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简历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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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

2024年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

2024年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防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

2024年市人防办作为人民的守护者和城市安全的保障者,其部门岗位职责也将更加重要。

以下是2024年市人防办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共计____字。

一、领导岗位职责:市人防办主任:负责领导市人防办的工作,制定人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下属各部门的工作,组织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人防工作的科学发展。

市人防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具体的工作分管,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落实人防工作的各项任务。

市人防办秘书:协助领导工作,负责文件传递、会议组织等工作。

二、综合管理岗位职责:人防规划处:1. 制定人防规划和建设方案,指导各区县的人防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

2. 组织开展人防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确保城市的人防设施达到规定的标准。

3. 组织开展城市人防设施的巡查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4. 指导组织开展公共避难场所的建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人防装备处:1. 负责人防装备的采购、保管和管理工作,制定装备使用和维护制度。

2. 组织开展人防装备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人防装备的使用效能。

3. 组织人防装备的维修、更换和报废工作,确保装备的安全可靠。

4. 指导组织各单位的物资储备和保管工作,做好城市人防物资的统一调度。

人防工程处:1. 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2. 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协调各部门的力量,做好人防工程的调度和应急处理工作。

4. 指导组织各单位的建筑防护工作,提高城市的整体安全性。

人防通讯处:1. 负责人防通讯设备的采购、保管和管理工作,保障通讯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组织开展人防通讯设备的维修和改造工作,提高设备的使用效能。

3. 组织开展人防通讯的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通讯保障的能力。

4. 指导组织各单位的通讯保障工作,做好城市通讯保障的统一调度。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
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2.03.29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调整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

办各科室、各县(市、区)人防办:
为深入开展人防系统柔性执法工作,三明市人防办调整人防系统柔性执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曹祥勇党组书记、主任
常务副组长:尤阿生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朱长根四级调研员
成员:林立平综合科科长
章进福工程科科长
彭峰指挥通信科科长
李绛执法支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法支队,具体承担日常工作。

各县(市、
区)人防办也应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穗府[1988]15号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穗府[1988]15号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正文:----------------------------------------------------------------------------------------------------------------------------------------------------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穗府(1988)15号一九八八年二月二十二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管理,依照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发布的《人民防空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储备物资,以及进行防空袭斗争的战备设施,人防工程平时必须保持良好状态,以确保战时的使用。

第三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到平战结合,充分发挥其平时的作用,为经济建设服务。

第四条人防工程建设、维护和使用的管理,实行统一指导、分工负责。

公共人防工程(含中小学的人防工程,以下同)由各级人防部门负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防工程,由本单位负责。

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是广州市人防工程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防空地下室建设第五条凡在市区新建十层以上房屋,或基础开挖埋置深度达三米(含三米)以上九层以下的民用建筑,应建设与首层建筑面积相等的防空地下室。

第六条凡城市规划确定的新建居住区、小区、统建住宅区和不在此范围的单位新建九层以下建筑面积七千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均按地面新建总建筑面积(不含十层以上楼房面积)的百分之二统一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

第七条凡在市区的主要干道、人口稠密区、战时重点保护目标范围内,新建九层以下民用建筑,人防规划已确定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必须按设计规范修建,其经费由市人防办负责,产权归人防办所有。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决定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2.16•【字号】赣人防综〔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0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公务员的决定赣人防综〔2016〕11号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2015年,省人防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在办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中,涌现出了一批恪尽职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办党组对机关各处和直属单位考核的基础上。

经民主测评、考核小组审核、办党组研究,决定给下列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1、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考核:先进单位:江西省人防工程标准定额质量监督站先进个人:李艳坤2、机关考核(含机关借调人员)优秀公务员:马继东、吕建军、周小华、刘娟先进个人:张国凤(借调机关综合处工作)依据中央组织部、人事部2007年1月4日印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第四章第十七条第四款“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的规定,现给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吕建军、周小华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在新的一年里再立新功。

全办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倍努力,积极进取,实现江西人防事业“十三五”良好开局,为江西“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和“提前翻番、同步小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2月16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2.24•【字号】粤府办[1995]28号•【施行日期】1995.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粤府办〔1995〕28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广东省省级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1994〕11号),保留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副厅级,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管理。

一、主要职责研究室是省人民政府负责综合性研究、咨询任务的行政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由研究室草拟的上报中央、国务院的有关请示、报告。

