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保政策
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
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的环境问题及处理措施关键词:SCR 脱硝催化剂脱硝催化剂再生工业污染源排放的氮氧化物是燃煤过程产生的,控制措施包括燃烧过程控制和燃烧后NOX治理。
SCR 烟气脱硝催化剂是减少NOX排放行之有效的方法。
我国燃煤火电厂、钢铁行业等企业数量较多,都逐步加装了SCR烟气脱硝装置,未来几年内,我国将产生大量的废旧烟气脱硝催化剂。
目前,国家已将其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处置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本文就当前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展开分析,就其再生技术的改进措施进行研究,就如何处理环境问题提出具体措施。
关键词: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三废;环境问题;技术改进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是目前国内外用于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控制的主要技术,作为燃煤电厂脱硝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脱硝催化剂费用占据了脱硝工程总投资近50%的比例,催化剂作为SCR系统核心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进行更换,从而加剧了电厂运行成本。
随着脱硝装置的广泛应用,成本的增加在“十三五”新形势下将尤为突出。
另外,废弃的钒钛基SCR催化剂中含有钒等有毒物质,将造成环境污染问题。
研究表明,对可逆性中毒的和脱硝活性降低的烟气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工艺处理后,其脱硝活性可恢复至正常水平,再生工程费用仅仅为火电厂更换新的脱硝催化剂工程费用的40%左右,大大降低了燃煤火电厂运行成本。
因此,脱硝催化剂企业通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失活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力度投入,提高脱硝催化剂在火电厂脱硝装置中的循环综合利用效率,将是降低燃煤火电厂脱硝装置运行投入费用的重要突破口。
从“降低运行费用,提高综合利用效率”角度来看,再生必将成为处理失效催化剂的首选方式。
工厂对失活SCR烟气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不仅有利于环境保护,有利于节约原材料,还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随着人们意识的提升,SCR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所产生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浅谈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的产业政策及储运安全
浅谈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的产业政策及储运安全于爱华;陈志平;王虎【摘要】随着越来越多的燃煤电厂使用SCR系统进行烟气脱硝,随之产生的废旧催化剂的处置问题将会变得愈加突出。
本文介绍了脱硝催化剂在SCR系统中的应用和失活的主要原因,分析了我们面对的废旧催化剂处置问题的紧迫性。
对国家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论述。
重点描述了废旧催化剂被定性为危险废弃物后,我们在运输和储存方面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
%With more and more coal-fired power plants using selective catalytic reduction ( SCR) system for flue gas denitration, disposal of waste catalyst resulting beca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main reason of application and inactivation of denitration catalyst in SCR system was introduced, and the urgency of the waste catalyst disposal problems was analyzed.The national related policy denitration catalyst disposal of waste was discussed.The waste catalyst was characterized as hazardous waste, the relevant issues needed to pay attention to in the transport and storage, which was mainly described.【期刊名称】《广州化工》【年(卷),期】2014(000)023【总页数】2页(P164-165)【关键词】选择性催化还原 ( SCR);废旧催化剂;产业政策;储运安全【作者】于爱华;陈志平;王虎【作者单位】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1111;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1111;大唐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11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012;TB498;X781选择性催化还原(SCR)技术是目前工业上应用最广的一种脱硝技术,日本在七十年代将其工业化,德国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引进了SCR技术,美国于1990年也采用了SCR技术对电厂进行脱硝处理。
脱硝行业环保政策解读
脱硝行业环保政策解读介绍本文旨在对脱硝行业目前的环保政策进行解读和说明。
脱硝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工作,旨在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排放,保护大气环境的质量。
在政策的指导下,脱硝行业将有更明确的发展方向和要求。
政策背景脱硝行业的发展受到环境保护政策的直接影响。
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政府对于大气污染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脱硝行业相关的环保政策,推动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排放。
