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事业单位)位保密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保密工作是事业单位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
在信息化时代,各种机密资料的泄漏导致的风险越来越大,因此事业单位必须制定有效的保密工作制度,严格对待机密信息,保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
下面是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的范文,仅供参考。
一、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工作是事业单位重要的基础工作之一。
事业单位在执行任务和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处理大量的机密信息,比如军事、政治、经济、科技、民生等各个领域的重要资料。
这些机密信息一旦泄露,就会对单位和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甚至会危及国家安全。
因此,事业单位必须重视保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制度,防止机密信息泄漏。
二、保密工作的法律基础保密工作是法律保护的。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保密法、国家秘密等级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条例》、《国家保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机关涉密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三、保密工作的总体要求1.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保密工作机制,确保机密信息的保护。
2.加强涉密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培训和考核,落实涉密人员的责任。
3.建立机密信息的归档和管理制度,实行“必须知情、思想上知晓、行动上知道”的制度要求,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性。
4.对于机密信息的传输、存储、处理等环节,采取合适的技术措施,确保机密信息的保密性。
5.对于无法转化或储存的机密信息,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比如使用身份验证等手段进行身份识别等。
6.强化对承包单位的保密管理,要求承包单位在执行任务时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制度。
四、保密工作的工作内容1.机密信息管理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秘密等级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机密信息管理制度,并确保每一份机密信息都经过严格的审批、分级、归档和管理,以达到保密的目的。
2.涉密人员管理对于涉密人员,事业单位必须科学合理设置不同级别的涉密人员管理制度,规范涉密人员的行为,加强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保护国家秘密和本单位机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事业编制人员、临时工作人员、合同制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保密工作是指对国家秘密和本单位机密的保护工作,包括信息的保密、安全防范、保密教育等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和本单位机密的保密工作,分别规定其保密范围、保密等级、保密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
第二章国家秘密的保密管理第五条国家秘密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其保密期限为长期和临时两种。
第六条对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本单位要按照有关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秘密的保密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一)对国家秘密的管理和保密工作的组织实施;(二)国家秘密的分类、定密、变更定密、解密、销毁等工作;(三)国家秘密的传递、存储、使用等工作;(四)国家秘密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第七条本单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接触、知悉国家秘密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不得擅自传扬国家秘密,不得将国家秘密擅自带出办公场所。
第八条对国家秘密的泄露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对国家秘密事故,要组织专门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及时汇报上级部门,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对拟进入本单位从事工作的人员,应当严格审查其保密工作记录、背景和资格。
第十一条本单位对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实施考核和评定,对考核不合格的工作人员,取消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十二条本单位要加强对国家秘密的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三章本单位机密的保密管理第十三条机密是指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为限制范围而制定的秘密材料、秘密工作、秘密信息等等。
第十四条机密包括重要工作计划、机构设置、人事安排、财务预算、科研报告等,其保密等级为限制级、秘密级和机密级。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意义事业单位作为国家公务人员的雇主,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责和行政管理职能。
为了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确保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个人隐私的安全,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保密管理制度是事业单位保护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以及职工个人信息的法规、规定和流程的总称。
其目的是保护国家的核心利益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
二、重要内容1. 保密责任的明确事业单位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员的保密责任,使其充分认识到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每个人员在入职时都需签署保密承诺书,确保其充分了解保密工作的相关法规和制度,严禁泄露可能危害国家利益的信息。
2. 信息的分类与保护级别根据机密等级和重要性,事业单位应对信息进行分类,并设立相应的保护级别和管理措施。
常见的保密级别包括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等级,具体级别的划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
3. 机关设施和信息系统的保密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办公场所、硬件设施、网络系统等的安全保密。
包括但不限于加密技术、网络监控、访问权限控制等手段,确保信息不被未授权人员访问或泄露。
4. 保密宣传和培训事业单位应定期开展保密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通过各类培训、考试和奖惩等手段,增强员工对保密工作的认同和重视程度,提高整体保密工作的水平。
5. 法律法规的遵守和处理违规行为事业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
对于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不论是故意还是疏忽造成的,都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6. 保密工作的定期评估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保密工作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保密工作的评估和检查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机关,以确保保密工作的持续有效。
三、保密管理制度的推行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的推行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 制定保密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工作计划。
