨在指导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技术并确保变更后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
下面将对指导原则的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引言部分对指导原则的背景和目的进行了阐述。
已上市化学药品是指已获得药品注册批件并批准上市销售的化学药品。
随着药物生产技术和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已上市化学药品的研制和使用也存在一系列问题,如稳定性、效价、制剂、原料药等变更需要进行药学研究评价等。
指导原则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的研究技术要求,以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的持续稳定性。
二、指导原则重点介绍了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类型、变更流程、研究技术要求等。
1.药学变更类型:指导原则列出了常见的药学变更类型,如质量管理体系变更、生产工艺变更、加工工艺变更、原辅料变更等,并对每个变更类型的研究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描述。
2.变更流程:指导原则规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流程,包括变更评价、研究方案制定、研究实施、数据分析等环节。
其中,变更评价是核心环节,需根据指导原则对变更类型进行评估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研究方案。
3.研究技术要求:指导原则对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的研究技术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药物质量评价、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不良反应评估等。
其中,药物质量评价是重要的研究内容,需对变更后的药物进行严格的理化测试和稳定性研究。
三、指导原则还对相关的管理措施进行了说明。
在药学变更之前,企业需评估变更对药品质量和疗效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在药学变更之后,需要对变更后的药品进行监测,确保质量和疗效的稳定性。
四、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实施机构。
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已上市化学药品的药学变更,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
通过遵循《已上市化学药品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可以有效指导已上市药品的药学变更研究,确保变更后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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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某一项变更往往不是独立发生的。例如,生产地点变更可能同时伴随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的变更,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变更可能伴随或引发药品质量标准变更,或同时伴随药品包装材料的变更等。本指导原则将一项变更伴随或引发的其他变更称之为关联变更。
对于关联变更,研究工作可按照本指导原则中各项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思路分别进行。由于这些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影响程度可能不同,即这些变更可能归属于本指导原则中各项变更的不同类别,需注意按照不同类别变更相应技术要求分别开展研究工作,但研究工作总体上应按照技术要求较高的变更类别进行。例如某药物普通片处方中辅料变更属于本指导原则Ⅲ类变更的范畴;在处方中辅料变更的同时,药品质量标准中鉴别项增加HPLC检查,属于本指导原则药品注册标准I类变更的范畴。对于上述关联变更,需分别按照辅料Ⅲ类变更及注册标准I类变更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总体上,由于辅料Ⅲ类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均可能产生较显著的影响,可能需要考虑进行有关生物学研究工作。
研究工作宜重点考察变更前后原料药质量是否一致。变更前后质量比较研究主要考察两方面内容,一是杂质状况(杂质种类、含量),二是原料药物理性质。但特殊情况下其他因素也比较重要,需要注意进行比较研究。例如,当原料药为具有生物活性的立体异构体或类似物的混合物时,变更后需注意考察异构体或类似物的比例是否仍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某些情况下需注意考察原料药的结构及稳定性有无改变。此外,原料药生产工艺微小变更如重金属水平增加等,可能对某些制剂的稳定性产生影响,研究中可能还需关注相应制剂的稳定性情况。
药品生产企业在对变更前后产品质量、稳定性、生物学等方面进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还需注意对研究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价变更对产品品质的影响,即变更前后产品质量是否等同,临床疗效是否等效。需特别注意加强对研究结果的自我评估。
(二)全面、综合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
药品研制和生产各环节是紧密关联的,生产工艺、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质量标准等某一方面变更可能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带来全面的影响。当体外研究结果尚无法准确判定变更对产品的影响时,需进一步深入研究、综合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这也是变更研究工作的出发点。
(三)关于研究用样品的考虑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发生在产品获准上市后的生产阶段,研究验证应采用中试以上规模的样品。
变更前后产品质量比较研究(如溶出度、释放度比较实验)一般采用变更前3批生产规模样品和1~3批样品进行3~6个月加速实验和长期留样考察,并与变更前3批生产规模样品稳定性数据进行比较。稳定性试验产品具体批次和考察时间需根据变更对产品品质的影响程度、产品的稳定性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对于较大变更,或试验结果提示产品稳定性差的,建议选择较多的样品批次并延长考察时间。对于注射剂的变更,稳定性试验用样品批次和考察时间还需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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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原则编号:
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一)
二OO八年四月
一、概述……………………………………………………………… 1
二、已上市化学药品变更研究工作的基本原则…………………… 2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6
四、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14
总之,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不应对药物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负面影响。
(一)总体考虑