政策内容脱硝行业的环保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法规:脱硝行业需要遵守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2. 排放标准:政府通过制定和修订相关的排放标准,对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排放进行限制。
脱硝装置必须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
3. 技术要求:政府鼓励脱硝行业采用先进的减排技术和设备,提高脱硝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废物排放。
4. 监测和检测:政府要求脱硝行业建立并实施有效的监测和检测机制,监测二氧化硫等有害气体的排放情况,确保达到相关的排放标准。
5. 奖惩机制:政府对于达到和超过脱硝排放标准的企业进行奖励,对于未达到标准或违反法规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未来发展趋势在环保政策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下,脱硝行业将进一步发展和壮大。
未来,政府可能会加大对于脱硝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排放标准,推动企业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减少排放,保护大气环境。
结论了解和遵守脱硝行业的环保政策对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的环保政策旨在保护大气环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脱硝行业需要积极调整和改进工艺技术,提高环保意识,以适应政策的要求。
只有以环保为导向,脱硝行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机遇和优势。
脱硝催化剂处置方案
脱硝催化剂处置方案随着工业生产和能源消耗的不断增加,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排放对环境产生了严重影响。
因此,研究、开发和应用脱硝催化剂已经成为重要的任务。
然而,随着脱硝催化剂的应用,也带来了催化剂的废物处理和回收问题。
本文将讨论如何处理和处置脱硝催化剂。
为什么要处理脱硝催化剂脱硝催化剂是指用于去除烟气中的NOx的一种催化剂。
它通常由一些贵金属催化剂和载体材料构成。
使用脱硝催化剂可以有效减少烟气中的NOx含量,从而达到减少空气污染的目的。
然而,脱硝催化剂在长时间使用后,催化剂的活性会逐渐降低,需要更换。
废弃的脱硝催化剂通常富含有珍贵金属催化剂和载体材料,具有高附加值。
如果直接处理掉,不仅会浪费这些贵重的材料,还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采用科学的方式处理和处置这些催化剂,实现资源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处理脱硝催化剂的方式方案一:回收催化剂由于脱硝催化剂中含有贵金属催化剂和载体材料,因此回收废弃的催化剂是一种有效的方式。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回收:•热解法:将催化剂加热至高温,分解后收集金属粉末,再通过化学还原、离子交换等方法得到高质量的金属催化剂。
•溶解法:将催化剂溶解在酸中,然后通过离子交换、沉淀等方式分离出贵金属材料。
•聚集法:通过选择性沉淀、浮选等方法,将废弃的催化剂分离出贵金属材料。
方案二:焚烧法如果废弃的脱硝催化剂不适合回收,那么焚烧法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在高温下,催化剂中的有机物和无机物都可以被分解,减少对环境的危害。
但需要注意的是,焚烧的过程需要控制烟气的排放,以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方案三:填埋法填埋法是一种传统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它不是一个好的处理脱硝催化剂的方式。
催化剂中含有的贵金属材料和载体材料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填埋场很难控制这些物质的扩散和泄漏。
因此,在可行的情况下,应该尽可能避免使用填埋法处理脱硝催化剂。
结论对于脱硝催化剂的处理和处置,我们应该采用科学的方式,确保对环境和资源的影响最小化。
河北脱硝催化剂危废处置要求
脱硝催化剂本身并不属于危险废物,但是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和废液,特别是废液中可能含有未被转化的氮氧化物、氢氧化物及部分催化剂成分,这些物质在没有经过处理、运输和处置的情况下,可能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因此,河北脱硝催化剂的危废处置要求主要包括:
1.在使用过程中,应做好废物分类、收集和运输等相关工作,
确保废渣和废液得到妥善处理。
2.产生的危废应交由专业的危废处理公司进行管理,确保废物
治理达到规范和安全的要求。
3.在处理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和地方有关危废处置的法规和标
准,确保废物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请注意,具体的危废处置要求可能会因地区、企业规模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合理的危废处置方案。
废脱硝催化剂回收
废脱硝催化剂回收废脱硝催化剂是一种用于脱除燃煤电厂中烟气中NOx物质的催化剂。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废脱硝催化剂回收成为了热门话题。
本文将介绍废脱硝催化剂回收的意义、回收技术以及未来发展方向。
意义废脱硝催化剂回收的意义在于减少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
废脱硝催化剂中含有大量的贵金属如铑、铂等,通过回收可以将这些贵金属重新利用,减少贵金属资源的消耗。
同时,未回收的废脱硝催化剂会成为一种固体废物,如果不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土壤和水源造成污染,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因此,废脱硝催化剂回收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环境意义。
回收技术废脱硝催化剂回收的技术主要包括物理提取和化学处理两种方法。
物理提取方法是将废脱硝催化剂进行破碎、筛分等处理,利用物理性质的差异进行分离和提取。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操作简单、成本较低,但回收率相对较低,无法完全提取出废脱硝催化剂中的贵金属。
化学处理方法是通过化学反应将废脱硝催化剂中的贵金属转化为可溶性化合物,再通过溶解、结晶等步骤进行分离和提取。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回收率较高,能够最大程度地提取废脱硝催化剂中的贵金属,但操作复杂、成本较高。
