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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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地施工行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和文明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违规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1. 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罚款:对违规行为严重者,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施工单位给予罚款,并要求限期整改。

3.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法或违规行为,造成重大事故隐患,对施工单位进行停工整顿,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4. 吊销执照:对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多次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吊销其执照,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5. 刑事责任:对涉嫌犯罪的违规行为,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规定,还可以对违规行为进行公示,限制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或中标,以及加强对工地的监管和检查力度。

总之,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实施细则旨在通过处罚措施,促使施工单位持续加强自身管理,提高工地施工的质量、安全和文明水平。

同时,也能有效维护工人和公众的利益,减少工地事故和环境污染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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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为了保障施工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制定了以下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一、施工单位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将根据违规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2.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3. 违反劳动安全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4. 违反环保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5. 违反建筑工程质量规定,造成较轻质量问题的,给予警告;造成较重质量问题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项目管理机构和监理单位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1. 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2. 对违规行为不予处理或者处理不力的,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程施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对个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

1.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程序和技术要求,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

2.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

3. 违反劳动安全规定,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

4. 违反环保规定,给予警告;情节较重的,处以罚款,并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工作,并责令限期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的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包含参加施工工作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作业人员以及外来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项目部全部人员都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项目部的领导层应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项目部每年应组织开展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作业人员全面了解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

第七条项目部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的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项目部安全员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包含订立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等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第九条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必需持有效资格证书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第十条全部施工作业人员应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包含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防护服等。

违反规定者将被予以相应惩罚。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检查和更新警示标志。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必需的防护设施,如围挡、防护网、警示线等,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乱丢杂物、乱倒污水等行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禁止酗酒、吸毒等行为,任何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现有违禁物品者必需立刻上报。

第十五条全部设备必需经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物料的堆放、运输和储存,确保物料的安全。

第四章惩罚措施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项目部将依据违规程度和影响程度予以相应的惩罚。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行为,项目部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口头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等惩罚。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1. 背景在建筑工地施工中,安全生产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因此,各级政府和建筑单位都加强了在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管理。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行为,保护工人和公众的安全,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

2. 处罚标准2.1 罚款2.1.1 人员违规1.未佩戴安全帽的罚款为100元/次;2.未佩戴安全鞋的罚款为50元/次;3.未佩戴安全带的罚款为200元/次;4.吸烟、饮酒等违章行为的罚款为100元/次。

2.1.2 机械违规1.未经工程管理部门验收上岗的机械,每台罚款2000元/次;2.未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施工场地机械未按安全标准作业的罚款为1000元/次;3.施工场地机械未附配套安全设施的罚款为500元/次;4.在限制作业区或施工场地施工机械未按照规定缩小作业空间的罚款为500元/次;5.故意损坏施工场地的罚款为1000元/次。

2.1.3 违规行为1.未取得审批或未经核实,违规搭设脚手架,罚款500元/次;2.在限制作业时间或者禁止作业区作业,违规作业罚款2000元/次;3.违规堆放建筑材料罚款2000元/次;4.违规停车罚款100元/次;5.违规占用公共资源罚款500元/次。

2.2 停工整改2.2.1 违规现场立即停工处理1.未佩戴安全帽的,停工整改一天;2.未佩戴安全鞋的,停工整改半天;3.未佩戴安全带的,停工整改一天。

2.2.2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责任1.对危险作业未进行安全分析,整改一天;2.未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或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定,整改一天;3.现场没有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对着重部位违规的,整改一天。

2.3 行政处罚2.3.1 经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罚款。

2.3.2 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 操作流程3.1 进行通报批评对本工程项目部周报中查处的安全违规现象及时通报批评处理,从而形成压倒性震慑效应。

3.2 进行巡视监督每日进行巡视,压实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2篇)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 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按照以下处罚规定执行:(一)在严重违反安全规程、操作规定,且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责令停工整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终身禁止进入此工地。

(二)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给予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求相应责任人整改。

