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
治疗用生物制品技术评审原则
相关动物种属/模型的选择
• 相关动物种属 • 不能按标准毒性试验采用常规动物(如大鼠 和犬) • 受试物在此类动物上受体或抗原表位有表 达,能够产生药理活性 • 对生物制品的生物学反应能模拟人体反应
相关动物种属确定
• 局部耐受性试验
• 应对拟上市制剂进行局部耐受性试验 • 在某些已证明合理的情况下,对具有代表性的处方制剂进 行试验是可行的 • 急性或长期毒性试验中进行评价
• 药代动力学/毒代动力学试验
• 试图评价物料平衡的常规试验的价值不大 • 应注意中和抗体的存在(重复给药或单剂量给药时动力学 参数特征的改变) • 当使用放射性标记蛋白时,要显示放射标记的受试物质仍 保持了与非标记受试物相当的活性和生物学性质
动物种属选择
• 一般应包括两种相关动物种属 • 尽量避免不相关动物种属的毒性试验 • 特例1(一种相关动物): 1.只能确定一种相关动物种属 2.该生物制品的生物学活性已十分了解 3.两种动物的短期毒性试验结果类似时,随后的长 期毒性试验可能仍有理由使用一种动物 • 特例2(无相关动物种属):
1.使用表达人源受体的相关转基因动物或使用同系蛋白进行 安全性研究 2.如不能应用转基因动物模型或同系蛋白时,可考虑采用一 种动物进行有限的毒性试验如包括心血管和呼吸等重要功 能指标的长期毒性试验(也称重复给药毒性试验)
• 生物制品代谢的预期结果是降解成为小肽和各种氨酸(已 有了解) • 一般不需要进行经典的生物转化试验, • 应了解生物制品在生物基质(如血浆、血清、脑脊髓液)中 的行为以及其与结合蛋白的可能影响
• 非人灵长类作为一个良好的模型可预示多种重组 蛋白在人体的相关免疫原性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1.06.17•【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40号•【施行日期】2021.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40号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的通告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现予发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国家药监局2021年6月17日附件已上市生物制品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一)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
(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临床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重大变更的事项。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
(四)使用药品商品名。
(五)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审批的其他事项。
二、国家或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事项(境内生产生物制品报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境外生产生物制品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备案)(一)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中等变更的事项。
(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临床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中等变更的事项。
(三)改变不涉及技术审评的药品注册证书载明事项。
(四)境外生产药品分包装及其变更。
(五)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需要备案的其他事项。
三、年报事项(一)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微小变更的事项。
(二)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发布的已上市生物制品临床变更相关技术指导原则中属于微小变更的事项。
(三)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规定的需要年报的其他事项。
生物制品临床申报法规要求及注意事项
7. 杂质谱分析
对存在于药物制剂中的所有已鉴定和未鉴定的杂质的描述。 说清哪些是原材料、工艺带来的,杂质稳定后,再做动物试验
以表格形式列出已鉴定的杂质结构,说明其来源及相对保留时间,并结合工艺说明是否存在潜在 的遗传毒性杂质。
杂质名称或代号
杂质结构
杂质来源 相对保留时间
——ICH Q3
8. 稳定性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 2020年7月1日实施
分类及资料要求: •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2020年第43号,国家药监局)2020年10月1日实施
《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
《M4模块一行政文件和药品信息》 (2020第6号,CDE)2020年7月1日实施
尽量选择同一家供应商;
不同风险等级的原材料质量控制要求
原材料风险等级,
5. 标准品/参比物质
标准物质:指检测、工艺、杂质等涉及到的参考品;
要说明来源,制造或纯化方法,质量特性分析、贮存条件等信息;
生产:新城疫病毒标准品 检测:蛋白质标准品、鲎试剂标准品
6. 质量研究
结构确证: 研发早期,应对样品进行初步结构确证,提交研究数据,包括一级结构、二级结构等; 申报新药上市,需完整的结构确证,包括高级结构; 不能完全参考文献,要仪器检测 结构鉴定和确定:氨基酸序列、氨基酸组成、肽图、糖结构、分子量及分子大小、异构体、消光 系数、电泳图谱等;
申报资料的关注点、痛点:法规要求是否清楚?各审评员的尺度?Biblioteka 中外法规、指南审评员
其他公司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临床不需要生产许可证、生产上市需要生产许可证,申报临床:规范管理,亚GMP,GMP-like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清单
临床药物基因组学:早期临床研究的上市前评估和标签的建议
2013年1月
22
IND研究新药申请和BA/BE生物利用度/生物等效性研究的安全性报告要求
2012年12月
23
重要上市后药品安全性问题的分类
2012年3月
24
药物安全性信息—FDA与公众的交流
2012年3月
25
确定上市前末期和批准后临床研究所需的安全性数据收集范围
2005年2月
48
因临床研究者失职叫停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
2004年9月
49
无菌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4年9月
50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样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
2004年5月
51
新药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2003年5月
52
临床研究进程中沟通交流会的药学资料准备要求
2001年5月
CFDA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4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