目前,工业界主要采用化学处理方法进行废脱硝催化剂的回收。
通过选择合适的萃取剂和反应条件,可以实现高效的废脱硝催化剂回收。
而物理提取方法在实验室和小规模回收中较为常见。
未来发展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废脱硝催化剂回收技术也在不断发展。
未来的发展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研究人员将继续改进回收技术,提高回收效率和回收率。
通过改进废脱硝催化剂的处理步骤和装备设计,可以实现更高效的回收,减少资源的浪费。
其次,注重废脱硝催化剂的再利用。
除了提取贵金属以外,废脱硝催化剂中还有其他成分,如陶瓷基体等。
研究人员可以尝试将这些成分进行再利用,例如作为其他催化剂的基底或材料的补充等。
此外,开发新型的废脱硝催化剂。
目前使用的废脱硝催化剂主要是以贵金属为主的复合催化剂,这些贵金属资源有限且成本较高。
浅析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管理
浸出浓度 ;部分企 业废烟气脱 硝催化剂 中铍、砷 、汞 的 浸出浓度超过 《 危 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 出毒性鉴别》 ( G B
5 0 8 5 . 3— 2 0 0 7 ) 的有关要求 ,具有一定的环境污染风险。
2 . 3 再 生 利 用 能 力严 重 不足
脱硝 催化剂的使用寿命一般为三年 ,碱金 属 中毒是 脱硝
川 等 地 ,再 生 能 力 约 为 2 0 0 0 0 m / a 。 由于 技 术 和成 本 等 因
进行最终处置 。
素 ,我国尚没有从事废烟气 脱硝催化剂 利用 回收有 价金 属的企业 ,已有的项 目均为小试 阶段 。存在 最终无法 再 生 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得不 到妥善利用处置的环境风 险。
性 ,其铍 、铜 、砷 的浸 出浓度普 遍高于新脱 硝催化剂 的
催化 还原 烟气脱硝工艺 的重要原材料 ,主要 由二氧 化钛
( T i O : ,含 量 8 0 % ~9 0 %) 、五 氧 化 二 钒 ( V 0 , 含 量
1 % ~5 %) 、三 氧化 钨 ( WO ,含 量 5 % 一1 0 %) 组成。
近年来 ,随着氮氧化物减排 的推进 ,选择性催 化还 原( S C R) 烟气脱硝工艺在我 国热 电厂得 到广泛采用 。但 是 ,在氮 氧化 物排放大幅度削减 的同时,产 生 了大量 的 含有 毒有 害物质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 。需 要进一步 加强
固体废物管理。部分不能再生 的废烟气脱硝催 化剂被混
【 摘要】随着 “ 十二五” 期间 国家对氮氧化物排放的控制越 来越严格 ,选择性催化还 原(S C R )烟 气脱硝技术被 广泛
应 用 于 火 电厂 的脱 硝 工程 。本 文介 绍我 国 目前 废 烟 气 脱 硝 催 化 剂 的 产 生情 况 、存 在 的环 境 风 险 以及 发 达 国 家 的 管 理
环保部发布《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
⑥鼓 励采 用汽 提 法进 行 尿 素 生 产 , 鼓 励 采用 节 能 型水溶 液 全 循 环 法 技 术 对 现 有 水 溶 液 全 循 环 法 尿 素装 置进行 改造 。
合成氨装置 ( 按 照 区域规 划搬 迁 、 综 合利 用 的项 目除 外) ; 3年 内 , 煤炭调 入省 区原则 上不得 新建 合成 氨产 能( 以高硫煤 为原 料 除 外 ) ; 引 导 东部 地 区合 成 氨生 产装置有序转 移 , 在西部 地 区煤 炭产 地 , 按 照 煤 化 电 热一体多联产模 式 , 建设大 型煤 制合成氨基地 。 ( 2 ) 关 于装 置规模 及技 术装 备
净化清洁生产工艺 , 逐步淘汰铜洗法氨合成原料气 深度 净化 工艺 。
天 然 气 制 氨 企 业 宜 采 用 甲 基 二 乙 醇 胺 法
( MD E A法 ) 脱 碳 技 术 和 甲烷 化 原 料 气 深 度 净 化
技术。
《 导则 》 部分 重点 要求如 下 :
( 1 ) 关于 生产企 业 布局 原则 上不得新 建 以天 然气 和无 烟块 煤为 原料 的
新建 合成 氨生 产 装 置 , 单 系列 生 产 规模 应 不 低
⑦鼓励采用加压 中和工艺, 淘汰常压 中和工艺
( 尾气综 合利 用 除外 ) 。
⑧鼓励采用循环冷却水超低排放技术 , 减少废
合利 用 和联 产 项 目除外 ) , 造气 炉
按需 设置 。新 建 合成 氨 生 产 装 置 应 采 用 先 进 技 术
尿素 、 硝 酸 铵 及 联 产 甲 醇 等 生 产 工 艺 及 污 染 源 分
析, 到 主要 污 染 治 理设 施 运 行 要 求 ; 从 企 业 内部 环
境监督管理体系 , 到主要环境违法责任等均涵盖在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环境污染问题及其防治策略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环境污染问题及其防治策略运城学院摘要】当前我国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还处于采用现场再生方式阶段,但该种再生方式容易带来废水、废气、废物(废液)及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给环境带来较大隐患。
本文即基于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所产生的这些环境污染问题,对其防治策略进行探讨。
关键词】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污染问题;防治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不仅能提升火电厂脱硝装置对脱硝催化剂的循环综合利用效率,而且有利于煤火电厂脱硝装置在运行投入费用上的降低。
基于“提高综合利用效率” 与“降低运行费用”两大原则,再生已经成为国内外对失效催化剂进行处理的首选方式。
[1] 但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我国当前再生方式还停留在现场再生阶段,而该种再生方式下容易导致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给我国环境带来了较大隐患。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提高,环境保护问题成为我国社会焦点之一。
如何防治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成为我国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当前研究重要课题。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给环境带来的问题恢复或进一步提高,得以继续循环使用。
当前,对于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再生处理方式当前主要有现场再生与工厂化再生两种。
我国在烟气脱硝工程方面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出现大量废脱硝催化剂,受制于再生能力不足等原因,多对现场再生方式加以采用。
