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合集下载

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最新政策2024

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最新政策2024
二十二、补贴政策的持续改进与反馈循环
1.建立补贴政策的持续改进机制,定期收集政策执行数据,分析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政策;
2.构建反馈循环系统,鼓励独生子女父母和相关部门提供反馈信息,确保政策调整的科学性和及时性;
3.通过定期的政策评估和反馈,形成政策持续改进的良性循环,不断提升政策的实效性和满意度。
2.通过社区活动、家庭访问等形式,深入基层,将政策宣传到户到人;
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应用等平台,广泛推广政策内容,提高公众的政策知晓率。
十八、补贴政策的优化与完善
1.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进行优化,提高政策的适应性和公平性;
2.研究建立与独生.完善政策细节,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升政策执行效率和精准度。
十九、补贴政策的法律保障
1.加强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的法制建设,确保政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明确政策法律责任,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维护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加强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政策在法律框架内有效运行。
2.对违反政策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强化社会监督,鼓励群众对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执行中的问题进行举报,对举报查实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十三、补贴政策的过渡期安排
1.对于本政策实施前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未享受补贴的独生子女父母,可按本政策规定申请补贴,具体过渡期安排由各地自行确定;
2.过渡期内,对于已享受原政策补贴的独生子女父母,其补贴标准不做调整,继续按原标准发放;
3.过渡期结束后,统一按照本政策规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十四、补贴政策的协调与衔接
1.独生子女退休补贴政策与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

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09•【字号】津南政办发〔2017〕56号•【施行日期】2017.1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的通知各街镇,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17年11月9日津南区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本人为本区非农业户籍人员(包括小城镇户籍人员、亦非亦农户籍人员);(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现有一个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第三条奖励标准。

符合上述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奖励100元。

独生子女伤、病残或死亡的,不适用本办法,按照《津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津南区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办法的通知》(津南政办发〔2017〕55号)的规定给予特别扶助。

该奖励金不影响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四条奖励对象的确认程序。

奖励对象的确认按照条件公开、个人申请、居(村)镇审核、区确认备案的程序进行。

(一)条件公开。

奖励对象确认之前,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居(村)民委员会应对建立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年老奖励制度的重要意义、奖励对象应具备的条件、奖励对像的确认程序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利用会议、公告、咨询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其家喻户晓、人人明白。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对于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家庭是非常关注的,那么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3年。

一、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1、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18周岁;2、父母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3、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

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一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4、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1、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颁发后,截止子女14周岁(各省市法规有所不同),凭证件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每个地区补贴的金额不同,最高为2000元,每月补贴10-80元不等。

2、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贴据社保网小编了解,这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周岁以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贴,每人每年960元,但是需要保留好自己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证领取。

3、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扶助补贴如果因为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伤残,每月可以领取270元的补贴。

4、独生子女人员死亡补贴除了伤残意外,独生子女如果因为意外身故,他(她)的直系亲属都能每人每月领到340元的补贴抚恤金。

5、独生子女教育补贴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我国也会给予一定的教育补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可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法规;(2)发放现金补贴,补贴金额一般在1000-3000元。

对于贫困家庭还可以免除学杂费。

6、独生子女个税减免我们的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超过60岁,那么每月能够享受2000元的个税减7、独生子女护理假我国对独生子女是提供了护理假的,不同地区假期天数有所不同。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7年)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7年)

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2017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8.04•【字号】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施行日期】2017.10.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2号《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已于2017年7月24日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开发布。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代市长2017年8月4日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办法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民,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扶助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的产业、住宅、交通、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劳动保障等专业规划,应当与本行政区域人口发展规划相协调。

2017河南独生子女政策

2017河南独生子女政策

2017河南独生子女政策我省统一实施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

河南的独生子女政策有哪些值得关注的新消息。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河南独生子女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河南独生子女政策信息通报: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实现“平起平坐”在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方面,无论是全国还是我省,农村一直是优于城镇的。

据了解,自从2005年起,和全国一样,我省建立了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帮扶制度,从那年起,凡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只要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便可领取50元的补助,到2012年时,这个补助标准增加到了每人每月80元。

