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某县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制度为贯彻落实《A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A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A省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加快推进我县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创新小型水利工程投资、建设和管护机制,制定本管护办法。
总体原则:按照“明确事权、改革产权、多元投入、建管结合”的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护改革。
县人民政府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和管理体制改革负总责。
跨乡镇的工程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跨行政村的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和管理;行政村以内的工程由受益主体(包括村集体、农民用水者协会、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他企业和个人)自主建设和管护。
第一条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一)现有小型水利工程,按照原所有权归属和工程受益情况确定其所有权和使用权。
原则上受益范围在一个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权归该村集体所有;跨乡镇、跨行政村的工程归上一级政府所有。
(二)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其投资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所有权归属。
对财政补助、个人或集体共同投资新建的工程,按照各方投资比例以股份制形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其中财政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乡镇或村集体所有。
工程使用权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财政补助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新建的工程,使用权可以委托给生产经营主体,并明确各工程的管护方案。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已流转的地域内小型水利工程,原所有权不变,使用权可以随土地流转给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等流入方;未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人拥有使用权,也可以委托给相关组织和个人管理使用。
第二条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流转要求(一)除承担重要防汛任务的小型水库等工程不可转让所有权外,其他小型水利工程均可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有偿转让整体或部分所有权、使用权。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范本(二篇)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范本根据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改革有关精神要求,我镇专班经过几个月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目前台账已建立、表格已汇总,各类管护制度、主体责任均已明确,为了充分发挥现有水工设施的效益和正常运转,确保长效受益,使之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特拟定工程管护措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和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加强对此工作的___领导,镇成立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改革领导班子,负责全镇管护和改革工作的实施,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统一规划,突出重点针对现有工程实际现状,我们树立全局意识和长远观念,统一规划重点突出,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工程类型及管护工程量我镇现有蓄水塘堰___个,水闸___座,排灌泵站___座,装机总量839kw,灌溉渠道___条,长___km,排水沟___条,长___km,中小河流堤防___条,长___km,农村河道___条,长___km,小水电___座,装机总量为850kw。
四、工程管护维修资金分配1、塘堰管护整治: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治资金___万元。
2、水闸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3、泵站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4、渠道管护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修资金___万元。
5、排水沟管护和疏挖资金:11.8万元。
其中。
管护资金___万元,疏挖资金___万元。
6、中小河流堤防管护资金。
___万元。
7、农村河道管护整治加固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整治加固资金___万元。
8、小水电管护维修资金:___万元。
其中:管护资金___万元,维修资金___万元。
五、工程维修进度计划1、塘堰整治。
___年___月___日动工,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完成___%,___年___月___日全面完成任务。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地区面临着水资源短缺的困境。
因此,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以保障农田用水就变得尤为重要。
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护问题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以便更好地管理和保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
一、设施管理1、做好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损坏、老化和破损的情况。
2、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及时修复和进行维护。
3、建立设施管理档案,定期更新有关设施信息,确保设施可靠性和安全性。
4、定期检查农田水利设施设备与器具的完好状况,对于老化或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应进行更换和更新。
5、保障水源供应和水质要求,确保供水设备正常运转。
二、管理办法1、建立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制度,规范管理程序。
2、制定中长期水利设施管理计划,包括维护、更新和改进设施等措施。
3、选派专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视,并定期举行会议,汇报设施的状况和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4、加强监督,建立举报制度,对于任何设施管理不当或者私自改变、扩大设施的行为,必须严格处理。
三、管理要点1、设施维护: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和维护,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切忌私自更改。
2、设施更新:在需要更换和更新设施时,应及时进行。
3、责任分明:管理者应明确管理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
4、安全与保险:应保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运行安全,同时也应购买相应的保险。
5、公开透明:要定期公开设施和管理情况,让所有相关方了解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水平。
综上所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在农村地区的水源供应和农作物生产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而设施的保护和管理是保证其功能可靠和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
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管理程序进行设施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要点,让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数十年如一日地为农民服务。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1. 引言小型农田水利设施是指小型农田灌溉、排水等水利设施。
为了规范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制定了本细则。