(二)承办省政府全体会议的有关工作,协调政府系统的调查研究工作。

(三)围绕省政府的重要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报送省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编辑、出版有关资料。

(五)承办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研究室设4个副处级职能处。

(一)秘书处协调各处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件处理、计划总结、档案资料、保密、接待等其他行政工作。

(二)研究一处负责计划、农业、工业、建设和国土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上述有关问题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

(三)研究二处负责财政、税收、金融、内外贸易、物价、外事、侨务、旅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上述有关问题的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09]101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09.09.11【实施日期】2009.09.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09〕10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九月十一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9〕8号),设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将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原省信息产业厅的职责整合,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担的编制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的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的职责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取消和调整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四)将原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划给省知识产权局。

(五)将工业、商贸流通业和信息化行业规范和标准拟定、行业评比、科技成果评审、行业统计分析、决策论证、资产项目评估等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性职责,依法交给相关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六)加强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相融合的职责,发挥信息化对经济、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与传统产业相结合,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二九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九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二○○九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盖章)二○一○年二月二日二○○九年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引言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要求,由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我办网站(中文名:广州市人民防空网,域名:)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秘书处杨晓明,联系电话86119905。

一、概述2009年,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2002年第8号),《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政府令2006年第6号)、《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的通知》(穗府办函[2008]80号),加强了以政务网站为主要发布渠道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要求和标准编制了《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和《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2009年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马文田同志任组长,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嵩山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处长为组员的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欧鸽同志兼任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并明确秘书处为全办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部门,履行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职能。

同时对基层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办实际制订了《市人防办依申请公开政务制度》、《市人防办预公开政务制度》、《市人防办规范性文件起草报送程序》等制度,明确了依(预)申请公开范围、程序、渠道、主办部门、联系电话等内容。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办[2013]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办[2013]24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3年部分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办〔2013〕2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最新分工,市政府决定对2013年市政府部分重点工作的分管市领导作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穗府〔2013〕7号)的工作要求,继续加快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并主动向分管市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要及时报请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5日201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序号│重点工作│分管市│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备注││││领导││││├──┼───────────┼───┼────┼────────────┼───┤│一│全力确保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欧阳卫│市发展改│市经贸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民│革委│保障局、建委、交委、农业││││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 3.│││局、外经贸局、统计局,各││││8%。

│││区、县级市政府,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2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欧阳卫│市发展改│市民政局、统计局,各区、││││增长11%。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5.15•【字号】粤人防[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安全正文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国防教育办公室关于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防〔201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教育局、国防教育办公室: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开展中小学社会实践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和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人民防空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不断提高人民防空教育基地的管理水平,促进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

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社会实践活动全过程,按照科学布局、健全机制、优化功能、整合资源、安全高效的要求,加强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

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人防知识教育,使青少年增强国防观念,掌握人民防空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满足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着力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坚持公益性为原则,突出实践与体验特色,积极推进人民防空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

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

市人防办部门岗位职责
市人防办部门的岗位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组织实施地方人民防空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和防护设施的建设与更新。

2. 组织制定城市的防空规划和防护设施建设方案,并负责编制市人民防空预案和防护措施。

3.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演练和实战化训练,提升广大市民的防空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4. 负责组织开展防护设施和人民防空工程的审批、验收和监督工作,确保各类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5. 组织开展城市空袭警报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保障警报系统的稳定运行。

6. 完成上级人防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如参与政府安全工作会议、应对突发事件等工作。

总之,市人防办部门作为负责人民防空和防护设施建设的部门,主要工作是组织和推进人民防空建设工作,确保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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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民防办公室概况

广州民防办公室概况

第一部分广州市民防办公室概况一、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的主要职能广州市民防办公室是市政府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部门。

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的主要职能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民防(人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我市民防(人防)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并监督落实,检查、监督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防空袭要求,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空袭斗争的各项准备工作和开展群众防空组织的建设、训练和综合演练,组织防空防灾演习。

(三)组织制定防空袭指挥设施、通信、警报网点和民防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委、市政府防空袭指挥工程和市应急指挥备份中心的规划建设。

(四)组织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组织实施人防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依法履行人防工程建设的行政审批职责,检查指导区、县级市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防空袭要求的监督检查,指导人防工程的平时开发利用,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

(六)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普及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

指导民防(人防)系统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管理与诚信建设活动。

(七)组织开展防空防灾科学技术研究,负责国家强制性防空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执行。

