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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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2024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引言:食品流通管理是一个涉及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重要领域。

为了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我国在____年推出了一系列新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第一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背景和目的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食品安全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人民的生命健康。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决定加强食品流通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消除流通环节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人民的食品安全。

第二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食品流通企业的准入管理:任何从事食品流通业务的企业都需要进行准入审批,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准入审批将从企业的生产设备、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企业能够生产和销售安全的食品。

2. 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政府将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包括对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跟踪和监控。

同时,将建立起食品逆向追踪系统,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溯到问题的源头,采取相应的措施。

3. 食品流通企业的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政府将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风险程度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高风险的企业,将加强监督和检查频次,确保其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对于低风险的企业,将减少审批手续和监督频次,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

4. 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政府将加强对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同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监管,确保其遵守相关的法规和制度。

第三部分: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____年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显著。

一方面,准入审批制度的实施规范了食品流通企业的行为,减少了不合格食品的流通。

另一方面,监督和检查频次的增加,使得食品流通企业更加注重食品质量和安全问题,提高了产品的整体质量。

此外,食品流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也得到了改善。

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能够更好地保障食品的安全。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食品销售者、食品经营者、食品批发商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证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规范;(二)预防为主,强化监管;(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四)科学合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证照申领与核发第四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第五条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二)具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经营场所;(三)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四)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五)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程序:(一)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并颁发食品流通许可证。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七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二)食品进货管理制度;(三)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四)食品销售管理制度;(五)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八条食品流通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以下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一)食品进货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二)食品储存时,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三)食品销售时,应当保证食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食品;(四)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流通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包括:(一)现场检查;(二)抽检监测;(三)投诉举报处理;(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2. 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3. 提升食品流通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制度内容1. 食品安全责任(1)食品流通企业应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2)食品安全责任人应负责组织、协调、督促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确保食品安全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食品进货管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合法渠道购进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合规;(2)购进食品时,应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3)购进食品应做好进货查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3. 食品储存管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具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2)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受污染、变质;(3)食品储存应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 食品运输管理(1)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变质;(2)运输食品应按照食品性质、温度要求进行,防止食品变质;(3)运输食品应做好运输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时间、运输方式、运输人员等。

5. 食品销售管理(1)食品销售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食品质量;(2)食品销售应做好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销售价格、销售人员等;(3)食品销售应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6. 食品安全培训(1)食品流通企业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2)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食品安全操作规程等;(3)从业人员应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资格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追溯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三)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组织食品安全自查和整改;(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主体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记录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检验等环节的信息,保证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第九条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食品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二)食品储存记录:包括储存条件、期限、库房温度、湿度等信息;(三)食品运输记录:包括运输方式、时间、温度、运输工具等信息;(四)食品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五)食品检验记录:包括检验项目、方法、结果、检验人员等信息;(六)其他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批发、零售、仓储、运输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和监督。

2. 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的职责,包括食品安全培训、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等。

四、食品安全标准1. 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对食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食品质量符合规定。

2. 对进口食品应遵守国际食品安全标准及国内相关法规。

五、食品采购管理1. 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确保供应商资质合格,提供的食品安全可靠。

2. 采购食品时,应查验相关证明文件,如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

六、食品储存管理1. 食品储存应符合卫生要求,保持干燥、清洁、无污染。

2. 定期检查仓库,防止食品过期、变质或被污染。

七、食品销售管理1. 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 对临期食品应设立专区销售,并明确告知消费者。

八、食品追溯与召回1.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询。

2. 发现问题食品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

九、食品安全培训1.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2. 培训应有记录,培训效果应进行评估。

十、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1. 定期接受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食品安全管理小组审议通过,并及时公布。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上述制度内容,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流通企业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包括食品批发、零售、仓储、配送等环节。

3.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部门及员工的职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1)制定和修订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3)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4)协调和处理食品安全事故;(5)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3.企业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4.企业应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食品安全职责,实行岗位责任制。

