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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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0.07.31•【文号】教师〔2020〕5号•【施行日期】2020.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热爱乡村、数量充足、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时代进程,深刻认识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1.重要意义。

乡村教师是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乡村教育的基础支撑,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乡村教师队伍还存在结构性缺员较为突出、素质能力有待提升、发展通道相对偏窄、职业吸引力不强等问题,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2.总体要求。

紧紧抓住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问题,促进城乡一体、加强区域协同,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高效率改革和高质量发展。

力争经过3—5年努力,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求,质量水平明显提升,队伍结构明显优化,地位大幅提高,待遇得到有效保障,职业吸引力持续增强,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激发教师奉献乡村教育的内生动力3.提升思想政治素质。

关于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说明报告

关于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说明报告

关于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说明报告根据国家、省、市及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设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实际,现将我校三年来的具体工作作以下汇报。

一、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地位强化政治导向,坚持党政带头。

学校成立有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思政课建设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德育部。

各年级组要依托学校党支部建立由年级组长任组长的思政课建设工作小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加强党对思政课教学的领导。

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积极推动学校思政课建设,建立思政课专任教师联系机制,带头到思政课课堂听课评课,科学开展思政课课题研究,提高思政课教学水平和育人效果。

二、优化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规范配备专任教师。

学校充分考虑小学思政课工作量以及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加强思政课教师配备。

配备专职思政课教师,并逐年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比例;完成专题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德育主任、大队辅导员、班主任等,可兼职担任6-7年级道德与法治课教师,8-9年级以专职教师为主。

三、完善思政课程体系建构优化学科课程建设。

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标准,开足开好“道德与法治”课程,根据学生实际及德育工作要求,系统安排班队课。

四、建立健全评价激励机制健全评价激励机制。

学校把道德与法治课建设纳入对年级组、学校中层干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制定与不同学段道法课特点相匹配的评价标准。

加大对道德与法治课专任教师考核、奖惩力度,并将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经历作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条件,有关表彰与奖励适当向优秀道法课教师倾斜。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前言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是促进教育现代化、提高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提出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1. 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教师是社会的灵魂和师生的楷模,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应推行以德育人、以德施教的教育理念,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的培养和教育。

2. 加强师风建设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应该具备良好的师风。

加强师风建设,要求教师要严守教育行为准则,提高教学纪律,注重言传身教,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二、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养1. 完善教师培训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培训机制,包括学历教育、在职培训、进修学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同时,组织开展教师培训活动,推广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提供发展资源和机会。

2. 推进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评价制度,注重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水平、教育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评价,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提供激励和支持。

3.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研究,深入调查研究教师队伍建设的现状和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为全面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供科学依据。

三、优化教师待遇和保障1. 加大教师工资待遇力度提高教师的薪酬水平,确保教师的经济收入具有合理性和稳定性,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2. 完善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价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教师职称晋升和评价机制,确保教师的职称晋升和评价公正、公平。

3. 加强教师权益保障加强教师权益保障,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建立健全教师维权机制。

结语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是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通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培养、优化教师待遇和保障,能够进一步提升我国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发展水平,推动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19.11.15•【文号】教师〔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2019〕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2019年11月15日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推进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激励广大教师努力成为“四有”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1999.08.16•【文号】教人[1999]10号•【施行日期】1999.08.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人[1999]10号)现将《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意见》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加强全国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请各地和高等学校根据《意见》的精神,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和本校“十五”期间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使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将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以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各省(区、市)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的实施规划,请尽快报我部备案。

关于新时期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1999年8月16日教育部印发)世纪之交是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发展战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的关键时期。

在科教兴国的战略布局中,高等教育担负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重要历史使命,而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全教会精神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推动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现就新时期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形势1.“八五”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高校教师队伍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倡导重教尊师的社会风尚。

