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部分条文个人理解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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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应用心得摘要: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内给排水设计人员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
本文阐述了规范中几个条文问题,以及在执行时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方面。
关键词:消防给水;泄压阀;动压;水量;控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GB50974-2014(以下简称《水消规》)于2014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本规范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的内容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版)中单独出来,从章节安排上颠覆了原有的行文风格,更是在消防理念上进行了一些突破,从整体上讲,是一本难得的好规范,将对我国消防水灭火系统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笔者通过一段时间的研读和应用,有以下几个心得:一、与国家现行规范之间的相互冲突:1.《水消规》5.2.6.6条中“进水管应在溢流水位以上接入,进水管口的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高度应等于进水管管径,但最小不应小于100mm,最大不应大于150mm。
”与国家现行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年版)(以下简称《建水规》)3. 2. 4C条中“从生活饮用水管网向消防、中水和雨水回用等其他用水的贮水池(箱)补水时,其进水管口最低点高出溢流边缘的空气间隙不应小于150mm。
”二者明显表达冲突。
根据编者的本意,建议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市政自来水或生活饮用水系统时,按《建水规》第3、2、4c 条执行,进水管管底高于溢流喇叭口顶150mm;当消防水箱补水管接自非生活饮用水源时,按《水消规》第5.2.6.6 条执行。
2.《水消规》3.5.2条中地下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的表述中地下建筑是否包含地下停车库,地下停车库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是否遵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中7.1.8条文规定。
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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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技术规范篇一: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GB 50974-2014Firefighting Water Supply & Fire hydrant System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with clause explanation] GB 50974-20145.5.1 消防水泵房应设置起重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Fire water pump room should set hoisting facility and meet with following regulations:1.消防水泵的重量小于0.5t时,宜设置固定吊钩或移动吊架;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2.消防水泵的重量为0.5t~3t时,宜设置手动起重设备;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between 0.5t and 3t, manual-operation hoisting facility should be installed.3.消防水泵的重量大于3t时,应设置电动起重设备。
When the fire water pump weight is less than 0.5t,fixed hoisting hook or movable hanging bracket should be installed.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全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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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全面解析1.0.1 条2.1.6条2.1.7 条3.1.2第3条3.2.2 条应小于表3.2.2的规定。
3.4.8 条空分站,可燃液体、液化烃的火车和汽车装卸栈台,变电站等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8的规定。
当室外变压器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全保护时,其室外消火栓给水设计流量可按表 3.4.8规定值的50%计算,但不应小于15L/s。
合下列规定:1 泡沫灭火系统设计流量应按系统扑救着火油船一起火灾的泡沫混合液量及泡沫液混合比经计算确定,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保护范围和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表3.4.9-1 的规定,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 的有关规定;2 油船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应按消防时着火油舱冷却水保护范围内的油舱甲板小于表3.4.9-2的规定;4 隔离水幕系统的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喷水强度宜为1.0L/s.m~2.OL/s.m;2)保护范围宜为装卸设备的两端各延伸5m,水幕喷射高度宜高于被保护对象1.50m;3)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1.0h,并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 的有关规定;5 油品码头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4.9-3的规定。
3.4.12 条3.5.2 条3.6.1 条3.6.2 条4.1.3 条4.3.3 条4.3.4 条4.3.10 条5.1.4 条5.1.6 条150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 3.2m,且海拔高度每增加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防水池的最低有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5.1.10 条5.2.1 条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适当了做了加大,要特别注意,前面说到初期的消防水量,而此条这条数据的得出仍然是按10分钟的消防水量来计算得出的,6+6.4=5.2.6 条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露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
浅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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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理解作者:张瑞霞来源:《科学与财富》2015年第24期摘要:自2014年10月1日实施《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消规》)后,由于新规范与原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之间有大篇幅修改变动,在行业内对设计和施工都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本文总结了《消规》GB50974-2014在给排水消防设计过程中需注意的一些内容,从而帮助有效解决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关键词:消防给水;消火栓;技术规范1 综合对比条文变化情况新实施的《消规》条款共计365条,其中强制条款41条,分布情况为:1 全面继承条款共80条。