2. 强行进入危险区域,违章作业,造成安全隐患的,除返工整改外,给予相应警告,并对现场人员进行一定的安全培训。

3. 运送单位违反有关运输安全规定和标准,造成一定安全风险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二节施工员处罚规定1. 擅自调换施工工艺,未经审批或安全评估而进行施工的,给予相应警告,并在安全教育记录中进行记录。

2.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地,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未按照规定向施工工人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要求立即补给。

第三节班组长处罚规定1. 未按照要求进行班前安全教育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对班组成员未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要求立即使用。

3. 班组管理不力,导致施工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的,除停工整改外,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节施工工人处罚规定1.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2. 擅自改变施工工艺,违反操作规程等,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工艺教育。

3. 对关键节点的操作不规范,存在安全风险的,给予相应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操作规范培训。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1. 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按照以下处罚规定执行:(一)有恶劣行为的,给予相应的警告,并进行文明施工教育培训。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建设行为,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环保法》及相关规范要求等行为实施的管理处罚。

第二条处罚依据本项目的管理处罚应以国家相关法令法规和行业标准为依据,特别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定。

其中,涉及到责任追究和惩戒等方面的事项,应以合同、规章、制度等法律文件为依据。

第三条处罚程序1.项目部发现违规行为,应当及时进行现场调查和取证;2.确认违规行为后,项目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并告知相应违规人员;3.对于较为严重的违法行为,项目部应当向监管部门报告,以便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处罚措施按照失信程度和对项目质量、施工安全和环保的影响程度,施工单位将被要求承担相应的罚款、停工整顿、增加监理人员等处罚措施。

具体如下:1.处罚令;2.罚款;3.停工整顿,罚款并进行日常监管指导;4.停工整顿,罚款,并要求施工方重新审核和修正设计。

为遏制风险,当施工员大量违规操作时,项目部有权责令施工方停工整顿;5.罚款、停工整顿,并增加监理人员,承担监办费用。

第五条处罚标准1.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不认真部署不到位将会罚款5000-10000元。

2.对于项目质量分数低于86分者,将会罚款3000-5000元。

3.对于巡视检查或是修复漏洞等环保行为,若存在问题,则会罚款5000-10000元。

4.施工现场出现不安全现象,须进行整顿,并罚款2000-5000元不等。

5.对员工劳动拒绝参加教育、安全考试等安全文明行为,将会罚款500-1000元,同时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第六条附则1.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规章制度,通过公告、培训等方式推行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2.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监管;3.追究责任的要求,不同责任单位所对应的罚款不同。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三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三篇)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制度一、总则建筑施工是一个复杂的工程,涉及众多的人员和设备。

为了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文明,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处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施工工人、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等。

所有参与项目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安全管理处罚1. 重大事故责任对于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依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如果事故责任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存在故意隐瞒事故信息、篡改现场证据等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 安全违章行为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将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1)一般安全违章行为:违反安全操作规范、未按照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等,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处以罚款100元。

(2)较严重安全违章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但未造成事故的,第一次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

(3)严重安全违章行为:违反明令禁止的行为,或者造成轻微人身伤害的,第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4)特别严重安全违章行为: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或者故意破坏安全设施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依法进行处理。

3. 防火管理处罚对于违反防火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具体处罚如下:(1)一般防火违章行为:违反防火操作规范,如乱堆乱放、吸烟等,第一次处以警告,第二次处以罚款100元。

(2)较严重防火违章行为:超标准使用明火、使用易燃材料等,第一次处以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

(3)严重防火违章行为:违反明令禁止的行为,或者造成轻微火灾的,第一次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二次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第三次处以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一、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的行为
(一)未按规定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警示标识和安全保护设施;(三)未按规定采取措施防止土方坍塌或者从高处坠落;(四)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防护栏杆或者设施;(五)未按规定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六)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消防设备和防火措施;(七)未按规定进行排水、排污和垃圾清理;
(八)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材料的堆放和存储;
(九)未按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道路交通畅通;
(十)未按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安全监控系统。

二、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措施
(一)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
(二)暂停施工,并处以罚款;
(三)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处以罚款;
(四)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处罚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第八十九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七十四条;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违反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的行为若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为了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的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工程施工生产,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1.进入施工现场时,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光着脚,否则将罚款30元/人次。