本细则旨在保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农田的有效灌溉和排水,提高农田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农田生产的效益。
2. 设施管理2.1 设施验收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如下:1.检查工程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规划准则;2.检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包括建筑结构、设备设施等;3.检查工程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要求;4.对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归档。
2.2 设施维护为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定期的维护工作。
维护内容包括:1.清理设施的杂草、泥沙、垃圾等污染物;2.检查设施的疏通情况,及时疏通积水、堵塞的管道和渠道;3.检查设施的漏水情况,及时修复漏水点;4.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3 设施更新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更新是为了提高设施的效率和性能,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
更新内容包括:1.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和部件;2.提升设施的自动化水平,加强监控和控制能力;3.更新设施的设计和施工标准,提高设施的可靠性和耐久性;4.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提升设施的性能。
3. 设施保护3.1 设施安全为了保障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应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设施的巡视和监测,及时发现设施的安全隐患;2.制定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行为;3.开展设施安全教育,提高农民的安全意识;4.加强设施的防护措施,避免设施被损坏或盗窃。
3.2 设施环境保护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应注重环境保护,采取以下措施:1.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合理使用和处理施工材料和废弃物;2.定期对设施周边环境进行清理和修复,避免环境污染;3.加强对农田水利设施周边水源和土壤的保护,避免水质和土壤污染;4.鼓励农民采取生态农业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
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为了保障农田的灌溉和排水功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能,维护和管理农田水利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一、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与管理1. 对于已建成的农田水利设施,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负责其维护与管理工作。
每年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设施中的隐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对于新建的农田水利设施,其维护与管理由相关农田所有者负责。
农田所有者应定期进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并及时修复设施的损坏和故障。
3. 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记录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修复情况,做到信息畅通和工作有迹可循。
二、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1.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原则上应按照多方共享、合理利用的原则进行。
各农田使用者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规定,科学合理地安排用水计划,避免浪费和滥用水资源。
2.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费用由使用者承担,费用标准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 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存在争议时,应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进行调解。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1. 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责任由设施周边的农田所有者承担。
农田所有者应保持设施周边的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破坏设施。
2. 禁止在农田水利设施附近进行乱堆乱放、乱挖乱砍等行为,禁止在设施上停放重型机械和车辆。
3. 对于故意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农田水利设施的改造与升级1. 根据实际需要,县级农业水利部门可以组织对农田水利设施进行改造和升级工作。
2. 改造和升级工作应经过农田使用者的同意,并由县级农业水利部门指导和监督。
3. 改造和升级工作完成后,应由农田使用者进行验收,并及时通知县级农业水利部门。
以上即为小型农田水利设管护实施细则,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管理与使用是农田灌溉和排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制定和落实细则,能够更好地保障农田水利设施的运行效能,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效益。
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
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根据当前小型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制定2024年小型水利工程保护工作方案,以保护小型水利工程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提高水利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农田灌溉、生活用水和防洪排涝等水利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内容1. 加强风险评估和防范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的地质、水文、水质等风险因素,开展系统的风险评估,确保工程的安全运行。
加强对险工险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隐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降低水灾风险。
2. 完善维护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体系,提高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制定明确的维护管理程序和标准,建立工程档案和维护记录,实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3. 加强设施养护和维修针对小型水利工程的设施养护和维修工作,加强管理和技术支持。
建立设施养护计划,对工程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加强对设施老化、易损部位的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4. 推广科技应用加强小型水利工程科技应用,提高工程管理和运维水平。
推广应用无人机、遥感技术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监测和巡查,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确度。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工程设施运行状态分析,提前发现故障隐患,采取措施进行修复。
5. 加强水资源保护小型水利工程的保护工作需要与水资源的保护相结合。
加强流域管理和水源地保护,减少水污染和水土流失,提高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评估,优化水资源调度,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
6. 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小型水利工程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保护意识和水利技术能力。
通过举办培训班和技术交流会,传授保护知识和技能,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管理水平。
加强与农民和水利工程用户的沟通,增强他们对小型水利工程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工作措施1. 建立工作联动机制成立小型水利工程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保护工作。
