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专利法必背法条 考试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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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客户解释对申请专利需要提供材料的规定向客户解释对申请专利需要提供材料的规定向客户解释对申请专利需要提供材料的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二个月内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又在中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共利益(eg:低俗产品)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 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eg:比如说有国家的科学家跑到中国来,没有经过 允许大量采集我们国家的某种只有我们国家有的珍惜品种植物动物的基因遗传 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上研发出来的东西) (帮助分析客户想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保护的客体范畴。 比如之前二组的顾 问有客户想申请专利,完了交底书发过来拿到专利支持人员一看属于治疗方法, 不符合保护客体, 如果能从第一通电话中就询问到并依据法条判断出,避免浪费 时间。)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
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注:发明和实用新型与外观的侵权方式的区别——“使用”。比如我生产了一 种侵权外观产品,你买去了,如果你用来包装你的产品并销售,你就侵权了,这 就是所说的销售,你买了自己使用就不侵权) 第二十二条 性。 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记 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外观是一种视觉 美观上的定义,外观直接判断类似或不类似,新颖性是针对结构、配方、工艺流 程等来说的,具体见第二十三条)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 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说白了就是能复制, 治疗方法之所以不能申请专利,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 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工业上利用)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

专利代理考试专利法相关法律知识点考前强化记忆版

专利代理考试专利法相关法律知识点考前强化记忆版

2017专利代理考试专利法、相关法律知识点(考前强化记忆版)目录Chap1 专利法1.专利一审管辖:省级政府所在地中级法院、开放城市(de)中级法院(最高法指定)、经济特区中级法院2.专利权(de)共有人在无约定(de)情况下单独行使权利:可单独实施,可以普通许可方式许可他人实施3.专利侵权赔偿数额(de)确认顺序:1)损失 2)侵权人得利 3)参照专利许可使用费倍数确定 4)1万-100万4.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de)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5.指定许可(de)对象(推广应用):国有企事业单位、仅限发明专利.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被指定单位需要支付使用费.6.向外国申请专利前需要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保密审查(专利法20条).保密审查(de)申请人未在4个月内收到意见通知,或者未在6个月内收到审查决定,可向外国申请.7.二人同一专利同一天申请,协商确定,否则都驳回.8.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对申请日在09年10月1日后(de)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可作专利权评价报告,之前(de)作检索报告.国知局应在收到合格(de)请求书和请求费后2个月内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9.对未授权公告(de)、已宣告全部无效(de)、已作出评价报告(de)提出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视为未提出.10.强制许可由专利局批准,强制许可可以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主要提供国内市场.11.地方(de)专利管理部门不能裁决侵权赔偿(de)数额12.管理专利部门(de)行政级别:省级、设区(de)市13.发明人必须是自然人14.职务发明可延至退休后1年内做出.15.职务发明(de)奖励,应在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发放,发明不少于3000元,实用新型和外观不少于1000元,发明、实用新型每年奖励利润(de)2%,外观0.2%,许可他人实施奖励许可费(de)10%.16.仅利用了单位(de)物质条件(de)发明人可与单位约定权利归发明人.17.专利权共有方转让权力份额可以不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其他共有人优先受让.18.超过70岁不办法专利代理人执业证,超过65岁不能作为合伙人、股东设立新机构.19.专利代理人脱离专利业务1年内不得申请专利.20.合伙制专利代理机构3人发起,资金5万以上,有限责任制5人发起,资金10万以上,设立办事机构(de),应当有10名以上代理人,设立满2年以上,并通过年检.(新法已经删除资金要求,年检制度也取消,现在是年度报告公示)21.不能作为发起人(de):作为另一代理机构(de)股东不满2年,受惩戒不满3年.22.合伙人应有2年以上执业经历.23.发明完成后,共有人不可单独提申请,但可约定.24.管理专利(de)部门查处假冒时,有证据证明,可:检查、复制资料、查封、扣押.25.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向省级知识产权局申请,由国知局批准,变更机构向国知局申请.26.年检由国知局组织,由省局实施.27.同一申请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de),应当在申请时填写声明.28.动植物(de)非生物学生产方法可授权,放射性同位素(de)用途可授权.29.严重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能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de),不可授权.30.申请附加费提交:说明书超过30页或者权利要求书超过10项.31.申请人更换专利代理机构(de),应当提交具有全体申请人(de)签章(de)解除委托生命和新(de)委托书.32.电子申请(de)受理范围: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进入中国(de)PCT、复审、无效宣告.