[2]但该类再生方式会给环境带来很大隐患,欧洲与美国电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能够使其活性实现厂在初期发展阶段也曾采取现场再生方式对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实施再生处理,但从 2005 年后美国电厂均不再对这种再生方式加以应用,美国环境管理部门与电厂均认为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过程中采取现场再生方式具有较大危险,容易导致现场环境与水质污染等问题。
而在整个现场再生工作区域对帐篷看护等措施加以采取,又会极大地增加现场施工成本。
在现场再生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环节除预处理、清洗及酸洗外,还包括干燥或煅烧以及废水处理与废气治理等。
废弃脱硝催化剂回收
05
废弃脱硝催化剂回收效益分析
经济效益评估
催化剂再生成本
废弃脱硝催化剂经过再生处理后可以 重新使用,降低了催化剂采购成本。
资源回收收益
回收的催化剂中含有钒、钨、钼等有 价值的金属,可以进行提炼和再利用 。
废弃物处理费用减少
通过催化剂回收,可以减少废弃物的 处理费用,降低企业处理成本。
环境效益评估
THANKS
感谢观看
体和回收处理流程。
出台激励政策
对积极参与废弃脱硝催化剂回 收的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减免
、补贴等优惠政策。
加大惩罚力度
对违法倾倒、填埋等处理废弃 脱硝催化剂的行为进行严厉打
击,加大处罚力度。
完善回收体系和渠道建设
建立回收网络
构建废弃脱硝催化剂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置网络,确保催化剂能 够及时回收。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
贵金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负载
在催化剂表面负载贵金属,如铂、钯等,提高催化剂的氧化还原性能和热稳定 性。
离子交换
通过离子交换的方式,将催化剂中的某些离子置换为其他离子,从而改变催化 剂的化学性质。
制备新材料应用
01 制备催化剂载体
将废弃催化剂作为载体,负载新的活性组分,制 备成新的催化剂。
02 制备吸附材料
利用废弃催化剂的吸附性能,将其制成吸附材料 ,用于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治理。
生物回收方法:技术先进,对环境友好,但 处理时间长,效率较低,且对催化剂的成分 和性质有较高要求。适用于处理量小、成分 单一的催化剂。
化学回收方法:回收率较高,但需要大量的 化学试剂和能耗,且处理过程复杂,容易对 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适用于处理有毒有害成 分含量较高的催化剂。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脱硝催化剂是一种用于减少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等燃烧设备中氮氧化物排放的重要设备。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环保政策的不断加强,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进行详细介绍,包括标准的制定背景、内容要点以及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和能源消费的增加,大气污染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环境问题。
其中,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等燃烧设备排放的氮氧化物是造成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为了减少氮氧化物排放,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政策和标准,其中包括对脱硝催化剂的国家标准制定。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内容要点。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对脱硝催化剂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检测方法等内容。
其中,技术要求包括了脱硝催化剂的组成、结构、性能等方面的要求;质量标准则规定了脱硝催化剂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应符合的质量指标;检测方法则是对脱硝催化剂进行检测和评价的具体方法和标准。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实施将对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等燃烧设备制造商、使用商以及相关检测机构产生重要影响。
首先,对于脱硝催化剂的生产企业来说,必须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其次,对于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等使用商来说,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选用和使用脱硝催化剂,以达到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的要求;最后,对于相关检测机构来说,需要熟悉并掌握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中规定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结。
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燃煤电厂和工业锅炉等燃烧设备排放的氮氧化物,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同时,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的实施也将推动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希望各相关行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脱硝催化剂国家标准,共同为改善环境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
解读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保政策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保政策1 前言环保部2014年8月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此《通知》和《指南》统一了对废催化剂的认识、理解和做法,规范了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称“危废许可证”)的办理和审批流程,为提升废催化剂再生、利用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脱硝催化剂再生行业在中国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目前国内催化剂再生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很多的问题。
