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公益广告传播的基本情况及对策研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前公益广告传播的基本情况及对策研究
当前公益广告传播的基本情况及对策研究
杭州市江干区委宣传部课题组
随着中国广告行业的快速发展,广告的类型呈现出异彩纷呈的局面,而公益广告由于其主题、创意及表现的特殊性,在众多的广告类型中独树一帜,对于传播道德理念、营造文明氛围具有积极作用,正日益成为精神文明创建和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载体。最近,我们组织课题组,以江干区为例,对当前公益广告传播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提出了加强公益广告建设的对策措施。现将有关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公益广告的概念、特点及功能意义
公益广告,也可称其为公共服务广告、公德广告,是不以创造商业利润为目的,旨在以倡导或警示等方式传播公益观念,维护社会公德,帮助改善或解决社会公共问题,促进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广告活动。主要特点表现在:一是非盈利性。公益广告以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宗旨,强调社会保护与群体素养的提升,注重社会效益,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二是观念性。公益广告诉求的是观念,以某一观念的传播,促使公众启迪、自省、关注
某一社会性问题,以符合公德的社会行为为准则,规范行为并身体力行,以形成社会良好风尚。三是受众的广泛性。公益广告的传播对象是社会公众,反映的是公众的意愿和呼声,是为社会大众谋利,为公众切身利益服务的广告。因此,公益广告期待尽可能多的公众目光,受众的范围越大越好。
公益广告对于规范公众道德行为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水平和道德意识参差不齐,不同层次的社会成员有着不同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公益广告的目的就是要规范道德行为,强化公共秩序,唤醒公民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公益广告的内容通常表现为传达明确的社会公共信息,维护公众利益,进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关注希望工程、保护生态环境、弘扬传统文化、关爱弱势群体、鼓舞民众信心等都是公益广告的主要内容。这种无形的道德传播形式,对建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具有积极的助推作用。
二、当前公益广告传播的基本情况
我们通过走访政府部门、社会机构和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当前公益广告的建设现状进行了全面的调查。
1.公益广告的基本类型。根据目前可查证的资料显示,我国的公益广告最早大约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经过
20多年的发展,公益广告的表现形式得到了极大的丰富,既有报刊杂志、橱窗板报、户外广告、墙体彩绘等平面形式,也有电视广告、专题短片、动漫音像等视频形式,还有手机彩信、电台广播等无线形式和依托互联网平台的网络形式。当前最常见的主要有三种。一是视频广告形式。主要针对某一公益宣传主题,以音画配字或人物场景模式在电视节目中穿插播放。二是报纸杂志形式。基本以文字为主,也有文字配画的,内容广泛,短小简练。三是户外广告形式。这种形式是当前用得最多的,主要是配合当地社会生活中某一现实主题而发布,多以设立户外广告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出现。
2.公益广告的投放主体。公益广告作为一种社会公益宣传,理论上说,它的投放主体应该是广泛的、无局限的,谁都有责任、谁都可以参与公益宣传。目前公益广告投放主体的构成比较复杂,有政府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企业单位等。就政府部门而言,主要是为配合某项工作的开展,财政出资,责任部门出样,广告公司最后承制并按要求发布。就社会团体而言,主要是以宣传工作或服务内容为目的,如学校宣传知识教育、医院宣传疾病防治等公益广告。就新闻媒体而言,主要是结合社会热点,借助资源优势,在自有平台引导观念、倡导行为。如电视台宣传社会公德、报纸宣传禁止酒驾等。就企业单位而言,
分为两类,一是本身带有公益服务性质的企业,如自来水公司宣传节水,电力公司宣传节电。二是非特定企业的各种公益宣传。另外还有一类投放主体是各类广告公司。有两种情况,一是对外承接的公益广告制作、发布业务。二是通过一定渠道,或利用某种契机,先取得在一定场所投放、发布公益广告的权限,作为宣传公司、承接商业广告的平台。
3.公益广告的日常管理。商业广告的审批管理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责任相当明晰。而公益广告一直没有对口的管理部门,在常见的三种公益广告形式中,视频和报刊形式主要以投放主体内部管理为主,户外广告的投放环节则基本处于无序管理状态。以江干区为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受理公益广告的报批,宣传主管部门未设对口管理机构,城管部门虽有广告设置方面的管理机构,但涉及公益广告的职责和管理权限并不明确,城管执法部门只负责拆除无序设置、违规发布的公益广告。大量公益广告都由各投放主体根据需要自行发布。市文明办曾建立
“公益广告审批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规定所有户外公益广告的投放、发布,须统一报至市文明办、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组成的“公益广告审批联席会议”审批,经核准后方可投放发布。但由于这一制度的知晓率较低,审
批环节较为繁琐,加上对违规、无序设置的公益广告缺乏有力的处罚措施,绝大多数户外公益广告还是未经审批就自行投放发布。
4.公益广告的社会效果。就该区市民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当前各种宣传文明礼仪、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的公益广告,在形式多样化、视觉冲击力、内涵回味度各方面尚有很大的改进空间。部分公益电视短片简单地把公德内容场景化,而报刊等平面媒体和户外广告,形式单一,表现手法贫乏,大多以文字为主,背景画面与文字内容的逻辑呼应不强。综合来看,公益广告诠释公德的总体水准还比较低,缺乏震憾心灵、引起共鸣的优秀作品,基本停留在创意不多、内容枯燥、单纯说教的一般宣传层次,对人们行为观念的影响比较有限。突出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宣传面“窄”。公益广告大多宣传需要人们遵守的规定性内容(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很少宣传人性化的自主性内容(人际互助、人格尊严、弱势关爱)。二是宣传量“小”。当前主流媒体发布的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的投放总量相比,比例很小,再剔除普及健康知识、科学技术等内容的部分,宣传社会公德的总量极低,还不到商业广告的1%。
5.公益广告的传播机制建设。目前,公益广告从发布主体、内容格式、投入来源到效果反馈、社会评价、奖惩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