2.酒后作业者将罚款2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安全帽严重破损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将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时未系安全带的,将罚款200元/人次。

5.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损坏、移动重大危险源(点)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或防护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将罚款200元/处次。

6.作业人员进场后拒绝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将罚款100元/人次。

7.施工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的,将罚款500元/人次。

8.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将罚款500~3000元/人次,班组将被处罚1000~5000元;影响较大的班组或工人将被移交政府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9.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或施工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劳保工具的,将罚款100元/人次。

10.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将罚款200元/人次,小便罚款50元/人次。

11.在临时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的,将罚款50元/处。

12.在宿舍内使用长明灯、生活做饭烧水的,将罚款50元/处。

13.由高空(大于等于3米)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杂物坠落,将罚款300元/人次。

14.在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米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凌乱或未留施工便道的,将罚款100元/处。

15.由人为原因导致的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将罚款100~5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6.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被破坏或移作他用的,将罚款100元/处。

17.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将罚款200元/处。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3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3篇)

2024年项目部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保护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处罚办法。

第二条本处罚办法适用于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

具体处罚事项、程序和幅度分级执行。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人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部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事故,承担连带责任。

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知识,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原则:依法、公正、公开、快捷。

第五条工程建设单位及相关责任单位、个人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减少安全事故。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部应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第八条项目部应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技术交底,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九条项目部应对施工作业环境进行安全评估和控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项目部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档案,包括事故隐患排查记录、事故处理记录、职业健康检查记录等。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二条项目部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项目部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工人的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项目部应加强对危险品的管理和防护,保障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安全。

第三章文明施工管理第十五条项目部应建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文明施工评比。

第十六条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文明施工公告栏,公布施工安全注意事项、施工计划等。

第十七条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保持施工环境整洁。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概述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保障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的重要内容。

为了加强对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定本规定,明确管理要求和处罚措施,以促进施工单位依法合规进行项目建设。

二、一般管理要求1. 项目部负责人要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环保等要求的落实。

2. 项目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岗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

3. 项目部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知识和技能。

4. 项目部应配备必要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和设备,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整洁和环境卫生。

5. 项目部要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档案,及时记录和报送相关安全、文明施工信息。

三、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义务。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或标识不合格。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4. 违规行为: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施工工艺或施工方法。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文明施工违规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整治。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未按规定保持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秩序。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重大违规处罚措施1. 重大违规行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和人员安全,规范各参建单位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项目部内的所有参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的对象包括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分为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两种形式。

第二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参建单位在项目部内发生安全事故或违反安全规定的,将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七条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参建单位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配合调查工作。

第八条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原则如下:(一)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将取消其在项目部的职务,并禁止在本工程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一年。

(二)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其他责任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三)对于发生安全事故的参建单位,将降低其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技术等级,并限制其在本工程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一年。

第九条参建单位违反安全规定的,将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十条安全规定的责任追究原则如下:(一)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主要责任人,将给予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

(二)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责任人,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三)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参建单位,将降低其在工程分项工程中的技术等级,并限制其在本工程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一年。

第三章行政处罚第十一条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在项目部内发生违法行为或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将按照行政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参建单位和相关人员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第十四条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和标准由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文明的重要措施,为了规范项目部的施工管理行为,保障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

一、违规行为及处罚1. 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手套等)的,给予警告,并确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2. 未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或未按规定设置警戒线,致使他人进入危险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标识或警戒线。

3. 不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影响其他施工作业的正常进行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不符规定的施工作业。

4. 强行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退出禁止进入的区域。

5. 未对施工现场周边进行清理,致使杂物堆积、垃圾乱倒乱放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清理施工现场周边。

6. 未按要求设置防护网或未按规定固定防护网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设置或固定防护网。

7. 未按规定进行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措施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停止高处作业并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8.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或漏报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并进行相应处理。

9.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重新进行技术交底。

10. 擅自更改施工计划或违规增减施工人员的,给予警告,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施工计划的调整和施工人员的调整。

11. 未按要求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导致施工环境混乱、秩序混乱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施工现场管理。

12. 擅自调整施工材料、设备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更换或使用合格材料、设备。

