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代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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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BTB
推荐性行业标准ZBTB/T A01-2016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Bidding & Procurement Agency
(2016年版)
2015- - 发布2016- - 实施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编制人员名单
编制委员会主任:任珑
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林石国虎
编制委员会委员:
董永涛荆贵锁岳小川吴强曹峰杜杰
刘蛟李大鹏高会晋
编制工作小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方劲王胜付建卓叶涛叶锋华孙占海
孙启兵刘仁和刘若乔刘洋李强李琛
陈琦(上海)陈琦(协会)杨育严蕾
吴明启吴萍张凡张启龙张明华赵勇
赵洋郭宪郭新宇徐小汀徐灏袁静
韩佳庆强兆枫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编制委员会设工程、货物、服务、集中采购四个编制工作组。
工程组:
组长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货物组:
组长单位: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湖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服务组:
组长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悉地国际设计顾问有限公司、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集中采购组:
组长单位:国网物资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前言
为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从业行为,加强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自律,提高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引导招标采购代理转型升级,促进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采用招标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的工程、货物和服务项目。采用招标以外的其他方式采购的,后续将另行编制相关规范。
本规范包括通则和分则两部分。通则针对所有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活动的共性特点进行编制。分则包括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专业分则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集中采购两个特殊分则,针对各类招标项目的个性特点和差异化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范分则是对通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分则条款序号与通则条款序号不同且表述形式为“新增……”的,属于对通则内容的补充条款;分则条款序号与通则条款序号相同且表述形式为“……替换为”的,属于对通则内容的修改和替换;分则条款序号与通则条款序号相同且表述形式为“除本规范通则……之外,…还……”的,属于对通则相应条、款、项内容的完善。
目录
3.2招标师职业能力标准 (16)
3.3招标师职业道德规范 (18)
(一)
(二)
(三)
三、(一)
(二)
通则
1. 总则
1.1 性质用途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招标采购服务需求和实际经验编制。本规范属于行业自律推荐性服务标准,用于指导实施和评价招标采购服务工作。促进招标采购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中介机构以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提供的招标和非招标采购服务工作;也适用于招标人自行设立专职部门的招标采购工作。
1.2.2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本企业特点和需要制定实行本企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工作规程。招标人和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应当结合招标采购项目特点
1.3 适用原则
1.3.1 工程、货物或服务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应遵守本规范通则及相应工程、货物和服务专业分则共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服务质量等要求。采用企业集中采购组织模式的,还应同时遵守企业集中采购分则规定的相应要求。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应遵守本规范通则及特许经营分则共同规定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服务质量等要求。
1.3.2 分则规定与通则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分则规定为准。企业集中采购分则与专业分则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企业集中采购分则规定为准。
1.4 行业自律
本规范是招标投标行业组织指导、评价和监督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以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诚信、规范服务的主要标准。
2. 术语和定义
2.1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
2.1.1 招标人
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1.2 招标代理机构
依法设立,具备相应资格,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1.3 资格预审申请人
响应资格预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允许个人参与资格预审的,还包括自然人。
2.1.4 投标人
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允许个人参与投标的,还包括自然人。
2.1.5 资格审查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的工作组。
2.1.6 评标委员会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负责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工作组。
2.2 招标项目及招标代理项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