建立水利部门、农业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形成多部门合作,共同推进保护工作的局面。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康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制度
为保证本项目建成后的科学管理、精心维护规范营运、有效使用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效益。
特制定以下管护制度。
一、健全经营管理机构
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流域水务管理站。
其主要职责是:统筹加强项目利用的综合管理;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衔接及时填报有关统计数据;根据工程实际提出工程项目年度维修计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巡查工作协调好工程项目中农民群众纠纷调解。
二、确定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管理机构人员应该具有责任心、使命感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相关技术。
管理人员主要岗位职责是:制定工程巡查检查计划和工程管理计划;制定工程的保护措施;落实治安责任制;指挥协调用水、灌溉、防汛、调节用水纠纷等等。
三、落实管理措施
1、建立管理制度。
根据有关管理规范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程运行岗位责任制和运行日记等制度并严格施行保证工程的规范化运行。
2、搞好运行监控。
加强工程设备设施运行过程中的监测管理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事故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达到高效、优质、安全运行的目的。
3、加强业务技术管理。
积极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对管护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
要加强规程日常业务指导和技术管理。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一、概述小型水利设施是指在农村地区用于灌溉、排水和供水等用途的一类水利设施工程。
这些水利设施对于农业生产和农村居民生活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对其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经验,就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方案进行探讨。
二、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要性小型水利设施工程一旦出现故障或损坏,就会对农田灌溉、农作物生长以及村民生活用水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对小型水利设施工程进行科学的管护工作可以减少故障的发生,确保水利设施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
三、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主要内容1. 定期巡查定期巡查是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基本工作之一。
在巡查过程中,需要关注水利设施的堤坝、水闸、管道、渠道等部位,观察是否有破损、渗漏、积淤等情况。
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可以有效减少故障的发生。
2. 维修养护对已经发现的问题,需要及时进行维修养护工作。
对于一些易损部位,如水闸的闸板、堤坝的防渗材料等,要定期进行更换维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清淤除草水渠和水塘等地方容易积淤和长草,影响水利设施的使用效果。
因此,需要定期进行清淤和除草工作,保持水利设施的畅通。
4. 加固加高对于一些老化较为严重的水利设施,需要进行加固和加高工作,以确保其安全可靠。
5. 安全管理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安全管理同样重要。
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周边环境的管理,确保周边环境的安全。
四、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管理的保障措施为了保证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有效管护,需要有一系列保障措施来支持。
1. 加强宣传教育对于农村居民和水利设施管理者,需要加强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大家对水利设施工程管护的重视程度。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是保障小型水利设施工程有效管理的重要保障。
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和程序,确保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3. 加强人员培训对于水利设施管理的相关人员,需要进行专业的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技能水平。
4. 拨付专项经费政府应该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小型水利设施工程的管护工作。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
我国大部分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于20世纪 六七十年代,使用时间长,设备老化严重 ,存在安全隐患。
缺乏专业管护人员
缺乏资金投入
目前,我国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人员多 由当地农民组成,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 无法满足设施维护需求。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需要一定的资金投 入,但目前资金来源主要依靠地方政府和 农民自筹,资金投入不足。
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管理知识培 训,提升其综合素质。
建立激励机制
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 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设施效益
技术研发与创新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相关技术的研发与创新,提高设施性能和使 用效益。
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农民自发组织了灌溉用水协会,负责管理和维护这些设施。
03
具体做法
协会成员由各村村民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灌溉用水计划、协调各村用水
矛盾、维护灌溉设施等。协会还设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监督协会
的日常工作和决策。
成功案例介绍
• 成效:该模式有效提高了农田灌溉用水的效率,减少了水资源 的浪费。同时,协会成员通过参与管理,增强了农民的责任感 和合作意识。该模式在当地得到了广泛认可,并被推广到其他 地区。
。
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往往导致设 施的管护工作无法得到有效的开 展,影响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
用寿命。
资金使用不规范
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往往 导致资金使用不规范,出现挪用
、浪费等现象。
设施老化严重
1 2
设施老化程度高
目前,许多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已经运行了多年, 设施老化严重,影响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效 果。
农田水利管护方案
农田水利管护方案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x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方案。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是农业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前提条件,对农业增强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民增收、增加粮食产能等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
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体制机制建设,对培育和提高农民群众自主管理意识和水平,明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建立现代高效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引导和支持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完善农业灌溉供水价格机制,解决多年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主体缺位,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责任、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效率和效益发挥不理想,农业灌溉供水价格不合理等问题,依靠互助合作组织的力量,提高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抗灾能力和管护水平,促进节约用水,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保障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跨越式发展。