事业单位保密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密室,以及其他承担保密工作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保密室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的核心,负责保管、处理和传递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
第二章保密室的基本要求第四条保密室应设在安全、隐蔽、便于管理的地点,远离易燃易爆场所。
第五条保密室应配备必要的保密设施,如安全门、报警系统、监控设备等。
第六条保密室应保持整洁、有序,不得存放与保密工作无关的物品。
第三章保密室的管理人员第七条保密室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纪守法,忠诚可靠;2. 具备一定的保密知识和技能;3.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
第八条保密室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保密室的日常管理,确保保密设施的正常运行;2. 负责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的保管、处理和传递;3. 对进入保密室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无关人员进入;4. 定期对保密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5.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章保密室的保密措施第九条保密室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期限和保密要求;2. 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分类管理,指定专人负责;3. 对涉密文件、资料实行登记、签收、归档制度;4. 对进入保密室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确保身份真实;5. 对保密室进行定期消毒,防止病毒传播。
第十条保密室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以下措施:1.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网络设备安全;2. 对涉密网络进行物理隔离,防止信息泄露;3. 对涉密网络进行定期维护,确保网络稳定运行;4. 对涉密网络进行安全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保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国家秘密和单位内部秘密泄露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业单位定密工作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所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科研、生产、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定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定密。
(二)统一领导原则:在事业单位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定密工作体系。
(三)分级负责原则:根据保密事项的密级和涉及范围,明确定密责任人。
(四)权责一致原则:定密责任人应当对定密工作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五)动态管理原则:对保密事项进行定期审查,及时调整密级。
第二章定密范围第四条本事业单位定密范围包括:(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二)涉及国家科学技术秘密的事项;(三)涉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秘密事项;(四)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的重要秘密事项;(五)其他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具体定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国家秘密科研项目和技术成果;(二)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工程、设施、设备;(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数据、信息;(四)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活动、人员;(五)涉及国家秘密的境外合作项目、人员往来等。
第三章定密程序第六条定密程序如下:(一)初步识别。
各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初步识别。
(二)提出定密建议。
初步识别为国家秘密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提出定密建议。
(三)审核批准。
定密建议经事业单位保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确定为国家秘密。
(四)定密通知。
保密委员会将定密决定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五)定密登记。
相关部门对定密事项进行登记,建立定密档案。
第七条定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进行识别、审核、批准;(二)对定密事项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三)对定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
某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编号:FS-QG-88949某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Confidential work system of an institution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一、收发、阅办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阅办后及时清退,不得自行横传,不擅自复制、摘抄、提供、销毁或私自留存秘密文件、资料,不在非保密笔记本上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绝密级文件统一由机要人员办理,三天内一律办清,并放在机要室保存。
二、秘密文件、资料一般禁止复印,确需复印的要经文件管理部门和保密局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到指定场所复印,并按原文件管理。
三、秘密文件的保存室专人专柜,设施达到铁门、铁窗、铁柜的“三铁”要求。
四、涉密人员在各种场合要严守保密纪律,守口如瓶,承担保密义务和责任。
五、销毁秘密文件、资料要登记,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到保密局指定地点处理,严禁流入社会。
六、传阅密码电报或加密传真,必须密来密复,严禁密电明复,明密混用。
七、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必须与公用网、国际互联网彻底断开,并采用加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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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职人员、聘用人员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保密行为,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提高保密意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二章保密工作原则第四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保密: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开展保密工作。
2. 综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的保密管理体制。
3. 预防为主:加强日常保密管理,预防泄密事件发生。
4. 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保密事项。
第三章保密管理职责第五条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和措施;2. 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3. 监督检查保密制度执行情况;4. 处理重大泄密事件。
第七条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保密规章制度;2. 负责保密设施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和维护;3. 负责保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4. 负责涉密信息的审查、审批和传递;5. 负责泄密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保密管理内容第八条保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1. 保密事项的确定: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技术、信息等,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确定。