原《建规》42条,原《高规》38条。
2 系统完善条款共222条。
条款内容分布在水泵23条、泵房16条、排水8条、计算15条、管网28条、控制19条、施工58条、验收39条、维护16条。
3 丰富补充条款63条。
其中17条为总则术语,另外46条增加在各章节中。
2 修改条款的理解2.1建筑室内、室外消防设计流量的取值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是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的。
《消规》在原《建规》和《高规》的基础上有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统一采用根据建筑体积取值,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除住宅及高层公共建筑采用建筑高度取值外,其余均按建筑体积取值。
特别强调,地下建筑若为独立建筑,按照地下建筑界定选流量向;若地上有建筑属附属建筑,则分开计算,比对取大值流量。
2.2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变化《消规》中对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取消“火灾初期10min用水量”的说法,改为“高位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消规》针对不同建筑物,有了具体的有效容积设计要求。
如,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m3,原规范18m3即可;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小于 18m3,原规范12m3即可。
我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理解_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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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款、4.4.2条、4.4.4条、4.4.5条、 4.4.7条、5.1.6条1、2、3款、5.1.8条、 5.1.9条1、2、3、4款、5.1.12条1、2款、 5.1.13条1、2、3、4款、5.2.1条、5.2.2 条1、2、3、4款、 5.2.4条3款、5.2.5条、 5.3.3条1款、5.3.4条1款、5.4.1条、5.4.2 条、5.5.9条1款、6.1.9条1款、6.2.2条、 7.1.2条、7.1.3条、7.2.6条、7.2.8条、 7.3.11条、7.4.6条1款、 7.4.12条、8.1.3 条、8.1.4条1、2款、8.1.5条、 8.3.5条、
• (以上均为工程建设标准) • (以下均为产品标准)
25 《热塑性塑料熔体质量流动塑料和熔体 体积流动速率的测定》GB/T3682 26 《消防泵》GB6245 27 《离心泵技术条件》GB/T5656 28 《室外消火栓通用技术条件》GB4452 29 《室内消火栓》GB3445 30 《有衬里消防水带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 GB6246 31 《消防水枪》GB8181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
• 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外消火栓、管 道、阀门、供水设施……等 • 消火栓系统是最早使用的消防系统 • 为室外、室内都使用的消防系统 • 需要有人操作的,手动的消防系统 • 消火栓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灭火设施 • 火场、火灾最终由消火栓系统的灭火 设施来收尾
消火栓系统的特点
• • • • 室内使用时,灭火效果会受到影响: 火情发现滞后,人工操作,火势蔓延 有时无人操作(如教学楼下课后) 火场条件异常恶劣,影响火灾扑救,如: ——烟雾大,能见度低 ——火场温度高 ——有害有毒气体弥漫 ——有时建筑构件耐火极限不能达标
32 《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GB/T3091 33 《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GB/T8163 34 《梯唇型橡胶圈接口铸铁管》GB/T8714 35 《柔性机械接口铸铁管件》GB/T8715 36 《球墨铸铁管件》GB/T13294 37 《离心铸造球墨铸铁管》GB/T13295 38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1496 39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沟槽式管接件》 GB5135.11
个人解读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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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解读新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规范作者:郭汉英陈梦化来源:《建筑建材装饰》2015年第01期摘要:近期一系列消防规范都处于新老交替的过程,本人从事给排水专业,曾参加过两次《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贯宣学习,主讲人均为该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本人从学习中了解了规范编制者的意向,以及其中很多条款名词的解读,因此介以本文来总结,期望能对设计同行在未来的工作中提供思路。
关键词:消防给水;消火栓;新规范;对比条款;条款解读前言自14年10月1日起《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于全国实施,该规范为新编规范,是基于原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高规)其中的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的内容,并加入施工、系统调试、验收及维护管理的内容,将其整合成一本专门介绍消防中最基本、最常用的消火栓系统统筹规范。
现按照新规范章节对其中与设计相关内容的主要部分条款进行个人解读。
1基本参数本章内容主要涉及城镇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及消防用水量。
其中明确规定了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考虑,而不是某些超大或者超高建筑毫无根据的按多次考虑;但当单座建筑总面积大于50万m2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该取最大值的一倍。
单体室内外设计消防用水量与原规范相比均有所调整,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统一按体积规模确定,并且把甲类建筑及地下建筑单独列出。
地下建筑的概念按编者解释应不包括地下车库,纯的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应参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但在本规范内容及条文均未明确标示,因此该项的具体实施还需要咨询各地审图及消防主管单位。
个人认为本规范实施即废止以往相关规范条文,地下车库虽没特殊注明但按理应属于地下建筑,且地下建筑严于地下车库,所以建议按照地下建筑标准来设计较为保险。
另外成组布置的定义是建筑之间特定情况下允许防火间距小于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定义为成组要按体积之和来确定水量,具体是否按成组考虑需要询问建筑专业。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项目中的实际应用(上)解析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在项目中的实际应用(上)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d8788f18376baf1ffc4fadd1.png)
问题3
(问题3) 3.3.2 注4规定,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时, 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本表规定的最大值增加一倍。 请问:单座建筑总建筑面积如何计算?某建筑群地下室较大,请问总 建筑面积仅指地上单栋建筑的面积?还是地上单栋+地下建筑的 总面积?也或地上总建筑面积+地下总建筑面积?
