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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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材料——职业病预防宣传手册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材料——职业病预防宣传手册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
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 矿山井下作业;
2. 体 力 劳 动 强 度
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
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
作业; 3. 每 小 时 负 重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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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以 上、 每 次 负 重 超
过 20kg 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 25kg 的作业。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
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警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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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2.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
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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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9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
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
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
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健康检查结果;
4.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
者本人。
(四)获得劳动保护权
劳动者有权要 求用人单位提供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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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防治职业病要求
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病防治宣传小册子46

职业病防治宣传小册子46

7.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 8.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抬中有什么职责? 9.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支出,可以列入生产成本 10.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11.疑似患有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 12.职业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13.职业病人享受的待遇 14.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概念 15.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 16.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17.职业病的三级预防 18.为什么要进行健康监护
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
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的
8.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有什么职责?
基本职责。在职业病防治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
具体职责各不相同: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 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
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 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
程。
业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贯
(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 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
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行职责。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社会保险
(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7.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
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 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柯危害的作
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 业。
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
(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
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 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劳动者)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劳动者)

——202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劳动者)2021年宣传主题待定……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前言《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是为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护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我国将每年4月的最后一周至5月1日国际劳动节(4月25日至5月1日)定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历年宣传主题1.2003年:职业病防治是企业责任2.2004年:尊重生命,保护劳动者健康3.2005年: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4.2006年: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5.2007年: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6.2008年:工作、健康、和谐7.2009年: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8.2010年:防治职业病造福劳动者——劳动者享有基本职业卫生服务9.2011年: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10.2012年:防治职业病,爱护劳动者11.2013年:防治职业病,幸福千万家12.2014年: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13.2015年:依法防治职业病,切实关爱劳动者14.2016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15.2017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16.2018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17.2019年: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目录1.什么是职业病我国的法定职业病有哪些2.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哪些职业病保护的权利3.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应当承担哪些义务4.什么是尘肺病如何预防5.噪声对人体有哪些危害6.电焊工为何要重视眼睛的保护7.“香蕉水”咋就毒倒了劳动者8.职业中毒现场急救如何进行9.如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10.如何预防硫化氢气体中毒11.如何预防高温中暑12.劳动者应该如何选择个人防护用品13.为什么劳动者应积极参与职业健康检查14.你有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吗15.常见的职业禁忌证有哪些16.职业病防治法对保护未成年工和女工有哪些特殊规定17.劳动者怀疑自已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2009年7月,河南省新密市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因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关于健康监护中的相关规定,未能及时对公司员工张海超进行相关职业病的诊断,引发了张海超自行进行“开胸验肺”的维权事件,在中国乃至国际社会都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彩色,印刷尺寸 A6 105mm宽 148mm高) 2019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彩色,印刷尺寸 A6   105mm宽 148mm高) 2019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XXXXXXXXXXXX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4月目录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1)(一)什么是职业病 (1)(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2)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3)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7)(一)受教育、培训权 (7)(二)职业健康权 (8)(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9)(四)获得劳动保护权 (10)(五)检举控告权 (10)(六)拒绝作业权 (11)(七)参与民主管理权 (12)四、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工人主要有哪些义务 (12)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13)(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3)(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3)(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4)(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6)(五)女职工特别待遇 (17)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9)(一)防尘口罩 (19)(二)防毒面罩 (20)(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21)(四)耳塞的使用方法 (23)(五)耳罩的使用方法 (24)六、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 (25)(一)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25)(二)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28)(三)电磁辐射的危害及预防 (34)(四)核辐射的危害与预防 (37)(五)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 (41)(六)噪声的危害及预防 (44)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浙能镇海电厂燃煤机组搬迁改造项目(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2013 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包括19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 种职业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种职业性肿瘤、3种其他职业病。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印刷稿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印刷稿

职业病防治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
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
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
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
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
职业危预防和
作业环境职
想造反吗!我
为准妈妈和
智深,你
你这样做是违反
肺动
上岗
在岗离岗
无苯刺



加强设备检清釜之前,必。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职业病应该是很多人都有的吧,我们应该注意防治。