各级政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教师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国家颁布了《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教师队伍建设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教师队伍总体素质有较大提高;人员结构逐步得到改善;学术梯队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师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生活、工作条件总体上有所改善;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改革逐步深化,用人效益明显提高;教师队伍的积极性得到较好的发挥,涌现了一大批敬业爱岗、无私奉献的优秀教师。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局,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辽教发〔2021〕69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辽教发〔2021〕69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发展改革局、财政金融局:现将《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20〕5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就进一步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战略高度认识教师工作的重要性,系统谋划解决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乡村教师队伍素质和水平,吸引优秀人才在我省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带动和促进乡村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二、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标对表国家和我省的有关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定向发力、精准施策,破瓶颈、强弱项,着力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恪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5.25•【字号】辽教发〔2020〕9号•【施行日期】2020.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辽教发〔2020〕9号省内各高等学校: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教育厅2020年5月25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工作,推动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全省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导向,以构建完善的培训体系为基础,以创新培训方式为手段,以提高培训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队伍,为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坚强的队伍保障和人才支撑。

二、主要目标(一)坚定职业理想通过培训引导辅导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坚定职业理想,进一步激发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二)提升专业素养通过培训提升辅导员的师德修养、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能力,使辅导员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把握高等教育规律和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开创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9.18•【文号】教师函〔2019〕8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教师函〔201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9年9月18日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中小学思政课关键在中小学思政课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就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中小学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时代要求1.现实紧迫性。

中小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

讲好中小学思政课,引导中小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是每位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为了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教育改革创新,我们必须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

教师是国家的宝贵资源,关系到教育事业的未来与发展,因此,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对教师队伍的培养、管理、激励和评价,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

一、完善教师教育培训体系1.加强师范教育培养。

完善师范教育体系,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加强教育实习和校企合作,培养出适应新时代需求的教师人才。

同时,加大对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师范生招生与培养力度,保障这些地区的教学资源均衡。

2.加强教师继续教育。

建立完善的教师继续教育体系,鼓励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开展教师培训课程的多元化,设置在线和线下培训课程,满足教师不同需求。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优化教师职称评聘制度。

建立健全科学、公正、公开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对优秀教师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待遇,激励教师积极进取。

2.完善教师培训机制。

建立具有实效性的教师培训机制,通过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培养教育教学创新能力。

3.提高教师待遇。

增加教师的收入水平,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三、加强教师队伍管理1.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教师考核评价制度,通过绩效考核激励教师进步,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落实教师队伍建设责任,加强教师队伍的规划、调配和管理工作,定期开展专业教育活动,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改善教师工作环境和待遇1.优化教师工作环境。

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硬件设施,提供良好的教学条件,使教师能够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2.保障教师权益。

加强对教师劳动权益的保护,确保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为教师提供稳定的职业发展空间。

总之,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是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文件为了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提升教师素质,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决定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具体意见如下:一、加强教师队伍规划和管理1.制定全面覆盖的教师队伍规划,确保教师队伍数量与质量的协调发展。

2.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强化教师的职业发展激励,提高教学水平。

3.搭建多元化的教师培训平台,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满足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

二、强化教师岗位选拔与流动机制1.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教师招聘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2.减少不必要的层级,简化教师晋升渠道,提高教师发展的灵活性。

3.推行交叉学科、跨学段的教师流动制度,促进教师间的经验交流和互相借鉴。

三、加强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1.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师范类院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的教师。

2.推动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鼓励教师参与学科研究和创新实践。

3.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力度,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专业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

四、改进教师评价体系1.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指标和标准,建立多元化的评价体系,综合考核教师的综合能力。

2.推行互评互信的教师评价机制,鼓励教师间的相互认可和良好竞争。

3.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奖优罚劣,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加强教师队伍的保障措施1.提高教师薪酬水平,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薪酬体系。

2.完善教师社会保障制度,确保教师的权益和福利。

3.加强教师队伍的安全保障工作,保障教师的身心健康。

六、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1.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引领,培养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

3.加强教师的思政教学能力培养,提高教师对学生的思想引导能力。

通过以上意见文件的全面实施,可以有效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同时,教师队伍的建设改革也需要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和共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不断适应新时代的需求,为未来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辽政办发[2001]94号【发布部门】辽宁省政府【发布日期】2001.12.04【实施日期】2001.12.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01]94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教育厅、计委、财政厅、人事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人防办、物价局、地税局制定的《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1年12月4日关于推进辽宁省高等学校建设和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贯彻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发展教育产业,加强教育强省建设,促进高等教育的快速健康发展,满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各种高级专门人才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对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迫切要求,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加强教育交流与合作。