问题4
(问题4) 3.3.2条和3.5.2条: (1)地下建筑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还是包含建筑物附属的 地下室? (2)带地下车库的建筑物,室内和室外消火栓水量是否按照地上 建筑和地下建筑分别取流量,然后选大者为设计流量? (3)单独的地下建筑作为人防用,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套用地下 建筑还是人防?
解答
商住楼的室外消防流量按表3.3.2的公共建筑取值;商住楼的室内消防 流量按表3.5.2的其他建筑取值(多层),或公共建筑取值(高层) ;商住 楼的火灾延续时间按表3.6.2的其他公共建筑考虑。
问题6
(问题6) 3.5.2条注3:“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 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最大值”。请问 如下三类建筑单体的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水量的确定是否正确: 问(1):假设有一栋高度22米的住宅楼:一层是层高5米的商业,面 积800平方米,即体积V=4000立方米;二层以上是住宅,住宅楼层总 高度17米。单独按首层商业计,体积小于5000,可不设消火栓;单独 按住宅楼层计,高度小于21米,可不设消火栓。是否该栋建筑可不设量、人数等,均按1起火灾考虑。 3.2.2仅适用于市政消防给水设计,不适用于民用建筑消防设 计。(市政消防和室外消防的区别)
问题2
(问题2)3.3.2条注1:什么叫“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建筑物间距 多少的两栋建筑需要计相邻的体积?
关于新《消规》的解读-12.20
![关于新《消规》的解读-12.20](https://img.taocdn.com/s3/m/a8247338ee06eff9aef807f4.png)
关于新《消规》的部分条文理解
2.1.8 消防水池 供固定或移动消防水泵吸水的消防水源。 2.1.9 高位消防水池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水的消防水源。 2.1.10 高位消防水箱(塔) 设置在高处直接向水灭火设施重力供应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的消防
水源。
消防水池 • 低位,供水 泵取水
高位消防水池 • 高位,重力 供水,容积 大
关于新《消规》的部分条文理解
(3.1.2条)一起火灾灭火所需消防用水的设计流量应由建
筑的室外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等需要同时作用的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确定; 两座及以上建筑合用系统时,应按其中设计流量最大的一座 确定。
条文说明:“有时还有水喷雾、泡沫、消防炮等,其设计流
关于新《消规》的部分条文理解
室外消防用水储存在地下室,吸水高度不满足要求。
关于新《消规》的部分条文理解
(5.1.12.3) 当吸水口处无吸水井时,吸水口处应设置
旋流防止器。 对本条理解: 当消防水泵从消防水箱吸水时,因消防水箱无法设置 吸水井,为减少吸水管的保护高度要求吸水管上设置 旋流防止器,以提高消防水箱的储水有效容积。
304不锈钢
关于新《消规》的部分条文理解
(4.3.11.3)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 总有效容积不应小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
对本条理解: 本条对高位消防水池(塔)作出规定 过去未曾在规范中特意强调过高位消防水池,现在在高层建筑中, 高位消防水池的设置日见增多,因此予以重视 意义在于: 当采用高压消防给水系统 时,此条明确规定了高位消 防水池的容积,在火灾时补水可靠的前提下,高位消防水池容积可 为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有效减小了对结构的压力,推进了高 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实施。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几点问题的理解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几点问题的理解](https://img.taocdn.com/s3/m/60c0f41c581b6bd97f19ea3a.png)
各层 、多层公建 、高层 公建等。 具体 设计 中遵照 以下原则: 对 于多层建筑 ,只要 其建筑物 内设置 了消 火栓 系 统 , 且 室 内设 有 自动 喷 水 灭 火 系 统 、 水 喷 雾 灭 火
其中 P 1 为 最 不利 点 灭火 设 施 所 需 压力 , 且 应 满 足规范 7 . 4 . 1 2第 二条 栓 口动 压 规 定 ,由此 消 防 主 泵
此次 “ 栓 规 ” 实施 , 作 为
“ 新 火 规 ”的 子 版 ,
实施 中若有矛盾之处 ,一切应 母版为准 “ 栓规 ”未
涉 及 内容 , 如 : 室 内消 火 栓 适 用 场 所 、 自动 灭 火 系 统适 用场 所 等 , 均 应 查 阅 “ 新 火 规 ” 具体 规 定 。
就2 0 1 4 版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 范》相关问题不
【 关键 词】《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理解差异 地
下建筑 消防 水源稳压泵
继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 以下简 称 “栓 规 ” )与 《 建 筑 设 计 防 火 规 范》 2 0 1 4版 ( 以 下简称 “ 新 火规 ” )的相继颁布与实施 ,来 自设计 院
种 以满足系 统最 不利点静水压力为基准进行 计算,