纸件可转电子,保密(de)除外.33.涉及生物序列,400页以上可不交纸件.34.电子申请,通过电子文件发通知,15日内申请人未接收,用纸件发文.35.邮寄申请只能用挂号信,不能用快递,一个信函只能包含同一申请文件.36.国防专利限于发明,保密专利限于发明和实用新型.Chap2 授予专利权(de)实质条件1.不能授权(de)主题: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de)规则和方法 3)疾病(de)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de)新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de)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de)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作出(de)主要起表示作用(de)设计2.实用新型(de)客体:产品(de)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实用新型不能涉及新材料(de)制造,可以用现有技术(de)其他材料代替某材料.3.不属于外观设计专利保护(de)客体:艺术范畴(de)作品、通电后(de)图案、非产品常规形态、依赖于自然物(de)原有形状4.色彩不能独立构成外观设计.仅色彩不同(de),是实质相同(de)外观设计.仅材料不同(de),是相同(de)外观设计.5.微生物不属于动植物,可给予专利保护.6.申请日当天(de)技术不属于现有技术7.不丧失新颖性(de)宽限期6个月,针对(de)行为是:国际展会、学术会议、他人盗用公开,申请人应当在申请日2个月内提交证明.8.关于数值范围(de)新颖性破坏问题,略.上位钙奶年(de)公开部破坏下位概念(de)新颖性.9.在实用新型专利(de)创造性审查中,应考虑其技术方案中(de)所有技术特征,包括材料特征和方法特征.10.对人体/动物体(de)外科手术方法不可能授权:治疗用,非授权客体;非治疗用,无实用性.11.相同(de)外观设计是指:相同种类产品,设计要素相同.对可变化形状(de)产品应当基于使用状态下(de)形状进行相近似判断.12.粒子加速方法可授权,核变换(de)设备仪器可授权,放射性元素(de)用途可授权.13.同样(de)发明创造:对比权项,有一个权项相同,就是同样(de)发明创造.Chap3 对专利申请文件(de)要求1.申请人是单位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de),必需填写联系人.2.发明(de)权利要求书中一般不可以有表格,必要时可以有表格,不能有流程图.3.要求保护(de)发明为化学品本身(de),说明书中应当记载化学品(de)确认、制备、用途.4.发明(de)名称一般不超过25字,化学领域不超过40字,外观涉及(de)名称一般不超过20字.发明(de)说明书摘要文字不超过300字(含标点).5.生物材料应当在申请日前或最迟在申请日(优先权日)提交保藏,最迟至申请日起4个月内提交保藏和存活证明.6.发明专利可以无附图,实用新型专利必需有附图.7.权利要求中涉及数值范围(de),说明书中应当给出两端点(de)实施例,范围宽时还应给出中间某个值(de)实施例.8.说明书文字部分可包含数学式、化学式、表格,不得含有插图.9.说明书中不许出现“如权利要求……所述(de)……”10.外观设计(de)名称不得含有规格、型号、人名、商标等,可以包含颜色、形状、材料.11.外观设计(de)简要说明书中,可以写用途,不能写性能、材料.12.一件外观涉及专利申请中(de)相似专利设计不超过10项.13.减免费用:申请费、实审费、复审费、年费.需要由全体申请人签字,委托代理机构(de),可以由代理机构盖章.Chap4 申请获得专利权(de)程序及手续1.申请人补交附图、说明书漏页(de),以补交日为申请日2.要求优先权应在申请时书面声明,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文件(de)副本.3.同一产品两件以上相似外观可作为一件申请,同一类别成套出售或使用(de)两项以上(de)外观涉及可作为一件申请.4.专利权(de)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10年,从实际申请日(非优先权日)起算.优先权请求费和年费也从实际申请日起算.5.实质审查(de)请求须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未提出,视为撤回.只能由专利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6.发明专利(de)公布期限:申请日(优先权日)满18个月公布.7.申请人应在申请日起2个月内/收到受理通知书15日内缴纳申请费.8.对专利复审委员会(de)决定不服(de),可在收到决定后3个月内起诉.9.实用新型/外观申请文件(de)主动修改时限为申请日起2个月内.PCT实用新型申请自进入日起1个月内主动修改.发明(de)主动修改在提出实审请求时或者收到进入实审阶段通知书3个月内.10.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决定(de)推定收到日起算.指定期限一般为2个月,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de)期限为4个月,对于较简单(de)行为也可以以1个月为期限. 11.因不可抗拒事由导致权利丧失(de),在障碍消除2个月内,最迟自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请求恢复权利.12.因正当理由导致延误(de),自收到通知起2个月内请求恢复.13.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后,申请人收到通知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期满未登记(de),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de)权利.办理登记手续时,需要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当年年费.14.当年以后(de)年费应在上一年限届满前缴纳,最迟6个月内补缴.15.有两名以上专利权人时,应请求颁发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遗失不补发,损坏可以更换.16.专利权归属纠纷后,可以凭生效判决请求更换专利证书.17.专利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可以收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费用在收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缴纳.不能对驳回申请提出行政复议.18.请求延长指定期限(de),在指定期限届满前提出,延长(de)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19.可延长(de)期限只有指定期限.无效程序中(de)指定期限不得延长.20.不得恢复(de)法定期限:不丧失新颖性(de)宽限期、要求优先权(de)期限、专利权保护期限、侵犯专利权(de)诉讼时效.21.当事人请求实质审查或者复审未缴费(de),视为未提出请求.22.分案申请提出(de)时间:收到授权通知书后2个月届满前.分案申请(de)发明人应与原案相同或者是其中部分成员.分案(de)说明书可以是原案(de)说明书.23.原申请已经驳回(de),可在收到驳回决定起3个月内提出分案申请.24.以银行汇付方式缴费(de),写明费用名称、申请号/专利号.25.