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工作综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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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农村基本医疗卫生工作综合评估汇报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全面推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某市卫生局的悉心指导下,某区农村卫生整体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在搭建和巩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进程中,某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建设与发展纳入《某区“十五”期间卫生发展规划》及《某区“十一五”期间卫生发展规划》中。通过合理配置农村卫生服务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救助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努力满足广大农村地区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保健需求。同时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区具体情况,规范、健全农民医疗保障制度,拓展农村卫生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品质,使全区农村地区群众真正享受到经济、方便、有效、连续的卫生服务。
一、某区农村卫生服务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某区地处某市西南,是城市功能拓展区,总占地面积308平方公里,辖3个乡、2个镇和16个街道办事处,截止2009年底,全区共有常住人口182.3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12.1万。
目前,我区共有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49个及村卫生室25个。已初步形成由区卫生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院、区精神卫生防治院为工作指导机构,
以区域医疗中心和对口支援医院为医疗服务技术依托,以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农村卫生院)以及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农村卫生所为工作主体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体系。直接面向31.5万农村地区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
二、加大投入加强农村卫生基础建设
为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卫生服务功能,市、区级政府逐年提高农村卫生服务经费支持,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制、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初级卫生保健、乡村医生补助、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为我区农村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而有力的保障。
(一)构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是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2001年至2010年10年中,在市、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某区实施农村卫生室转制及加大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等举措,使我区农村卫生服务基本网络建设初具规模。
1、农村卫生室转建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2004年10月,我区开始了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的建设工作,在对现有农村卫生室情况进行调研后,根据乡镇实际情况,在2005年完成了48所农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转建工作,2005年2月,下发了某区卫发[2005]14号《关于落实政府为民办实事中全面启动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转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有49个村卫生室转建为
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2、加大基础设施建设。2005年3月,市卫生局、发改委启动了“1486项目”。我区共有10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王佐镇5个、长辛店镇5个)按照“1486”折子工程要求完成标准化改造,总投资293.6万元(市财政支持80万元,村自酬213.6万元),总改造面积2638平方米;2008年6月,我区完成了5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8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改造工程,总投资4524万元(市、区财政1:1配比)投入,总改造面积44721平方米。
3、完成设备标准化配置。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设备的配置水平,市卫生局在2005~2006年为5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9所农村社区卫生服站进行设备配置,投入共计544万元。在此基础上,2007年又按照每所中心200万元、每所社区站30万元的标准对全区54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基本设备需求调查,累计上报设备需求达2097万元(市、区财政7:3配比投入)。截止2010年9月底,包括办公设备、预防保健设备、康复理疗设备、急诊急救设备等在内的160种设备已相继配送到位。
(二)及时核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自2006年以来,某区财政局、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某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某市政发[2005]24号)及《中共某区委、某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某市委某
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某市某区发[2006]34号)精神,对实行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遵循购买服务的原则对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予补偿,补偿标准城市和农村相同。目前,我区严格按照户籍人口25万元/年/万人,流动人口10万元/年/万人的标准,及时为5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39所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核拨社区卫生专项工作经费。5年来,共计拨付农村社区购买公共卫生专项经费1763.60万元,其中:2006年221万元、2007年288万元、2008年343.5万元,2009年459.62万元。
(三)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为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某区政府于2008年11月下发了《某市某区关于乡村医生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基本待遇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某区政发〔2008〕28号)。根据文件精神,为承担村级公共卫生职能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为承担常见病防治职能的乡村医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承担以上两项职能每人每月可补助800元。截止到2010年9月区财政共为我区5个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乡村医生核拨绩效考核经费共计1071.16万元。通过核拨乡村医生补助经费有效调动了乡村医生从事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农村卫生服务水平的巩固和提高。
(四)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推进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及与发展,我区组建了以区长为主任,各相关委办局、
乡镇主管领导为成员的“某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制定了《某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04年5月21日,召开某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启动大会。
2010年,我区有12.8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农业人口为11.1万人,占我区农业人口总数的97.82% 。2010年区级及乡镇级住院补偿基金总额为1588万元,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为58.2%。
三、充实队伍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建设
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是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的基础。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我区通过培养骨干、专家带教、引进人员、返聘专家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初步建成了一支技术过硬、扎根基层、长期稳定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截止到2010年9月全区5个农村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共计101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和执业医师数77人,执业(助理)医师占乡(镇)医生总数的76.2%。
(一)加强农村卫生人员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对农村医疗机构中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某区结合自身服务特点,每年开展乡村医生岗位技能学习。乡村医生培训本着实用、易掌握、便于推广、疗效确切的原则,针对多发病、常见慢性病进行理论讲解和临床实习。通过培训,提高了农村卫生服务的水平和可及性,为不断完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提供了人才支持。
(二)充分利用对口支援大医院优势资源。2007年4月,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