稳 压 泵 设 计 压力 按 照最 高 工 作 压 力与 最 低 工作 压 力 算 术 平 均 计 算 ; 一 种 是 以满 足 系 统 最 不 利 点 静 水 压 力 为 基 准 ,按 照 稳 压泵 启 动 压 力 和 停 泵 压 力 的 算 术 平 均 进 行 计 算 。 我 认 为 稳 压 泵 设 计 压 力 只 要 满 足 5 . 3 . 3条 第 3条 即 可 。 按 照 增 压 稳 压 设施 设 计 原 理 ,其 是 同气 压 罐 联 合 工 作 ,利 用 气 压 罐设 定 的 压 力 控 制 水 泵 的运 行 工 况达 到 增 压 与 稳 压 的 目 的 , 以满 足 最 不 利 点 水 灭 火 设施 静 水 压 力 大于 0 . 1 5 a的 要 求 , 即 稳 压泵 设 计压 力 P ( M P a )> ( 1 5 - h 1 ) ×0 . O 1 。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之强条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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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之强条篇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消防水池、水塔和高位消防水池等应采取防冻措施。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量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消防水池的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2 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水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用间接排水。
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出水、排水和水位,应符合本规范第条和第条的规定;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当天然水源作为消防水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术措施;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2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还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消防水泵的选择和应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的性能应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流量和压力的要求;2消防水泵所配驱动器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功率的要求;3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当采用柴油机消防水泵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柴油机消防水泵应采用压缩式点火型柴油机;2柴油机的额定功率应校核海拔高度和环境温度对柴油机功率的影响;3柴油机消防水泵应具备连续工作的性能,试验运行时间不应小于24h;4柴油机消防水泵的蓄电池应保证消防水泵随时自动启泵的要求;轴流深井泵宜安装于水井、消防水池和其他消防水源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轴流深井泵安装于水井时,其淹没深度应满足其可靠性运行的要求,在水泵出流量为150%设计流量时,其最低淹没深度应是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水位线以上不少于,且海拔高度每增加300m,深井泵的最低淹没深度应至少增加;2轴流深井泵安装在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时,其第一个水泵叶轮底部应低于消防水池的最低有效水位线,且淹没深度应根据水利条件经计算确定,并应满足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有效储水量或有效水位能全部被利用的要求;当水泵设计流量大于125L/s时,应根据水泵性能确定淹没深度,并应满足水泵气蚀余量的要求;3轴流深井泵的出水管与消防给水管网连接应符合本规范第条第3款的规定;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2消防水泵从市政管网直接抽水时,应在消防水泵的出水管上设置有空气隔断的倒流防止器;离心式消防水泵吸水管、出水管和阀门等,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2消防水泵吸水管布置应避免形成气囊;3一组消防水泵应设不少于两条的输水干管与消防给水环状管网连接,当其中一条输水管检修时,其余输水管应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给水设计流量;4消防水泵吸水口的淹没深度应满足消防水泵在最低水位运行安全的要求,吸水管喇叭口在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下的淹没深度应根据吸水管喇叭口的水流速度和水力条件确定,但不应小于600mm,当采用旋流防止器时,淹没深度不应小于200mm;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高位消防水箱在屋顶露天设置时,水箱的人孔以及进出水管的阀门等应采取锁具或阀门箱等保护措施;高位消防水箱间应通风良好,不应结冰,当必须设置在严寒、寒冷等冬季结冰地区的非采暖房间时,应采取防冻措施,环境温度或水温不应低于5℃。
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理解和探讨
![对《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理解和探讨](https://img.taocdn.com/s3/m/610c466832687e21af45b307e87101f69e31fb22.png)
一、消防水源市政给水、消防水池、天然水源。
宜采用市政给水。
雨水清水池、中水清水池、水景和游泳池可作为备用消防水源。
(4.1.6 强条)必须作为消防水源时,应有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满足消防给水系统所需的水量和水质的技术措施。
1、市政给水(1)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a、人数等级划分和同一时间的火灾起数与“建规”相同,但人数截止在N>70.0 万人。
b、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较“建规”同一人数等级流量普遍增加5L/s。