不予受理(de)专利申请(细则39条):1)发明、实用新型缺少请求书、说明书、权项,外观缺少请求书、图片、简要说明 2)未使用中文 3)邮寄没有用挂号信 4)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名称,或者缺少地址 5)必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而未委托(de) 6)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de).另外,从国外或港澳台直接邮寄申请,不予受理.缺少说明书摘要(de)申请可受理,可补正.26.分案申请不可改变原申请类别,否则不予受理.27.分案申请未填写原申请日,按原申请号(de)申请日为申请日;未填写原申请号(de),按一般专利申请.28.发现申请日错误(de),在提交申请文件2个月内申请更正.29.公告通知在专利公报上,公告满1个月示为送达.30.通过专利局提交国际申请,视为同时提交保密审查申请,审查员应当在3个月内决定.31.获得香港地区专利保护,应在公布6个月内向香港办理记录请求并且授权6个月内向香港办理注册与批准请求;若国际局以中文公布,在专利局发申请号通知书后6个月内办理记录请求.32.委托书中写明:委托权限、发明创造名称、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专利代理人姓名.33.申请专利时只能委托一个专利代理机构,无效宣告请求可委托多个专利代理机构.34.双方解除/辞去委托,须通知对方,不须对方同意,须办理变更着录项目,不公告.35.多人共同申请专利(de),可以不指定代表人,出另有声明,以第一署名人为代表人.代表人可办理不涉及共有权利(de)手续.36.外观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仅限外国优先权),发明/实用新型优先权期限12个月.申请人要求本国优先权(de),其在先申请视为撤回.37.撤回(de)申请可作为优先权基础.不得作为优先权基础(de):已要求优先权(de)、已授权(de)、分案申请.38.本国优先权只能与专利申请权一同转让,外国优先权可以单独转让.39.撤回优先权(de),优先权要求非不予退回.要求优先权(de)在后申请撤回后,被视为撤回(de)在先申请不恢复.40.国防专利由国防专利机构审查,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权决定.涉及其他因素需要保密(de),由专利局审查.41.保密专利公告时公告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保密专利初审后不公布,依请求直接实质审查.42.保密专利申请时在申请书上提出/公布前提出.43.国防专利只能是发明专利,保密专利可以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44.有权提出解密申请(de)是申请人和专利局.45.专利局每2年对保密申请进行复查.46.自申请日满15个月,初审未合格(de)发明将延期公布.47.专利局在必要时可以自行启动实质审查.48.发出授予专利权(de)通知后,审查员不必考虑公众意见.处理意见不需要通知相关公众.49.审查员已发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申请人在答复通知书之时/之后,可以提出会晤请求.会晤时专利代理人必需参加,可以只由专利代理人参加,不可以在会晤中提交新文件.50.审查意见通知书(de)答复应当提交给专利局受理部门,不能直接提交给审查员.51.实用新型(de)初步审查不审查创造性,审查新颖性和实用性(细则第44条).52.主动修改时,要求保护(de)技术方案在权项中有记载,而在说明书中无记载(de),可以补入说明书.53.说明书技术背景部分可以使用新(de)资料和插图.54.专利登记簿在授予专利权时建立.专利证书与专利登记簿不一致(de),以专利登记簿为准.授权后,专利(de)法律状态变更仅在专利登记簿上记载.55.任何人均可请求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56.导致专利权终止(de):届满、未缴年费、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宣告无效后专利权自始不存在.57.放弃专利权只能全部放弃,不可部分放弃.58.撤回专利申请(de)生效日为:手续合格通知书(de)发文日.撤回专利不得附有任何条件.撤回专利(de)生命在专利局做好公布专利申请文件(de)印刷准备工作之后提出(de),申请文件仍予公布.授予专利权之前,均可主动撤回专利申请.59.专利局发出手续合格通知书之日,着录项目变更生效.委托代理机构时,着录变更手续应当由代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费在提交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60.因变更专利权人名字而提出着录项目变更请求,外国人改中文译名(de)情况下,只需自己签章而不需证明.一件申请(de)多个着录项目变更可以只提交一份着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多件申请(de)同一着录项目变更(de),应分别提交变更申报书.61.中国向外国转让专利权,需要提交转让合同、国务院商务部门发(de)技术出口许可证或者自由出口技术合同登记证(地方也可发).62.中止程序只有两种:权属纠纷被受理,由当事人提出;法院裁定保全,由法院提出.63.当事人提出中止请求(de)条件:因权属纠纷,已经请求管理专利工作(de)部门调解或者已经起诉.64.中止程序自当事人项专利局提出中止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必需是权属纠纷(de)当事人才可以提出中止请求.65.法院裁定专利权保全期限,一次不得超过6个月,自专利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开始计算.66.中止满1年未延长(de),自行恢复程序.中止后,不涉及权利人变动(de),专利局收到生效(de)法律文书后予以恢复,涉及权利人变动(de),办理着录项目变更手续后予以恢复. 67.认为专利局侵权,需要请求行政复议(de),向专利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为专利局是国务院部门).68.向专利局申请行政复议(de)情况:1)对不予受理不服 2)对申请日有争议 3)对视为……不服 4)对是否按保密处理不服 5)对专利权终止不服 6)耽误期限后不能恢复权利不服 7)实施强制许可不服 8)终止强制许可不服 9)集成电路布图权利人对侵权处罚不服 10)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机构不服 11)代理人对吊销资格不服.69.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de),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专利管理机关作出(de)侵权纠纷处理不服(de),收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70.不可申请行政复议(de)情况:1)对驳回专利申请不服 2)对复审决定不服 3)对无效宣告(de)裁决不服 4)对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不服 5)专利局作为国际申请处理单位时(de)决定 6)布图设计权人对撤销布图登记不服71.耽误期限(de)处分自期限届满1个月后作出.处分作出后自推定收到处分决定之日起给予2个月(de)恢复权利请求期限.未提出恢复(de),自处分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个月(复审或无效程序为6个月),复核处分决定并转送失效文档库.72.多缴、错缴、重缴费用(de),可在3年内提出退款请求.暂存满3年无法查清(de)费用清账上缴.主动退款:主动撤回后实质审查前已经缴纳(de)实审费;专利权终止或无效后缴(de)年费;不予恢复权利时(de)恢复权利请求费.73.