三、食品安全管理1.食品采购(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供应商评价和审核制度,确保采购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检验报告等文件,并留存相关资料;(3)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食品仓储与运输(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仓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2)食品分类存放,标识清晰,防止交叉污染;(3)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运输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

3.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1)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购买者等信息;(2)销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3)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理1.食品流通企业应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食品采购、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状况;(3)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4)食品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食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乎民族未来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民生问题。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经营者准入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

食品经营者应当具备与其经营规模、食品种类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等条件。

2.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并留存相关凭证。

3. 食品储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种类、性质、保质期限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设施设备,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止食品污染、变质、损坏等。

5.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合格食品。

食品经营者应当明示食品价格、规格、产地等信息,保证食品质量。

6. 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考核,确保从业人员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食品从业人员应当持有有效健康证明,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7.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食品安全事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8.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向消费者公示食品安全检查结果、食品安全风险警示等信息,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相关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和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测。

流通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经营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工作时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通用13篇)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通用13篇)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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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第一条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第二条建立制定并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本店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货票据。

(一)食品查验:购进食品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1、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

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标明;3、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是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4、销售散装食品或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容器、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
是指针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以确保食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体系。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 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对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许可和监管,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卫生条件和管理制度,以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对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包括对食品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出厂检验、运输储存、零售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和管理。

3. 食品标签和包装管理:对食品包装标签的内容、格式、标识、警示语等进行规范管理,确保食品信息的真实、准确,能够提供给消费者必要的食品安全和营养信息。

4. 食品追溯管理: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要求食品生产、流通企业能够追溯食品的来源、生产过程和流向,以便在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够及时查找和处理问题食品。

5.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监测:加强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评估和监测,对食品中的有害物质、微生物等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

6. 食品投诉和举报处理:建立食品投诉和举报处理机制,接受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及时处理和回应,并追究相关责任。

通过建立健全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流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者。

第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食品采购、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遵循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质量第一的原则,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三)监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四)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组织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要求。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检验、检疫,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

第九条食品流通企业不得采购以下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上市的食品;(二)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明的食品;(三)过期、变质、污染、有害健康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质量。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保持清洁、干燥、通风;(二)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三)避免阳光直射和有害物质污染;(四)设置专库、专柜,实行分类储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标签,保证食品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流通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责任1.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

2. 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公司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食品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食品采购与验收1. 严格审查供应商资质,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2. 采购食品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3. 对食品进行验收,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四、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场所应具备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霉等条件。

2. 根据食品特性,合理分类存放,确保食品不发生交叉污染。

3. 食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食品质量不受损害。

五、食品销售与陈列1. 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标识要求进行销售,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食品陈列应整齐、清洁,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

3. 设立食品销售专区,明确标识,便于消费者选购。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上岗前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健康状况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 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七、食品安全自查与监督1.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对食品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

3. 接受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八、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配合调查处理。

3. 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流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食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食品安全流通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二章食品安全流通准备第五条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生产。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进行经营。

第七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第八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配备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储存、运输、销售环节的安全。

第三章食品安全流通管理第九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等内容。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运输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不得销售下列食品:(一)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四)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定期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者、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风险。

第四章食品安全流通监督第十五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进行监督:(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二)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等资料;(三)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四)查封、扣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五)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工具;(六)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已经或者可能患有传染病的动物及其产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为保障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与质量,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订立本《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1.2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而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其全部食品流通链条上的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

2.2 本企业应对其食品流通链条上的全部从业人员进行相关食品流通安全制度的培训和教育,并确保其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定义3.1 食品流通:指食品从生产环节到最终消费者之间的物流和信息流动过程。

3.2 食品流通链条:指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相互关联的完整流通过程。

3.3 食品流通安全:指保障食品在流通环节中不受到污染、变质、虚假宣传等威逼,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

3.4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指对食品流通环节进行监管和管理,确保食品流通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食品流通安全的管理要求第四条食品生产和仓储4.1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订立并执行食品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

4.2 仓储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仓储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在仓储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包含货物的分类、标识、储存条件等。