原料药生产工艺发生变更后,首先需全面分析工艺变更对药物结构、质量及稳定性等方面的影响。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可能会引起杂质种类及含量的变化,也可能引起原料药物理性质的改变,进而对药品质量产生不良影响。一般认为,越接近合成路线最后一步反应的变更,越可能影响原料药质量。由于最后一步反应前的生产工艺变更一般不会影响原料药的物理性质,生产工艺变更对原料药质量的影响程度通常以变更是否在最后一步反应前来判断。
研究工作一般应从以下方面考虑:
1、评估变更对药品的影响
产品发生变更后,需通过一定的研究工作考察和评估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包括对产品化学、物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等效性、或/及稳定性方面任何改变进行的评估。研究工作宜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变更的类别、原料药及/或制剂的性质,及变更对产品影响程度等综合考虑确定。例如,对于变更前后产品杂质变化的考察,宜首先选择或建立合理的色谱方法,对变更前后杂质状况(杂质种类和杂质量)进行比较性分析。如果变更后产生了新的杂质,或已有杂质水平超出原有的限度时则需根据已发布的《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附件1或2来判断该杂质的含量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则应参照决策树来考虑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包括需要考虑进行相应的毒理学研究工作。除本指导原则中各类变更项下建议进行的研究工作外,还需结合变更的特点及具体变更情况,选择其他重要项目进行研究。如片剂某些生产工艺变更,除进行溶出/释放行为比较外,还需要考察其他重要的物理参数是否发生改变。
目前本指导原则涵盖的变更及变更研究包括以下项目:原料药生产工艺变更、药品制剂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和制备工艺变更、注册标准变更、规格变更、有效期和贮藏条件变更、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变更、进口药品产地变更、进口原料药产地和进口药品所用原料药产地变更、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等研究。
本指导原则仅从技术角度阐述对产品进行变更时,应进行的相关研究验证工作。药品生产企业需按照本指导原则的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变更研究验证工作,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应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补充申请。
采用的杂质检查方法应对原有杂质和新产生的杂质均可以进行有效的分离和检测。对于新建立的杂质检查方法,需进行翔实的方法学研究。变更前后杂质水平的比较需采用统一的方法进行,一般考察连续3批以上样品,并与3批以上变更前产品结果进行比较。当结果符合以下条件时,则可认为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一致:①变更后中间体中未检出0.10%以上的新杂质,或原料药中新杂质未高于《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规定的质控限度;②已有杂质及杂质总量均在标准限度范围,如标准中无规定,应在原工艺生产的多批产品测定范围内;③新使用的溶剂残留量符合《化学药物有机溶剂残留量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④新的无机杂质符合《化学药物杂质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有关要求。
2、评估变更前后产品的等同性或等效性
严格意义上讲,变更前后产品并不必须保持完全一致,但需保持等同、等效,即产品质量等同,临床等效。
在对上述产品化学、物理学、微生物学、生物学、生物等效性和/或稳定性方面进行研究验证工作的基础上,应进行全面的分析,评估变更对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影响。一般可通过对变更前后考察结果进行比较和分析,来判定变更前后结果是否是等同的。这些比较研究既包括溶出度、释放度等项目的比较,也包括对药品稳定性等某一方面性质的全面比较分析。
1、杂质状况
研究工作主要是评估原有杂质是否有变化,是否有新杂质产生。同时,还需根据工艺变更的具体情况对溶剂残留量及无机杂质等进行检查。
生产工艺变更后确定从哪步反应开始考察杂质的变化状况,以及建立适宜的杂质检测方法,对杂质状况研究非常重要。
最理想的情况是生产工艺某步反应发生变更后,分离该步反应的中间体,并对杂质状况进行检查。如结果显示杂质状况等同,则认为原料药杂质水平未受该项变更的影响。如结果显示杂质状况不一致,则需对后续各步反应中间体杂质状况进行考察。但是,一般这种理想情况因种种原因很难实施。例如,没有理想的中间体杂质检测方法,没有原工艺中间体的杂质数据可供比较,或很难分离出中间体进行考察等。此时,也可采用对原料药杂质水平进行检查的研究方法,证明杂质状况的一致性。因此,工艺变更前后杂质状况是否一致,可以通过对变更后某一中间体或原料药本身的杂质状况的比较研究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来证明,但对无法分离的多步反应中间体混合产物,是无法通过中间体的杂质状况研究来证明工艺变更前后杂质水平一致性的。
附录三、属于治疗窗窄的部分药物目录…………………………74
参考文献………………………………………………………………76
名词解释………………………………………………………………79
著者 ………………………………………………………………… 80
一、概述
本指导原则主要用于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开展已上市化学药品的变更研究。变更是指对已获准上市化学药品在生产、质控、使用条件等诸多方面提出的涉及来源、方法、控制条件等方面的变化。这些变化可能影响到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变更研究是针对拟进行的变化所开展的研究验证工作。
三、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
本指导原则变更原料药生产工艺系指化学合成的原料药生产工艺的变更,一般包括变更试剂、起始原料的来源,变更试剂、中间体、起始原料的质量标准,变更反应条件,变更合成路线(含缩短合成路线,变更试剂和起始原料)等。生产工艺变更可能只涉及上述某一种情况的变更,也可能涉及上述多种情况的变更。此种情况下,需考虑各自进行相应的研究工作。对于变更合成路线的,原则上合成原料药的化学反应步数至少应为一步以上(不包括成盐或精制)。
十、改变进口药品制剂的产地………………………………………50
十一、变更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以及单独改变
进口的原料药的产地…………………………………………54
十二、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57
附录一、药物溶出/释放比较研究基本方法…………………… 62
附录二、免除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的一般考虑…………………71
为便于把握变更可能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的影响,本指导原则对所述及的变更划分为三类:I类变更属于微小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基本不产生影响;II类变更属于中度变更,需要通过相应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不产生影响;III类变更属于较大变更,需要通过系列的研究工作证明变更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没有产生负面影响。变更类别划分考虑了目前药品注册管理对补充申请的有关规定,并参考了国外的有关技术要求,目的是为了帮助药品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变更研究,并将研究结果总结成相应的资料,向管理部门提出相应的补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