委托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数量是1至2人.Chap5 复审与无效宣告1.任何单位、个人、外国人都可以提无效宣告请求,可对已经终止(de)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无效宣告请求费在提出请求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外观专利无效宣告请求须有利益相关(de)人提出.2.专利权人对自己(de)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de),必需是全部专利权人提出,只能无效部分权项,证据必需是公开出版物.3.复审请求只能由全部申请人提出.不是全部申请人(de),发补正通知书.复审可以附证据,也可不附证据.4.应组成5人合议(de)无效宣告:国内外有重大影响(de)、涉及疑难法律(de)、涉及重大经济利益(de).5.无效宣告中,当事人提出口审(de),应当同意.复审中,提出口审(de),可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同意.口审应当在2日前公告,在至少3日前通知时间地点.6.无效宣告中,曾参与原申请审查(de)成员应当回避.7.当事人请求成员回避(de)应书面提交请求,复审委应书面决定并通知当事人,成员自行回避(de),无须书面、无须通知.8.无效宣告作出决定后,同一请求人对同一专利以不同理由再提无效宣告,原主审员不再参与该审查工作.9.无效宣告(de)决定不服(de),可在收到决定3个月内起诉,以复审委为被告,以对方当事人为第三人.(只可起诉,不可行政复议)10.复审决定作出之前,请求人撤回请求(de),复审委不可依职权继续审查,对于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撤回(de),复审委可以依职权继续审查.11.复审和无效宣告都须基于请求启动,复审委不能依职权自行启动.无效宣告请求中复审委无义务作全面审查,但可依职权审查,而不限于请求(de)范围和提出(de)理由、依据.复审应当由合议组审查,简单(de)可一人独任.12.对专利局所有驳回决定提出复审请求(de),都要进行前置审查.前置审查应由原审查部门收到案件后1个月内完成.13.复审(de)决定有三种:驳回、撤销驳回、在修改基础上撤销驳回.14.复审中(de)修改:不可改变权项(de)类型,不可增加权项、不可将驳回针对(de)权项缺乏单一性(de)方案作为修改后(de)权项、不可对驳回未涉及(de)部分加以修改(缺陷性质相同(de)除外).15.复审通知书(de)答复期限为1个月,期满未答复视为撤回.16.复审请求人在收到口审通知后7日内递交回执,逾期不交视为不参加口审.17.复审终止:1)撤回或者视为撤回 2)决定作出后期满未起诉或起诉后判决生效.18.无效宣告终止:主动撤回或者视撤(de),专利复审委认为能够做出无效宣告(de),不终止审查程序.19.无效宣告中,当事人未在指定期限内答复(de),不影响审理.20.无效宣告理由:细则第65条.21.无效宣告受理通知书同时发给请求人和专利权人.22.无效宣告中(de)修改:发明和实用新型只可修改权项,外观专利不可修改.23.无效宣告可以和解.24.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1个月后,下列两种情况增加(de)无效宣告理由可采纳:1)针对专利权人以合并方式修改(de)权利要求,在复审委指定期限内增加无效宣告理由并具体说明;2)对明显与提交(de)证据不相对应(de)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变更(de).25.参加口审(de)每方当事人+代理人不得超过4人.26.复审委(de)主任由国知局局长兼任.Chap6 专利权(de)实施与保护1.涉外转让(de)审批部门是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及地方部门.2.专利许可合同应当在合同成效起3个月内备案.许可合同成立时生效.许可合同不必是书面合同.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合要求(de)发出不予备案通知.3.在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需要获得专利权人(de)同意.4.当事人提前解除合同,应在解除后10日内注销;延长合同,应在原合同届满前2个月变更.5.管理专利工作(de)部门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收到请求书5日内立案,同时指定3名或3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查处假冒专利案件,应当在立案1个月内结案.6.专利权人、独占许可人、专利权人不申请时排他许可人可申请诉前停止侵权.申请诉前停止侵权必需提供担保.法院在48小时内裁定(可延长48小时).诉前证据保全,法院在48小时内裁定,不可延长.诉前证据保全是否需要担保,由法院决定.诉讼中法院也可主动采取证据保全.7.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只能全部放弃,不能部分放弃.8.专利转让合同、质押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在登记时生效.9.临时保护(de)诉讼时效为2年,从得知/应知起算,若得知/应知时专利未授权,从授权之日起算.10.国际申请日应当认为是每个指定国(de)实际申请日.11.先用权:申请日前(不包括申请日当天)…….先用权可随企业转让.先用权(de)确定满足一项即可:1)主要技术图纸+工艺文件 2)主要设备或原材料.12.销售不知是侵权(de)产品,能证明合法来源(de),仍属于侵权,但不承担赔偿责任.13.对产品制造方法(de)专利延及依照该方法直接获得(de)产品.14.诉前停止侵权不可因反担保而解除,诉前财产保全可因反担保解除.15日内不起诉解除措施.诉前停止侵权/财产保全(de)决定作出后,当事人不服(de),可在10日内复议.15.法院受理侵犯实用新型、外观纠纷,被告在答辩期间提出无效宣告请求(de),应当中止诉讼,除非检索报告显示新、创,证据足以证明技术公知,无效宣告理由明显不成立.法院受理侵犯发明专利纠纷或复审委审查维持实用新型、外观专利(de),可以不中止.16.应请求由专利局给予强制许可,条件是:1)申请满4年且授权满3年无理由未充分实施 2)垄断行为 3)后一项实施依赖于前一项,且具有显着经济意义(de)重大技术进步.17.假冒专利可并处违法所得4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de),20万以下罚款.罚款应在15日内缴纳.查处假冒后3日内可书面申请听证.18.侵犯专利权只有民事责任;假冒专利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19.强制许可只能依请求终止,终止请求人必需是专利权人.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时,可不依请求给予强制许可.强制许可涉及半导体技术(de),目(de)仅限于公共利益或者反垄断.20.向专利管理部门递交调解请求书后,部门应将请求书副本送达被请求人,并令其在15日内提交意见陈述书.不答复(de),不立案;协议不成立(de),以撤销方式立案.Chap7 专利合作条约及有关规定1.向国际局提交国际申请,由国际局指定(de)单位进行国际检索与初审.提出国际初审(de)时限是收到检索报告3个月内/优先权22个月内.国际初审没有约束力.2.国际申请要求了中国优先权之后又指定了中国,进入国家阶段时,要求(de)优先权视为国内优先权.待授权时,在先申请视为撤回.(注意不是进入国家阶段时视为撤回)3.在中国提交PCT可以用中文或英文.未按规定方式写明申请人姓名(de),收到PCT申请之日不得作为国际申请日.4.提交PCT申请未写申请人、未指定缔约国、未用指定语言撰写,皆不可把提交日作为申请日.5.国际检索在国际检索单位收到检索本起3个月,或者优先权日起9个月,以后到期者为准.。