经过对最新出台的《通知》、《指南》以及危险废物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反复推敲,向各位领导及专家汇报如下:■术语定义和危险废物类别■催化剂再生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和处置均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的规定执行■加大环保执法和考核力度2 术语定义和危险废物类别(一)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是指由于催化剂表面积灰或孔道堵塞、中毒、物理结构破损等原因导致脱硝性能下降而废弃的钒钛系烟气脱硝催化剂。
(催化剂再生行业称之为“失活催化剂”)(二)预处理,是指清除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表面浮尘和孔道内积灰的活动。
(三)再生,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使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恢复活性并达到烟气脱硝要求的活动。
(四)利用,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从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中提取钒、钨、钛和钼等物质的活动。
(五)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将其归类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工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名称定为“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过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
3 催化剂再生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3.1 废催化剂再生是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利国利民项目。
国务院2013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特别指出要大力发展脱硝催化剂制备和再生,这是国家首次对脱硝催化剂制备以及再生做出明确指示。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4.09.22•【字号】辽环函〔2014〕322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各市及绥中、昌图县环境保护局:近日,环境保护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以下简称《通知》)。
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通知如下:一、依据《通知》要求,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纳入危险废物管理。
各市要结合实际,制订监管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和人员,确保管理到位。
二、对辖区内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产生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清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产生底数和流向,组织产生单位依法进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申报登记,认真落实转移联单制度。
三、强化源头管理。
新、改、扩建项目环评要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按危险废物进行评价和管理,严格落实环评、“三同时”验收以及相关危废管理要求。
产废单位要严格执行危废管理各项制度,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应急预案备案、环境监测等要求落到实处。
四、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处置、利用管理。
处置、利用单位应依法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各市环保部门要按危废经营许可证管理要求,在认真审查环评、场地、设施及管理能力等方面条件后,提出初审意见。
对已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处置、利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确保规范操作、环境安全。
五、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管理和处置、利用情况纳入污染物减排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范畴,指导产废单位及处置、利用单位落实规范化管理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置。
六、要强化执法监督。
废弃SCR脱硝催化剂处理行业的现状和建议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处理行业的现状和建议一、行业现状近年来,废烟气脱硝催化剂数量逐年增长,预计2017年后,全国每年产生量将达到10万吨左右,由于该催化剂中含有对环境和人体有毒有害物质,环保部在2014年将其列为危险废物,并在2016年将其纳入危险废物名录。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要求经营企业必须具备年再生5000立方米和综合利用5000立方米的能力。
经营企业只有同时具备再生和利用,才能确保其接收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得到有效处置。
由于各地环保部门对审查指南的理解不一致,大量只有再生项目的企业获得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经营许可证。
从目前行业来看,绝大部分经营企业(20家左右)只有再生业务,其接收的不能再生的废催化剂并未得到有效处置,根据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危险废物储存不得超过一年,这些企业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一些从业者甚至可能将废催化剂未经处理转手给不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市场上恶性竞争,使得规范处理的企业处于不利的市场地位,因此,从目前行业现状来看,很难确保废烟气脱硝催化剂作为危废得到有效处置。