下面是店铺精心为你们整理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你们会喜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总则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一、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册三篇篇一:职业病防治宣传册“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1.为什么要重视民工卫生?20XX年6月11日,在外地打工的18岁民工梁某因职业性苯中毒导致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而死亡,花季少年,中毒夭折,留下了无尽的遗憾……一年前,刚刚高中毕业的梁某来到某塑料制品厂打工,被安排从事倒胶浆工作,接触含苯溶剂,几个月后,梁某常常感到头晕、眼花、恶心、乏力。

20XX年1月,梁某病情不断恶化再也支撑不住,送入医院被告知是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

医生虽尽力施救,但终因梁某病情严重而回天乏力,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更是如遭重创,短短几个月花了10多万元医药费……无奈,梁的家人走上了漫漫的打官司维权之路。

民工外出劳动,为的是赚钱改善自己和家人的生活,但因多种原因他们常以牺牲健康而换得报酬,这样的结果得不偿失。

民工应该自己主动地关注劳动与生活中的卫生与健康问题,既要赚钱,更要健康的生活。

2.什么是职业病,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哪些?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包括尘肺病、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共10大类115种。

3.民工怀疑得了职业病该怎么办?民工外出打工都希望多赚钱少患病,切莫得上职业病,但假如怀疑自己患上了职业病时,也不能有其他顾虑,应尽快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诊断机构会根据你的病情、职业史、既往健康状况、原工作场所以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情况以及实验室检查资料等作出诊断。

4.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应该怎么办?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时,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市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附件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作为一个工业强国,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迅猛,带动了大量劳动力的就业。

然而,由于职业病的危害,我们也不得不面对工人们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威胁。

为了提高职工职业病预防意识,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附件年印发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

本手册就是为广大工人提供相关知识,引导大家掌握正确的职业病防治常识。

一、职业病的概念与危害职业病是指在一定的工作过程中,由于接触、吸入、摄入以及皮肤黏膜直接接触等途径而患上的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

这些疾病通常具有潜伏期长、发病率低、危害多样等特点。

职业病会严重影响工人的健康和生活,甚至会导致死亡。

一些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包括:1.肺尘病、职业性哮喘、支气管肺癌等呼吸系统疾病;2.职业性皮肤病、烧伤、冻伤等皮肤系统疾病;3.职业中毒、化学性中毒等中毒性疾病;4.职业性耳聋和职业眼病等。

二、职业病防治的重要性职业病防治是一个关系到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问题,也是企业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益的重要构成部分。

做好职业病防治,可以:1.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和工作效率;2.降低因职业病引起的治疗费用和亡故率,减轻企业经济负担;3.提升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和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三、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附件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手册介绍了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措施必须放在首位;2.综合防治,采取“五防”措施,在源头上防范、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3.突出重点,根据工作特点和职业病危害程度,重点加强职业病的防治;4.推进法制化,依法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

四、职业病防治的方法1.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工作内容、职工和环境等方面进行评估,确认危害因素类型和危害等级;2.合理布局工作场所:按照职业病防治的原则,重新规划工作场所,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3.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体系: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做好职业病危害监测和职业病预防接种;4.做好个人防护措施: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通过控制和消除的,但在这个过程中,也需要工人做好个人防护,如佩戴口罩、安全帽等;5.加强培训: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让每一个工人掌握相关常识,保障自身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印刷稿

国家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印刷稿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2013年12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4部门联合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

该《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10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2年4月18日原卫生部和原劳动保障部联合印发的《职业病目录》予以废止。

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职业危害的种类、后

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严重超
标!
想造反吗!我的话都敢不听!
为准妈妈和她的孩子创造一个美好的工作环境
逃离哺乳期女职工有毒物质浓度超标
你这样做是违反《女职工劳动保
护特别规定》的
加夜班
智深,你用这个得把胡须先剃掉
肺炎动脉硬