2. 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对涉密场所、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保密要求。
3. 保密人员的培训: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法律法规、保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4. 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和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保保密文件的安全。
5. 保密技术的应用:推广应用先进的保密技术,提高保密工作的科技含量。
第五章保密责任第九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保密责任:1. 不得泄露国家秘密;2. 不得非法复制、记录、存储国家秘密;3. 不得擅自携带、传递国家秘密;4. 不得在非涉密场所讨论、处理国家秘密;5. 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保密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原则(一)党管保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将保密工作纳入党建工作总体布局,加强保密工作的领导。
(二)依法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开展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职责。
(三)防范为主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风险防控,预防保密事故的发生。
(四)技术与管理并重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同时加强管理措施。
第三条保密组织与管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落实保密工作措施。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保密范围与密级(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保密范围,明确保密事项。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将其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制定保密目录,明确保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第五条保密期限与解密(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事项的性质和特点,确定保密期限。
(二)保密期限届满或者解密条件成立的,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及时解密。
(三)机关事业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第六条保密措施(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职责和义务。
(二)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涉密载体管理,实行载体编号、签收、登记、销毁制度。
(三)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要害部门和部位的管理,实行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保密检查与考核(一)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制度导语:为了增强机关保密工作,依据有关文件要求,联合我室实际,拟订本制度。
一、严格恪守保密制度,确实做到不应说的奥密,绝对不说;不应问的奥密,绝对不问;不应看的奥密,绝对不看;不应记录的奥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奥密;不在个人通信中波及奥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眷、儿女、亲朋眼前讨论奥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寄存奥密文件、资料;不在一般电话、明码电报、一般邮局传达奥密事项;不携带奥密资料旅行、观光、探亲、探友和进出公共场所;要时刻提升警惕,严守保密纪律。
二、增强保密文件的平时管理,健全手续。
保密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和保留,一律由办公室保密员负责。
三、奥密文件、资料要独自保留,保证安全,未经同意禁止携带奥密文件、资料出门。
四、奥密文件要实时送领导批改,紧迫密件、密电要随到随送、不留宿;一般密件要在三天内办理完成。
领导阅办完成,实时退回办公室。
收、退奥密文件都要执行署名手续。
对领导批改需要送有关人员阅看的保密文件,由保密员通知有关人员到办公室看,禁止将密级文件带走。
五、机关工作人员出门参加会议带回的奥密文件、资料要实时交办公室登记保留,个人不得寄存。
六、查阅奥密文件、资料、档案,要仔细恪守保密规定和有关制度,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阅、摘录和引用。
七、翻印、复印文件、资料一定报经原设密单位的同意,且翻印、复印件和原件同样进行严格管理。
八、禁止在社会上的印刷厂和营业场所印刷奥密文件、资料。
九、文秘人员对收到和发出的文件要按规定进行清退。
凡需销毁的保密文件、资料,一定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销毁一致办理。
销毁涉密文件、资料,应由2人同时在场,并执行销毁和监销手续。
十、凡不易公然的工作业务等重要事项,不得向没关人员泄漏。
十一、增强会议保密管理。
要严格控制与会人员。
属内部会议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任意散布。
十二、增强通信工具使用保密管理,涉密人员禁止使用别人赠予的手机,禁止将手机带入涉密会场,禁止在有线电话和挪动电话中谈论国家奥密。
保密管理制度全文
保密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密信息的管理,确保国家和企业的安全,保障国家和企业的正常运作,依法保护国家和企业的机密信息,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处理、使用、管理国家和企业机密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机密信息是指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国家秘密是指涉及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应当保守的事项。
企业秘密是指生产经营、科技开发、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第四条机密管理应遵循的原则:1、严格保密。
对涉密信息进行保密管理,确保机密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2、合理分级。
将机密信息分为不同级别,根据级别差异采取不同的管控措施。
3、谨慎披露。
在需要时根据规定进行机密信息披露,确保披露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4、落实责任。
明确机密信息管理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保密责任体系。
5、加强监督。
对机密信息的处理、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机密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机密信息的分级管理第五条对机密信息应按照其重要性、保密等级和涉密程度进行分级管理。
第六条分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密需求原则。
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分级标准,确保机密信息的保密需求得到满足。
2、适度保密原则。
对机密信息的保密等级应当适度,既要保护机密,又要满足信息使用的需要。
3、谨慎使用原则。
在使用机密信息时,应根据其保密等级谨慎处理,防止泄露。
第七条机密信息的分级标准包括国家秘密分级标准和企业秘密分级标准。
第八条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内部秘密四个等级;企业秘密分为核心秘密、重要秘密和一般秘密三个等级。
第九条对于涉密信息的分级应当由涉密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确定,经过审批后执行。
第十条对于机密信息的传输、存储和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通信传输。
使用加密通信设备传输机密信息,确保信息在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2、存储管理。
对机密信息进行安全存储管理,采取物理隔离、加密存储等措施,防止泄密。
保密管理制度细则
保密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管理,保护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促进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保密工作,以及保密管理人员和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科学、合理的原则,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机密的确定、保护和管理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五条企业商业秘密的确定、保护和管理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依法合规,符合商业道德,确保企业的合法利益。