二、加强监管的有效性目前,废烟气脱硝催化剂行业的监管存在一定漏洞。
以山西为例,从2015年至今,山西省电厂共产生3000多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由于山西在之前未有处置能力,因此,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均运到省外,主要包括江苏、河南和安徽等地,从山西环保部门获悉,他们对转运到省外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处置情况并不清楚。
接收的这几家企业目前都只有再生业务,废烟气脱硝催化剂作为危废虽然从电厂“合法”转移到了具有资质的企业手里,但其实只是转移了一个地方,并没有全部得到有效处置,这对环境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隐患。
因该对跨省转移的危险废物应该加强监管,确保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得到有效处置。
三、最优处置方案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处理技术包括再生和综合利用两个方面,再生是对性能修复,重新投入运行;综合利用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使其得到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
浅析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环境污染防治
引证红 SCR脱硝催化剂工厂化再生项目的设计[期刊论文]-工程建设与设计 2015(11)
引用本文格式:郝永利.黄锐.胡华龙.HAO Yong-li.HUANG Rui.HU Hua-long 浅析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环境污染防治[期刊论文]-中国 环保产业 2015(3)
脱硝催化剂再生工艺流程及主要设备图
4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再生的污染防治要求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工厂化再生时产生污染物的环节 主要包括预处理、清洗、酸洗、干燥或煅烧、废水处 理、废气治理等过程;污染物主要有预处理产生的大量 粉尘;清洗和酸洗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清洗废水、废渣, 隧道窑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废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废气 治理产生的粉尘。因此需要针对产污环节及产生的污染 物逐一进行治理。 4.1 废气 预处理产生的粉尘等污染物可采用旋风除尘器等设 备进行处理,颗粒物、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
环境保护部发布十二项环境信息标准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志码:D 文章编号:1006-5377(2015)03-0050-01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了《环境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 台总体框架技术规范》等十二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这 十二项标准均为环境信息标准,皆为首次发布。 十二项环境信息标准: 一、《环境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平台总体框架技术规 范》(HJ 718-2014); 二、《环境信息系统数据库访问接口规范》(HJ 719-2014); 三、《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HJ 720-2014); 四、《环境数据集加工汇交流程》 (HJ 721-2014) ; 五、《环境数据集说明文档格式》 (HJ 722-2014) ; 六、《环境信息数据字典规范》(HJ 723-2014); (本刊编辑部摘编) 七、《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加工处理技术规范》(HJ 724-2014); 八、《环境信息网络验收规范》(HJ 725-2014); 九、《环境 空间数 据交 换 技 术规范》 (H J 72 6 2014) ; 十、《环境信息交换技术规范》(HJ 727-2014); 十一、《环境信息系统测试与验收规范——软件部 分》(HJ 728-2014); 十二、《环境信息系统安全技术规范》(HJ 7292014)。
脱硝相关政策
脱硝相关政策近年来,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大气污染严重影响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
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手段之一,脱硝技术被广泛采用。
然而,为了规范脱硝技术的应用,相关政策也随之出台。
本文将就脱硝相关政策进行探讨,以期更好地了解脱硝技术的背景和前景。
一、脱硝技术的背景脱硝技术是指将烟气中的NOx(氮氧化物)转化为N2(氮气)或其他无害物质的技术。
NOx是大气污染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排放量与燃煤、燃油等燃料的燃烧过程密切相关。
大量的NOx排放不仅会导致雾霾天气的产生,还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研究和应用脱硝技术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脱硝相关政策的出台与目的为了推动脱硝技术的广泛应用,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减少大气污染:脱硝技术能够有效降低大气中NOx的排放量,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
2. 保障人民健康:大量的NOx排放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通过推动脱硝技术的应用,可以降低NOx的浓度,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3. 实现可持续发展:脱硝技术能够提高燃烧效率,减少燃料的消耗,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三、脱硝相关政策的主要内容脱硝相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排放标准:政府依据环境保护需求,制定了相应的脱硝技术排放标准,对各个行业的NOx排放进行限制和控制。
2. 技术要求:政府要求各个行业应用最先进的脱硝技术,并对技术的运行和维护提出要求,确保技术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经济激励措施:为了促进脱硝技术的应用,政府出台了相关经济激励政策,例如给予减税、贷款优惠等政策支持。