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申办须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7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8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9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0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11
2011年11月
4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2010年8月
5
药物或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相关的生物标记物:验证申请的背景资料、结构和格式
2010年8月
6
上市后安全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
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
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新生物制品研制和审批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物制品是应用普通的或以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发酵工程等生物技术获得的微生物、细胞及各种动物和人源的组织和液体等生物材料制备,用于人类疾病预防、治疗和诊断的药品。
第三条新生物制品系指我国未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已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当改换制备疫苗和生物技术产品的菌毒种、细胞株及其他重大生产工艺改革对制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可能有显著影响时按新生物制品审批。
第四条新生物制品审批实行国家一级审批制度。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生物制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定、审批、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新生物制品命名及分类第六条新生物制品的命名应遵照《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和药品命名原则的有关规定命名。
第七条新生物制品分为五类:第一类:国内外尚未批准上市的生物制品。
第二类:国外已批准上市,尚未列入药典或规程,我国也未进口的生物制品。
第三类:1.疗效以生物制品为主的新复方制剂。
2.工艺重大改革后的生物制品。
第四类:1.国外药典或规程已收载的生物制品。
2.已在我国批准进口注册的生物制品。
3.改变剂型或给药途径的生物制品。
第五类:增加适应症的生物制品。
第三章新生物制品研制的要求第八条新生物制品研制内容,包括生产用菌毒种、细胞株、生物组织、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标准、检定方法、保存条件、稳定性以及与制品安全性、有效性有关的免疫学、药理学、毒理学、药代动力学等临床前的研究工作和临床研究。
,并根据研究结果提出制造检定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草案)。
第九条新生物制品研制和生产要分别符合我国《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新生物制品研制过程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各阶段的要求如下。
生物制品相关法规指南汇编
生物制品相关法规指南汇编English Answer:Guidelines for Regulatory Compliance of Biological Products.Introduction.Biological products are a complex and rapidly evolving field, with new products and technologies emerging all the time. This has led to a growing need for clear and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guidance to ensure the safety, efficacy, and quality of these products.Regulatory Framework.Th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biological products varies from country to country, but there are some general principles that apply to most jurisdictions. These principles include:Pre-market approval: Biological products must be approved by a regulatory authority before they can be marketed. This approval process typically involves a review of the product's safety, efficacy, and quality.Manufacturing standards: Biological products must be manufactured in accordance with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 (GMPs). GMPs are designed to ensure that products are produced in a consistent and controlled manner.Post-market surveillance: Regulatory authorities typically monitor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biological products after they have been marketed. This monitoring can include collecting data on adverse events, conducting clinical trials, and reviewing scientific literature.Specific Regulations.In addition to the general principles outlined above, there are a number of specific regulations that apply to biological products. These regulations vary from country tocountry, but some of the most common include: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regulations for biological products: The FDA has a long history of regulating biological products, and its regulations are considered to be among the most stringent in the world. The FDA's regulations cover a wide range of topics, including pre-market approval, manufacturing standards, post-market surveillance, and product labeling.The 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EMA) regulations for biological products: The EMA is the European Union's regulatory authority for medicinal products, including biological products. The EMA's regulations are based on the EU's pharmaceutical legislation, and they are similar to the FDA's regulations in many respects.