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桥镇河东路(周祝公路 祝潘公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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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

祝桥镇河东路(周祝公路~祝潘公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九月

说明

本简本内容由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并经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确认,同意提供给环保主管部门作《祝桥镇河东路(周祝公路~祝潘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信息公开。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简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环评文件全本内容的一致性负责。

本简本中公众参与内容全文摘自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公众参与章节,上海市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承诺公众意见调查内容是真实的。

(一)建设项目概况

1.1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

根据《祝桥镇①~②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稿》,该规划区范围北起闻居路、东至川南奉公路、南到凉亭路、西接浦东运河。该规划区是祝桥镇新镇区的副中心,以老镇区为基础,力求创造一个集办公、商贸、居住、文化等多种智能的综合社区。目前该区域的开发建设工作已全面启动,为适应规划区域的发展需求,必须相应建成配套市政道路。

在此背景下,上海浦东新区祝桥镇人民政府决定投资6301.99万元,对河东路(周祝公路-祝潘公路)进行开发建设,以满足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能带动沿线房产开发,对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1.2 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

1.2.1 建设项目内容

项目包括1条道路工程,全长544.773m,雨、污水管道工程及附属工程,并涉及1座沿线桥梁工程。

1.2.2 工程规模

项目已取得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以及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批复,道路工程基本情况如下:道路全长544.773m,城市支路,规划红线24m,设计车速30km/h,沿线新建1座桥梁,并同步实施雨、污水排管工程及其他附属工程。

1.2.3 建设周期及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6301.9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3万元。

工程预计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5月竣工,施工周期为9个月。

项目主要工程特性指标见附表1。

1.3 建设项目选址选线方案比选及与法律法规、规划的相符性

①本项目相符《祝桥镇①~②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路网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且与浦东新区及上海市的“十二五”相符。

②项目建设是加速祝桥镇①~②编制单元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完善祝桥镇①~②编制单元路网结构的需要;完善市政配套设施,促进地块开发的需要。

③项目用地性质及设计方案与《祝桥镇①~②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和路网规划相符。

④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对各类污染物尚有一定的容纳空间。

⑤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源保护地、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由于本项目是公共建设项目,与工业项目相比,污染物种类较少产生量较小,且在污染产生相对较大的施工期染污会随着工期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只要项目在施工和运营阶段均严格遵守报告提出的各类污染防治措施和管理措施,本项目对于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选址是合理可行的,与区域法律法规、规划等亦相容。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1.声和振动环境

通过监测可知,项目各监测点昼、夜间现状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功能区标准限值;沿线监测点处昼、夜间振级均能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混合区”的标准要求。

2.环境空气

从监测结果可以看出,监测期间,项目所在区域NO2小时平均浓度、CO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PM10日均浓度亦达到二级标准限值。

分析引用监测资料可知,区域7 天内PM2.524 小时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

3.水环境

由监测结果可知,除pH、DO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外,其余COD Cr、BOD5、TP、NH3-N石油类指标均超出标准限值。超标最严重的是BOD5和NH3-N指标,可见区域地表水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为严重。

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2.2.1 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上海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1年修订版)》,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根据《上海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2011年修订)》,项目所在区域属1类声环境功能区;根据《上海市水环境功能区划(2011年修订版)》,项目

所在区域的地表水环境为IV类水质区。

2.2.2 项目评价范围

表2.2-1 项目评价范围

序号环境要素评价范围

1 声环境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的带状区域

2 环境振动距离道路红线两侧各45米范围内的带状区域

3 环境空气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的带状区域

4 地表水环境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的地表水区域

5 生态环境距离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范围的带状区域及临时用地区域

项目各道路评价范围如表2.2-1及附图1所示。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 项目主要污染源分析

3.1.1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1. 声环境

道路建设施工阶段的主要噪声来自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运行产生的噪声,源强75~92dB(A)。

2. 振动环境

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产生振动的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及重型运输车等,振动源强(10m处)63~82dB。

3. 大气环境

主要为施工期间土方开挖、回填、土方、运输车辆车身、轮胎携带的泥土风干后产生的扬尘;燃油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行会产生一定量废气,主要污染物质包括NO2、CO等;以及沥青铺设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要包含HC,粉尘和3,4-苯并芘等污染物。

4. 地表水环境

主要为施工泥浆水等废水,主要污染物SS、COD Cr、石油类;施工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SS、COD Cr、BOD5、NH3-N、动植物油;以及桥梁施工和给排水管道开槽埋管时对水体的影响。

5. 固体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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