从2012年,河南省郑州、洛阳、许昌、济源的城镇独生子女家庭也开始“尝鲜”该政策。

而从今年起,河南省建立全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制度,是第一个实现城乡统一的省份。

奖励标准:年满60周岁每人每月至少80元根据政策,2015年1月1日起,对年满60周岁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到亡故为止。

省卫生计生委调研员王自立介绍,在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城镇三无老人供养等惠民政策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个人和家庭收入。

奖励扶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基本标准的60%、20%、20%的比例分级负担;财政直管县按照省、县财政80%、20%的比例分级负担。

据了解,奖励扶助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金融机构统一代理发放,以个人为单位,每年发放一次。

今年11月30日前,奖扶金将直接打进扶助对象个人账户。

以后每年,将确保在8月底前奖扶到位。

扶助对象:户口迁出本省或从外省迁入的也在列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三)年满60周岁;(四)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2022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22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22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1.只要是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60-120元的补助,一直到小孩14周岁或者成年为止,这称为独生子女保健费。

但是各地的标准各有不同,比如贵州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是一次性发放100元-500元的奖励,另外每月再发放5元,发放时间截止到子女满14周岁;北京的发放标准是每月10元,发放至独生子女满18周岁为止。

2.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可以领取一次性补贴或者是加发养老金。

这里各地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比如河北的是一次性发放不低于3000元的奖励,山东是一次性发放30%的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待遇,海南是每月加发5%的基本养老金,重庆是对1996年之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加发3%的基本养老金,除此之外、四川、贵州、江苏等地,也都是加发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3.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4.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方案,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补助。

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必定补助,有的地方还是全免的。

5.与此同时,当独生子女父母生病需要子女照顾时,可享有独生子女护理假。

截止到目前,已经有数十个省份出了独生子女护理假,并对独生子女做出了一定的倾斜,比如河南、黑龙江、内蒙古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可长达20天;广西、海南、湖北、广东、山西等地,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则有15天;而福建、重庆、四川、宁夏等地的独生子女护理假期则有些短,只有10天的时间。

补贴怎么领取按照法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

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但是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具体发放如下: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和标准

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和标准

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和标准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对独生子女奖励的补贴政策,那福州的补贴标准是什么呢?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和标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更好地落实夫妻双方失业或下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奖励对象(一)2002年9月1日以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夫妻一方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除医院出具的不适应症外),双方均持有《失业证》或《下岗证》的城市居民。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符合前款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从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专项经费中支付:1、夫妻户籍在本区且常住在本区;2、女方是农业户口嫁入本区的,享受全额独生子女奖励费;3、女方户籍在本区且常住本区,男方为农业户口的,其奖励费按本区标准支付一半;4、夫妻双方符合条件且户籍在本区内,但在生育子女时不属于本区管理对象(即属生后迁入)的,需由原县(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其享受奖励费情况证明,并提供购房产权证。

(二)夫妻户籍在本区且常住在本区,符合再生育条件而自愿不生育、不收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

(三)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工作人员的奖励费由所在单位按《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发放。

福州独生子女补贴标准1、奖励对象子女于2002年9月1日后出生的每户一次性发给500元的奖励费(200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按原规定给予奖励);2、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不收养并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奖励费。

福州独生子女补贴办理程序(一)属于2002年9日1日以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双方均持有《失业证》或《下岗证》的城市居民的:1、奖励对象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向常住地社区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费审批表》;2、经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并张榜公布十日后,若群众无异议,将审批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复印件需经社区确认并加盖社区印章)等相关材料报街道(镇)计生办审核盖章;若夫妻双方户籍地和常住地不在一个街道,审批表中需由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街道计生办盖章,并注明享受奖励费情况;若属外区(县)生后迁入的,需由原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享受奖励费情况,并提供购房产权证;3、街道(镇)计生办审核后,于每年的3、6、9、12月的5日将审批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有关证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区计划生育局;4、区计划生育局批准后按本规定发放。

独生子女2017年新规定独生子女费2017新规定

独生子女2017年新规定独生子女费2017新规定

独生子女2017年新规定独生子女费2017新规定(1) [独生子女2017年新规定]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17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独生子女费是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中国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一、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1、补贴发放标准本省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一)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部分地区是16或18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