专代实务重点法条

专代实务重点法条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点法条一、法条: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5、《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6、《专利法》第31条第1款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7、《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发布的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中。

8、《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模板1、《专利法》第2条第2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2款规定,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利用香烟盒进行广告宣传的方法,该方法不涉及香烟盒本身的构造,香烟盒只作为信息表达的载体,其特征不是技术特征,也没有采取利用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技术问题,不能获得技术效果,因而不能构成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

2、《专利法》第2条第3款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最新整理专利法知识100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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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专利法知识100条专利法知识100条1、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与录音制品和广播(包括电视)有关的权利通常称为邻接权。

2、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与录音制品和广播(包括电视)有关的权利属于知识产权中的工业产权部分3、工业财产、工业产权指人们在经济活动中,为了与同业展开竞争面作出的一些智力成果。

4、专利一般就是指发明专利。

5、知识产权的最大特点是无形的。

6、我们今天所了解的专利制度,一般认为起源于西欧的一些国家。

7、发明专利作为一种正规的制度,最先采用的国家是威尼斯。

8、正式的、全面的专利法直到18世纪末年才出现。

9、智力创造成果的特点是经济智力体力。

10、第一个将西方专利制度思想介绍到我国来的是太平天国天王洪秀全的堂弟洪仁歼。

11、光绪帝批准赐予xxxx机器织布局10年专利。

12、我国近代史上第—个有关专利的法规是xxxx8年清朝光绪帝颁发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

13、我国历史上第——部正式的专利法是1944年由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颁布的。

14、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但没有采用当时存在的绝大多数社会主义国家所采用的发明人证书和专利证书的双轨制。

15、在专利权归属问题上把所有权和管理权分开.16、下列关于技术的描述:技术是由知识组成的。

知识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技术必须是系统的知识。

17、发明的专利保护:并非所有发明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

18、各国专利所授予的保护期限过去多在15年至20年之间,现在根据知识产权协定规定为20年。

19、传送技术秘密的方式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

20、产品发明是指以有形形式出现的一切发明,例如机器、仪器、设备、装置、用具和各种物质等。

21、实用新型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方法。

而且所谓产品,必须是具有一定形状、构造的产品。

22、工业品的外观设计并不增添产品的实用性,它主要是为了使产品对消费者产生吸引力。

23、不授予专利保护的客体动物和植物品种。

24、专利法的核心问题是专利权。

25、就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代理人考试实务重要法条
2019/2/26 2011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49
案例3 权利要求: 一种防治脚后跟皲裂的袜子,其特 征在于脚后跟袜内面设置一层浸有乳 胶的布片。
2019/2/26
2011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26
新颖性判断的具体方法
专利申请: 一种带护套挂锁,金属锁体上套有护套。 对比文件 (现有技术): 一种带护套挂锁,黄铜锁体上套有黑色 乙烯基树脂护套。 新颖性?
2019/2/26
2011年代理人考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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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下位概念破坏上位概念的新颖性 例如: 金、银、铜、铁 上位概念与下位概念? 金属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1判断创造性时应作为一个整体考虑非显而易见性创造性选择发明的创造性1主要考虑因素是预料不到的技术效2其次是选择的难易程度a224实用性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1能够在产业中制造或者使用2经济技术和社会效果1能够制造或者使用指在产业中被制造或使用的可能性2不具备实用性是由技术方案本身引起的与说明书公开的程度无关实用性是先天不足造成的充分公开是后天人为所致无实用性的常见情形1无再现性2违背自然规律3利用独一无二的自然条件的产品4人体或动物体的非治疗目的的外科手术方法5测量人或动物体在极限情况下的生理参数的方法6无积极效果代理实务重要法条四单一性清楚支持和必要技术特征1a312a263453r2021单一性的判断方法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2019/2/26
1
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 一、A.5, A.25, 或A.9 二、A.2(2),A.20(1),A.22,A.26(3,4,5), A.31(1),或R.20(2) 三、Art.33或R.43(1)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

专利代理人实务考试必考法条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新颖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相同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之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应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以及主题的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4.《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5.《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性的进步。

6.《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7.《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合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8.《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授予专利权。

9.《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0.《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规定,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

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无效宣告请求中使用该法条)11.《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说书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专利法重点、试题(精)

专利法重点、试题(精)