4. 监测与罚则:政府要求各个企业建立脱硝技术的监测系统,并对技术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不达标的企业,将会采取相应的罚则措施。
四、脱硝相关政策的推广与应用进展随着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脱硝技术在各个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尤其是在电力、石化、冶金等高污染排放行业,脱硝技术已经成为必备的环保设备。
浅谈废旧脱硝催化剂处置的产业政策及储运安全
催化剂处置 的相关政策进行 了论述 。重点描述 了废 旧催化剂被 定性 为危 险废弃物后 ,我们 在运输和储存 方面需要注意的相关 问题 。
关 键词 : 选择性催化还原 ( S C R ) ;废旧催化剂;产业政策;储运安全
中图分 类号 :T - 0 1 2 ,T B 4 9 8 , X 7 8 1
炭等积聚在催化剂表面上或堵塞催化剂孑 L 道而 降低 活性 。 据统计 ,到 2 0 1 5年底 前 ,全 国完成 的 S C R实 施工 程 总量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境监测
【发文字号】黑环办发[2016]90号
【发布部门】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发布日期】2016.05.11
【实施日期】2016.05.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环办发[2016]90号)
各市(地)环境保护局,省直管试点市环境保护局,垦区环境保护局: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4〕99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环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监督管理
我省燃煤热电厂、钢铁厂等企业普遍逐步加装了选择性催化还原烟气脱硝装置,鉴于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具有浸出毒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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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环保政策
1 前言
环保部2014年8月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下称《指南》),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此《通知》和《指南》统一了对废催化剂的认识、理解和做法,规范了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下称“危废许可证”)的办理和审批流程,为提升废催化剂再生、利用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脱硝催化剂再生行业在中国的持续、健康、良性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目前国内催化剂再生处于起步阶段,面临很多的问题。
经过对最新出台的《通知》、《指南》以及危险废物的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认真学习,反复推敲,向各位领导及专家汇报如下:
■术语定义和危险废物类别
■催化剂再生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和处置均须严格按危险废物的规定执行
■加大环保执法和考核力度
2 术语定义和危险废物类别
(一)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是指由于催化剂表面积灰或孔道堵塞、中毒、物理结构破
损等原因导致脱硝性能下降而废弃的钒钛系烟气脱硝催化剂。
(催化剂再生行业称之为“失活催化剂”)
(二)预处理,是指清除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表面浮尘和孔道内积灰的活动。
(三)再生,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使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恢复活性并达到烟气脱
硝要求的活动。
(四)利用,是指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从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中提取钒、钨、钛和钼
等物质的活动。
(五)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纳入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并将其归类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HW49其他废物”,工业来源为“非特定行业”,废物名称定为“工业烟气选择性催化脱硝过
程产生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
3 催化剂再生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3.1 废催化剂再生是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循环利用、节能环保、利国利民项目。
国务院
2013年8月11日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特别指出要大力发展脱硝催化剂
制备和再生,这是国家首次对脱硝催化剂制备以及再生做出明确指示。
《通知》鼓励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优先进行再生,培养一批利用处置企业,尽快提高
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再生、利用和处置能力。
3.2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氮氧化物的减排治理即脱硝的工作,燃煤电厂等企业的脱硝普遍采
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技术(SCR占95%以上),主要特点是采用催化剂完成脱硝反应。
预计到2014年底,已投运脱硝机组容量约6.8亿千瓦(约占全国现役火电机组容量的75%),脱硝催化剂保有量约60
万立方米。
3.3 催化剂的化学寿命一般按24000小时设计,因此新催化剂在运行3-4年后将由于失活而
需要更换。
预计从2016年开始,废催化剂的产生量为每年10-24万立方米(约5-12万吨/年),呈
每年递增趋势。
更换下来的废催化剂若随意堆存或不当处置,将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废催化
