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下发2015 23号文件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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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

【独家】23号文和资管新规之后平台公司怎么融资?PPP知乎,您的PPP大百科!我们建立了完整的PPP 知识索引体系,回复索引号【005】,可查看更多财政部PPP 政策汇总相关文章。

作者简介:孙俊,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研究院在金融强监管、融资渠道逐渐收紧的新形势下,各种政策法规接连发布,特别是财金23号文直接围堵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中介公司、金融机构之间的资金链,2018年平台公司或将面临融资的严峻考验。

目前对于平台公司大部分融资贷款仍来源于银行贷款,有部分贷款通过信托和融资租赁,但是由于23号文和即将出台的资管新规,政信融资将会受到很大限制。

也许本来发行企业债可以成为平台公司重要融资渠道,例如城投债、企业专项债、绿色债券、项目收益债等,但是194号文的出台又为发债蒙上一层阴影。

不过目前政策文件仍鼓励平台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和探索债转股形式解决存量债务问题。

23号文之后平台公司怎样通过信托融资?信托:按照是否有银行参与,地方政府信托融资分为集合信托和银信合作理财。

集合信托主要是指受托人把多个委托人交付的信托财产加以集合地管理、运用或处分的方式。

银信合作指银行发行理财产品,购买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股权或债权,同时政府向银行和信托出具回购的承诺函。

银信合作与传统的集合信托产品的主要区别是传统信托计划的资金用途都是具体项目,而银政信产品大多投向政府平台公司。

集合信托:信托公司同地方政府合作主要采取三种形式:一是信托公司发行信托产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阶段性入股于地方融资平台,将资金投入政府指定的项目,待阶段性持股期满时,由政府指定机构按约定的价格溢价回购上述股权。

但是这种形式已违背23号文“穿透原则”,仍是政府承担固定回购责任。

二是相对比较简单的信托贷款的方式,即由信托公司募集社会资金,然后把资金贷给地方政府发起的项目投资公司,而在贷款过程中引入地方政府作为第三方为信托提供担保。

九部委联合颁布23号令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九部委联合颁布23号令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九部委联合颁布23号令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日前,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住建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了2013年第23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并公布了废止和修改部分的具体文件与修改内容。

九部委颁布的23号令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法制办监察部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21号)关于全面清理与招投标有关规定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清理,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对11件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上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废止或者修改。

决定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抓紧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8]938号)决定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对《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4号)作出修改(一)相关政府部门名称的修改1.将第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中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修改为“国家发展改革委”。

2.将第二十条中的“发展计划部门”修改为“发展改革部门”。

(二)相关规章条文内容的删除3.删除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六项。

4.删除第十八条中的“行政监督”。

5.删除第十九条中的“或举报”。

(三)相关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序号的修改6.将第一条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7.将第十八条中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处罚”修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最新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最新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最新毕业⽣就业创业政策最新毕业⽣就业创业政策 创业是创业者及创业搭档对他们拥有的资源或通过努⼒对能够拥有的资源进⾏优化整合,从⽽创造出更⼤经济或社会价值的过程。

以下是⼩编为⼤家整理的最新毕业⽣就业创业政策,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家。

就业政策 各市⼈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步深化普通⾼等学校毕业⽣就业制度改⾰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等学校毕业⽣就业⼯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普通⾼等学校(以下简称⾼校)毕业⽣就业⼯作,现就促进普通⾼校毕业⽣就业政策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事管理政策 1.对主动到辽西北地区和贫困县的乡(镇)、村⼯作并扎根上述地区的毕业⽣取消见习期,可提前定级。

对于到县以下事业单位⼯作的,可参照到农林⼀线⼯作⼈员享受上浮⼯资档次的政策。

2.进⼀步深化中⼩学⼈事制度改⾰,优化农村中⼩学教师队伍。

各中⼩学要在核编定岗的基础上,实⾏择优聘任,竞争上岗。

解聘不合格教师,清退顶编在岗代课教师,空出的岗位主要安排⾼校优秀毕业⽣。

3.⽤⼈单位要及时向省或市毕业⽣就业管理部门上报⼈才需求信息。

录⽤⼈员要取消不利于毕业⽣就业的内部选拔性考试,建⽴公平、公正、公开的毕业⽣就业竞争机制。

4.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校毕业⽣,本⼈要求⼈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学校要按规定免费保管两年。