专利法简答题1. 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条件 10分●没有合法依据实施了侵犯专利的行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专利是合法有效且在保护期内的、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合法有效的专利●非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行为没有合法依据●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①依照权利要求书确认专利保护范围②准确界定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③将保护范围和技术特征进行对比, 以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是否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全面覆盖原则 (相同侵权: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包含与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全部技术相同●等同原则: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联想到●禁止反悔原则:在审查、申请、无效过程中,权利人已放弃的内容,不得在诉讼中重新纳入专利保护范围●捐献原则:对于仅在说明书或附图中记载而没有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 权利人在侵权纠纷案件中将其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法院不予支持多余指定严格限制原则自由公知技术抗辩原则2. 论述专利权的限制制度 20分专利法允许第三人在特定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 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一种制度。

答:(1保护期与续展(2范围限制(3合理使用(4权利用尽答:一、法律规定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一权利用尽: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 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人不构成侵权(二在先使用权: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条件:(1 两个以上主体合法拥有的发明创造相同, 且其一取得了专利权。

(2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3 先使用人只能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

(三临时过境权: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 或者依照互惠原则, 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三章)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三章)

专利法律知识考点总结(第三章)第三章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第一节专利法保护的客体一、《专利法》第5条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1)国家法律——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2)因发明创造的滥用违反国家法律——属于保护客体(3)实施为国家法律所禁止的发明创造——属于保护客体2、违法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中国境内的社会公德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1)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者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不属于客体(2)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浪费能源或资源、破坏生态平衡、危害公众健康,不属于客体(3)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设计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不属于客体(4)因发明创造的滥用违法国家法律——属于保护客体(5)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属于保护客体二、《专利法》第25条1.科学发现三、《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一般性定义,不是判断新颖性、创造性的具体审查标准)1.《专利法》所称的发明,是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1)技术方案——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利用了自然规律的技术手段的集合,由技术特征来体现(2)不属于保护客体——气味、声、光、电、磁、波等信号、能量(3)不属于保护客体——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不是解决技术问题、没有利用技术手段或者没有获得技术效果2.《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3.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第二节新颖性一、现有技术1.现有技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是指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前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在国内公开使用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专利法意义上的“现有技术”应当在申请日以前处于能够为公众获得的状态,并包含有能够使公众从中得知实质性技术知识的内容(2)处于保密状态的技术内容不属于现有技术(3)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人违法规定、协议或者默契泄露秘密,导致技术内容公开,使公众能够得知这些技术,这些技术也就构成了现有技术的一部分2.时间界限(1)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享有优先权的,则指优先权日(2)申请日当天公开的技术内容不包括在现有技术范围内3.地域界限(1)属于出版物公开的,地域界限指全世界范围(2)属于使用公开和以其他方式公开的,地域界限仅限于国内4.公开方式(1)出版物公开①出版物不受地理位置、语言或者获得方式的限制,也不受年代的限制②出版物的出版发行量多少、是否有人阅读过、申请人是否知道是无关紧要的③对于印有“内部资料”、“内部发行”等字样的出版物,确系在特定范围内发行并要求保密的,不属于公开出版物④出版物的印刷日视为公开日,印刷日只写明年月的或者年份的,以所写月份的最后一日或者所写年份的12月31日为公开日(2)使用公开①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使有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就能够得知的状态②在展台上、橱窗内公众可以阅读的信息资料及直观资料属于使用公开③使用公开是以公众能够得知该产品或者方法之日为公开日(3)其他方式公开①口头公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技术内容的方式②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以其发生之日为公开日③公众可接收的广播、电视或者电影的报道,以其播放日为公开日注意:A.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上展出的展品不构成现有技术B.在外国举办的展览会上发现的出版物构成现有技术C.在中国政府承认的在外国举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发行的介绍展品的出版物所公开的发明创造可以享受宽限期二、抵触申请1.抵触申请的类型(1)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2)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注意:A.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B.所称的“专利局”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C.申请有优先权的,所称“申请日”为优先权日2.抵触申请不包括(1)“当天申请”: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2)“本人申请”: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整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整理

专利代理师考试实务必背法条及各类模板专代实务的考试本视为难度比较大的一个科目,需要结合案例综合运用相关知识,对于没有工作经历的初学者来说尤其难,有一种无从下笔的困惑。

但其实单纯从考试拿分角度,通过还是有技巧的,就是对常用法条进行记忆,对常用模板进行记忆,考试时即使简单的套用,也会有相当的得分。

如下是个人整理的法条和各类模板,供学习参考。

一、必背法条1.F2-2 发明定义:发明,是指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F2-3 实用新型定义:实用新型,是指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用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F22-2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发布的申请文件或专利文件中(抵触申请)。

4.F22-3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5.F26-3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做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能实现为准。

6.F26-4权要不清楚、说明书不支持: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的限定专利保护的范围。

7.F31-1权要件无单一性: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8.R17——说明书撰写要求:大标题:一、发明名称二、技术领域三、背景技术四实用新型内容五、附图说明六、具体实施方式。

二、各类模板:2.1新颖性模板(四同法,即技术领域、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取得的技术效果均相同):2.1.1无新颖性的评述模板(加粗为必须提到的话术):权利要求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的新颖性,原因如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空气净化器,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家用空气净化设备(+1),该家用空气净化设备包括壳体1、位于壳体下部两侧的进风口 2、位于壳体顶部的出风口 3、以及设置在壳体底部的风机 4、所属壳体1内由下向上依次设置有除尘过滤网 5、活性炭过滤网 6、紫外灯8和光催化剂多孔陶瓷板7(+1)。