第六条个人隐私的保护应当尊重个人的意愿,依法合规,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
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纪律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八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的领导人员应当切实履行保密主体责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保密管理人员应当严守保密规定,维护国家机密、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依法履行保密职责。
第十条实施重要保密工作的单位应当配备专职保密管理人员,保证保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从事保密工作或处理保密信息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保密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滥用保密信息。
第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考核制度,对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定期进行保密专业考核。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体系,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保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四条实施重要保密工作的单位应当加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从事保密工作的人员应当加强对保密信息的控制和使用,不得将保密信息外传、外挂、外抄,不得擅自复制、转载或传输保密信息。
第十六条保密管理人员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和管理保密档案,确保保密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保密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一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其掌握、知悉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泄露、透露、非法获取、篡改、窃取或者非法利用国家秘密。
第二条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水平。
第三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保密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四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国家秘密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性、完整性、可控性。
第五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安全保密系统,包括加强对计算机和网络系统的保护,建立机密文件的存储和交换机制,加强实体设施的安全防范等。
第六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进行保密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七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开展定期的保密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性。
第四章保密审查第八条对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技术条件等的使用、传递、保存和销毁,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并留有审查记录。
第九条对参与涉密项目的人员,应当进行背景审查和安全审查,确保其保密可靠性。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改正、调离岗位、降职、开除等。
第十一条对涉嫌违反保密法律法规的行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国家秘密。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三条对于本制度未做出规定的事项,应当参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以上为保密工作制度(暂行),供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考使用。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国家、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应当坚持法律法规为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实行分类保密制度和责任制,推进保密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第二章保密责任第四条保密责任是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第一职责。
保密工作责任由领导负责,责任到人,层层划责。
领导干部要带头加强保密工作,树立正确的保密意识。
第五条保密工作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明确保密工作部门负责人及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二)加强对保密工作责任主体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保密意识和技能;(三)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体系,实行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承担保密工作的领导责任。
必要时,应当成立保密委员会,协调处理重大保密事项。
第七条保密工作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编制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执行;(二)开展涉密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三)按照涉密载体的保密等级要求,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四)监测和预警外部安全风险,及时向上级报告;(五)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
第三章保密审查第八条国家秘密的确定和认定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企事业单位秘密由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确定认定。
第九条对将要拟议、实施或者已经实施的重大工程、设备、科研项目等,在事前和开展之前,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包括对“三重一大”方案的保密审查。
第十条对涉及外商投资、涉外合作、技术引进、境外融资等重大活动,应当进行保密审查。
保密审查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结果应当及时报送有关机关。
第十一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审查,以及对涉密场所、设施、技术设备等进行保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的信息安全管理,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重要信息资源,维护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领导干部、职工和工会代表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并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规章制度。
第四条事业单位保密工作应当坚持保密与信息共享相结合,保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推动信息资源的共享与利用。