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将毕业⽣档案转回⽣源地⼈才交流中⼼。

⼆、户籍管理政策 5.取消对接收⾼校毕业⽣的落户限制。

各地区要从储备⼈才的⼤局出发,取消对⾼校毕业⽣实⾏的⼈⼝机械增长落户指标限制,变审批制为准⼊制。

⾼校毕业⽣在毕业两年内凭省或市毕业⽣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等学校毕业⽣就业报到证》、《毕业⽣就业派遣介绍信》、《落户介绍信》及毕业⽣户⼝迁移证明即可办理落户⼿续;两年后凭⽤⼈单位录(聘)⽤⼿续、劳动合同、《普通⾼等学校毕业证书》和毕业⽣户⼝迁移证明办理落户⼿续。

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重庆留学生做创业,有什么优惠的政策出台吗?店铺把整理好的重庆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留学生回国你知道你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吗?1、留学生购买免税车政策 1、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无论公派或自费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2、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二年内回国定居工作;3、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4、有免税指标(学习期间连续在外180天计一个免税指标,中途回国停留时间不超过1个月可连续计算);5、免征进口零部件关税。

这是汽免税车生产企业在进口零部件时上缴的关税,对留学回国人员免征这部分关税后,企业可到海关办理退税;6、留学生回国购买免税车,具体是指能够免除所购汽车零部件中的进口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约占整车价格的11.7%)一般情况下,两者加起来合约占整车价格的15%;由于涉及到进出口零部件的退税和购置附加税的免征,所以购买免税国产汽车要办理:汽车生产地海关有关手续,到工厂直接购买并办理运输手续, 使用地车辆提取手续,使用地发票工商验证及免征购置附加税手续,验车、上牌照手续。

异地奔波,办事程序繁琐会给购车者带来很多不便。

(申请者可以与免税车中介代理商取得联系,委托代办好相关事宜,直至提取免税车,代办手续费因机构和车型而不同)7、根据不同车型费用不用,总体的优惠费用在0.71—15.21万元间;8、车型不同,需要等待的购买时间也不同,一般车型为2—3个月,快者为一个半月左右,而紧俏车型如迈腾、CC等则须等待3—6个月时间。

申请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前到中国使馆教育处开具);2. 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3. 护照; 4. 户口簿;身份证; 5.《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在户口所在地海关,供职单位盖章) 6. 在职证明(供职单位开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23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23号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市府发〔2015〕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6号)精神,现就改进加强市级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一)整合优化各类涉及科研创新的科技计划。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按照政府职能转变和合理划分事权的要求,优化整合各部门管理的科技计划,对定位不清、重复交叉、实施绩效不好的,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必要调整和优化,明确各类科技计划的功能定位、目标和实施期限,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

建立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就科技工作重大问题会商与沟通机制,就科技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充分与产业主管部门沟通、协商,对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事项,按程序报市政府决策。

(二)分类支持财政科技项目资金的投入结构与方式。

加大财政科技计划对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计划、实用技术推广、产学研合作科技创新、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业和人才团队、科技重大专项等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的支持力度。

根据《赣州市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做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同时探索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等创新模式。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家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我们制定了《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2015年11月12日湖北省稳定岗位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障生活、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功能作用,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稳定就业岗位,提高就业质量,保障职工生活,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家四部委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4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保持就业岗位稳定的企业给予的资金补贴。

第三条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有结余且具有一年以上支付能力;(二)完成省批复下达的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三)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待遇;(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国务院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第九条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主席令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年修正)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税务管理第一节税务登记第二节帐簿、凭证管理第三节纳税申报第三章税款征收第四章税务检查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依法进行税收工作】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国发23号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文件解读

国发23号安全生产责任制与文件解读

贯彻落实国发23号文件精神基本原则:三个坚持重点对象:八大行业精神内涵:八个更加主要特点:五个统一创新措施:十项制度重点强调:十个强化三个坚持1、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把经济发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标准和技术方面,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3、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集中整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八大对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民用爆炸物品、冶金。