鼓励国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投资入股办学。

高等学校要积极开展与国外高等学校之间的教育、科技、文化的交流合作。

最大限度地把省外、国外优良教育资源、智力资源引入辽宁,诸如充分利用国外原版教材、聘用外教授课等,以提高我省高等学校国际、国内竞争力,同时鼓励高等学校以各种方式到国外办学,拓展境外教育市场,推进高等教育与国际接轨。

二、坚持体制创新,深高等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发展高等教育,逐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多种所有制办学的新体制。

继续做好高校整体转制工作。

促进国有民办二级分院发展,扩充高等教育资源。

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7.10•【字号】辽教办[2013]35号•【施行日期】2013.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召开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辽教办[2013]35号)省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厅于今年6月批准8个单位启动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工作。

为提高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的建设水平,并引导省内各高校建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经研究,我厅决定召开辽宁省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主要内容1.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经验交流;2.高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建设研讨;3.参加大连理工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2013年“教学模式改革与教学方法创新”教学研讨会。

二、参会人员1.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2-3人;2.省内各高校负责教师培训、教学咨询、教学改革、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的相关人员1-2人。

三、时间与地点1.会议时间与地点:7月25日(星期四)8:30~17:00;地点: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2.报到时间与地点:大连市外代表请于7月24日(星期三)全天,到大连理工大学国际会议中心报到;大连市代表请于7月25日上午7:30~8:00,到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教学楼报告厅报到。

四、其他1.请省级教师教学发展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负责人做好交流演示文稿,每单位交流时间为15分钟左右;2.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自理;3.请以校为单位填写会议回执,并于7月17日前将会议回执发送至*******************,以便做好会议安排。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布日期】2021.07.27•【字号】辽教发〔2021〕52号•【施行日期】202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52号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省内各高职院校、有关高校:为贯彻落实好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完成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目标”的部署要求,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转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扩招工作。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之年,是高职扩招三年行动的最后一年,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高职扩招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如期完成扩招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院校要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扩招任务落地见效。

教育部门要会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做好相关人员扩招动员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共同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各地区、各部门、各有关院校要认清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和劳动力市场带来的影响,结合我省实际,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在鼓励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工人、高素质农民等人群和基层在岗群体报考基础上,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报考,确保高质量完成全省扩招任务。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
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SC
【摘要】(2018年7月26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适应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提升国民素质和人力资源质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结合辽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页数】22页(P1-2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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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8.25•【字号】辽教发〔2021〕57号•【施行日期】2021.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辽宁省教育厅等六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沈抚改革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党建工作部、财政金融局、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各高等学校:现将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指导意见》的重要意义《指导意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的重要政策措施。

各地区、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系统谋划解决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二、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改革的实施工作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要对标对表《实施意见》的有关政策措施,紧扣广大教师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有关问题,找准教师队伍建设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细化分工,确定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三、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地区、各高校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高校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督导考核,把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对高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加强优秀教师和工作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教育厅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8月25日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准确把握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时代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高校内涵式发展,以强化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建设为首要任务,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为关键,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发展规律,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科研创新能力、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师资保障。

2.目标任务。

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高校教师发展支持体系更加健全,管理评价制度更加科学,待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高校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教师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育人水平、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

二、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3.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引导广大教师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党对高校的政治领导,增强高校党组织政治功能,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教师作用。

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

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中的统筹作用。

健全教师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加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建设,配齐建强民办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4.培育弘扬高尚师德。

常态化推进师德培育涵养,将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

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

强化高校教师“四史”教育,规范学时要求,在一定周期内做到全员全覆盖。

建好师德基地,构建师德教育课程体系。

加大教师表彰力度,健全教师荣誉制度,高校可举办教师入职、荣休仪式,设立以教书育人为导向的奖励,激励教师潜心育人。

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出资奖励教师。

支持地方和高校建立优秀教师库,挖掘典型,强化宣传感召。

持续推出主题鲜明、展现教师时代风貌的影视文学作品。

5.强化师德考评落实。

将师德师风作为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导师遴选、评优奖励、聘期考核、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严格师德考核,注重运用师德考核结果。