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guidelines for the regulation of biological products: The WHO provides guidance on the regulation of biological products to help countries develop their own regulatory frameworks. The WHO's guidelines are based on the latest scientificevidence and best practices.Conclusion.The regulatory landscape for biological products is complex and ever-changing. However, by understanding th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specific regulations that apply to these products, manufacturers and regulators can ensure that they are safe, effective, and of high quality.Chinese Answer:生物制品的相关法规指南汇编。
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S】G P T2-1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二零零五年十二月目录一、概述 (2)二、适用范围 (3)三、试验设计中的重点问题 (3)(一)相关动物 (3)(二)免疫毒性 (4)(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四、研究内容 (5)(一)急性毒性试验 (5)(二)长期毒性试验 (5)(三)局部刺激性试验 (7)(四)过敏试验 (7)(五)生殖毒性试验 (8)(六)其它特殊考虑 (8)1.免疫原性试验和保护力试验 (8)2. 佐剂 (9)3.其它 (10)五、结语 (10)六、参考文献 (10)七、起草说明 (11)八、著者 (117)一、概述预防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疫苗)系指含有抗原、能够诱导人体产生特异性主动免疫的制剂,它可以保护机体免受感染原、毒素,以及感染原引起的抗原性物质的损伤。
疫苗的安全性评价贯穿非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评价。
它包括对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过程的控制、理化性质和生物学性质的检定、动物安全性评价、临床安全性评价以及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等一系列过程。
本文适用于疫苗的临床前动物安全性评价。
临床前动物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系通过相关动物来考察疫苗的安全性,包括对免疫器官和其它毒性靶器官的影响、毒性的可逆性,以及与临床相关的参数,预测其在大规模人群中使用时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降低临床试验受试者和临床使用者承担的风险,并为临床试验方案的制订提供依据。
疫苗可能导致的毒性反应主要包括:制品成分本身作为毒性物质对机体的直接损伤、诱导免疫系统引起的与免疫相关的毒性,以及污染物和残余杂质引起的毒性。
由于疫苗系通过诱导免疫系统产生抗体及/或效应T细胞发挥作用,因此其最主要的潜在毒性来自与免疫系统相关的毒性,常规药物安全性评价的方法并不完全适用于疫苗。
本文仅代表目前对疫苗安全性评价的基本认识,其中的内容并不完全是注册申请人进行开发时必须完成的内容,仅作为技术审评的一般原则。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S】GPH1—1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审评一般原则药品审评中心2005 年12 月目录一、概述 (2)二、生物学测定常用方法。
(3)三、方法的来源(种类) (4)四、分析方法 (5)五、分析方法的验证…………………………………………….。
7(一)专属性(二)准确性(三)精密度(四)线性(五)范围(六)耐用性(七)检测限度(八)定量限度六、综合分析……………………………………………………。
13七、名词解释…………………………………………………….。
.13八、参考文献……………………………………………………。
. 14九、附录(推荐的验证方案) (15)十、起草说明……………………………………………………。
. 16十一、著者……………………………………………………。
21一、概述质控分析方法验证就是证明采用的方法适合于相应检测要求,具有相当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而可以达到控制产品质量的目的。
只有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才能用于控制产品质量,因此方法验证是制定质量标准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需验证的分析项目有:鉴别试验、杂质检查、原液或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测定及生物活性测定.其它质控方法,如必要时也应加以验证。
生物制品质控中采用的方法包括理化分析方法和生物学测定方法.生物制品的理化分析方法验证原则与化学药品基本相同,可参照《化学药物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指导原则》进行,同时需结合生物制品的特点考虑.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主要针对生物学测定方法的验证进行讨论。
生物学测定方法可广泛用于各种检测目的,包括鉴别、生物活性和杂质检测等,其中最主要的是生物活性(或效价、效力)测定。
相对于理化分析方法而言,生物学测定具有更大的可变性,一般要使用动物、细胞或生物分子,因此对于生物学测定的判断标准可适当灵活掌握,但是对于定量测定方法应尽可能减少方法的变异,验证的结果仍应能证明该方法具有相当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以能够有效控制产品质量为基本标准.如未经必要的质控分析方法验证或由拟定质控分析方法构成的制造及检定规程难以控制产品质量,则对于所申报品种的质量可控性将无法评价。