八个更加1、更加严格的企业安全管理2、更加坚实的技术保障3、更加有力的安全监管4、更加有效的应急救援体系5、更高标准的行业准入6、更加有力的政策引导7、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8、更加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五个统一1、继承与创新的统一2、高度重视与严格要求的统一3、治标与治本的统一4、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的统一5、当前与长远的统一十项制度一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1、对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实行逐级挂牌督办、公告制度2、国家相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3、对事故查处实行层层挂牌督办4、重大事故查处由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1、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2、其中煤矿和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3、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要严肃处理三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1、制定和实施矿山生产技术装备标准2、煤矿“六大系统”要在3年之内完成。

3、道路专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2年内完成4、鼓励有条件的渔船安装防撞自动识别系统5、大型尾矿库安装全过程在线监控系统6、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四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

1、企业在制定财务预算中必须确定必要的安全投入2、落实地方和企业对国家投入的配套资金3、研究提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下限标准并适当扩大范围4、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制度建设5、积极稳妥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等。

无忧保—黑龙江稳岗补贴政策

无忧保—黑龙江稳岗补贴政策

无忧保—黑龙江稳岗补贴政策打造全民社保无死角无忧保—黑龙江稳岗补贴政策一、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根据今年4月27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发〔2015〕23号文件规定,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含非公企业、小微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一)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全市上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二)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净裁员率(指企业年末职工人数减去年初职工人数占企业年初职工人数的比重)低于统筹地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二、补贴标准各地对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稳岗补贴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同一企业在实施产业政策调整期间,既符合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又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的意见》(闽人社文〔2012〕317号,即泉人社〔2012〕200号转发的文件)规定享受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的,可选择其中一项政策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三、审核认定(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失业保险参保地人社部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企业稳定员工队伍书面情况、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证明材料(经信、发改、国资、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文件、批复)、《泉州市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样表附后)、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缴费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高级职称延迟退休政策
为了充分发挥女领导干部和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近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厅以宁组通[2015]23号文件转发了该通知。

自2015年3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执行延迟退休政策。

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规定,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的正、副县处级及相应职务层次的女干部,事业单位中担任党务、行政管理工作的相当于正、副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六十周岁退休。

上述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如本人申请,可以在年满五十五周岁时自愿退休。

年满六十周岁的少数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延长退休年龄的,仍按照《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3]141号)、《人事部关于高级专家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人退发[1990]5号)有关规定执行。

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
女性专业技术人员,不适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不予追溯。

没有思想自由,就不可能有学术创新。

1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住建部令第23号修正)

16.《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发布,住建部令第23号修正)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015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2000年8月25日建设部令第81号公布,根据2015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的监督工作,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确定。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职能分工负责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机关应当对工程建设规划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执行施工安全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7.11•【文号】发改办就业〔2017〕1201号•【施行日期】2017.07.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就业〔2017〕12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按照《关于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就业〔2015〕281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做好前两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将组织实施第三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请你们按《通知》要求,抓紧商有关部门组织试点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目标通过试点,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明显改善、创业环境持续优化、返乡创业就业特色鲜明的城市,加速经济资本、人力资本、社会资本的提升、扩散、共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的返乡创业就业格局,全面提升返乡创业参与率、成功率,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试点主体试点主体应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任务较重,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县级地区,包括县、县级市、市辖区、旗等,不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园区性质的地区。

拟申报试点的地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组织实施,具有深化改革、探索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煤矿领导值班制度

煤矿领导值班制度煤矿领导值班制度为了更好地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加强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改变领导作风,密切‘干群关系,增强与职工的联系,全矿各级领导必须深入井下第一线,掌握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所存在的问题’,特定以下制度:1、安全生产是煤矿的一项重要方针,是日常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此,全矿党、政、工必须认识统一,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

2、各部门领导要注重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列入工作的主要议事日程,做到三首先,布置工作首先布置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首先检查安全工作,总结工作首先总结安全工作。