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

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

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二)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三)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PS: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

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计委或者通过网络查询。

2、补贴申领条件(1)双方申领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2)单方申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育龄人员(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男方年龄在60周岁以内),单方可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对于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的相关规定,独生子女家庭是非常关注的,那么接下来就和大家一起了解一下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2023年。

一、2023年独生子女费发放规定1、办理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每年都可以领到至少60元以上的补助,一直到孩子18周岁;2、父母年满59岁后,国家都会给予其父母每年960元的补助;3、针对农村的独生子女补贴政策,即村落独生儿女户的养老保险补助。

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在购买新农保时,给予一定补助,有的处所还是全免的;4、独生子女的父母,在女方年满五十五周岁,男方年满六十周岁时,每人享有至少1000元的一次性嘉奖。

二、2023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1、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在《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颁发后,截止子女14周岁(各省市法规有所不同),凭证件就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补贴,每个地区补贴的金额不同,最高为2000元,每月补贴10-80元不等。

2、独生子女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补贴据社保网小编了解,这是针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在年满60周岁以后,可享受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补贴,每人每年960元,但是需要保留好自己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证领取。

3、独生子女家庭伤残扶助补贴如果因为独生子女出现意外伤残,每月可以领取270元的补贴。

4、独生子女人员死亡补贴除了伤残意外,独生子女如果因为意外身故,他(她)的直系亲属都能每人每月领到340元的补贴抚恤金。

5、独生子女教育补贴对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我国也会给予一定的教育补贴,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可享受高考加分优惠法规;(2)发放现金补贴,补贴金额一般在IOOo-3000元。

对于贫困家庭还可以免除学杂费。

6、独生子女个税减免我们的个税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如果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超过60岁,那么每月能够享受2000元的个税减7、独生子女护理假我国对独生子女是提供了护理假的,不同地区假期天数有所不同。

2017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领取方法

2017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领取方法

2017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及领取方法推荐文章怎样戒除毒瘾是最好的方法热度:创新方法学习心得体会热度:“塞衣角”的方法是什么热度:耳环的正确选择方法热度:最新女生显腿长的穿搭方法热度: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使人口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政府针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

那么下面是店铺整理的2017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到您。

2017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一、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未享受加发5%养老金待遇的持证退休人员。

符合以上奖励条件、已死亡的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金,予以补发。

2008年1月1日后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待省政府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后执行。

二、奖励标准一次性奖励金的标准为每人人民币3600元。

三、资金来源持证退休人员的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省政府关于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实行一次性奖励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澄部省属企业以及税收级次属中央和省的企业(以下简称部省属企业),由其自行解决;其他对象的奖励金先由市财政统一支付,以后根据企业人员具体情况由市财政、有关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分别承担。

四、资格确认及发放程序(一)本人申请持证退休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和《职工退休养老证》,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部省属企业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人员一次性奖励金申请表》;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凭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代为申请。

退休后居住在外地的人员,到原退休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办理一次性奖励登记手续。

(二)资格确认1.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审核《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等证明的有效性,并将人员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企业退休人员身份及退休时间、生存状态、养老金待遇发放情况等事项,在澄部省属企业负责审核本企业人员资格。

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实行了独生子女政策。

这一政策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中国家庭带来了独生子女费的好处。

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中国政府逐渐意识到,独生子女政策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因此,在2017年,国家发布了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根据新规定,从2017年开始,独生子女费不再按照户籍分为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类,而是统一为每个独生子女发放一定金额的费用。

这一举措旨在达到两个目标:一是促进城乡居民的社会平等和公正;二是鼓励年轻夫妇更多地生育。

新规定规定了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首先,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每个孩子每年将获得一定金额的费用。

这笔费用将根据孩子的年龄段递增。

例如,0-6岁的孩子将获得1000元,7-12岁的孩子将获得1500元,13-18岁的孩子将获得2000元。

此外,孩子上大学期间,每年将获得2500元的费用。

其次,新规定规定了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渠道和方式。

为了保证费用的准确发放和有效使用,政府将委托银行和金融机构负责发放予以家庭。

家长可以通过银行卡、手机支付等方式领取费用。

同时,政府也将加强对独生子女费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最后,新规定还规定了独生子女费的使用范围。