第二章保密等级管理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信息的重要程度、保密期限等因素,合理划分信息的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等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信息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工作流程,确保信息的保密等级划分准确合理。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保密等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确保信息的保密等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机制,对不同保密等级的信息进行合理存储、传输和销毁,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保密等级的信息设置相应的访问权限,定期对信息系统和存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等级管理的监督机制,对保密等级管理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保密责任制度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强化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保密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教育和培训,使其了解保密法规和制度,提高保密意识和保密技能。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事件报告制度,对重大保密事件及时报告、调查和处理,防止信息泄露和其他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奖惩制度,对保密工作中的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给予惩罚,形成保密工作的正面激励机制。
中国保密管理制度
中国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防止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的泄露,保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提高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管理水平和保密意识,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2.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在涉密活动中的信息保密工作。
三、保密内容和范围3. 保密内容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敏感信息,保密范围包括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安全、国防建设、经济发展以及个人权益等方面的信息。
四、保密责任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
五、保密标志5. 涉密信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注保密标志,标志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和识别。
六、保密管理6.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工作的组织和职责,落实保密管理责任和权限。
七、保密培训7. 各单位应当加强保密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能力。
八、信息系统安全8.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制度,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
九、涉密办公9. 涉密信息在传输、存储和处理过程中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禁止在公开场所使用或传输涉密信息。
十、保密审查10. 对可能泄露涉密信息的活动和行为,应当进行保密审查,必要时可通过合法手段进行监控和调查。
十一、违法行为处理11. 对泄露涉密信息或者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检查12. 各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工作的落实和有效性。
十三、法律责任13.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经济赔偿或者刑事追究责任。
十四、附则14.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是中国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事业单位保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开展保密工作。
2. 分级管理:根据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要求,实行分级管理。
3. 责任明确:明确保密责任,落实保密措施,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4. 预防为主: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预防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保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事业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单位的保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制定和修订保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3. 组织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
4. 指导、监督各部门保密工作。
5. 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保密工作,其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保密工作制度。
2. 落实保密措施,确保本部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3. 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培训。
4. 及时报告保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三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七条保密范围:1. 国家秘密;2. 商业秘密;3. 工作秘密;4. 其他需要保密的事项。
第八条密级:1. 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2. 商业秘密:根据其商业价值、竞争力和保密程度,分为核心商业秘密、重要商业秘密和一般商业秘密。
3. 工作秘密:根据其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保密要求,分为重要工作秘密和一般工作秘密。
第四章保密措施第九条机关、单位应当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定密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的事项,应当依法定密。
事业单位有保密规章制度么
事业单位有保密规章制度么
《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
事业单位是国家直接管理的公共机构,其管理与运营涉及到大量的机密和敏感信息。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严格的保密规章制度。
保密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密责任制度:事业单位中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明确自己在工作中所负有的保密责任,并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
保密责任制度包括了对保密信息的保护、传输和存储等方面的规定,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二、报告制度:对于可能泄露国家机密或者单位机密的情况,工作人员有责任及时向领导报告,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处理,防止信息的泄露。
三、审查制度:在事业单位中,凡是与国家安全、重要利益或者其他涉及机密的工作活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信息不会被泄露。
四、保密教育:事业单位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保密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增强他们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以上就是事业单位保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通过建立健全的
保密规章制度,可以有效的保护国家和单位的重要信息,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事业单位保密制度
事业单位保密制度事业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在其日常运营过程中必然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和机密内容的处理。
为了保护这些信息的安全,确保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行以及防范潜在的风险,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的保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保密制度的重要性事业单位保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保密制度有助于维护事业单位的声誉和正常运作。
