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室及动物实验管理规定(试行)201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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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实验室及实验动物管理规定
(试行)
为使动物实验实现规范化,保证实验动物的福利和实验人员的安全,减少动物实验过程中非实验相关因素的影响,为实验研究及检测提供可靠、有效的动物实验研究数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实验动物室进行动物实验的人员。细则如下:
1.动物实验的准备
1.1实验方案及样品的准备
1.1.1 根据不同的研究计划和实验目的拟定动物实验方案,确定动物实验所涉
及的样品、方法、实验动物种类等。
1.1.2 动物实验开始前按研究计划准备实验用供试品,并根据供试品特性进行
保存备用。
1.1.3供试品应按试验要求进行分组,相应标签应如实准确地反映供试品的主
要参数。
1.2实验动物的准备
1.2.1 所有实验动物必须购自于具有《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资质的相关单位,
选购时需要对方提供每批动物的合格证明。
1.2.2 按照不同的实验目的和要求选择所需种类和级别的实验动物,同时要注
意每次研究所需实验动物的参数,如年龄(月龄或日龄)、体重和性别
要求等。
1.2.3 实验动物检疫:正式实验开始前须对实验动物进行2~3天检疫,观察
动物状态,包括外形、体形、行动、呼吸、被毛、鼻、口腔、眼、耳、
生殖器、尿、粪便等,并做好记录。
1.2.4 实验动物的编组、标签和标识:依据检疫期动物观察情况,选择状态良
好,健康的实验动物根据试验要求进行分组,并做好实验动物的相关标
签和标识。
1.3 实验条件的准备
1.3.1 确认饲养场所具备所要饲养动物的基本条件,包括场地清洁、动物房温
度(21~26度)、湿度(40~70%)、噪音(<60分贝)、通风、采光及照
明等符合要求。
1.3.2 按要求准备实验动物饲养用笼器具及饲养器具。
2.动物实验人员的基本要求
2.1 进行动物实验的技术人员,应该持有实验动物管理或操作许可证等相关资
质,或接受过相应培训。
2.2 相关人员都要遵守实验动物管理的各项制度,熟悉、掌握操作规程。
2.3 进入实验动物饲养区域或进行实验操作或与动物接触的人员,均须更换实验
工作服,并佩戴口罩、手套。
2.4 在实验动物室相应操作区域进行动物实验的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进行操作。
并在能够得出有效试验数据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实验动物的痛苦。
3.动物实验室的管理
3.1实验动物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入该区域须经相应管理人员同意。
3.2实验用品和动物饲养用品按功能分区放置,并以相应标签标识区分。
3.3动物实验室的卫生管理:
3.3.1实验动物室的日常维护按照值日表进行,须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
3.3.2每次动物实验前应对场地、设施、笼具及用具等统一进行彻底消毒。
3.3.3动物实验结束后则由实验人员清洁实验区域。
4.实验动物饲养管理
4.1笼器具:饲养实验动物用笼器具须先用自来水清洗后,再用1% 巴氏消毒液
浸泡1h后晾干待用。
4.2饲养用给水工具在使用前应先用自来水清洗,再用1% 巴氏消毒液浸泡1h,
最后用动物饮用水冲洗干净待用。
4.3垫料:实验动物饲养用垫料来源清晰,质量达到清洁、干燥、吸水、无毒、
无虫、无感染源、无污染要求,每周至少更换2次。
4.4饲料:实验动物饲料为来源规范的相应种属动物饲料,切勿自行添加非实
验动物食用材料。
4.5饮用水:动物饮用水为城市居民饮用水经高压灭菌后分瓶饮水,所使用的
高压水封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可超过4日。
5.动物实验操作规范
5.1 根据动物实验操作培训的基本要求,以及本研究工作所涉及实验动物及动物
实验要求,进行相应的试验操作。
5.2 动物实验操作必须熟练规范,在尽量减少实验动物痛苦的基础上,避免动物
应激反应而导致实验人员受伤或实验结果的不准确。
5.3 同时实验操作中保持安静专注,勿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操作。
5.4 动物实验结束时处死实验动物时,除因实验所需外,均应遵循动物安乐死的
基本原则。
6.实验动物观察记录
在动物实验期间,应填写《实验动物饲养及观察记录表》,记录与动物实验相关的各项参数及动物体征,若发现异常除做好情况记录外,还应及时向课题负责人汇报,以便及时分析相关原因。
7. 动物实验资料及数据管理
动物实验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及记录由资料保管员按照课题项目分项管理,实验数据统一交由项目负责人进行数据汇总分析。
8. 实验废弃物的处理
动物实验所产生的实验废弃物由实验操作人员参照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于每次实验结束后,根据废弃物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
8.1 实验剩余带菌带毒样品必须按其特性先进行灭菌灭活后方可按医疗废弃物
处理。
8.2 动物实验期间或实验结束后形成的动物尸体,应该用医疗废弃物专用袋装好
并密封后放入专用的冰箱储存,统一交专门机构进行处理。塑料袋上应标记动物数量、实验时间、操作人以及动物处死方式,以便后期查询。
8.3 实验过程中形成的其它液体废弃溶液,可根据其种类倒入装有垫料的自封袋
内进行处理。
8.4 实验中使用耗材,带利器的物品和非利器物品分类放置,依据是否带菌带毒
再进行分类处理。
9. 其它
9.1 本规定仅限于普通动物实验室及在此实验室工作的相关人员的管理。
9.2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所涉及范围及具体情况进行符合相关规定的针对性管理。
附件:
1、动物实验记录
2、实验动物饲养及观察记录
201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