独生子女费主要用于子女的教育和成长。

例如,可以用于购买教育用品、支付学费、报名培训班等。

此外,独生子女费还可以用于子女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成长。

例如,可以用于购买儿童保健品、支付医疗费用等。

总的来说,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促进社会平等和公正,鼓励年轻夫妇更多地生育。

同时,这一新规定也使得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更加规范、透明,更好地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

相信这一新规定的实施,将有助于推动我国人口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2篇

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2篇

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2篇New regulations on only child payment编订:JinTai College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2篇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

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2、篇章2:2020年陕西省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篇章1: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文档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了,对于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来说最关心的就是独生子女费发放年限规定是怎样的,以下是小泰为大家精心推荐的各地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欢迎阅读收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凭证享受以下优待: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至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各地规定:1、北京独生子女优惠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和财富水平的显著提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2006年,经中央决定,每位独生子女家长每月可以领取200元的独生子女抚育费,全额由中央财政补助。

2016年又提出将每月补助费额提高到300元,且从2017年起,每位独生子女家长每月可以领取400元的抚育费。

二、发放标准
首先,中央财政将下调“一人独生子女视同二胎”等救助政策的限制。

在视同政策的调整下,针对独生子女家庭,从2017年起,每位家长每月可以领取400元的抚育费。

其次,旨在维护独生子女家庭经济权利和正当利益的政策,不断更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独生子女家庭可以享受福利补贴,如社会保险免费,社会救助更高等。

最后,政府在政策调整中,着重强化了促进政策的执行力度,通过全面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考虑到家庭的困难,以其他福利政策来补偿他们。

同时,还加强政策的宣传,大力宣传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提高人民的素质和意识,以利于更好地实施政策。

三、作用
随着中央财政每月向每位独生子女家庭发放400元抚育费,这一政策不仅有效缓解了独生子女家庭的财政压力,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这一政策还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了更多的支持。

有效的政
策保障及时的补贴,使他们的子女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障和优质的教育,并可聘请家政服务以及支付其他必要的家庭支出。

四、总结
综上所述,《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为了缓解独生子女家庭经
济负担,提高其生活质量,更好地实施政策而出台的一项政策。

此外,这项政策也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了更多支持,政府也将不断完善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以确保政策的有效贯彻。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独生子女有哪些补贴,独生子女的补贴政策是什么。

关于独生子女的补贴是怎样规定的。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在国家提倡夫妻双方生育两个孩子,但是你要是还是终生坚持一个孩子的话,国家还是会给你夫妻二人颁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

若是获得独生子女证书的的夫妻二人按照国家、省市、直辖市、自治区应该获得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的父母的奖励措施由其单位落实和一些相关的单位执行、独生子女若是发生了其他的意外,比如发生了意外事故、伤残和死亡等一系列的问题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记性扶助。

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

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

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

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2017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7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17年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2号)《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6年1月22日(2002年9月28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5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6年1月22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和户籍在本省而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计划生育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2017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

2017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

2017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在河北独生子女能否享受中考的加分政策,关于中考加分有哪些项目可以关注。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2017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希望你们喜欢!2017年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政策河北现在,全国统一政策,已经没有独生子女加分的说法,这是以前部分省份【中考】实行的做法。

河北中考最新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降低10分录取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学业成绩加10分录取3.体育尖子(全国比赛单项前8名,集体前5名主力队员;全省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前3名主力队员;郑州市比赛单项前4名,集体前2名主力队员,并持有郑州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证明;报考足球项目的可持有毕业学校体育教师或足球知名专家推荐信,并通过专业初试、复试的学生),报考具有体育传统项目、校园足球特色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时享受学校录取分数线下调25%的政策。

4.移民搬迁后5年内,移民考生在中招中加10分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录取,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加5分录取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加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更多加分信息请以当地资讯为准!以上加分均是小编在网上查询,如有不符,望请见谅!加分虽好,但并不是人人都可采取的!学生还是应努力提升成绩才是关键!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哪些?根据文件,符合政策性照顾的考生在向区县招考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照顾手续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政策性照顾证明申请表(须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政策性照顾证明原件及区县招考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2017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7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2017年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全文共3篇示例,供读者参考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政策解读备孕市民:希望找工作时不被歧视“全面二孩”的放开令王女士一家特别高兴。