上岗前健康检查在岗期间健康
检查
离岗时健康检

无苯粘接剂
刺激眼
睛和呼
吸道
抑制中
枢神经
系统
可引起
肺水肿
损害肝、
加强设备检修,防止“跑、冒、滴、漏”。

清釜之前,必须先检测氯乙烯浓度。

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安监总局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目录一、职业病防治根本知识 (1)〔一〕什么是职业病 (1)〔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2)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2)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6)〔一〕受教育、培训权 (6)〔二〕职业健康权 (6)〔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7)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9)〔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9)〔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9)〔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0)〔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1)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一〕防尘口罩 (13)〔二〕防毒面罩 (14)〔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5)〔四〕耳塞的使用方法 (16)〔五〕耳罩的使用方法 (17)六、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 (18)〔一〕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18)〔二〕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21)〔三〕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及预防 (35)〔四〕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 (38)〔五〕噪声的危害及预防 (40)〔六〕生物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4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职业病防治根本知识〔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2021 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包括19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 种职业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种职业性肿瘤、3种其他职业病。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一〕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2024年职业病宣传手册

2024年职业病宣传手册
(六)拒绝作业权
1. 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 作业;
2. 有 权 拒 绝 违 章 指 挥 和 强 令 的 冒 险 作 业 ; 3.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 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 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 预业 防病 为防 主治防宣治传结手合册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 作 业 场 所 空 气 中 铅 及 其 化 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 镉、铍、砷、氰化物、氮氧 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 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 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 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 家职业卫生标准的 作业;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 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 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十类 132种
职 预业 防病 为防 主治防宣治传结手合册
尘肺病及其 他呼吸系统 疾病(19)
职业病防治宣传手册
(五)对从事接触职 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 动者,应当按照规定 组织上岗前、在岗期 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检查,并将检查结 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 用
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 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 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 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职 预业 防病 为防 主治防宣治传结手合册
(五)检举、控告权
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 ➢ 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 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 ➢ 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 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传册打印稿修订稿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传册打印稿修订稿

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宣传册打印稿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WEIHUA1688】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资料一、什么是安全生产月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什么二、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经委、国家建委、国防工办、国务院财贸小组、全国总工会和等十个部门共同作出决定,于1980年5月在全国开展安全生产月(1991年——2001年改为“安全生产周”),并确定今后每年6月都开展安全生产月,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2019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是: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安全生产的红线是什么?2016年12月18日,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该意见指出: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什么是工伤国家对工伤事故有何具体规定五、工伤是工作伤害的简称,亦称(occupational injuries),是指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外部因素直接作用而引起机体组织的突发性意外损伤,如因职业性事故导致的伤亡及其急性化学物中毒。

职业病也属于工伤的一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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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 (1)(一)什么是职业病 (1)(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 (2)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 (2)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6)(一)受教育、培训权 (6)(二)职业健康权 (6)(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 (7)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9)(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9)(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9)(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0)(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1)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3)(一)防尘口罩 (13)(二)防毒面罩 (14)(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15)(四)耳塞的使用方法 (16)(五)耳罩的使用方法 (17)六、常见职业病危害及预防 (18)(一)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18)(二)化学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21)(三)放射性物质的危害及预防 (35)(四)高温作业的危害及预防 (38)(五)噪声的危害及预防 (40)(六)生物因素的危害及预防 (4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一、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一)什么是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1(二)我国职业病有哪些按照国卫疾控2013 年发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病分为10大类132种,包括19种尘肺及其他呼吸系统职业病、11种职业性放射性疾病、60 种职业中毒、7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职业性传染病、9种职业性皮肤病、3种职业性眼病、4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1种职业性肿瘤、3种其他职业病。

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一)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资金投入,保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审核、审查和竣工验收。

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四)对工作场所采取以下职业卫生管理措施:1. 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2. 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3. 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检测、评价结果存档,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六)职业卫生培训的要求1.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2. 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5三、劳动者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受教育、培训权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劳动者有权得到职业卫生培训。

通过培训,劳动者掌握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在工作中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

(二)职业健康权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职业病危害知情权1.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 用人单位应定期检测并公布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3. 用人单位应提供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告知劳动者本人。

(四)获得劳动保护权劳动者有权要Array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7(五)检举、控告权劳动者有权利和义务向单位主管部门报告以下事项:发现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发现作业环境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发现职业病防护设施损坏。

