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住宅 用地
城市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用地 科教文卫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特殊用地
三、工作分类解读
(五)关于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 对《工作分类》中05、06、07、08、09一级类和1004、 1005、1201二级类,以及城镇村庄范围内的其他各类用 地按下表进行归并。具体: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工作分类
二〇一八年
• 一、制定工作分类的目的 • 二、制定工作分类的原则 • 三、工作分类解读 • 四、地类认定 • 五、有关标注 • 六、有关统计 • 七、分类衔接和转换 • 八、有关问题
一、制定工作分类目的
— 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与湿地分类进行衔接。
201
城镇 村及 202 20 工矿 用地 203
204 205
城市
建制镇
村庄 采矿用地 特殊用地
201A 城市独立工业用地 202A 建制镇独立工业用地 203A 村庄独立工业用地
调查时,可 以先确定 《工作分类》 地类,再归 并城镇村地 类,也可先 确定城镇村 范围,再细 分《工作分 类》地类。
党的十八大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做出“大力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决策,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越来越明 确,作用越来越突显,路径也越来越清晰,对生态用地保 护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土地分类标准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 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对分类的最新需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各项经济社会管理措施的
进步与完善,对土地资源管理在广度、深度和精细度上, 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土地分类作为土地资源管理的基础, 也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需求。
等农用地,且耕作层未破坏的,可认定为可调整地类。
包括:
可调整果园
可调整竹林地
可调整茶园
可调整其他林地
可调整橡胶园
可调整人工牧草地
可调整其他园地
可调整养殖坑塘
可调整乔木林地
三次调查不再新增 可调整地类
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可 调整地类按耕地调查,
同时标注种植属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工作分类解读
• 其他细化 包括:
科教文卫用地 公园与绿地 坑塘水面 沟渠
三、工作分类解读
(六)地类含义完善
• 根据近年来土地变更调查、国土资源管理对设施农用地、 农村道路等地类的相关政策,以及调研了解到各地对现
有土地分类的意见,对农村道路和设施农用地含义进行 完善。
农村道 路
设施农 用地
在农村范围内,南方宽度≥1.0米、≤8.0米,北方宽度≥2.0 米、≤8.0米,用于村间、田间交通运输,并在国家公路 网络体系之外,以服务于农村农业生产为主要用途的道 路(含机耕道)。
特殊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三、工作分类解读
(二)二级地类
• 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 考虑国土资源管理的需求,兼顾农、林、住建等相关部 门需求,对部分二级地类进行了拆分。
三、工作分类解读
与湿地分类衔接 有林地
灌木林地
乔木林地 竹林地
红树林地 森林沼泽
一、制定工作分类目的
—兼顾农、林、住建等相关部门管理需求。 近年来,土地调查成果在农、林、水、交通、城市管理
等有关部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了实现更加现代化和精细 化的管理目标,对土地分类也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及与相关部 门标准衔接的要求。
二、制定工作分类的原则
— 继承性与稳定性原则。继承沿用历次土地分类中效果好 的主要分类,保持十二个一级类的总体框架 稳定,保持 分类的继承性和数据的可追溯性。
— 科学性与适用性原则。依据土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属性, 对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归纳、分类,以满足土地用途管制 为基础,兼顾相关部门管理需求。
— 开放性与协调性相统一原则。满足一定时期国家宏观管理 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凸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生态 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作用,做好与相关分类标准的衔接。
三、工作分类解读
灌木林地 灌丛沼泽
三、工作分类解读
天然牧草地 采矿用地
天然牧草地 沼泽草地
采矿用地 盐田
三、工作分类解读
满足林业覆盖率统计需求
其他园地
橡胶园 其他园地
满足耕地后备资源开发及生态保护需求
裸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三、工作分类解读
与住建分类衔接 街巷
铁路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铁路用地 轨道交通用地
高教用地 广场用地 养殖坑塘 干渠
三、工作分类解读
(四)关于05—09建设用地
• 05(商服用地)、09(特殊用地)只划分到一级地类, 07(住宅用地)划分到二级地类, 06(工矿仓储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根据需要及调查精度适 当归并。具体:
商服用地
工矿仓 储用地
工业仓储用地 采矿用地 盐田
三、工作分类解读
(七)二级地类归类的调整
• 将风景名胜设施用地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调整到特殊用地(09)。
• 将沼泽地从其他土地(12)调整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
四、地类认定—认定原则
• 根据《工作分类》的地类含义,按照实地现状来确定用 地类型。
• 对于与主要用地类型一体的必需的附属用地、配套用地, 应按主要用地类型认定地类。
指直接用于经营性畜禽养殖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用地; 直接用于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等农产品生产的设施及附 属设施用地;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辅助生产的设施用 地;晾晒场、粮食果品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 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 需的配套设施用地。
• 此外,根据各地反馈意见,对部分地类表述进行了完善。
• 《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分类》(以下简称 《工作分类》)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 一级类12个,二级类53个,此外还对部分二级地 类细化了三级地类。
三、工作分类解读
(一)一级地类
• 为保持分类的继承性和数据的可追溯性,十二个一级类 保持不变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工作分类解读
(三)细化地类
• 为满足集约、节约评价,分类管理及落实耕地保有量目 标责任制等需求,还对部分二级地类进行了细化。
三、工作分类解读
• 可调整地类
按照《关于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中增加可调整地类的
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9〕9号),对于因农业结
构调整导致耕地变更为园地、林地、草地以及坑塘水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