第五条食品运输5.1 运输企业应对食品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清洁,确保车辆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5.2 运输过程中,食品应与有污染食品或有害物质隔离,避开交叉感染或污染。

5.3 运输企业应对食品运输过程进行有效监控和记录,确保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条食品销售6.1 销售场合应具备食品卫生条件,保证食品销售的环境清洁与卫生。

6.2 销售场合应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相关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及时取得食品的安全和质量信息。

6.3 销售人员应接受食品流通安全的相关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质量意识,确保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权益。

第三章食品流通安全的监督与惩罚第七条食品流通安全的监督7.1 本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流通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食品流通环节的安全与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

食品流通十二项规章制度一、食品流通许可证制度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企业需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方可进行食品流通活动,未取得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食品流通。

二、食品流通从业人员资格制度食品流通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考核后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三、食品流通环境卫生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场所进行食品流通活动,保障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四、食品检测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流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食品贮存运输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采取科学的保质保鲜措施,确保食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和变质。

六、食品标识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在包装标签上需明确标注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消费者能够准确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

七、食品价格管理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遵守价格法规定,不得哄抬食品价格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提高价格,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八、食品投诉处理制度消费者对食品流通企业的服务或产品有异议时,可通过投诉渠道反映问题,食品流通企业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复。

九、食品责任追究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如因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造成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受损消费者。

十、食品法规宣传制度食品流通企业需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对法规的认识和遵守度。

十一、食品监督管理制度相关部门加强对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食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及时处理,保障消费者权益。

十二、食品流通信息公开制度食品流通企业应主动公开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产品质量、产地、生产工艺等,让消费者有充分了解。

以上就是食品流通的十二项规章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执行,可以有效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和权益。

希望食品流通企业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消费者也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选择正规合法的食品流通渠道,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流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流通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流通、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

第三条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流通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采购与进货查验第五条经营者应当从具有生产许可、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加工者或者进口商购进食品。

第六条经营者采购食品时,应当查验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七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购下列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加工者或者进口商生产的食品;(二)无产品合格证的食品;(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三章食品储存与运输第九条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选择储存方式,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十一条经营者运输食品时,应当采取措施保证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损坏。

第四章食品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二条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接受消费者监督。

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食品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完整的食品信息,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

第十四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售后服务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食品质量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第五章从业人员管理第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文为了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我们制定了以下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一、食品生产者注册制度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时需要提供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和场所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食品经营许可制度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注册登记。

注册时需要提供经营场所、经营品种、经营人员等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食品标签管理制度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必须在食品包装上标注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列表等。

并且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四、食品质量追溯制度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可追溯。

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快速追溯到问题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控制风险。

五、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职责食品安全监管机构要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责。

并加强对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

六、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食品流通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严重危害食品安全的企业,将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制度的实施,我们可以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文(二)根据我了解到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范文:尊敬的各位负责人,我代表我司衷心感谢您的支持和关注。

根据食品安全法,我们制定了一套严格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以确保我们所销售的食品安全、可靠,并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我们的食品流通管理制度中,我们确保所有的食品流通环节都经过了严格的质量控制和监管。

我们与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严格要求供应商提供食品质量和安全的证明材料。

我们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抽检,确保所供应的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9项
1. 食品安全法规:制定和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监管措施,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2. 食品检验检疫制度:对进口和出口的食品进行检验和检疫,防止潜在的食品安全问
题进入国内市场或出口到其他国家。

3.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许可和注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4. 食品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追踪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以便快
速有效地召回问题食品。

5. 食品标签和广告管理:规定食品标签和广告的内容和要求,防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
费者。

6. 食品销售和配送管理:确保食品销售和配送环节的卫生和安全,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或变质。

7. 食品留样管理:对市场上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留样,检测其质量和安全性。

8. 食品企业监管:建立食品监管机构,对食品企业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食品
安全法规。

9. 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流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食品流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流通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包括以下职责:(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有效执行;(2)对食品经营户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3)对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4)对食品经营户的进货、销售、储存等环节进行监管,确保食品安全;(5)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置。