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

(六)拒绝作业权1. 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2.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3. 用人单位若与劳动者设立劳动合同时,没有将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告知劳动者,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或者终止与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

(七)参与民主管理权劳动者有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9四、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一)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 矿山井下作业;2.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 每小时负重6 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 的作业,或者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25kg 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2.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3.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4.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 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2. 从事抗癌药物、己烯雌酚生产,接触麻醉剂气体等的作业;3. 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4. 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高处作业;5. 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冷水作业;6. 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低温作业;7. 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8. 噪声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作业;9.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10. 在密闭空间、高压室作业或者潜水作业,伴有强烈振动的作业,或者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

11(四)女职工在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1. 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第一项、第三项、第九项;2. 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

(五)女职工特别待遇1.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2.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 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 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 女职工生育享受98 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 个婴儿,增加产假15 天。

6. 女职工怀孕未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15 天产假;怀孕满4 个月流产的,享受42 天产假。

7.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和医疗费用,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8. 对哺乳未满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9.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 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 个婴儿每天增加1 小时哺乳时间。

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一)防尘口罩防尘口罩分为多次使用型和一次使用型。

在有粉尘环境下工作,作业者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防尘口罩不能用于缺氧环境和有毒环境。

13(二)防毒面罩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大于19%,且有害气体浓度没有超标的情况下可以使用防毒面罩。

进行切割、打磨、敲砸作业中接触有毒液体的,以及进行喷砂、弹射工具及砼泥作业时要佩戴面罩。

防毒面罩使用注意事项:1. 使用前要进行气密性检查:使用者戴好面具后,用手堵住进气口,同时用力吸气,若感到闭塞不透气时,说明面具是基本气密的。

2. 正确佩戴:选择合适的规格,使罩体边缘与脸部贴紧。

使用时必须记住,15事先拔去滤毒罐底部进气孔的胶塞,否则易发生窒息事故。

3. 专人保管,使用后及时消毒。

(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当作业场所空气中氧含量小于19%,有毒气体浓度超标时,须选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空气呼吸器使用注意事项:1. 使用前先进行压力测试:打开气瓶阀,沿逆时针方向旋开气瓶手轮, 至少2 圈。

同时观察压力表读数,气瓶压力应不小于28MPa ,否则应换上充满压缩空气的气瓶。

2. 压力表应固定在空气呼吸器的肩带处,随时可以观察压力表示值来判断气瓶内的剩余空气。

3. 要确认口罩上已装了吸气阀。

4. 用手掌心捂住面罩接口处,通过吸气直到产生负压, 检验面罩与脸部密封是否良好。

注意:面罩的密封圈与皮肤紧密贴合是面罩密封的保证,必须保证橡胶密封面与皮肤之间无头发或胡须等。

5. 当气瓶内消耗空气至5.5MPa±0.5MPa 时,报警器会发出报警声,以提醒使用者气瓶内最多还有16% 的空气。

一旦听到报警声,应立即结束在危险区工作,并尽快离开危险区。

(四)耳塞的使用方法1. 取出耳塞,用食指和大拇指将其搓细(越细越好);2. 把耳朵向上向外提起,将搓细的耳塞塞入耳朵中;3. 用手扶住耳塞直至耳塞在耳中完全膨胀定型(大约要持续30s 左右);4. 佩戴泡沫耳塞时,应将圆柱体搓成锥体后,塞入耳道,让塞体自行回弹、充满耳道;5. 佩戴硅橡胶自行成型耳塞时,应分清左右;放入耳道时,要将耳塞转动、放正位置;6. 戴后感到隔声不良时,可将耳塞稍微缓慢转动,调整到效果最佳位置为止。

(五)耳罩的使用方法1. 使用耳罩时,应先检查罩壳有无裂纹和漏气现象,佩戴时应注意罩壳的方向,顺着耳廓的形状戴好;2. 将连接弓架放在头顶适当位置,尽量使耳罩软垫圈与周围皮肤相互密合。

无论戴耳罩还是耳塞,均应在进入噪声场所前戴好,在噪声区不得随意摘下,以免伤害耳膜。

如确需摘下,应在休息时或离开后,到安静处取出耳塞17或摘下耳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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