三、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对全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基础性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原则一是坚持政府指导、自主管理原则。
县水利局要加强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扶持,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所有权、经营权和管理权真正全部移交给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让其进行自主管理。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实施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实施方案一、引言小型水利工程是指针对某一特定区域的水利设施建设,包括山塘、水库、小型灌溉工程等。
小型水利工程对于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生活用水至关重要,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实施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科学、合理的小型水利工程管护措施,旨在保障水利设施的正常利用和维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农村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管护目标1. 保障小型水利工程正常运行:确保水库、山塘、灌溉渠等水利设施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保障农田灌溉和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
2.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维护,尽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3. 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健全的管护机制和措施,提高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推动小型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三、管护措施1. 定期巡查水利工程设施: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水库、山塘、灌溉渠等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设施存在的问题。
2. 维护和修缮水利设施:根据巡查情况,及时组织维护和修缮工作,确保水利设施的完好。
3. 管理水库和山塘的泄洪和灌溉:根据当地的降雨情况和农田的灌溉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水库和山塘的泄洪和灌溉,保障农田的灌溉需求,同时避免发生水库泄洪事故。
4. 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水资源:通过开展水资源利用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科学合理的使用水资源,避免浪费。
5. 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的管理和监督体系,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确保各项管护措施的有效执行。
6. 加强水利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建立水利设施的信息化管理平台,通过远程监控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水利设施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四、管护机制1. 建立水利设施的档案资料:建立完整的水利设施档案资料,包括设施建设情况、维护和修缮情况等,以便进行有效的管护。
2. 制定水利设施维护和修缮计划:根据水利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维护和修缮计划,确保水利设施得到定期的维护和修缮。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一、引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保障农业生产、提高农业效益的重要基础设施。
为了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工作进行详细规划。
二、目标与任务(一)目标1.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正常运行,提高工程效益。
2.提升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水平,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3.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长效机制,提高农民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任务1.完善工程设施,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2.加强工程维护,提高工程使用寿命。
3.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4.提高农民管护意识,增强农民参与工程建后管护的积极性。
三、实施方案(一)组织保障1.成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工程建后管护工作。
2.设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工程建后管护的具体实施。
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工程设施完善1.对现有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完善工程配套设施,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3.加强工程监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三)工程维护1.制定工程维护计划,明确维护任务、时间、责任人。
2.定期对工程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
(四)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制度1.制定工程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内容、标准、程序。
2.建立工程建后管护档案,记录工程运行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3.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乡政府、村委会、农民等各方职责。
(五)提高农民管护意识1.开展农民培训,提高农民对工程建后管护的认识。
2.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工程建后管护氛围。
3.鼓励农民参与工程建后管护,建立激励机制。
四、实施步骤(一)准备阶段1.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2.制定实施方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3.开展工程设施排查,了解工程现状。
(二)实施阶段1.完善工程设施,提高工程运行效率。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的几点建议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管理的几点建议随着中国农业的发展,小农田水利建设及管理也越来越受农民和政府的重视。
为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小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保障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模较小,涉及的农户数量少,且收益周期较长,投资回报率不高。
因此,小农田水利建设的资金保障需要得到明确。
国家应进一步加大对小农田水利建设的财政投入,同时要完善财政资金政策,提高小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
二、改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由于农田水利的地方化和农业特色,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应建立在地方政府的农业部门下,并明确责任分工和权力范围,以便更好地解决小农田水利的实际问题。