3、要把安全工作列入检查考评干部和部门工作的一项重在内容。

不抓安全生产,考核为不合格的干部,更不予评为先进个人。

4、建立矿、科级干部下井考核登记卡,每月一份,个人保存。

下井时由检身员逐日填写,检身员要逐日向矿办公室报送干部下井花名表。

5、干部下井天数,矿长每月不少于15天,生产矿长每月不少于20天,党、政、工其它领导按值班安排轮流下井,保证每班有领导跟班,各科室领导按工作范围自行安排。

6、干部深入现场,既要体现干部的工作作风,又要针对性的解决实际问题,矿级领导每次下井要填写干部跟班。

情况记录。

7、干部下井。

要按月由办公室考核、公布。

8、干部跟班登记汇总由调度室办理,按月向矿委会汇报情况。

领导干部值班制度一、矿领导实行24小时值班制,每天由一名主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并配备一业务部门的领导干部作副值班。

二、值班的矿领导是当日矿井生产和安全工作的全权指挥者和组织者,在生产行政管理上,有权指挥一切,各单位必须服从,否则影响生产要追查责任,其主要任务是:(一)、全面负责当天生产调度指挥,及时解决生产上存在的一切问题,保证正常生产,做到全面,安全地完成当日生产任务。

(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发现问题及时指示值班调度员组织有关部门派人迅速处理,必要时亲临现场指挥,以保证正常生产。

承接下放的级行政审批事项

承接下放的级行政审批事项
附件2
政和县承接下放的县级行政审批事项
时间:2015年6月28日
机构 序号 项目名称
经济信 息和商 务局
内、外资投资 1 项目(技改项
目)核准
卫生和 计划生 育局
医疗机构麻醉
2
药品、第一类 精神药品购用
印鉴卡
县国土 资源局
县水利 局
3
拆迁永久性测 量标志审批
占用农业灌溉 4 水源、排灌工
程设施审批
水工程管理范 5 围内防护林采
1.《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第十八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指配 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频率,并核发频率专用指配证明; 2.《广播电视无线传输覆盖网管理办法》(广电总局令第45号)第二十条。依本办法第十二 条第一至五项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许可证(无线)》的单位,如需申请使用广播电 视频率,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报广电总局 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甲类)》。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届满需继 续开展业务的,应于届满前六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第二十一条 依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取得《广播电视节目传输业务许可证(无线)》 的单位,如需拟申请使用广播电视频率,应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 请,经逐级审核后,报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领取《广播电视频率使用许可证(乙 类)》。 许可证有效期为四年。有效期届满需继续开展业务的,应于届满前六个月按本办法规定 的审批程序办理手续。 3、市下放,依据是“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县(市、
2、《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移民开关于印发福建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和项目管理暂 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指【2010】146号)第十条:县级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3号文辅导10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3号文辅导100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23号文辅导10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辅导百问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分为几大部分,多少条?答:《通知》共分为九大部分,共三十二条。

2.《通知》什么时刻下发的?答:7月19日《通知》以国发【2010】23号文件正式下发。

3.简述目前我国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的要紧缘故有哪几方面?答:一是一些企业在经济回升向好的情形下,盲目追求经济效益,重生产轻安全,安全治理薄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二是无证或证照不全非法生产,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违规违法生产,小煤矿整合技改期间非法组织生产;三是一些地点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

4.简述《通知》在制度方面的“十项创新”?答:一是重大隐患治理和重大事故查处督办制度;二是领导干部轮番现场带班制度;三是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四是安全生产长期投入制度;五是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六是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制度;七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八是高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核准制度;九是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制度;十是企业负责人职业资格否决制度。

5.《通知》总体要求中是如何表述经济进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的?答:把经济进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

6.安全生产治理的总体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通知》中提出的“三个坚持”是什么?答: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进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进展方式,把经济进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二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治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三是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促进我国安全生产形势实现全然好转。

8.《通知》要紧任务中确定的八大重点行业(领域)差不多上什么?答: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

稳岗补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稳岗补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老会计人的经验)

稳岗补贴如何申报企业所得税(老会计人的经验)前几天,小会计甲问道: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拔付的2016年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补贴资金,能不能申请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

无独有偶,5月10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通知》(皖政办〔2017〕43号)规定:对上年度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省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岗位补贴。

补贴标准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核定,按月发放。

要想弄清楚稳岗补贴的企业所得税问题,需要先了解什么是稳岗补贴:问题1:什么是稳岗补贴?稳岗补贴是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缓解就业压力,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的一项国家政策。