13. 未对施工现场实行交通管制或交通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加强交通管制或管控。

14.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例会或例会内容不全面不规范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开展安全例会并规范内容。

15. 发生事故未及时报告或隐瞒事故情况的,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报告事故情况。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规定(3篇)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建筑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从业人员。

第三条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明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二)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安全生产要求;(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四)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按照规定向施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和技术资料。

第六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二)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安全生产专项方案;(三)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五)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六)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一)对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监理,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得到落实;(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三)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四)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三章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三)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五)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一、背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了保障项目的安全和文明施工,有必要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施工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率。

本文档旨在规范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的相关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文档适用于项目部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建筑施工部门•设备安装部门•资材供应部门•管理部门等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以下是项目部内常见的违规行为及相应的处罚措施:1. 安全违规行为1.1 违规使用机械设备违反机械设备使用规范、操作要求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将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教育培训•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第三次违规:暂停使用相关设备,进行安全培训,并记录违规行为1.2 不戴个人防护用品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的,将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安全培训•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知识培训•第三次违规:暂停工作一天,进行安全培训,并记录违规行为2. 文明施工违规行为2.1 擅自占用公共场地未经允许或未按规定使用公共场地,影响他人施工或生活秩序的,将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文明施工知识培训•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公共场地使用规范培训•第三次违规:限期整改,如不整改,则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记录违规行为2.2 污染环境在施工过程中存在丢弃建筑垃圾、废弃物等行为的,将按照以下处罚措施进行处理:•第一次违规:口头警告,并进行环保知识培训•第二次违规:书面警告,并进行废弃物处理规范培训•第三次违规:罚款,并记录违规行为3. 其他违规行为3.1 不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未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影响施工进度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措施:•必要时进行责任追究•暂停工程款支付3.2 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违反项目部相关管理规定,如工资支付、工时管理等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措施:•必要时进行额外处罚•进行纪律处分四、处罚的程序和要求在进行处罚前,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判断和决定:1.制定明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定2.发现违规行为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3.进行调查和取证4.经过评估和讨论,决定相应的处罚措施5.进行处罚,并记录相关信息6.监督和检查处罚执行情况五、处罚的公告和效力项目部对处罚事项和结果应及时公告,并保留相关证据,确保处罚的公正和透明。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为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障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得以实施,切实落实各施工班组和个人的质量、安全、工期及文明施工生产责任制,保障工程质量、员工的人身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处罚条例:1、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指挥,罚款200-500元;2、大小便到指定卫生间,随地大小便,一次罚款50元;3、工地现场严禁烟火,发现抽烟者一次罚款100元;4、施工材料必须做到每日下班前归到各班组仓库,如发现下班后材料未归仓库,由各领班到现场清理归库。

5、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每人次罚款500元;6、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应保持服装整齐,不允许穿其他公司的工作服,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7、施工现场垃圾严禁乱堆乱放,必须堆放到指定位置。

8、施工现场,每完工一户后各班组应及时做好室内和楼层公共部分的垃圾清理清运工作,确保工地现场干净整洁。

施工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如发现长期不清理现象一次罚款200-500元不等。

9、各班组必须合理使用施工材料,严禁杜绝材料浪费,发现材料浪费处100-1000元罚款不等。

10、材料堆放不整齐,胡乱堆放,警告一次,仍不整改发现一次罚款100元;11、施工垃圾与材料下脚料区分存放,发现垃圾里面有材料,罚款100元;12、合理规范使用电梯,电梯使用责任到各班组,严禁超载,和故意破坏电梯保护层,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各班组在施工期间,电梯如果因为违规使用,发生任何故障,一律由各班组负责维修和赔偿;13、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随手关门。

如因未及时关闭,造成室内物品丢失,由该施工班组承担一切损失。

14、施工现场严禁住人,如有特殊情况须由项目部批准否则一人一次100元;15、故意破坏施工设施、设备电器,罚款300-500元,并照价赔偿;16、高空投掷拆除材料、工具及楼层清理杂物,罚款200-500元;17、不遵守公司或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罚款100-200元;18、不履行材料仓库领(借)用手续,完工不退回,罚款100-200元;19、材料、设备配件弄虚作假,罚款100-200元德才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14日。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第一条: 目的和适用范围该条例的目的是规范建筑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建筑工地,无论规模大小。