(2)工业园区、商务区、居住区等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宜根据其规模、火灾起数、各类建造室内外同时作用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之和经计算分析确定。
(3)市政给水管网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要求(4.2.2)与“建、高规”室外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要求的对应条件基本相同,一路消防供水与枝状管网的要求基本相同。
2、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1) (4.3.1)应设置消防水池的条件:不能满足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与“建高规”的基本规定相同,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者惟独一条入户引入管或者建造高度大于50m。
(2)消防水池有效容积计算a、有效容积计算方法与“建、高规”的计算方法相同b、(4.3.4 强条) 消防水池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a)消防水池最小容积规定不应包括消防水泵直接从市政或者室外环网直接吸水之工况。
(b) 有效容积可考虑减去火灾延续时间时间连续补水量,与“高规”不相同。
“建规”8.6.2-1 规定可以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c)消防水池进水管不应小于DN100.(3) (4.3.5)火灾时消防水池连续补水的要求:a 、应采用两路消防给水;《四川省民用建造消防水池设计的补充技术措施》公厅消发〔2022〕319 号3.3.2 条“……。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条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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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井水作为消防水源时,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 • 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
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
8
1.2 消防水池(1)
• 当建筑室外消防给水采用高压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宜与室内消 防给水系统合用。
• 独立的室外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稳压泵维持系统充水和压力。
22
2.2 室外供水(3)
• 建筑群共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矿企业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半径不宜超过1200m,或占地面积不 宜大于200hm2; 2.居住小区消防供水的最大保护建筑面积不宜超过500000m2; 3.公共建筑宜为同一产权或物业管理单位。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条文分析
水灭火系统的作用
将燃烧的火直接 扑灭;
降低火灾的增长 蔓延速度;
降低构件和物体的 表面温度,防止变 形倒塌;
降低火灾放热速率 并阻止火势反弹;
2
规范的主要内容
章
节
条 强条
1.总则
5
2.术语和符号 术语
12
一般规定
4
市政消防给水 3
3.基本参数
建筑室外 构筑物
9
1.2 消防水池(2)
• 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 2000m3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 应小于DN100。
• 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 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3,当仅设有 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3。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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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部分问题讨论一、“消规”编制的背景1、建筑消防规范体系进行调整,理顺相互关系;2、各种消防设施编制各专业相应的消防技术规范。
3、“消规”增加消防给水内容,逐步成为水灭火系统基础规范。
4、“消规”新增和修订的一些主要内容:(1)新增市政消火栓和系统;、(2)修订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明确消防用水量计算;(3)规定消防水泵等供水设施的性能和技术要求;(4)消火栓给水由全手动系统改为自动启动、手动灭火;(5)编制了“稳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6)编制了“重力消防(高位消防水池)给水系统”的有关条文;5、“消规”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1)缺失重要设计参数:室外高压及临时高压消火栓给水系统的设计水压。
(2)前后条文规定不一致:如(5.5.11)水锤压力值超过管道试验压力值时,应采取消除停泵水锤的技术措施;(8.3.3)当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过24m时,应采用水锤消除器。
(3)条文与条文说明不一致:(7.4.10)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
条文说明是,宜按行走距离计算。
(4)条文阐述不清楚,难以理解:(7.4.12-2)室内消火栓口动压、消防水枪充实水柱。
二、部分新增条文简介1、消防水泵(1)消防水泵性能要求(5.1.6-4)Q-H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时的压力不应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40%,且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当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其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工作压力的65%。