现行政策规定,稳岗补贴政策执行到2020年底。

稳岗补贴政策始见于2008年。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缓解就业压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7号),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较多的统筹地区在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按时足额支付失业保险待遇的前提下,可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补贴执行期为2009年之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009年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延长稳定就业岗位、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期限至2010年底。

对2010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东部7省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政策延长到2010年底。

国发23号文解读(初训)

国发23号文解读(初训)





牢记血 牢记血的教训 决不让自己成为事故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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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人民日报: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去年,上海胶州路教师楼大火之后, 去年,上海胶州路教师楼大火之后,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评 论员文章《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文章指出: 论员文章《人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文章指出:发展为了什 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发生事故了, 么?是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发生事故了,人 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没了,发展还有什么意义?
2003年开县井喷, 2003年开县井喷,243 年开县井喷 人死亡,2142人中毒 人中毒, 人死亡,2142人中毒, 65000紧急疏散 紧急疏散。 65000紧急疏散。 9
最为厉害的液氯钢瓶爆炸事故: 最为厉害的液氯钢瓶爆炸事故:温州液氯厂爆炸事故
事故经过:1979年 事故经过:1979年9月7日下午,温州电化厂液氯工段正在冲 日下午, 装液氯作业时,一只0.5 0.5吨的充满液氯的钢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 装液氯作业时,一只0.5吨的充满液氯的钢瓶突然发生粉碎性爆 现场死亡18 18人 共死亡59 ),泄漏的氯气达10.2吨 59人 泄漏的氯气达10.2 炸,现场死亡18人(共死亡59人),泄漏的氯气达10.2吨。
学习领会23号文精神在总体上应把握的三个方面 学习领会23号文精神在总体上应把握的三个方面
一要牢牢把握《通知》提出的“三个坚持” 坚持以人为本, 坚持以人为本,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 , 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 把经济发 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坚持“安全第一, 展建立在安全生产有可靠保证的基础上 ; 坚持“ 安全第一 , 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管理、制度、 防为主 ,综合治理 ” 的方针 , 从管理 、 制度 、 标准和技术等方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面 , 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 ; 坚持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集中整 治非法违法行为,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三个坚持” 治非法违法行为 , 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 这 “ 三个坚持 ” 是指导和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是指导和推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 , 必须贯穿安 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全生产工作的全过程。 二要紧紧抓住重特大事故多发的8个重点行业领域 煤矿、非 煤矿、 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 炸物品、冶金等8个行业(领域) 事故易发、多发、频发, 炸物品 、冶金等 8 个行业 ( 领域 ) , 事故易发、多发 、 频发 , 重 特大事故集中、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 特大事故集中、长期以来尚未得到切实有效遏制。当前和今后一 个时期,必须从这8个重点行业领域入手,紧紧抓住不放, 个时期,必须从这 8个重点行业领域入手 , 紧紧抓住不放, 落实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推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4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告(一):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2014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并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

(一)、2014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情况本公司2013度实际销售收入约1500万元,依据《办法》中“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2%提取;”的规定,本公司2014年度应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30万元,实际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为30万元。

(二)、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按照《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主要用于以下九方面: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支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支出;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支出;安全评价及咨询、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评估和整改的支出;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的支出;应急救援器材、装备的配备及应急救援演练的支出;安全标志、标识及其他安全宣传的支出;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职业危害作业点检测、职业健康体检的支出;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的支出;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物品或者活动的支出。

本公司2014年度实际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为25.27万元,结余为4.73万元。

详见2014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表。

浙江佰汇电子有限公司2014.06.272011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表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报告(二):201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2013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本公司严格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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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对“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指明了方向。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1、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

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2、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

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推进农业现代化。

3、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等。

4、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主要努力方向是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1、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相关改革意见和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

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

2、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

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

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

3、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

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

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

4、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

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

5、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6、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

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

7、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

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并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

支持农民网上创业。

8、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1、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

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

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

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

2、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

3、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4、促进退役军人就业。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1、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2、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

3、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4、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

5、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

6、完善失业登记办法。

五、强化组织领导
1、健全协调机制。

2、落实目标责任制。

3、保障资金投入。

4、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

5、注重舆论引导。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管从宏观经济环境还是从微观的企业和个人来看,都是一个很好的机遇,也是一个很宏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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