第二条: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建筑工地在进行施工时,必须遵守以下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 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2.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3. 组织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4. 根据工程性质和施工环境,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5. 积极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处理施工现场的危险情况;6. 定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7. 合理安排工期,避免工期超期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三条: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建筑工地,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行政警告:对违法行为较轻的建筑工地,可以给予行政警告,并要求整改;2. 罚款:对违法行为较严重的建筑工地,可以依法处以罚款,并要求整改;3. 停工整顿: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建筑工地,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并进行整改;4. 吊销执照:对严重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建筑工地,可以依法吊销其执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5. 其他处罚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其他适当的处罚措施。

第四条: 效力及追究责任该条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由建设管理部门进行执行。

对于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建筑工地,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其他对于不在本条例范围内的建筑工地管理问题,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以上为《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建议广大建筑企业和施工单位严格遵守,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安全文明施工处罚条例
500元/人
7
擅自拆除安全防护
1000元/次
8
酒后上班操作
1000元/人
9
所有设备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操作
800元/人
10
电工、焊工、架子工无持证上岗
1000元/人
11
电工,电、气焊工违章操作
500元/次
12
物料提升机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500元/次
13
现场施工违章指挥
500元/次
14
塔吊、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
未完善检测或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
800~1000元/宗
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的
施工电梯无联络信号或信号不准确的
物料提升机无设置监控器、连络信号的
物料提升机乘坐人员、人货梯超载
五、施工现场管理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违约金标准
1
施工现场
进入施工现场不随身携带平安卡的
200~1000元/
无有效安全措施的
500~1000元/处
临边防护不符合要求的
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
低于800m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侧边落差大于2m
且侧面防护措施的
8
基坑防护
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
500~5000元/项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或防护
措施不符规范要求的
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
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或降排水措施对
临边建筑造成较大的变形的
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或通道不合要求的
基坑边堆放余泥超载的
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毗邻建筑物、重要管线
和道路进行变形观测的
三、施工用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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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处罚条例
为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公司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公司工程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赤脚、光背的,罚款30元/人次。

2、酒后作业者,罚款20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安全帽严重破损,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款200元/人次。

5、不经允许擅自拆除、损坏、移动重大危险源(点)安全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楼梯防护栏杆、洞口防护及临边防护等)或防护不到位(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罚款200元/处次。

6、作业人员进场后拒绝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100元/人次。

7、施工作业时打闹嬉戏,违章作业,不听劝阻;恐吓、威胁、辱骂现场管理人员的,罚款500元/人次。

8、施工现场内打架斗殴,罚款500~3000元/人次,处罚班组1000~5000元;影响较大的班组或工人将被移交政府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法律责任自行承担。

9、特种作业上岗未持证或施工作业时没有佩戴相应的劳保工具的,罚款100元/人次。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罚款200元/人次,小便50元/人次。

11、临时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的,罚款50元/处。

12、宿舍有长明灯、生活做饭烧水现象的,罚款50元/处。

13、由高空(大于等于3米)向下抛掷材料、工具及其它杂物坠落,罚款300元/人次。

14、楼层结构边、基坑边1.5米范围内放置各类材料或各类材料堆码凌乱或未留施工便道的,罚款100元/处。

15、人为原因导致的高空坠物,未造成事故的,罚款100~500元/次;造成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处理。

16、脚手架大、小横杆、立杆等加固使用的物品被破坏或移作它用的,100元/处。

17、搭设的各类脚手架、人行通道、卸料平台、操作平台等特殊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罚款200元/处。

18、脚手架垂直距离大于10米未铺满一层硬质防护的,罚款500元/次。

19、特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前未办理验收手续的,罚款200元/台。

20、移动式机具或手持电动机具无成品合格证或未经有关部门检测,未装合格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

21、机械设备未定机定人,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的,罚款50~100元/次,且一切责任自负。