三、食品经营户的职责1. 食品经营户应具备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和条件经营。

2. 食品经营户应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卫生设施和条件,确保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安全。

3. 食品经营户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2)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确保食品销售过程可追溯;(3)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4)建立食品检验制度,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5)建立食品召回制度,确保不合格食品得到及时召回。

四、食品安全检查与监督1.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食品经营户的资质和条件;(2)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环节的卫生安全;(3)食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流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流通行为,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的主体,包括生产企业、流通企业、销售企业等。

第三条食品流通活动应当依法经营,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卫生安全。

第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和定期年检。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生产,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第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环节可追溯。

第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食品运输、贮存过程中的安全和卫生。

第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杜绝销售过期、不新鲜、有问题的食品。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适时、适量的发货,避免食品积压和浪费。

第十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第二章食品流通企业的监督管理第十一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每年组织一次内部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员,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第十四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定期对进货渠道和供应商进行审核,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第十五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库,保留有效期过期后两个月内的样品。

第十六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掌握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进行食品召回,及时通知销售商和消费者,并协助监管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三章食品流通企业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八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承担起对所销售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九条食品流通企业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专业人员,对进货食品进行抽检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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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严格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仔细验明食品质量证明。

确保交易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质量合格。

(一)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文件。

初次购入食品,应当向供货商索取并仔细查验下列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2、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书;3、进口食品有的效商品检验证明。

索验的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并由供货商加盖公章。

对上述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营者不准进货。

(二)索取并仔细查验食品质量证明文件。

首次购入食品应当按食品种类和生产批次索取并仔细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之后,应当每半年索验一次该食品的检验报告,向种植户、养殖户购入自产自销的食用家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三)索取销售凭证。

购入食品时,应当老实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索取资料的管理。

经营者索取的上述文件资料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分类建档保存,档案保管期限为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二年。

(五)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证明文件的查验。

企业总部统一配送的食品,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索验供货者的证明文件,并统一建档保存;各连锁经营者可将总部出具的进货查验证明和统一配送单存档。

各连锁经营者自行采购的食品,仍应当按照要求向供货商索验相关证、票,并建档保存。

二、食品进销货记录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及销货记录制度,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食品采购、销售情况。

(一)记录方式。

食品经营者可以结合实际,采取微机记录、书式记录、、票据记录三种方式。

1、微机记录。

有条件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开发或购置“食品采购、销售记录软件”,利用微机记录。

统一配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并将有关资料复印件发给所属相关经营企业备查,也可以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2、书式记录。

凡未实行微机记录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设置“食品进货、销售记录台帐”,利用帐簿记录;3、标据记录。

食杂店等小型食品经营者,将食品进货凭证逐日粘贴、装订成册,代替食品进货记录。

(二)记录人员。

食品经营企业应明确专人负责台账的记录;食杂店等其他食品经营者应由负责人记录。

(三)记录内容。

应当根据食品进货查验文件、凭证如实记录购进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四)定期查阅进货记录。

食品经营应当定期查阅进货记录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善状况。

对保质将满的食品,应当在进货记录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市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记录中如实加以记载。

(五)记录保存期限。

食品进销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质亘承诺制度食品经营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树立诚信意识,自觉承担社会责任。

(一)出具凭证。

主动为消费者开具信誉卡,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

(二)承担责任。

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

下列情形,消费者可凭购物发票等凭证向经营者要求退换或赔偿;1、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2、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3、经有关部门检验判定的不合格食品及确认的假冒伪劣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三)诚信经营。

做到经营食品明码标价、价格合理、计量准确、不出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四、食品协议准入制度作品经营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增强契约意识,对供应商、生产商或产地拒绝签订购销协议的,应当主动停止从其处进货。

(一)签订购销协议。

凡经销肉类、蔬菜类等农产品、水新产品和畜新产品的,均应签订购销协议。

1、经营肉类、畜产品、豆制品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加工)企业签订“场厂挂钩协议“;2、经营蔬菜、水产等食品,应当与生产养殖基地签订“场地挂钩协议“。