三、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技术研发要想更好地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的实际需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需适应时代的发展,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设计和施工,以适应各地不同的自然环境和不同的农业规模。
同时,还要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的维修和管护,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的运作状态。
四、加强农民的参与意识农民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主体和受益者,要加强他们的参与意识,提高他们的自我管理能力,使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并逐渐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最终实现小农田水利的可持续发展。
五、提高小型农田水利的管理水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成后,应及时开展管理和维护工作。
在此基础上,要加强对小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实践能力,以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长期发展。
总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只有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更好的农业生产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
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办法
X 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灌排工程运行可靠性及效率,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护、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乡镇辖区所在的“五小水利”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乡镇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各乡镇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落实;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各村民居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第二章工程管理第六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维修养护管理范围: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一个乡镇的,由该乡镇负责相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多个乡镇的,由相应乡镇协商划定管理范围后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第七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第八条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第九条承包经营者权利;第一、经营者拥有经营权、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有依法转让、继承权利:拥有所有权的,享有转让、抵押或继承权利;第二、经营者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可以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综合经营活动;第三、国家因建设需要占用改制工程时,经营者有权按规定得到经济补偿;第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经营者占有或经营的工程和资源,不得干预其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第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第十条承包经营者的义务;第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擅自变更水利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第二、对水利工程安全和高效运行负责;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工程设施的维修、检查和养护;服从县政府防洪抗旱调度命令,承担工程的防洪任务,工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县水务局;保证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人畜饮水安全,不得哄抬水价、牟取暴利;接受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第十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人员配备;各乡镇需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协商划定各村管理范围并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检查、监督;各行政村必须配备一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水利事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员,负责指导该村居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养护的台帐统计、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第四章管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管护资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采取各乡镇自行筹集以及各乡镇群众集资等多种形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第十三条维修养护管理经费来源:一是各乡镇每年安排一定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可在收取水费中提取,用于维修养护管理;二是各乡镇群众自行筹集的用于维修养护管理费用;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赞助等;第十四条维修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群众投劳部分不计入其中;第十五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由各村居组织受益群众无偿进行投工投劳;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六条对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维修养护管理成效显着的工程专管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第十七条因维修养护管理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维修养护管理区的工程严重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经济责任;第十八条对有意损坏项目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维修养护管理人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县水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如何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护问题
浅议如何加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护问题摘要:农村小型水利工程是农业的命脉工程,但随着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护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加强元谋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促进小型水利工程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服务,本文结合全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际,分析了当前元谋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护方面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不足之处敬请指正。
关键词:农村水利小型水利工程问题1引言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小型水利工程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粮食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水利,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在建、管、护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主要制约因素。