大孩今年7岁,王女士一直希望孩子能有个伴。

因为不知道政策什么时候落地,王女士目前在备孕阶段。

对于生二孩,王女士最担心的是到时要辞职照顾孩子。

王女士说自己在普通小公司上班,担心享受不到全面二孩的福利待遇,所以到时候可能要辞职,而这会增加家里的经济负担,所以希望能给予一定程度的补助。

南都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和王女士有相同担心的市民不在少数,她们一方面想要生二孩,但又担心因此影响工作,并带来经济负担。

“生二胎最主要是经济问题,希望能为二胎妈妈多创造就业机会。

”市民张女士是70后妈妈,大孩已经9岁,全面二孩政策出来后,她就开始备孕,准备生二胎,让自己的孩子有个伴。

不过让她苦恼的是,最近她正在找工作,被问得最多的问题就是,“你准备生二胎吗?”找工作时不被歧视,这是张女士最期盼的。

考虑到自己是高龄产妇,身体恢复起来没有年轻时快,张女士希望能够有二胎奖励假,并给予一定的医疗费用补助。

深圳“落地”执行需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

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根据全面二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至于市民关心的“全面二孩”政策何时落地深圳问题,南都记者了解到,根据此前深圳“单独二孩”政策的放开步骤来看,需要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才能“落地”执行。

修法程序上如同“单独二孩”一样,先由广东省卫计委提出修改方案,报请省政府批准。

省政府再提请省人大会修订相关条例,修订草案获批后才正式落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54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54号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办发〔2017〕5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12日安康市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独生子女保健费管理,规范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程序,确保独生子女保健费及时、足额发放,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对象为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夫妻双方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依法收养一个子女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的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我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的职工。

第三条领取《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八周岁止按每月不少于30元标准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其中2016年5月以前按每月不少于10元标准领取。

第四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分别负担百分之五十,在福利基金或者福利费中列支。

第五条农村居民、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含下岗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无业城镇居民等)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列入户籍所在地的县(区)财政预算,由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发放。

第六条属于下列情形的,按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一)夫妻一方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等单位工作人员,另一方为农村居民或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有工作单位的一方所在单位全额发放。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7〕7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月24日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为落实我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赣发〔2016〕9号),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以个人为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本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过同类奖励的人员。

本省城镇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种:1.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2.具有本省户籍的其他城镇居民;3.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职工。

(二)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生育且为独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对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个子女的夫妻不纳入奖励范围。

国有参股企业、国有股权退出企业、关闭破产企业、因国有企业改制而与企业脱离关系的人员的奖励办法参照其他城镇居民执行。

中央驻赣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办法可参照执行。

二、奖励标准及奖励情形(一)从2016年1月1日起,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以个人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发给奖励金,直至亡故。

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随着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退休独生子女费作为一项特殊政策,旨在照顾退休后无法依靠子女供养的独生老人。

本文将介绍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政策。

一、退休独生子女费的背景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使得中国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老年人口养老问题,独生子女政策紧密结合退休制度,提出了退休独生子女费这一特殊政策。

该政策旨在对退休后无法得到子女供养的独生老人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二、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如下:1. 发放对象退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对象主要为独自生活、无法依靠子女供养的独生老人。

他们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享受国家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企业年金制度的退休人员;(2)没有其他子女;(3)无法依靠其他亲属供养。

2. 发放标准2017年退休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根据退休人员的退休年限、居民所在地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来说,包括两个部分的补贴:(1)按照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发放;(2)根据所在地的物价水平进行适度调整。

不同地区之间的退休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存在差异,一般以当地发放标准为准。

具体的标准可以参考当地所在居民社保局提供的文件或政策。

3. 发放途径退休独生子女费主要通过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或社区的居民社保局发放。

退休人员需要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退休证、身份证等,以便核实身份信息,并完成申请程序。