双吸离心泵的Q-H特性曲线常有驼峰形式,消防给水的特点是准工作状态水介质处于静止状态会产生气体析出集聚,泵开阀启动并常在小流量下工作,流量调节在系统远端,从而造成水泵发生喘振或泵管共同工作点在驼峰位置作逆时针旋转,周而复始,供水流量难以增加到设计流量。
消防恒压泵(又称部分流泵或切线泵)因其Q-H特性曲线平坦、结构简单、通用化程度高、维修方便等优点,在消防给水中得到大量应用。
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探讨 王怀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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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探讨王怀北发表时间:2017-10-27T13:23:36.53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15期作者:王怀北[导读] 期望《消水规》在今后的道路上不断修改与完善,更好的服务于消防事业。
南京鼎辰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0摘要:本文笔者选取了几条有代表性的条文,从不同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有些规范条文有考虑我国的现状,即人员素质、管理维护水平、设备设施的配备能力等,而有些问题却又没有考虑我国的现状,没有说清楚。
总而言之,该规范的出现,对于规范的整合,起到了较好的引领作用,也解决了不少工程技术问题。
期望《消水规》在今后的道路上不断修改与完善,更好的服务于消防事业。
关键词:《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室内消火栓;设备层;管道层;防火分区;充实水柱1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水量的选取新《消水规》3.3.2条对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主要依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用途功能、火灾危险性和体积综合分析确定。
该条对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极限、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两个表格的设计流量均为建筑物的最小设计流量,建筑物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根据计算大于或等于表格设计流量均符合要求。
建筑的体积如何计算,带地下室或地下车库的建筑,如何计算体积?地下建筑是否包含地下车库?规范及条文解释均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如果将地下车库归类于地下建筑,经计算消防水池的容积将会大大增加,投资加大。
而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规定,汽车库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小于10L/s,室外消火栓用水量则根据停车数量进行和车库总建筑面积进行分类,然后再确定其室外消火栓用水量,最大也不过20L/s,与《水消规》相比,相差甚远。
后查阅相关资料,经与图审部门和消防部门沟通,明确:地下建筑仅指独立建造的地下建筑,不含建筑物附属的地下室。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条文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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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的条文探讨摘要: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有关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专用排水设施、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设备层消防设置、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地下建筑的设计流量和建筑物的室内设计流量取值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给出个人的对条文的理解。
关键词:消规;规范条文;条文说明;对条文的理解对于《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中有关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高位消防水池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专用排水设施、室外消防水池的取水口、设备层消防设置、消防水泵流量测试装置、地下建筑的设计流量和建筑物的室内设计流量取值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给出个人的对条文的理解。