元谋县为保证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县全面启动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让农村水利工程管理走上持续发展的道路。
2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特点2002年9月颁行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定义为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
根据最近摸底调查,元谋县共有小型水利工程6046件,其中:小(一)型水库7件,小(二)型水库58件,小坝塘1280件,小水池2601件,小水窖1346个,泵站106座,机井135眼,水闸13件,1m3/s以下的沟渠187条,农村人畜饮水工程266件,其它小型水利工程54件。
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受益着广大农民群众,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命脉工程”,建立起建管并重,责、权、利相统一的农村小型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机制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它具有两个特点:①小型的农村水利工程对直接经济的效益不够明显,大多表现在间接的社会效益,需要对小型的农村水利工程的重要地位进行提高,要对其给予高度的重视。
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方案一、引言小型水利工程沟渠是农田灌溉和排水、城市供水和排水等领域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们的安全性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因此,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科学的管理和有效的管护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的重要性、存在的问题及应急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护的重要性1. 维护农田灌溉和排水的正常运行:小型水利工程沟渠是农民进行农田灌溉和排水的重要工具,只有保持其畅通无阻,才能保障其正常的灌溉和排水功能。
2. 防止水灾和保护农田: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的破坏或者塌方可能会引发水灾,造成农田的受灾,甚至引发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事件,导致损失严重。
3. 保护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小型水利工程对城市供水和排水系统有着重要的补充功能,维护其正常运行对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都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4. 降低灾害风险: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维护和管理,可以降低自然灾害对其带来的损害,减小灾害风险。
因此,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进行有效的管护显得十分重要。
三、存在的问题1. 设施老化:一些小型水利工程沟渠建设时间较长,设施老化严重,需要进行及时的修补和维护。
2. 管护经费不足:一些地方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无法进行规范的管理和维修。
3. 管护人员不足:部分地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的管护人员不足,缺乏专业知识和技能,影响了其正常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 自然灾害影响:部分地区受自然灾害影响严重,导致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经常受到破坏,需要及时修缮。
5. 管护制度不健全:一些地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管护制度,导致管理混乱,维护不及时。
以上问题的存在,对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的正常运行产生了不利的影响,因此需要针对性的应急措施解决。
四、应急措施1.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相关地方政府应建立一套健全的小型水利工程沟渠管理制度,明确沟渠管理的责任部门和具体措施,并切实落实。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一、制度的建立背景乡镇小型水利工程是指在农村地区为解决农田灌溉、排涝等问题所建立的各类水利工程,包括小型水库、小型引水渠、小型泵站等。
乡镇小型水利工程对于提高农村的灌溉条件、改善农田排灌、防洪排涝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当前农村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地方政府和农户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导致了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责任不清、效果欠佳。
其次,由于缺乏专业的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工程的日常巡视、维护更是零星、被动。
而且,由于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建设周期长、维护周期长,如果没有一个科学有效的管护制度,势必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工程损坏频发等问题。
因此,为了提高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效率、延长工程的使用寿命,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制度。
二、管护制度的内容1.责任划分为了确保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首先需要对工程的管理责任进行明确划分。
地方政府作为主管单位,应当明确工程管理的主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并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同时,农户作为工程的最终使用者,应当承担一定的维护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的日常巡视、维护。
2.管理制度在管理制度方面,应当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安全防范措施、使用管理等方面。
具体包括工程的巡视制度、维修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确保工程的运行安全稳定。
3.资金保障乡镇小型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需要有足够的资金保障。
地方政府应当加大对工程维护管理的投入,确保工程有足够的经费用于日常的巡视维护。
同时,可以通过建立维护基金、建立维护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农户参与到工程的维护管理当中。
4.技术支持在技术支持方面,应当引入专业的水利工程管理人才,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同时,可以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工程的远程监控系统,实现对工程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5.培训与宣传为了增强农户参与工程管理的积极性,应当加强培训与宣传工作。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护实施方案
为了保障农田水利工程的顺利运行和发挥最大效益,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
护需要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方案:
1. 组建管护队伍: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立专门的管护队伍,负责工程的日常管
理和维护。
管护队伍可以由当地村民组成,培训其相关技能,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
2. 制定管护制度:制定详细的管护制度,明确管护队伍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包括巡查、维修、清理等工作内容,并规定相应的工作时间和频率。
3. 定期巡查检修: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巡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巡查检修
内容包括水渠、水井、水泵等设施的状况检查和病虫害的防治。
4. 加强维护保养:定期对农田水利工程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理水渠堵塞物、检查水
泵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并及时更换损坏部件。
5. 加强排水管理:根据农田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排水工作,确保土壤湿度适宜。
遇
到大雨等异常天气时,要及时排除积水,防止农田水库溢出。
6. 宣传教育:组织农民开展水利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他们对农田水利工程的认识和