敏感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如公司形象受损、商业机密泄露或违规行为的发生。
通过建立保密制度,可以强化员工对于保密工作的重视,增强他们的保密意识,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其次,保密制度可以帮助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现代社会,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严格的法律法规要求,特别是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或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保护问题。
建立合理的保密制度,有助于事业单位履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信息安全和合规性。
最后,保密制度还可以提高事业单位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的背景下,信息安全被视为企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之一。
具备较为完善的保密制度的事业单位可以更好地保护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和商业机密,提高市场竞争力,并保持可持续的发展。
保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事业单位的保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1. 保密范围和等级划分:明确事业单位内各类信息的保密范围和等级划分,确保适用的保密措施得以实施。
2. 保密责任和义务:明确事业单位内各级人员对于保密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保密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保密协议的签署和遵守等。
3. 保密管理机构和人员:明确事业单位内负责保密工作的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确保保密工作的专业化和高效运作。
4. 保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流程和存储管理、权限控制、访问审计等,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的可控性。
5. 保密培训和宣传:定期组织保密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和技能,加强保密宣传,确保员工清楚知晓保密政策和制度。
6. 信息安全和网络保护:加强对于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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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单位的保密工作领导机构,在市委、市政府保密工作委员会和保密局的指导下,依照国家保密法规、省市保密规章制度及本制度,负责检查、督促我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贯彻党中央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确保安全,便利工作的方针,该保密的坚决保住,该公开的坚决公开,发挥保密工作的服务和保障作用,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秘密等级第四条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单位保密范围主要包括:(一)上级保密部门或上级其它部门下发的国家秘密载体;(二)其它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应该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密级划分。
根据秘密事项的重要程度、接触范围和失密后的危害大小,将密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级。
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二)机密级。
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三)秘密级。
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第六条上级机关及其它各单位的来文按文件所标密级管理。
凡未列入保密范围,又不宜公开的事项,应作为内部事项妥善管理。
第七条下列事项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当作为内部事项管理,不得扩散:(一)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不宜公开的有关机构设置,内部分工,干部选拔、配备、任免事项的材料;(二)各种内部规章、制度、管理措施、内部文件、资料及印章;(三)单位主要领导的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其它有关资料。
第三章保密领导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单位设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指导我单位保密工作。
第九条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二)根据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定我单位的保密规章制度;(三)负责审定我单位的定密、调密范围和项目,制定严格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四)建立保密岗位责任制;(五)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做好保密宣传和教育工作;(六)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保密要害部位及涉密计算机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七)监督和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并组织追查失、泄密事件;(八)研究和改进保密工作,努力解决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九)向保密委员会和保密局汇报我单位保密工作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事项。
第十条单位配备专(兼)职保密员,主要任务是:(一)负责本单位涉密载体(包括各类文件、资料、光盘、U 盘、移动硬盘、涉密计算机等)的管理;(二)负责本单位保密检查工作;(三)向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汇报保密工作情况。
第四章各项保密规定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应遵守的保密规定(一)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二)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三)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四)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事项;(八)不在不具备保密条件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九)不在普通电话、手机、传真、明码电报及普通邮件中传递或谈论秘密事项;(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物品等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定密工作责任制(一)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公文、会议记录、计算机存储介质等的定密、变更、解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审查。
审查工作必须定期进行,将重点涉密部门的文件资料列为重点审查对象,发现有漏定或错定密级的必须及时加以提醒和纠正,情况较重、屡教不改的必须严肃批评教育或按有关规定予以必要的处分。
(二)公文拟稿时要依法定密。
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要根据“谁发文、谁定密”的原则,确定工作中产生的事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
对属于国家秘密的,应当拟定密级,并提出定密依据交由单位办公室审核。
(三)单位办公室必须确定专人对拟定的公文内容进行审核,同时在文稿审批单密级栏内拟定密级,如属国家秘密事项,则按所需保密等级定为“秘密”、“机密”或“绝密”,并依据《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规定》确定保密期限;如系公开事项,则定“无密”;如属内部事项,则定“内部”,不得使之处于空白。
区分的标准和依据是《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
(四)主要领导签发文稿的同时审批密级和保密期限,办公室人员在编号、文印时再次对密级和保密期限把关。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依据《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标志的规定》,在封面(或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如“秘密★5 年”)。