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S】GPT1-1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技术审评一般原则药品审评中心二OO七年一月目 录一、概述 (1)二、治疗用生物制品的主要特点 (2)三、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一般原则 (6)四、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主要考虑 (7)五、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12)六、结语 (18)七、参考文献 (19)2一、概述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主要目的与化学药物一致,主要为:1)确定潜在的毒性靶器官和毒性反应的性质、程度及其可逆性; 2)推测人体使用的安全起始剂量以及随后的剂量递增方案; 3)确定临床监测的安全性参数。
但是,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的方法和内容与常规化学药物存在许多不同之处,常规化学药物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和模式并不都适用于治疗用生物制品。
生物制品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更多强调根据生物制品特点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来评价其安全性,以支持该类生物制品的临床开发和上市批准。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中的治疗用生物制品(以下简称生物制品)是指采用不同表达系统的工程细胞( 如细菌、酵母、昆虫、植物和哺乳动物细胞)所制备的蛋白质、多肽及其衍生物,它包括细胞因子、纤维蛋白溶解酶原激活因子、重组血浆因子、生长因子、融合蛋白、酶、受体、激素和单克隆抗体等。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也可适用于化学合成多肽、从(人)组织提取的单组分的内源性蛋白,但不包括基因治疗产品、体细胞治疗产品、变态反应原制品、由人或动物的组织或者体液提取或者通过发酵制备的具有生物活性的多组份制品、微生态制品、治疗用疫苗、寡核苷酸产品和血细胞组分。
本技术审评一般原则综合考虑了生物制品的特点、药物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一般规律和我国药物研究技术的工作实际,试图科学合理1地阐明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和评价的总体原则,为该类产品的非临床安全性技术审评提供指导,也可为申报单位进行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提供参考。
二、治疗用生物制品的主要特点治疗用生物制品的质量控制特点和生物学特点是确立该类产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特殊性和各种注册类别制品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和评价策略的基础。
《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和修订说明
一、起草目的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支持生物制品产业发展,规范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药品审评中心起草本技术指导原则。
二、起草过程按照国家局工作部署,药品审评中心就临床试验期间生物制品药学研究和变更进行课题立项,成立指导原则起草小组。
经书面征求部分生物制品企业意见、就重大问题召开专家咨询会议征求专家意见、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定稿会,形成终稿。
三、起草思路本技术指导原则的起草,借鉴了国内及ICH等国外相关法规和指导原则,在遵循生物制品研发规律的基础上,针对生物制品临床期间药学变更的特点、类型和具体阶段,从技术角度阐述在中国境内已获得临床试验默示许可的生物制品在临床试验期间药学研究的思路、方法及阶段性要求,例举了影响安全性的重大药学变更。
本技术指导原则为便于申办者研究及上市申报,格式上将阶段性技术要求与生物制品CTD格式相衔接。
四、主要内容本技术指导原则分为七部分,包括前言、一般原则、药学研究阶段性要求、药学变更管理和影响安全性的重大变更示例、参考文献、名词解释、缩写词列表。
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指导原则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等。
第二部分介绍了临床期间药学研究和变更研究的基本考量、药学变更风险评估和可比性研究以及沟通交流等内容。
第三部分详述了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期间药学研究的阶段性要求,包括原液及制剂等。
第四部分对临床期间药学变更管理进行了概括,并例举了影响安全性的重大变更事项。
第五部分至第七部分分别介绍了本指导原则起草过程中主要的参考文献,以及指导原则中的名词解释、缩写词等。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为更好地理解本指导原则内容,需说明以下问题:1、本指导原则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制定,以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技术指导原则为基础。
本指导原则属于生物制品临床试验期间药学研究和变更的一般性要求,对具体研究事项直接引荐参考已发布相关指导原则。
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cde
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cde
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CDE)是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指导原则,旨在规范生物制品药学变更管理的程序和要求。
生物制品是指利用生物技术生产的药品,包括生物制剂、生物类似药物等。
生物制品的生产和研发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变更,而这些变更可能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CDE)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1. 变更分类,指导原则对生物制品的变更进行了分类,包括主动变更和被动变更等,以及对不同类型变更的管理要求和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2. 变更管理程序,CDE规定了生物制品变更管理的具体程序,包括变更申请的递交、受理、审评、批准等流程,以及变更后的监督和跟踪管理要求。
3. 变更影响评估,CDE要求对生物制品变更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确保
变更不会对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造成负面影响。
4. 变更记录和报告,CDE规定了生物制品变更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变更记录的保存和报告的时限等,以便监管部门进行监督和审计。
总之,生物制品药学变更指导原则(CDE)为生物制品变更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有利于保障生物制品的质量和安全,促进生物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2.10
•【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告2021年第16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药政管理
