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农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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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的影响

[摘要]明清时期美洲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传入我国,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本文从耕地面积扩大、粮食亩产量提高和粮食总产量增加及粮食作物结构变动情况考察它们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又从山区开发、粮食商品化、经济作物种植及手和商业的发展等几方面考察它们对我国社会经济的影响。

[关键词]美洲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粮食生产;作物结构;社会经济

明清时期原产美洲的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的传入,不但增加了我国作物的种类,同时对我国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也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不仅有利于我国缺粮问题的解决,使人口压力有所缓和,也使我国粮食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长期以来,关于这些作物的传入和传播问题,有很多学者如何炳棣、陈树平、郭松义、曹树基等[1]做过研究,但专门探讨它们对我国社会各方面产生影响的论著寥寥无几,多数是在研究传播问题时涉及某一个方面或只是限于简单的结论,缺乏深入分析。本文旨在综合多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对这些新作物的传入所产生的影响做出正确评价。

一、美洲粮食作物在我国的传入及传播过程

明清时期我国人口增长很快,与此同时耕地面积增幅不大,由此造成人均耕地急剧下降,粮食短缺问题日益严重的社会矛盾,此时也正是中西相对发达时期,原产美洲的粮食作物玉米、番薯、马铃薯自明中叶开始陆续被引入我国。

玉米约于16世纪中叶分3路传入我国,分别是西北陆路自波斯、中亚至我国甘肃,然后流传到黄河流域;西南陆路自印度、缅甸至云南,然后流传到川黔;以及东南海路由东南亚至沿海闽广等省,然后向内地扩展。从明中叶到清乾隆前,这近两百年时间里玉米仅限于在我国个别省份小范围种植,尚处于被大众认识阶段。乾隆中期到嘉庆、道光年间,是玉米大规模推广时期,此时人们开始认识到玉米的广泛适应性和高产意义,纷纷种植。嘉庆以后,玉米在全国普遍栽培,其

中流民在玉米传播中发挥重要作用。清后期到民国年间,除了南方各省山区玉米栽培深入发展之外,华北平原玉米种植进入大发展阶段,玉米代替了旧有传统低产作物的一部分面积,成为黄河中下游地区人民的主要粮食作物之一。清代玉米传播,大多先在山地丘陵地区栽培,然后渐及平原地区;先在不发达地区,后发达地区;南方多于北方,山地多于平原。清代玉米集中产区是中部的陕鄂川湘桂山区、西南的黔滇山区、东南的皖浙赣部分山区,华北和东北的玉米集中区主要在清后期至民国年间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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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本文为国家社会基金资助项目“明清时期美洲作物的传播及其对农业生产的影响”,项目批号为03BZS034,特此致谢。

番薯是16世纪后期,分多次从东南亚传入我国东南沿海的闽广两省,第一条途径是陈益、林怀兰从越南分别传入广东的东莞和电白县;另一条是由“温陵洋舶”经南澳岛传入福建泉州;再就是陈振龙由菲律宾携种至福州。番薯于明万历年间引入我国后,局限于闽粤将近一个世纪,17世纪后期开始向江西、湖南等省及浙江、江苏沿海地区扩展,18世纪中叶遍及南方各省并向黄河流域及其以北地区扩展。清代番薯分布较集中的地区有闽广两省、闽浙赣皖低山丘陵区、鄂南湘南山区、四川盆地及山东中南部。

由于史料的缺乏,马铃薯传入我国的时间和路线尚未有统一定论,可以肯定的是同番薯、玉米一样,马铃薯是多次多途径地被带到我国。本文赞同的观点是:一是17世纪中叶荷兰人把马铃薯带到,然后传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一是18世纪由传教士、商人将马铃薯普通栽培种从欧洲带到我国;以及进入20世纪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又多次传入马铃薯的新品种。马铃薯传播范围直到19世纪初仍非常有限,进入清后期及民国时期,随着各地引进时间的延长、推广面扩大及人们认识的加深,初步有所发展,但其真正扩大种植面积,在农业生产中起重要作用还是到了建国后。清代马铃薯的集中产区有以川陕鄂甘交界的山区为中心并向周围传播形成的西南马铃薯生产区、以晋北为中心的华北马铃薯生产区,东北马铃薯主产区是在民国后形成的。[2]

玉米、番薯传入我国后,到清乾隆、嘉庆年间在各地迅速推广,发展到清末,已经跃居我国主要大田作物行列,它们为我国的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

巨大贡献。马铃薯由于受生态适应性的影响,多是种植在我国的部分高寒山区,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大规模发展,因此,相对于玉米和番薯,清代马铃薯发挥的作用还是十分有限的。

二、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的影响

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些高产粮食作物的传入,对我国农业生产具有重要意义。这些作物适应性强,产量高,有利于我国耕地面积的扩大,也对粮食单产和总产量的增加起了一定的作用。随着它们栽培面积的不断扩大,我国传统的粮食作物结构也发生了新的变动。

(一)对耕地面积增加的作用

玉米、番薯、马铃薯这些适应性较强、耐旱耐硗的作物引进,使过去并不适合粮食作物生长的砂砾瘠土和高岗山坡地成为宜农土地。玉米具有耐瘠耐旱的特性,“不择硗确”,“但得薄土,即可播种”[3],适宜在山区生长,“虽山巅可植,不滋水而生”[4],“盘根极深,西南山陡绝之地最宜”[5]。清人包世臣在《齐民四术》中称:“玉黍,……生地瓦砾山场皆可植,其嵌石罅尤耐旱,宜勤锄,不须厚粪,旱甚亦宜溉,……收成至盛,工本轻,为旱种之最”。随着玉米栽培面积的扩大,使长江流域以南过去长期闲置的山丘地带和不宜种植水稻的旱地被迅速开发利用,同时在黄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也逐步取代了原有的低产作物,成为主要的旱地农作物。

番薯同样具有抗涝、耐旱、适应性强的特性,明人何乔远《闽书》中称番薯“瘠土沙砾之地,皆可以种”,王象晋《群芳谱》也称“人家凡有隙地,但只数尺,仰见天日,便可种得石许”,番薯能够“不与五谷争地,瘠卤沙冈皆可以长,大旱,不粪治亦长大”[6],且“薯苗人地即活,东、西、南、北无地不宜,得沙土高地结尤多,天时旱涝俱能有秋”[7]。在耕地少、人口密集的传统农业区,农民在作物布局上充分利用番薯的适应性,以提高土地利用率,“邑人于沃土种百谷,瘠土则以种苕,无处不宜”[8],“山坡土埂屋畔陇头尽堪布种”[9]。由于番薯的推广,我国东南各省大量滨海沙地和南方山区的贫瘠丘陵山土得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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