《专利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专利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专利法》要点法条及意思分解概括有关《专利法》的考试状况,可拜见《商标法》的“概括”部分,这两部法律在很多方面十分相像。

从历届试题看,比较重要的内容有:1、法典的总则部分;2、授与专利权的条件;3、专利申请程序;4、专利实行的强迫赞同;5、专利权的限期、停止和无效。

XXXX年 8 月 2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过了《专利法》第二次修正案,对《专利法》进行了大幅度地订正。

修正后的《专利法》将于XXXX 初次列入律考范围,望读者注意新订正的内容。

下边所分解评论的要点法条基本上都是本次修正案订正或新增的。

一、要点法条:第5 条。

第25 条。

意思分解:1、认识不授与专利权的 8 种情况(第 5 条 3 种,第 25 条 5 种)。

2、特别注意第 25 条第 2 款,对第四项的增补规定。

二、要点法条:第6 条。

第8 条。

第16 条。

第17 条。

有关法条:《合同法》第 326―― 328 条。

意思分解:第 6、 8、 16 条增是新订正的。

主要掌握:1、职务发明创建有两种情况:(1)履行本单位的任务:(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达成的。

可是,对于“利用”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达成的发明创建,赞同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自行商定权益归属(第 6 条第 3 款)。

没有约准时应认定为非职务发明创建。

2、职务发明人、设计人的权益:获取奖赏权、酬劳恳求权、表示达成者身份权。

不要混杂:注意第 6 条第 1 款、第 3 款对于“主要利用”与“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权益归属差异。

三、要点法条:第9 条。

第28 条。

第13 条。

意思分解:1、专利权授与原则:最初申请原则(第9 条)。

注意申请日确实定(第28 条):一般情况下采抵达主义;邮寄的采发信主义。

2、专利申请人的权益(第13 条)。

四、要点法条:第10 条。

第12 条。

有关法条:《合同法》第 342、346、 354 条以及第 44 条。

意思分解:1、第 10 条是最新订正的。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

专利代理师考试专利法必背知识点一、专利基础知识。

1. 专利的类型。

- 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2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实用新型专利: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保护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 外观设计专利: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保护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2. 专利制度的作用。

- 鼓励发明创造:通过给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激励人们投入资源进行创新。

- 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专利权人希望通过实施专利技术获取经济利益,从而促进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

- 提高创新能力:在专利制度的激励下,企业和个人不断提高自身的研发能力,有助于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水平。

3. 不授予专利权的主题。

- 科学发现:例如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这是对自然规律的揭示,不是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如数学运算方法、比赛规则等。

因为它们没有采用技术手段或者利用自然规律,不具备技术特征。

-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出于人道主义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考虑,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象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用于疾病诊断和治疗的仪器、设备等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 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

- 原子核变换方法和用该方法获得的物质: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等因素。

4.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

- 职务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 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 合作发明创造:-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专利权考试复习资料

专利权考试复习资料

接《专利法》手动整理部分一、专利司法保护的原则1、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的独占权只能及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59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明确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所确定的范围为准,也包括与该必要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

第2款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是指保护的是一个凭视觉能判断的新设计。

可以有简短说明但无需权利要求书。

2、各国确定保护范围的总原则⏹“周边限定”原则,是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来确定,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澄清权利要求中某些含糊不清之处;被控侵权行为必须重复再现了权利要求中所记载的每一个技术特征,才被认为是落入到该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中心限定”原则,是指权利要求书只限定一个总的发明核心,保护范围可以扩展到技术专家看过说明书与附图,认为属于专利权人要求保护的范围。

这使得法院在判定侵权时可以通过说明书和附图的内容,较为自由地对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出扩大解释。

二、专利保护的时间起点1、专利申请日之前专利权对申请日之前的实施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对发生在申请日之前并延续到申请日之后的实施行为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即可享用所谓的“先用权”。

2 、专利申请日与公开日之间⏹申请日为先用权的产生划上了一个句号,使得他人随后进行的实施受到限制;⏹当一个申请人获得其申请日后,就获得了防止他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权的权利3 、公开日与专利权生效日之间专利法第十三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这就是所谓的“临时保护”。

司法考试第六章专利

司法考试第六章专利
第二十一条 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
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 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 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 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 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 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 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 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 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 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
〔二〕假冒专利
第八十四条 以下行为属于假冒他人专利的 行为:
〔一〕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 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二〕未经许可,在广告或者其他宣传材 料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使人将所涉及的技术 误认为是他人的专利技术;
A.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
B.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C.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 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
D.该案只能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64.甲公司的游戏软件工程师刘某利用业余 时间开发的“四国演义〞游戏软件被乙公司非 法复制,丙书店从无证书贩手中低价购进该盗 版软件,丁公司从丙书店以正常价格购置该软 件在其经营的游戏机上安装使用。以下哪些说 法是正确的?〔2006年卷三,多项选择〕
专利权的内容及专利侵权
一、专利权的内容及限制〔详见教材 P297—316〕
〔一〕内容: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
3、实施许可权
〔二〕限制:
1、强制许可制度〔第48-50条〕
2、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第63条〕

司法考试专利法重点法条精读

司法考试专利法重点法条精读

司法考试专利法重点法条精读(一)第一章总则「重点法条」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第二十三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第二十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意思分解」关于授权专利权的条件,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是不一样的,应注意三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不可混淆。

1 发明、实用新型的条件(1)新颖性:在申请日前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为新颖性:①没有同样的发明、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②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③没有同样的发明、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申请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发明(不包括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不丧失新颖性:其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其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其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专利法》(1)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专利法》(1)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专利法》(1)(一)专利权主体1、创造人和设计人;非职务创造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创造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创造制造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制造为职务创造制造。