(二)签订协议原则和必备条件。

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应当体现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购进食品的特点,制定质量保证条款,明确购销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食品经营者与供货人、生产商或产地签订协议,必须索取代货方食品销售值信誉卡或食品质量承诺卡、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定点采购。

经营水果、蔬菜类食品,应以无公害水果蔬菜生产基地为采购定点单位;经营肉类食品,必须到定点屠宰场采购,实行日零库存制。

(四)定期考察。

食品经营者应当定期协议供货的食用农产品养殖、种植基地或者食品的生产加工企业进行考察,确保提供的食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不符合要求的基地或者企业,应当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或者依法解除协议供货关系,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安全可靠。

五、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应当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履行管理责任。

(一)严格经营者入场资格审查。

市场开办者应当对认真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对材料不完备、不具备食品经营资格的,应当禁止其入场经营。

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食品经营签订协议,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应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发现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二)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

市场开办者应当建档记载场子内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进货渠道、经营品种等信息,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监督经营者严把质量关;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信息。

(三)认真履行管理责任。

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1、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自律制度;2、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其他包装标识;3、监督经营者不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不得销售掺假、以假充真食品;不得销售“三无“、变质过期、有毒有害食品;不得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贴牌”食品;4、为食品经营者提供保计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的经营设施环境;5、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查和处理退出市场的不合格食品;对发现进场交易有重大问题的食品,及时报告和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6、与场内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及不合格食品的下架处理、召回、退货协议;7、督促经营者主动为消费者出具信誉卡,作出公开的质量承诺;8、定期对入场销售者的进货查验记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场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9、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进、销、存情况,对即将到期的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10、对入场销售的食品,应签订“场厂挂钩”“场地挂钩”协议而不签订的,或者不严格审核有关资料出现问题的,将其清除出场。

六、食品质量自检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增强食品质量自律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卫生情况,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保证食品安全。

(一)完善检测条件。

较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应当建立食品自检机构,设立食品安全检测室(台),配备必要的食品检测设备,适应质量检测需用要。

(二)配备食品质量监督员。

较大型商场、超市、市场应当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检查、监督记录。

(三)重点食品入市自检。

对肉类、蔬菜等重点食品加强入市自检,随时对销售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查。

对不能从感官上直接鉴别但怀疑其有质量问题的食品,暂停销售,经监管部门认定质量后,再行处理;对涉嫌假冒伪劣食品、“三无”食品有权责令经营者撤下货架停止销售,并报辖区工商部门进行入理。

(四)有自检中发现下列食品禁止入市经营:1、经感官鉴别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2、经检测发现食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下产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3、自检结果不符合在食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4、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含有非食品原料或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5、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有含有添加剂超过相关标准的;6、自检结果显示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七、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加强对所经营的食品的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食品应当严格执行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召回。

对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应及时采取公示、公告,报千行政机关等措施,召回所售食品。

(二)下架退市。

发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销售食品的,应及时下架退市,并做好记录。

(三)明示补救措施。

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停止经营的食品,应通知生产者召回,在食品生产者采取补救措施且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生产者的补救措施。

八、食品经营者报告备案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对所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一)停止销售。

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的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二)食品检验。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向商场(市场)食品质量查验办公室报验,报告内容包括:1、食品实物样品;2、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3、质量认证文件复印件;4、产品质量合格证明;5、商标使用许可证复印件;6、专营专卖食品委托书。

(三)登记备案。

食品经营者经营特殊食品,应当向商场(市场)食品质量查验办公室登记备案,登记备案的内容包括:1、食品名称;2、商标;3、厂名、厂址;4、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号;5、进货渠道、时间、数量九、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制度食品经营者应当树立健康从业意识,加强用人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及时发现解决食品安全隐患。

(一)建立健康档案。

食品经营者对从事食品经营人员,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员工健康情况。

(二)年度健康检查。

食品经营者应当每年组织食品经营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及时了解从业人体健康情况,对不适宜从事食品经营的,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得健康证明,才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如健康证明过期或不符合食品经营要求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火等消化道传染病人的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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