在此过程中,凡密级不合格者,皆退回拟稿人,并重新审核、签发。
(五)文件密级一经确立,其传递、核稿、签发、盖印、封发、保管、清退、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均必须履行严格的登记手续,并按照文件规定的级别、范围进行传递。
第十三条载体和密品管理制度(一)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的管理必须由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
(二)查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只准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查阅。
查阅时原则上不能复制,确因工作需要复制的,必须经原制发机关、保密局和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专人复制。
复制后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严格登记,标明复制单位、份数和日期。
复制件按原件的同等要求严格管理,阅办后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
(三)传阅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阅读涉密文件要在办公室进行;外出递送涉密文件过程中,不准办理与递送文件无关的事,且必须两人同行,必要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借用涉密文件、资料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于借用当天退回。
(四)传递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不准用普通邮件邮寄,不准用没有加密设施的办公设备传输秘密文件。
(五)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必须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并经常检查保密情况;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退休时,必须把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全部移交,并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六)各类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应当定期清查、清退。
如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除制发机关规定清退时限的须按时清退外,其它的一般每季度向保密局清退一次。
需销毁的废旧文件、资料(包括纸介质、光介质、电磁介质等载体)须由单位办公室统一送到上级保密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理。
第十四条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制度(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规定,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提供内部信息和资料以及用户名、口令等内容;计算机系统要经常检查,防止漏洞,禁止通过网络传递涉密文件,严禁涉密软件、光盘、U 盘、移动存储介质等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
(三)计算机应用、管理人员使用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计算机访问互联网及其它网络时,严禁浏览、下载、传播、发布违法信息和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接收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利用电子邮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当发现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信息网络中有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时,应当立即向上级保密部门报告。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要定期备份重要数据,复制副本以防止因存储工具损坏造成数据丢失。
备份工具可采用专用光盘、硬盘、U 盘等方式,并妥善保管。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管理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他工作人员,调离后对需要保密的内容要严格保密。
接替人员应对系统重新进行调整,重新设置用户名、密码。
(六)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应当采取有效的保密措施,严防泄密、窃密;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要求相一致。
(七)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的机房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境外机构驻地、人员住所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定期进行保密技术检查。
(八)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一般不允许他人参观和提供对外服务,因特殊情况接待外来人员,要履行审批手续,并明确接触的范围和内容,未经批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九)涉密专用计算机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信息网络相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十)涉密计算机的维修应由本单位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并确保涉密信息在维修过程中不被泄露;不具备自行维修涉密计算机的,应当委托保密部门认定的涉密计算机维修定点单位进行维修。
(十一)涉密计算机在维修过程中,不得随意下载、复制或自行处理涉密文件、资料;因维修必须下载、复制或其他方式处理的,须经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不擅自保存和扩大涉密信息知悉范围。
(十二)有机密级以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原则上不送定点单位维修,应请定点单位派专人到本单位维修,并指定专人全程监督,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
(十三)需要更换、报废的涉密计算机,必须彻底清除涉密信息,不能自行清除涉密信息的,应当委托定点单位清除,没有彻底清除涉密信息的计算机,不得擅自处理和另作他用。
(十四)需购置涉密计算机,必须满足国产标准,同时是国家保密局、公安部、安全部认定的产品。
(十五)涉密计算机委托给非定点单位维修,由此导致泄密事件的,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公开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制度,单位办公室是我单位对外新闻宣传的主管部门,对外发布的各类信息、公开事项,应先经单位办公室和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单位办公室对外发布;(三)单位或个人著述或向报刊投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有必要或对于某一内容是否需要保密不明确的,应征询上级保密部门意见,并报保密局进行保密审查;(四)在无密级的报刊、资料、书籍中不得转载秘密文件、资料;(五)出国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接受境外新闻媒介的采访、邀请等各种旨在获取我国情报信息的活动;在非自愿的情况下,遇到国外新闻记者或有关人员的采访时,应以外交辞令应对或婉拒。
第十六条会议工作保密制度(一)凡组织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会议,必须在具备安全保密条件的场所举办,并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同进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二)涉密会议召开前,保密部门应对会场扩音、录音设备进行保密检查,严禁使用无线话筒录音或以无线代替有线扩音设备,以防泄密;(三)对与会人员严格把关,会前应将名单呈报主管会议的领导审定,严禁与涉密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四)与会人员一律关闭所携通讯工具;(五)凡会议规定不能记录的,与会人员不得记录,不得录制声像制品;确需记录或录制的,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其记录本或制品按同等密级文件要求妥善保管;(六)会议印发的秘密文件、材料,要严格管理,会后按登记清单及时收回;随身携带回单位的,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途中采取保密措施,回单位后立即交保密员登记保存,不得私自留存,严防丢失;严禁向与会议无关人员提供涉密会议材料;(七)对涉密会议的宣传报道,要事先统一口径,会议主办单位应指定专人统一拟定新闻通稿并经领导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