职务创造制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创造制造,单位与创造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商定的,从其商定。

3、合作与托付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创造制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托付所完成的创造制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专利权客体1、爱护范围;①专利法所称创造,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良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产品创造、方法创造)――前所未有;②专利法所称有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有用)样子、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有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前所已有,改良;③专利法所称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好看)样子、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颜色与样子、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2、不予爱护对象对违背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创造制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以下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觉;(由于专利必需是运用自然规律,而科学发觉只是揭示自然规律)(二)智力活动的规章和方法;(由于是主观规律规律,和自然规律无关)(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不人道,不具有完全的可复制性,留意:不是药品和医疗器械)(四)动物和植物品种;(对动物不授予专利的缘由:扰乱现有道德秩序,引发新的疾病种类;对植物不授予专利的缘由:我国已有新植物品种爱护条例,不需要专利重复爱护)(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由于客体担心全,主体担心全)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按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特别重要的打印)实务备考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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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中常用法条专利法第22条第2款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3款创造性专利法第22条第4款实用性专利法第26条第3款说明书应当作出清楚、完整以及能够实现。

专利法第26条第4款权利要求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2款独权记载必要技术特征无效宣告请求中先陈述《专利法》第45条、《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专利法第45条任何人可以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概括了所有可以无效的理由,但是之后必须结合具体的法条和证据进行陈述)无效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的规定。

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9条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技术方案删除OA答复陈述:权利要求书的修改符合《专利法》第33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的规定。

专利法第33条修改超范围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第3款申请人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一、独权的撰写:1、确定主题内容:技术交底书中可能存在多个主题内容,从而具有多个具有单一性的独立权利要求。

2、独权单一性的判断:将保护范围最大的且具有单一性的主题内容作为独立权利撰写。

3、先写产品权利要求,再写方法权利要求,除非技术资料中描述的是制备方法,而没有描述产品的形状、结构、组成、成分、含量等技术特征。

4、确定哪些是必要技术特征:明确专利解决的技术问题,看去掉某一技术特征是否可以解决技术问题,是否有其他很容易想到的变形结构从而可以使得独权中的技术词语稍微的上位化,撰写过程中建议不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

二、从权的撰写1、将技术交底书中的“可以是”、“最好是”、“还可以是”、“也可以”、“也可以由……代替”、“优选”、“例如”等词语标示出来,归纳整理作为从权撰写。

2、多个实施例中的相互区别的特征作为从权撰写。

3、在技术资料(包括实施例)中寻找技术特征的语句和段落,归纳并整理出来撰写从权。

每日必背考点

每日必背考点

每日必背考点【民法核心必考点61】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真题:2006年卷三第19题甲公司研制开发出一项汽车刹车装置的专利技术,委托乙公司生产该刹车装置的专用零部件。

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该种零部件出售给丙公司,致使丙公司很快也开发出同种刹车装置并投入生产。

下列哪种说法是错误的?A.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行为B. 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C. 在甲公司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中,丙公司应为被告,乙公司应列为第三人D. 该案可以由特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第19题卷三C项:《侵权责任法》第8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本题中,乙丙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作为共同被告而非将乙列为第三人。

C项错误。

A项:《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乙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擅自将零部件出售,违反了其义务,构成违约行为,故A项正确。

B项:所谓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技术享有的包括独占实施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等一系列权利的总称。

其中最重要的是独占实施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行使。

《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本题中,丙公司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属于甲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当然构成专利侵权。

所以,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D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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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都不得实施其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 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 专利, 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 许诺销售、 销售、 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注:发明和实用新型与外观的侵权方式的区别——“使用”。比如我生产了一 种侵权外观产品,你买去了,如果你用来包装你的产品并销售,你就侵权了,这 就是所说的销售,你买了自己使用就不侵权) 第二十二条 性。 新颖性, 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 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记 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外观是一种视觉 美观上的定义,外观直接判断类似或不类似,新颖性是针对结构、配方、工艺流 程等来说的,具体见第二十三条)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 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说白了就是能复制, 治疗方法之所以不能申请专利,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 物体为实施对象,无法在工业上利用)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 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 创造性和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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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
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对外观设计专 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实施细则》第 51 条,有这样的专门修改的流程规定,0 官费) 第五十九条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共利益(eg:低俗产品)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 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eg:比如说有国家的科学家跑到中国来,没有经过 允许大量采集我们国家的某种只有我们国家有的珍惜品种植物动物的基因遗传 信息,然后在此基础上研发出来的东西) (帮助分析客户想保护的技术方案是否属于保护的客体范畴。 比如之前二组的顾 问有客户想申请专利,完了交底书发过来拿到专利支持人员一看属于治疗方法, 不符合保护客体, 如果能从第一通电话中就询问到并依据法条判断出,避免浪费 时间。) 第九条 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 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这类方法直接以有生命的人体或动物体为实施对 象,无法在产业上利用,不属于专利法意义上的发明创造)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 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 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
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 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 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一打二)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 人。(申请原则) 第十一条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 任何单
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 发明人的姓名,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 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 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 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 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向客户解释对申请专利需要提供材料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
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 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 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 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帮助顾问快速分析客户想保护的技术方案属于何种类型的专利,然后有针对 性的对客户讲解。) 第五条 对违反法律(eg:赌博、吸毒、伪造公文印章)、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
二个月内, 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 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 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 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国际优先权,地 域保护)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又向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国内优先 权)
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 并记 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 应当具有明显 区别。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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