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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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厅使用管理规定
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为加强报告厅管理,保证报告厅正常使用,现对申请及使用报告厅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流程:社团指导老师到学校办公室填写《校内场地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后报办公室主任审批;审批通过后,社团指导老师将一份表格送至报告厅设备管理老师处(务必在表格后写上社团负责人的班级、姓名及联系电话),一份表格留底学校办公室。
二、应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完成报告厅的申请流程,以免时间上的冲突而影响活动开展,同时由两名社团负责人联系设备管理老师参与设备使用培训。
三、学术报告厅内不配备电脑,申请部门如有需要请自备。如需使用手提电脑或播放视频、音频,申请部门应提前和设备管理老师沟通,并配合设备测试等工作;如需布置会场,需在《校内场地使用登记表》说明,征得设备管理老师同意后方能进行。
四、申请部门要严格遵守报告厅的使用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严禁操作报告厅内的设备(包括话筒、音响、功放、投影、遥控器、电闸、桌椅等),不得将报告厅内的物品带出室外。
五、使用期间,申请部门有责任维护好报告厅内的器材设备,待活动结束后立即清理报告厅,并将所有的器材和设备恢复原样,在与设备管理老师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器材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按照规定赔偿。
六、报告厅内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严禁将盒饭、零食、饮料及其他杂物带入报告厅内,不得随意粘贴标语、条幅、图案,以防造成污迹。
七、为防止出现安全问题及其他隐患,凡使用学术报告厅的社团,其指导老师必须全程在活动现场。
八、对于未按规定要求申请、使用学术报告厅的部门,学校有权不予再次使用,并提出批评或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