1 消防稳压泵的设计流量问题水消规相关条文5.3.2.:稳压泵的设计流量不应小于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和系统自动启动流量;消防给水系统管网的正常泄漏量应根据管道材质、接口形式等确定,当没有管网泄漏量数据时,稳压泵的设计流量宜按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1%~3%计,且不宜小于1L/s;条文中的正常泄漏量笔者在《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看到允许渗水量为验收标准,并非运行时的管道渗水量,更不是消防给水管道的管道渗水量,这本规范是室外给排水管道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在针对建筑工程的《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中也查不到管道渗水量数据.目前设计工作中通常按1L/s设计,按规范1%反推就是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为100L/s,大家都知到建筑室内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最大为40L/s,流量最小为10L/s,旧版《高规》按灭火设施出水量(消火栓系统5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L/s);现行标准《消水规》又规定按主泵流量的一定比值,但比值作了调整(5.3.2条的第2款规定1%~3%),这个比值规定的依据何在?偏大还是偏小尚有待验证,所以应该进一步去修改和补充这方面验收和运行数据,尽快完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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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从事给排水专业的技术人员来说,GB50974-201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应该是一本比较重要的规范,对于整个设计施工开发都有重要影响,比较了历次报批稿及最终纸版,发现每个版本来回增删和改动也比较大,总结了一些问题,有的是网友反映的,有的是一些自己的看法,与大家分享一下。
一11.0.4 消防水泵应由消防水泵出水干管上设置的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的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开关信号应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
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宜引入消防水泵控制柜内。
“应能”两字取消,语法才更通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改为“消防水泵房内的压力开关信号”较妥。
二最后两条的条文和条文解释对不上。
四消防电梯前室的消火栓可以计入本层。
也就是说否定了原规范,原来建筑设计规范上面的理解是错误的,是否会降低灭火的可靠性。
五7.4.12条,栓口压力不小于0.35MPa,反算每支消火栓的流量为7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则大于56L/s。
明显大于规范3.5.2条消火栓流量40L/s的要求,那应该如何确定消防用水量?3.5.2条只是给出了一个最小设计流量六经常碰到某类厂房定性为甲类,但是甲类生产区域仅占整个厂房的小部分,其余区域仍未丙类。
这样的厂房应该如何确定室内消火栓用水量?建规:3.1.2条,根据各类火灾危险性面积所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的面积比例综合确定。
七流量开关的流量值设为多少?只设高位消防水箱的低压压力开关压力值设为多少?低压压力开关和高位水箱的流量开关,可以认为是双保险。
1、低压压力开关感受到的是管道系统内来自高位水箱的水位的静压。
消防水箱最先启用,水位下降,低压压力开关感受的静压降低,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低压压力开关的初始值(也即调试时,压力开关的压力传感器自动感应到的),就是压力开关的标高和高位水箱最高水位标高的高差。
2、高位消防水箱水位下降,也即水箱出水管上流量开关感受到水的流动,转换成电信号,启动消防主泵。
流量开关的初始值应该是零,至于流量达到多少就报警、启动消防主泵,个人感觉应在防止误报警和5L/S之间选择一个合适的值。
八7.4.10室内消火栓宜按直线距离计算其布置间距。
条文上又说本规范要求按行走距离计算。
应该按照实际行走的距离,不能按照直线的距离。
九新消规栓口最小压力0.35MPa,充实水柱13米,按照13m的充实水柱计算出来的压力最大就20多m,栓口压力最低要达到35m,如何做到?一般城市水压都很低不会超过0.35MPa,即便是一层都要是设置消防水池。
十消火栓的最高压力不应大于0.50MPa,但当大于0.70MPa时应设置减压装置,如何理解?专家说国外的规范都是0.7MPa,在小空间的住宅,不需要或者无法续接水龙带来借消火栓灭火的话,可以按0.5MPa,在大空间,比如商场等,实战灭火时,一点失火,除了设计时的两股水柱(两股消火栓)可以到达,消防队员会通过续接消防带(水损增大),从别处引水,顾这类空间消火栓栓口压力不超过0.7是合适的。
十一新规7.4.12条(2),高层建筑、厂房、库房等的消火栓栓口动压不小于0.35Mpa,其中厂房是指所有厂房吗,还是高层厂房?如果是所有厂房,是否意味着以后的单层厂房基本上消火栓都要用泵加压,对于有两路进水不设消防水池的情况,是否还要额外做水池?我认为这条规范,写得不严谨,这条是从建规8.4.37条来的,那个写得很清楚:“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不小于13m”,这条新规范的条文解释:“高层建筑、高架库房、厂房和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而正文又写成”高层建筑、厂房、库房和室内净空高度超过8m的民用建筑“。
几个条文对照起来看,本意应该就是建规规定的高层、高大净空场所这类危险性高的建筑要按高标准,此处的厂房和仓库应该都是高层建筑范畴,对建规条文没有本质修改,所以条文说明没有对此解释。
至少条文说明和正文用词都彼此矛盾,足见规范编制多马虎!同样的问题出现在3.5.3和3.5.4条,此处多层建筑是否涵盖单层建筑,建筑专业上多层和单层的定义是不同的。
其实也是直接从建规和高规直接摘抄整合的,但是单层建筑的做法去哪了?十二1.室外消防用水量的计算:现在高层建筑都是按体积来确定室外消防用水量了,那像那种几栋楼一层或二层连成一片商城的建筑,要怎么算体积呢?2.地下汽车库是否也要按地下建筑来设计呢,是否按地下建筑来确定消防用水量? 3.规范7.4.6消火栓的布置强调按同一个平面来布置,那是否意味着可以不按防火分区来考虑消火栓的布置呢?4.新规范貌似没有对双阀双出口做出规定,那以后这种消火栓是否不可以设计了?1、当两栋或多栋建筑连成一体时,如相互满足防火要求(如当较高一面墙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按最大一栋计算,如不满足防火间距要求,则按体积叠加计算,成组布置才按体积最大的两栋计算,(成组布置是指多层的住宅和办公,占地面积不大于2500㎡时,防火间距可减少为4m)2.新规范覆盖面比较广,包括所有的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是众多规范的综合,从规范角度来说,地下车库在地下建筑的范围内,仅代表个人意见,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3.消火栓布置应该按防火分区布置,应该注意:防火分区与防火门的差别,防火门不一定是防火分区的分隔。