正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通告
2021年第16号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
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公告》(2020年第46号),为推进相关文件的配套工作,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1年2月10日附件1:《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
国内外生物制品、审评指导原则及法律法规地应用清单-2017-01-25
审评一般指导原则
1
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10-05-06
2
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07-08-23
3
疫苗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审评一般原则
2007-08-23
4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一般原则
2007-08-23
5
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10
疫苗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审评一般原则
2008-09-04
11
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08-09-04
12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一般原则
2008-09-04
13
生物制品生产工艺过程变更管理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4
联合疫苗临床前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5年3月
7
药物和生物制品儿科研究的一般临床药理学考虑
2014年12月
8
妊娠、哺乳和生殖潜能: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内容和格式
2014年12月
9
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的患者咨询信息部分—内容和格式
2014年12月
10
以电子形式进行监管提交—标准化研究数据
5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2008-09-04
6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7
重组制品生产用哺乳动物细胞质量控制技术评价一般原则
2008-09-04
8
预防用疫苗临床试验不良反应分级标准指导原则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
中国生物制品规程(完整)一、前言中国生物制品规程是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按照生物制品的药品管理特点制定的指导原则。
本规程主要针对生产、销售、使用生物制品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旨在保障生物制品生产质量,保证生物制品安全有效,促进生物制品的健康发展。
二、一般规定1.生物制品的定义生物制品是指以病原微生物、细胞和基因等为原料制备的药品,包括疫苗、血清制品、诊断试剂等。
生物制品是高科技产品,具有复杂多样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程序。
2.生物制品的分类生物制品根据其用途和制备方法等可分为多种类型,包括疫苗、抗体制品、诊断试剂和生物制剂等。
其中,疫苗又分为疫苗研究、疫苗开发和疫苗生产三个阶段。
3.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生物制品的生产必须取得生物制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生物制品。
4.质量管理体系生物制品制造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承担生产过程中的品质责任。
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5.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生物制品生产车间必须符合生产要求,且必须与其他车间、应用部门等进行隔离。
生物制品生产车间内应实行洁净操作和消毒等制度措施。
三、疫苗生产管理1.疫苗研究生产单位应经过充分的疫苗研究,制定可靠的疫苗研究方案并完成方案,包括对疫苗的效价、安全性和稳定性等因素的评估。
2.疫苗开发在疫苗开发过程中,必须合理选择原料,并进行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
同时,也必须建立质量控制标准并及时更新,充分确保生产过程的产品质量。
3.疫苗生产生产疫苗时必须严格遵守GMP规范标准,执行完整的生产流程,严格掌握原料、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测。
生产过程中必须定期检查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以确保生产质量的稳定。
4.疫苗质量控制疫苗生产中的质量控制是制备符合疫苗质量要求的关键环节。
必须建立质量控制体系,包括检测方法和监管管理等,保障疫苗质量和产品安全。
四、血清制品管理1.来源监管血清制品制备时必须从健康动物筛选并获得血液样本,血清采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生物制品相关法规指南汇编
生物制品相关法规指南汇编英文回答:Biological products are regulated by various laws and guidelines to ensure their safety, efficacy, and quality. These regulations aim to protect public health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innovative biologics. In this article, I will provide an overview of some of the key regulatory frameworks and guidelines related to biological products.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regulatory bodies overseeing biological products is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in the United States. The FDA has established a comprehensive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biologics, which includes the approval process, post-marketing surveillance, and manufacturing standards. For example, the FDA requires manufacturers to submit a Biologics License Application (BLA) for the approval of new biologics. This application includes data on the product's safety, efficacy, and manufacturing processes.Another