三、退休独生子女费的相关政策除了发放标准的明确之外,退休独生子女费还有一些其他的相关政策需要了解。

1. 终身享受退休独生子女费是终身享受的,即一旦获得资格,退休人员可以一直享受这个待遇,无需再次申请。

2. 动态调整退休独生子女费的标准会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具体调整幅度和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会根据各个时期的经济情况和政策变化来确定。

因此,了解最新的政策信息非常重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7年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篇一: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关于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做好每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子女,孩子未满十八周岁并领取的学校职工。

二、发放渠道
学校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按工资发放渠道进行发放。

学校劳资部门发放工资的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校计生办负责发放,自筹经费承担工资的单位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相应的处级单位报校计生办审批后自行发放。

三、发放金额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职工每人每月奖励元,全年元整。

当年领取的职工,从领取的月份开始发放;当年新增人员按其正式调入学校第二个月发放;调离人员按在校整月发放;配偶无工作单位、丧偶的职工享受双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组织实施
(一)学校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每年由处级单位计生员对领取职工情况认真核对,填写,经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校计
生办进行审定汇总,组织发放。

(二)处级单位自行承担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每年由处级单位计生员对领取职工情况认真核对,填写,经主管领导审核,报校计生办审批备案后自行组织发放。

五、要求
(一)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职工的切实利益,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和计划生育宣传员认真细致核对本单位职工的独生子女情况,防止出现差错。

(二)各处级单位上报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单位领导签字,在规定时间上报。

(三)对配偶无工作单位、丧偶申请享受双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职工,需将户口、街道证明等佐证材料交校计生办审验。

六、其他
本通知所指职工范围为:全民正式职工、集体所有制职工、人事代理职工。

特此通知。

篇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规定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规定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修订后的沪府发〔2011〕24号,进一步做好企业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发放条件:
1. 员工必须持有本市户籍。

2. 员工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且在子女年满16
周岁之内。

3. 员工必须持有由本市区、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

二、发放标准及方式:
发放标准:符合以上发放条件的员工,公司按每月30元的标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发放方式:一年一次,每年12月份发放。

(2011年的费用将统一于2012年3月份发放)。

三、发放办法:
(一)员工需要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本市、原件以及复印件。

申领并如实填写。

同时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

审核完毕后,将归还所有原件,保留复印件。

(三)新入职的员工,需在上岗后一周内提交所有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部。

并于15日之前入职的员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本公司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员工离职,且15日之后办理离职手续,由本公司在离职当月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如果员工存在再生育现象,需要如实告知公司,并向户籍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领取再生育证明,并取消。

已经发放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员工需要将奖励费及时退还至公司。

四、发放要求:
我司需严格按照沪府发〔2011〕24号执行。

根据我司将为符合
条件的员工自2011年1月起补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篇三: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关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和中有关独生子女父母优待奖励的规定,经公司研究,现将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发放的期限、标准及办法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标准和办法
1、发放对象:凡公司正式职工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八周岁止。

2、发放标准:每月5元/人。

3、发放办法:自本人提交及相关材料后,每月随职工工资汇总发放。

未提交的不予补发。

如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应主动退还所享受的一切奖励待遇,公司从本人工资中一并代扣,原作废。

4、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子女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验原件留复印件)。

5、领取程序:
(1)本人携带上述材料上报工会,填写。

(2)工会核实人员情况,并审核提交材料,确认情况属实且材料齐全的报公司人事部。

(3)人事部审核确认,上报公司领导
签批后下发。

(4)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发放,不享受奖励。

(5)工会填写经本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二、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的发放对象、标准及办法
1、发放对象:凡公司正式职工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

2、发放标准:1000元/人。

3、发放办法:退休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工会登记造册,经核实后次月随个人工资发放。

4、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
(1)(验原件留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子女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本人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子女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验原件留复印件);(4)或(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夫妻双方社区、村(居)委会开具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原件);
(6)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发放,不享受奖励。

5、领取程序:
(1)本人携带上述材料上报工会,填写。

(2)工会核实人员情况,并审核提交材料,确认情况属实且材料齐全的报公司人事部。

(3)人事部审核确认,上报公司领导签批后下发。

(4)公司将一次性奖励费发给申请人,工会须填写经本人签字后,把有关证明材料装订存档以备检查(长期保存)。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