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公文写作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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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常用公文写作示例
一、通知,用来传达上级的指示,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时所使用的一种文体。
通知,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厂(矿)企事业等单位的公务活动中使用比较广泛。因为这种文体适用性比较强、形式灵活、简便、多样,所以使用频率较高,是用的最多的一种公文。通知可分为几种类型,如:指示性通知、批示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一般性通知等等。
二、报告
三、意见/建议
四、请示
常用请示这种文种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本机关职权范围内不能决定而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的问题;
二是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不甚了解,有待上级主管部门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问题;
三是工作中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而无章可循或者按原规定难以处理的问题;
四是因事情重大,为防止处理不当,需请示上级审批的事项等。
请示和报告不要混在一起写,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请示虽然有报告事项的性质,但与报告是不同的。两者的区别在于,“请示”一般都需要上级机关答复,也就是需要上级机关表态,于是就同下行文中的批复等构成了相照应的关系;报告则是不需要上级机关答复的。需要注意的是,下级机关只能按照隶属关系向直接的主管机关发文请示,不得向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发文请示。
五、批复
在写作批复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一请示,一批复。因为批复是针对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请示本身要求一文一事。所以,批复也要一请示一批复,突出针对性。二是观点鲜明,态度肯定。“同意”、“不同意”,“不予准许”或“缓办”,要当行则行,当止则止,明确表态,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三是文字要简炼。
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需要对意见进行答复。并非标准公文,其写作要求可参照批复灵活进行掌握。答复意见往往以答复函的形式给出。
六、工作情况综述
在写作工作综述"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结构清晰,二是写作重在陈述,述而不评,不议论、不预测,也不提要求和建议。
(三)示例
“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综述
保山“政风行风热线”自2006年6月开办以来,截至2009年6月,成功播出节目126期,先后有五位市政府领导和44个市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512人(次)走进直播间,受理群众咨询、投诉1243件,现场解答问题1158个,转办督办85件,短信302条,解决实际问题489件,答复办结率达98%。据不完全统计,协调解决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及其他资金507万多元,通过群众提供线索纠正清退金额7万多元,一些群众反映较大的问题得到了及时的制止和纠正。上线部门反映,“热线”架起了政府与群众直接交流的桥梁,有利于政府部门及时察民情、解民忧;听众反映,“热线”拓宽了群众与政府部门沟通的渠道,有利于群众便捷表达自己的诉求、反映问题。
一、齐心协力,共建政府部门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
二、精心策划,确保政风行风热线解民忧。
三、跟踪督办,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四、为民办事,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热线”平台带来的实惠。
五、一条热线,促进了部门行业作风的好转。
六、积极探索,创新拓宽“热线”内容和形式。
七、规划
八、公开信
西宁市人民政府致全体市民的公开信
广大市民群众:
6月13日以来,我市部分出租车经营者因对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存在误解,借故聚众堵路、停运、上访。
事件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本着对市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向广大出租车经营者开展政策讲解和法律宣传教育,同时,迅速调整公交线路,延长营运时间,尽最大努力保证市民出行安全和方便。但个别人员仍然借机捣乱,恐吓威逼,鼓动闹事,阻碍交通,严重影响了市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对此,市政府向广大市民表示歉意。
为营造安定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市政府希望广大市民群众明辨是非,相信政府出台政策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对个别人员的煽动蛊惑提高警惕,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对过激行为不支持、不围观、不参与,同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中的出租车经营者依法合理反映利益诉求,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市政府有信心也有决心依法、妥善处理好这次出租车停运事件。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人民群众要从西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同心协力、同舟共济,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好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和谐西宁作出应有的贡献。
西宁市人民政府
2009年6月1 5日九、新闻发布稿
(三)示例
公安机关“躲猫猫事件”新闻发布会通稿
(2009年2月27日)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经检察机关侦查,昆明市晋宁县看守所在押人员李荞明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殴打致死一案,是一起发生在看守所内“牢头狱霸”打死在押人员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件。案件的发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当事人及其家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教训十分深刻。在此,我代表公安机关向李荞明的家属表示最深切的歉意!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及案侦工作,检察机关依法及时介入案件侦办工作。在尸检鉴定结论明确,案侦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后,对公安机关相关领导及责任民警依照有关规定提出了处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2月8日,李荞明在看守所监室内受伤后,晋宁县公安机关立即将李送医院救治,并提请晋宁县检察机关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同监室在押人员共同陈述李荞明系进行游戏时意外受伤,公安机关于当晚将初查情况通报了李荞明的家属。
在接受采访时,李荞明的家属将公安机关初查情况告知新闻记者。李荞明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李荞明系与同监室在押人员进行游戏时引发争执遭殴打致死的重大线索。为尽快查明李荞明被伤害致死的案件事实,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组织精干力量,配合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对李荞明被伤害致死一案的侦查、调查工作。现已获取同监室在押人员张厚华、张涛、普华永等在李荞明被关押期间对其实施多次伤害,并最终至其死亡的基本证据。
案发后,张厚华、张涛等人订立攻守同盟,对抗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调查。待全案侦查终结后,将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暴露出晋宁县公安机关特别是看守所在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对晋宁县公安局局长达琪明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晋宁县公安局分管看守所工作的副局长闫国栋予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所长余成江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晋宁县看守所分管管教工作的副所长蒋瑛予以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晋宁县看守所民警李东明(负责管理李荞明所在监室)予以辞退处理。上述人员的处分及组织处理已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同时,根据检察机关查明通报公安机关的情况,对案件进展中发现的渎职线索,一查到底;有渎职犯罪嫌疑的,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