22、电梯超载或违规运行的,罚款1000元/次。

23、塔吊、施工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安全装置未装或失灵的,罚款1000元/处次。

24、门架、井字架、挑架等不按规范要求设置刚性附墙和缆风绳、或缆风
绳不用钢丝绳、缆风绳无地锚随意绑扎的,罚款100元/处。

25、门架进料口无防护棚或安全门,或安全防护不牢固、不严密的,罚款100元/处。

26、施工电梯门、配电箱门、安全防护门未及时关闭或未按要求操作且私自打开的,罚款100元/处。

27、圆盘锯和平刨共用一台电机的,罚款100元/处。

28、施工机具的安全装置不到位(如圆盘锯无防护,平刨无护手装置、钢筋张拉机械操作人员前方无挡板等),罚款500元/处。

29、氧气瓶、乙炔气平混放、倒放,气瓶的工作间距小于10米,气瓶露天暴晒无覆盖措施,乙炔气瓶无防回火装置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罚款300元/处。

30、塔吊调运材料时,违反“十不吊”原则或无人指挥的罚款200元/次。

31、在钢筋、脚手架或金属铁件直接缠绕电线的,罚款50元/处。

32、施工现场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的,罚款300元。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不按规范要求敷设或采用不规范的电线或临时移动线路未采取绝缘架空或其它保护措施的,罚款50元/处。

34、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未采取一机一闸一漏,罚款50元/处。

35、直接将电源线插入插座或插头严重破坏的,私接电源、电源老化、破皮;施工中电线乱拉乱挂拖地的,罚款50元/处。

36、露天使用的配电箱无防雨措施的,罚款50元/处。

37、配电箱内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的,罚款50元/处。

38、配电箱箱体不符合要求,或箱内电气功率不匹配的,罚款50元/处。

3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未按要求做好重复接地的,罚款100元/处。

40、潜水泵未装漏电保护器的,罚款50元/处。

41、在不安全地点,熬制沥青或配置其它易燃物品的,罚款100元/处。

42、在木工车间、材料库房、或存放易燃品处没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且在该处动火、吸烟的,罚款100元/次。

43、动火施工未办理三级动火证而进行氧割、电焊、生火,周围易燃物品未清理的,或虽办理了动火证却没有消防措施,或监督责任人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罚款200元/次。

44、接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或达不到整改要求的,罚款500元/次。

45、各作业队不按时上交安全资料、填写敷衍、不按要求或交代内容填写的,罚款100元/次。

46、班组长违章冒险指挥,强行要求身体不适人员施工的,罚款500元/次。

47、作业区内不能作到工完场清,多次交易批评不改的,罚款100元/次。

48、挖掘道路、管沟、坑洞等未按规定等做好安全措施的,处罚100元/次。

49、砖工工作完,剩下的砂浆、砖头、架板等及时搬走,堆码整齐,建渣清理干净,堆放在指定场地。

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0、砼工每次浇筑过程中,散落的砼、水泥浆及时回收利用。

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1、钢筋工完成工作后,多余钢筋及时清除楼层工作面,禁止在外架,临边口堆放材料。

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2、木工在本层拆模后,上层模板安装完毕到进行砼浇筑时,本层所有材料
清理出楼层,禁止在外架及临边口堆放材料,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3、架子工做好安全防护,每一层搭设完毕,材料及时清理干净,并随时检查安全防护,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4、抹灰/面砖当日完工后,架子上的工具/材料及地脚灰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5、涂料工材料必须集中堆放,当日完工现场必须清理干净,否则将处罚班组300元/次。

56、因违章作业造成自身或他人受到伤害时,由事故责任人及其单位(班组)负主要责任。

57、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安全隐患或屡次提出但反复出现的安全隐患,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加倍处罚。

58、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必须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无故缺席者,处罚300元/次。

59、通知开会,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次,无故缺席者罚款200元/次。

60、劳务班组必须指派安全协管员佩戴袖标到现场巡视,否则将处罚班组100元/次,不戴袖标的处罚30元/次。

60、以上为主要内容,施工过程中涉及到其它安全工作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实施。

希望各施工班组切实认真执行。

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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