4.新规范规定:不大于54m且设一座疏散楼梯的住宅可一股水柱达到任何部位,不需要双阀双出口消火栓,再说其他部位也不能设双阀双出口消火栓,不必要再规定双阀双出口消火栓设置位置。
十三新消规第5.2.6条第6、7小条与《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2.4C条有矛盾,《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2.4C条要求不得小于150mm,而且是强制性条文,大家设计时还是要按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2.4C执行。
这消规的确存在一些问题。
按原理,应该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第3.2.4C条,因为这条是强条。
在消规没作出修订前,找个折中的方法,就是按=150mm来。
十四1.新消规3.5.3条,说“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那单层建筑呢,按建筑专业的定义,多层是多层,单层是单层,因为防火面积距离什么都不一样,而且这个规范室内消防水量表里还有“单层及多层”的表述呢!同理3.5.4条。
那这个“多层”是否包括“单层”呢,如果不包括,那危险性高的多层消防用水可以比单层还低,岂不是笑话,规范怎么这么不严谨的!2.新消规7.4.12条,规范正文写“高层建筑、厂房、库房”,规范条文说明写“高层建筑、高架仓库、厂房”,要求充实水柱按13m计算,那单层或多层的厂房和仓库,是否要按这条消火栓动压不小于0.35MPa??按建规的意思应该是各种高层厂房仓库等大体量危险性建筑要按13m计算,但是新消规正文这条这么写,让人怎么做啊,这难道就是“第一本”由“设计院”主编的规范的水平么?!!3.新消规7.4.12条,消火栓出口动压都到0.35MPa了,而且7.4.2条已经限定了消火栓内配件的型式了,怎么可能还会出现“且消防水枪充实水柱应按13m计算”的情况?都已经到18.5m了,流量也7L/s了,按这个用法,根据前面每枪5L/s计算水池容积,哪能用到3(2)个小时?多层建筑应该包括单层,规范里有很多都是用多层来表达的,比如第3.5.2条注3也是用多层建筑表达的(难道单层建筑就不可以有不同的功能了吗),可能毕竟不是编建筑专业方面的,用词欠考虑。
十五新规范上将地下建筑的消防用水量单独例了出来,住宅小区的地下车库是否就按照新规范来定义为地下建筑,按新规范取值,就不按车规来取值了?十六按照新规范高层建筑要达到最不利栓口压力0.35MPa。
1.按照最不利栓口压力0.35MPa计算,消火栓流量至少6.94l/s,充实水柱18.4米,出流量比标准的大了近40%2.S202的减压稳压消火栓出口压力0.25MPa左右,制造标准要调整,否则很多场合不能用;3.减压阀分区的楼层要减少;4.市政管网直供的消火栓系统基本绝迹.十七商店、图书馆、档案馆等多层建筑消防用水量比50m以下的高层建筑用水量都大,这就带来问题,一个多层商业建筑最大用水量40L/S,但是高层商业建筑(50m以下)用水量反而最大是30L/S,这就带来很大不合理性。
按3.5.2条的条文解释,考虑到商店、丙类厂房和仓库等场所,实战灭火救援用水量较大,故加大了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对于这个3.5.2条的表格中的每根竖管最小流量是如何定出来的,一直存在疑问,请教楼主。
像室内消火栓流量同为20L/s,多层旅馆(V>25000立方)的每根竖管最小流量为15L/S,而二类高层公共建筑(h≤50m)的每根竖管最小流量却为10L/S,这个具体怎么流量分配?十八8.2.3(4) 采用稳压泵稳压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工作压力,应取消防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消防水泵吸水口最大静压二者之和与稳压泵维持系统压力时两者其中的较大值。
如果消防系统有稳压设施稳压时,发生火灾时(一个喷头动作,一个消火栓在使用)此时水流动的压力来自于稳压泵(此时消防主泵还没有启动,只有压力降到某一个压力值时,消防水泵才启动),换句话说此时水泵出口最大动压(最大工作压力)应按稳压水泵维持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当系统主泵启动时(稳压泵应连锁停止),系统的水流动的压力来自于消防主泵出口压力(此时水泵刚启动流量为零,水泵出口压力最大),同时还要加上消防水池最高水位到消防水泵出水口的静压(高度);这两个工作压力取最大值作为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
十九第5.1.13(4)条,最低水位,是消防水池的最低水位,还是消防用水的最低有效水位?只要有效容积最低水位高于泵轴,满足自灌式吸水,肯定也就满足有效容积全部被利用。
我觉得图1图2都没错,区别在于图1淹没深度为600,图2淹没深度大于600。
图1的面积更小,但泵房要深300左右,图2面积更大些,但泵房不用降,吸水槽还可以更浅些。
设计方案阶段面积一般都定了,如果层高宽裕,那图2更好,层高紧张的话,那选图1,往下挖。
没有有效容积,就没有最高、最低水位的说法。
个人理解本意是规定最低水位不能太低,太低满足不了安全运行要求,低于600发生汽蚀,太低满足不了有效容积全部利用即自灌吸水要求。
那最低水位设高了可以么?可以,淹没深度不小于600啊。
只是死水区变多,不节地,但只是4.339条文解释的说法,并没有违反正文“保证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其实最高水位上还有很大空间没被利用,特别是侧面检修孔的情况。
二十新消规,并没有说明消防软卷盘在哪类建筑或场所需设置,以前非正式版的7.4.11条有说明,但正式版却没有了,让人摸不着北。
难道全部都要配消防软卷盘?《建规》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 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高规》7.2.4 高级旅馆、重要的办公楼、一类建筑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等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其它高层建筑,应设消防卷盘明年按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