剂的再生处理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佳途径,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保效益。
3.4 经济效益方面:作为燃煤电厂SCR脱硝系统的核心组件,脱硝催化剂成本约占脱硝工程
总投资的35%左右。
废催化剂进行再生处理可为电厂节约可观的催化剂购置费用,否则电厂除了需
要投入大量的资金采购新催化剂外还需花费一定费用处理废催化剂。
3.5 社会效益方面:废催化剂进行再生,实现了中国有限资源的循环再利用,节约原材料,
降低能耗。
如果不进行再生和利用,将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
3.6 环保效益方面:大大减少填埋量,有利于环境保护。
废催化剂若随意堆存或不当处置,
将造成环境二次污染。
可以预见,脱硝催化剂再生虽然在国内是全新的业务,但中国的SCR脱硝装置大量使用再生
催化剂是大势所趋,脱硝催化剂再生将成为催化剂更换的必由之路。
4 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运输、再生、利用和处置
4.1 产生单位
4.1.1 产生废催化剂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并依法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
废催化剂产生、贮存、转移和利用处置等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4.1.2 严禁产生单位将废催化剂提供或委托给无危废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
4.1.3 经营单位须持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才能运走废催化剂。
4.1.4 废催化剂在厂区内贮存和转移过程中,要加强防水(不能淋雨,尽量室内放置)、防压
等措施,减小催化剂人为损坏。
废催化剂在厂内仓库存放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1.5 《通知》和《指南》正式颁布前,国内部分从事废催化剂再生企业采用现场(移动式)
再生方式。
新政策出台后,已禁止现场再生(除非产生单位自建固定的再生设施并通过危险废物的
环评),严禁持废催化剂危废许可证单位采用移动式再生方式违法处理废催化剂。
现场(移动式)再
生可免去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的办理以及催化剂的来回运输当然比较省事,但废催化剂危废许可证是经过对再生工厂严格的环评才取得的,只适用于环评所在地进行再生、利用,离开自己的环评经营场所进行再生、利用其许可证是无效的。
《通知》:新建燃煤电厂等企业自建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贮存、再生、利用和处置设
施的,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指南》:燃煤电厂、水泥厂、钢铁厂等企业自行再生和利用废烟气脱硝催化剂(钒钛系)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可参考本《指南》。
4.2 经营单位
4.2.1 从事废催化剂收集、贮存、再生、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
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办理废催化剂的危废许可证。
禁止无危废许可证或者不按照危废许可证规定从事废催化剂的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
4.2.2 严禁持废催化剂危废许可证单位采用移动式再生方式违法处理废催化剂。
4.2.3 须办理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运输车辆须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危险废物转移
五联单须提前办理,废催化剂下来后可马上拉走。
如果废催化剂淋雨受潮,将很有可能无法再生或再生效果大打折扣。
且如果废催化剂淋雨了,将对存放地周边的环境和水质形成二次污染。
再生后的催化剂运输与新催化剂一样,运输车辆不需要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2.4 废催化剂应采用具有一定强度和防水性能的材料密封包装,并有减震措施,防止破碎、散落和浸泡。
4.2.5 不可再生的废催化剂可交由具有重金属提炼能力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提取钒、钨、钛
和钼等物质。
不可再生且无法利用的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应交由具有相应能力的危险废物填埋场处理处置。
4.2.6 《指南》对再生、利用单位的要求比较多,且非常严格。
包括技术人员、运输、包装
与贮存、设施及配套设备、工艺与污染防治、规章制度与事故应急等方面的要求。
(1)再生、利用能力均应达到 5000 立方米/年(或 2500 吨/年)及以上。
(2)预处理、再生和利用过程中产生的废酸液、废有机溶剂、废活性炭、污泥、废渣等按照危
险废物进行管理。
(3)鼓励新建废催化剂再生、利用企业进入工业园区。
(4)视频监控要求、计量设备要求---全过程、全方位控制,可追溯。
(5)建设全套物理与化学性能分析的实验室,配备相应的分析测试仪器和设备。
5 加大环保执法和考核力度
5.1 相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对其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执法监督力度。
严厉打
击非法转移、倾倒和利用处置废催化剂行为。
将废催化剂管理和再生、利用情况纳入污染物减排管
理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范畴,加大核查和处罚力度,确保其得到妥善处理。
5.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13年6月19日正式实施,首次界定了“严重污染环境”的14项认定标准,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三吨以上的。
5.3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是“史上最严”的环保法,被誉为“长牙齿的法律”。
新法赋予环境监察机构执法权。
针对目前环保领域“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视情节严重程度可对企业进行设备扣押、按日计罚、停业关闭、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4 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关注“依法治国”,10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
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
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度
提高违法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