important set of guidelines is the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Harmonisation of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Pharmaceuticals for Human Use (ICH) guidelines. These guidelines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on various aspects of biologics development, including nonclinical testing, clinical trials, and post-approval changes. Compliance with these guidelines is often required for the approval of biological products in many countries.In addition to these regulatory frameworks, there are also specific guidelines for different types of biological products. For example,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has developed guidelines for the production and control of vaccines. These guidelines outline the requirements for vaccine development, manufacturing, and quality control.Furthermore, there are regulations specific to the safety of biological products. For instance, the FDA requires manufacturers to implement a Risk Evaluation and Mitigation Strategy (REMS) for certain biologics with known safety risks. This strategy includes measures to ensurethat the benefits of the product outweigh the risks.中文回答:生物制品受到各种法规和指南的监管,以确保其安全、有效和质量。
CDE生物制品审评
13
与申请人的交流和沟通
• 日常咨询(周三接待日,电话咨询) • 专家咨询会(申请人参与讨论) • 主动咨询会(CDE主动与申请人沟通) • 信息反馈(通过CDE网站) • 组织学术活动(与申请人进行专题研讨)
18
9
四、生物制品技术审评考虑要点
﹡药学方面:
– 强调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关注活性、安全性、批间一致性
﹡药理毒理方面:
– 灵活的、个案处理的和基于科学的评价方法
﹡临床方面:
– 治疗用生物制品,与一般化学药品的研究方法和评价原则类似。 – 疫苗类产品,参照相关技术指南
• 新疫苗:流行病学的保护力,效益/风险评估 • 国内已上市疫苗:免疫效果和安全性不低于已上市疫苗 – 要求提供数据库
14
7
三、注册法规及相关技术指南
一.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2007 年10月1日施行)
二. 技术指导原则(SFDA发布) 三. 技术审评一般原则(CDE公布)
15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 附件3: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分两部分:治疗用生物制品,预防用生物制品 –内容包括:注册分类,申报资料项目,申报资料
19
药学方面
• 强调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 生产过程和终产品质量控制
• 关注活性、安全性、批间一致性 • 申报资料项目要求类似,审评重点不同
20
10
• 疫苗:
– 生产用菌毒种及细胞基质的来源和质控 – 工艺过程控制:工艺路线及主要技术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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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3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
4
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
5
预防用生物制品注册申办须知
6
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
7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8
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
9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
10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2015年7月
2
妊娠、哺乳和生殖潜能: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内容和格式—行业指南(小企业遵从指南)
2015年6月
3
申办方-研究者准备和提交的研究新药申请
2015年5月
4
风险评估和减低对策:修改和校正
2015年4月
5
抗非小细胞肺癌药物和生物制品批准的临床试验终点
2015年4月
6
在临床研究中使用电子知情同意书—问题和解答
2008-09-04
20
预防用以病毒为载体的活疫苗制剂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1
预防用DNA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2
人用重组DNA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3
细胞培养用牛血清生产和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4
人用单克隆抗体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36
临床试验中应用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7
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5月
38
以临床为目标制定研发策略
2007年3月
39
紧急临床研究免除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
2006年7月
40
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的建立与工作技术指导原则
2006年3月
41
儿科药品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一般原则
2008-09-04
审评一般指导原则
1
治疗用生物制品非临床安全性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10-05-06
2
预防用生物制品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07-08-23?
3
疫苗生产用细胞基质研究审评一般原则
2007-08-23?
4
生物制品质量控制分析方法验证技术一般原则
2007-08-23?
5
生物组织提取制品和真核细胞表达制品的病毒安全性评价的技术审评一般原则
2009年1月?