使用技能。
加强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不乱丢垃圾,不破坏水利设施。
7. 合理收费:为了保证农田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可以适当收取维护费用。
收取的
费用可用于工程的运营和管护,确保工程的正常运行。
通过以上实施方案,乡民生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得到有效的落实,农田水利设施
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农田的灌溉效率和产量,为农民增加收益,推动乡村经济的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 X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保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灌排工程运行可靠性及效率,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效益,确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促进我县农业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是指对水利工程进行养护和岁修,维护、恢复或局部改善原有工程面貌,保持工程的设计功能;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各乡镇辖区所在的“五小水利”(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
第三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是抵御农业自然灾害,改善
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农村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各乡镇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
程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
第四条县水务局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工作。
各乡镇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责任单位,要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承担行政区域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职责,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落实。
各村(居)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的主体,具体负责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维修和养护。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制止、检举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行为。
各村民(居
民)委员会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领导,宣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
第二章工程管理
第六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按照以下标准划定维修养护管理范围: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一个乡镇的,由该乡镇负责相应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水窖、水池、泵站、水渠、塘坝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在地区域为多个乡镇的,由相应乡镇协商划定管理范围后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其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
但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单位的安全监督,不得进行损害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设施的任何活动。
第八条建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
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进行普查,建立小型农田
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台帐。
需要报废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报废;对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予以解决;需要维修改造的,可按轻重缓急,编制维修改造计划,逐步实施。
第九条承包经营者权利。
第一、经营者拥有经营权、
使用权或收益权的,有依法转让、继承权利:拥有所有权的,
享有转让、抵押或继承权利;第二、经营者按有关法规和合同规定,可以合理利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开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等综合经营活动;第三、国家因建设需要占用改制工程时,经营者有权按规定得到经济补偿;第四、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侵占经营者占有或经营的工程和资源,不得干预其合法的经营管理活动;第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益。
第十条承包经营者的义务。
第一、必须自觉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破坏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不得擅
自变更水利设施的用途和服务范围;第二、对水利工程安全
和高效运行负责。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搞好工程设施的维修、
检查和养护。
服从县政府防洪抗旱调度命令,承担工程的防
洪任务,工程出现险情时,应及时采取抢救措施,并立即报
告县政府和县水务局。
保证农业灌溉用水,保障人畜饮水安
全,不得哄抬水价、牟取暴利。
接受县水务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一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人员配备。
各乡镇需配备一名分管领导,对管辖区域内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协商划定各村管理范围并对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进行检查、监督;各行政村必须配备一名思想品德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水利事业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员,负责指导该村(居)内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管理,协调解决工程维修养护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及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修养护的台帐统计、管理经费测算等工作。
第四章管护资金的筹集、管理与使用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管护资金本着“谁受益,谁负责”、“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采取各乡镇自行筹集以及各乡镇群众集资等多种形式,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管理经费来源:一是各乡镇每年安排一定的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可在收取水费中提取),用于维修养护管理;二
是各乡镇群众自行筹集的用于维修养护管理费用;三是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资赞助等。
第十四条维修养护管理资金主要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的材料及设备采购,群众投劳部分不计入其中。
第十五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过程中由各村(居)组织受益群众无偿进行投工投劳。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
第十六条对维修养护管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和维修养护管理成效显着的工程专管人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
第十七条因维修养护管理人员个人行为,造成维修养护管理区的工程严重损毁的,除解聘外,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等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对有意损坏项目工程或不听劝阻寻衅闹事,殴打维修养护管理人员的,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XX县水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