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须接受师德师风专题培训,达到一定学时、考核合格方可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并上岗任教。

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作为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

建立健全师德违规通报曝光机制,起到警示震慑作用。

依托政法机关建立的全国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库等,建立教育行业从业限制制度。

三、建设高校教师发展平台,着力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6.健全高校教师发展制度。

高校要健全教师发展体系,完善教师发展培训制度、保障制度、激励制度和督导制度,营造有利于教师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环境。

积极应对新科技对人才培养的挑战,提升教师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教学的能力。

鼓励支持高校教师进行国内外访学研修,参与国际交流合作。

继续实施高校青年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高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探索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将培训学分纳入教师考核内容。

7.夯实高校教师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统筹教师研修、职业发展咨询、教育教学指导、学术发展、学习资源服务等职责,建实建强教师发展中心等平台,健全教师发展组织体系。

高校要加强教师发展工作和人员专业化建设,加大教师发展的人员、资金、场地等资源投入,推动建设各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

鼓励高校与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共建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支持高校专业教师与行业企业人才队伍交流融合,提升教师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发挥教学名师和教学成果奖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完善现代高校教师管理制度,激发教师队伍创新活力8.完善高校教师聘用机制。

充分落实高校用人自主权,政府各有关部门不统一组织高校人员聘用考试,简化进人程序。

高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办学实际需要,自主制定教师聘用条件,自主公开招聘教师。

不得将毕业院校、出国(境)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和论文、专利等作为限制性条件。

严把高校教师选拔聘用入口关,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察落到实处。

建立新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相衔接的制度。

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从国内外行业企业、专业组织等吸引优秀人才力度。

按要求配齐配优建强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探索将行业企业从业经历、社会实践经历作为聘用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的重要条件。

研究出台外籍教师聘任和管理办法,规范外籍教师管理。

9.加快高校教师编制岗位管理改革。

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

高校依法采取多元化聘用方式自主灵活用人,统筹用好编制资源,优先保障教学科研需求,向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和重要管理岗位倾斜。

合理设置教职员岗位结构比例,加强职员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岗位聘用改革,实施岗位聘期制管理,进一步探索准聘与长聘相结合等管理方式,落实和完善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聘用机制。

10.强化高校教师教育教学管理。

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多维度考评教学规范、教学运行、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改革与研究、教学获奖等教学工作实绩。

强化教学业绩和教书育人实效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把承担一定量的本(专)科教学工作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必要条件。

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

11.推进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

研究出台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将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评审、按岗聘任。

完善教师职称评审标准,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分类设置评价指标,确定评审办法。

不把出国(境)学习经历、专利数量和对论文的索引、收录、引用等指标要求作为限制性条件。

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

对承担国防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教师,探索引入贡献评价机制。

完善职称评审程序,持续做好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

12.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

突出质量导向,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教师,坚决扭转轻教学、轻育人等倾向,克服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弊病。

规范高等学校SCI等论文相关指标使用,避免SCI、SSCI、A&HCI、CSSCI等引文数据使用中的绝对化,坚决摒弃“以刊评文”,破除论文“SCI至上”。

合理设置考核评价周期,探索长周期评价。

注重个体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建立考核评价结果分级反馈机制。

建立院校评估、本科教学评估、学科评估和教师评价政策联动机制,优化、调整制约和影响教师考核评价政策落实的评价指标。

13.建立健全教师兼职和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高校教师在履行校内岗位职责、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学校同意,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密切相关、并能发挥其专业能力的工作。

地方和高校应建立健全教师兼职管理制度,规范教师合理兼职,坚决惩治教师兼职乱象。

鼓励高校聘请校外专家学者等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兼职教师管理办法,规范遴选聘用程序,明确兼职教师的标准、责任、权利和工作要求,确保兼职教师具有较高的师德素养、业务能力和育人水平。

五、切实保障高校教师待遇,吸引稳定一流人才从教14.推进高校薪酬制度改革。

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扩大高校工资分配自主权,探索建立符合高校特点的薪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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