31
工艺验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2008年11月
32
Ⅱa期临床试验结束后沟通交流会的有关要求
2008年9月
33
Ⅰ期临床试验用样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8年7月
34
改变制剂处方和变更药物给药途径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2008年3月
35
抗菌药物采用非劣效性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7年10月
2015年3月
7
药物和生物制品儿科研究的一般临床药理学考虑
2014年12月
8
妊娠、哺乳和生殖潜能: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内容和格式
2014年12月
9
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的患者咨询信息部分—内容和格式
2014年12月
10
以电子形式进行监管提交—标准化研究数据
2014年12月
11
生物制品领域的对照药品独占权
2014年8月
12
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临床药理学部分说明书—考虑、内容和格式
2014年8月
13
药物研发工具的鉴定方法
2014年1月
14
临床研究中的电子源数据
2013年9月
15
以电子形式进行监管提交-上市后非加速的ICRS技术性问题与解答
2013年7月
15
使用电子医疗数据集开展和报告药物流行病学安全性研究的最佳规范
一、生物制品、审评一般指导原则清单
序号
名称
颁布日期
生物制品指导原则
1
生物制品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15-04-15
2
生物类似药研发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2015-02-28
3
疫苗生产场地变更质量可比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1-08
4
预防用疫苗临床前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0-04-22
1994年11月
59
药物临床试验中性别差异研究指导原则
1993年7月
8
儿科人群中的医学产品临床研究
2000年7月
9
人用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指导原则
2000年11月
10
临床试验中对照组的选择
2000年7月
11
临床试验的统计学指导原则
1998年2月
12
接受国外临床资料的种族影响因素
1998年2月
13
临床研究的一般考虑
1997年7月
14
生物技术药物的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1997年7月
2006年2月
42
临床试验中人种和种族数据收集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5年9月
43
人体首剂最大安全起始剂量的估算
2005年7月
44
药品审评质量管理规范
2005年4月
45
药物上市前风险评估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5年3月
46
风险最小化执行方案的制定和完善的技术指导原则
2005年3月
47
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审评报告撰写指导原则
2008-09-04
25
人体细胞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6
人基因治疗研究和制剂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7
变态反应原(变应原)制品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8
艾滋病疫苗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29
血液制品去除灭活病毒技术方法及验证指导原则
2008-09-04
15
结合疫苗质量控制和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6
化学药物和生物制品临床试验的生物统计学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7
多肽疫苗生产及质控技术指导原则
2008-09-04
18
疫苗临床试验技术指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原则
2008-09-04
19
化学药品、生物制品说明书指导原则(第二稿)
2013年5月
16
设计包装标签和外盒标签使用药错误最小化的安全性考虑
2013年4月
17
紧急研究中知情同意要求的豁免?
2013年4月
18
临床研究者的财政披露
2013年2月
19
儿科信息加入人用处方药和生物制品说明书(药物审评注册管理规范)
2013年2月
20
简化新药申请的药品的药代动力学终点生物等效性研究
2014-05-13
4
药物毒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5-13
5
药物单次给药毒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5-13
6
药物刺激性、过敏性和溶血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5-13
7
药物安全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5-13
8
药物QT间期延长潜在作用非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2014-05-13
3
人用药物遗传毒性试验和结果分析指导原则
2011年11月
4
研发期间安全性更新报告
2010年8月
5
药物或生物技术产品开发相关的生物标记物:验证申请的背景资料、结构和格式
2010年8月
6
上市后安全数据管理:快速报告的定义和标准
2003年11月
7
临床安全数据管理:已上市药品周期性安全数据更新报告
2003年6月
2005年2月
48
因临床研究者失职叫停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
2004年9月
49
无菌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2004年9月
50
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样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
2004年5月
51
新药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2003年5月
52
临床研究进程中沟通交流会的药学资料准备要求
2001年5月
11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
12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
三、国外药品法规及指导原则清单
序号
名称
颁布时间
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ICH)
1
临床研究报告的结构和内容问与答
2012年6月
2
非抗心律失常药物致QT QTc间期延长及潜在致心律失常作用的临床评价问与答(R1)
2012年4月
53
群体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1999年2月
54
药物代谢和药物相互作用的体外试验指导原则
1997年4月
55
药物体内代谢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指导原则
1997年4月
56
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
1997年2月
57
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
1995年11月
58
无菌工艺验证资料的申报要求
15
临床试验管理规范
1996年6月
16
临床安全性资料的管理:加速报告的定义与标准
1994年10月
17
药物代谢动力学(药代动力学):重复给药的组织分布研究指导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