指导和监督防空工程专用防护设备、设施的生产、安装、使用。

(八)负责民防(人防)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对民防(人防)国有资产实施专业管理。

(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推进防空防灾平战结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重大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州市民防办公室法定执法职责(一)行政处罚54项;(二)行政许可2项;(三)行政强制0项;(四)行政征收2项;(五)行政检查6项;(六)行政裁决0项;(七)行政给付0项;(八)行政确认1项;(九)行政奖励0项;(十)其他行政执法职权5项。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4•【字号】粤办函[2013]471号•【施行日期】2013.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粤办函〔2013〕471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鉴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调整,根据工作需要和部分成员单位人事变动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对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主任:李春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副主任:赵坤省政府副秘书长郑东省公安厅副厅长王郭社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陈国祥省公安消防总队政治委员委员:蔡伏青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亚明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曾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副巡视员王玉学省教育厅副巡视员张渝省监察厅副厅长张元醒省民政厅副厅长XXX 省财政厅厅长张凤岐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邢建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天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陈伟坤省林业厅森林公安局局长胡振国省文化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局长亓玉台省卫生厅巡视员王奇省国资委副主任丘敬平省广电局副局长郑勇明省工商局副局长程学源省质监局副局长黄晓涛省安全监管局巡视员周开生省旅游局副局长谢端省粮食局副局长范先军省人防办副主任张国兴省总工会副主席何启环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杨文广东海事局副局长何晓军广东银监局副局长张辉烨广东保监局纪委书记赵明奎中石油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李一庆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副总经理何传国中国烟草总公司广东省公司副总经理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公安消防总队承担。

省府办公厅2013年8月14日。

广东人防

广东人防

你当前的位置: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颁布日期:1998-08-13执行日期:1998-08-13第一条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工作的领导。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人民防空机构的设置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当征求同级军事机关的意见。

第三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为本级人民政府管理人民防空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人民防空法》和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计划、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民防空工作。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和省军区按照国家规定的城市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共同确定省级人民防空重点城市。

人民防空重点城市应当根据城市人口分布和战时防护要求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

第五条重要经济目标,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共同确定,实行分等级防护。

重要经济目标,根据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需要,可以设立人民防空工作机构,管理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新建重要经济目标时,应当按照人民防空的防护要求,将其防护设施纳入基本建设计划,统一建设。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证制度,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出资、集资、合资或利用外资等多种形式修建人民防空工程。

建设和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有关部门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在税收、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七条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人员参加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

第八条人民防空指挥工程,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要求,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建设经费,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

第九条人民防空重点城市新建10层以上或基础埋置深度达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应建相应于首层建筑面积的防空地下室。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01.20
•【字号】粤府[2011]6号
•【施行日期】2011.0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粤府〔2011〕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省政府领导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黄华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朱小丹常务副省长,分管省政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肖志恒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统计、物价、法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佟星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林木声副省长,分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人防、工商管理、体育、核应急工作。

刘昆副省长,分管农口、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招玉芳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工作。

根据省委常委会议决定,李容根同志不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后,保留其省政府党组成员职务,分管扶贫工作,参加省政府常务会议;继续担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职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分工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分工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分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0.02.22•【字号】粤建办函[2010]55号•【施行日期】2010.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分工的通知(粤建办函[2010]55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政主管部门,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对部分厅领导的分工作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厅领导分工通知如下:厅长、党组书记房庆方同志:主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面工作。

副厅长、党组副书记陈英松同志:分管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住房保障处、人事处和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副厅长李台然同志:分管建筑市场监管处、科技教育处和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副厅长、党组成员蔡瀛同志:分管城乡规划处、村镇建设处和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副厅长、党组成员杜挺同志:分管办公室、法规处、计划财务处和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总工程师、党组成员李新建同志:分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执法监察局和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党组成员李锡洪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办。

巡视员、党组成员陈承旗同志:分管行政许可管理处、厅工会和省建设信息中心。

巡视员、党组成员刘锦红同志:分管城市建设处、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和省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副巡视员李运章同志:协助李台然同志分管建筑市场监管处、科技教育处,并根据安排负责其他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粤府办[2000]37号
【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03.31
【实施日期】2000.03.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人民防空
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2000]37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粤发[2000]2号),设置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办公室为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也是省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出的职能
将省民用核设施核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其预防和应急管理职能交给环境保护局。

(二)新增的职能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职能。

(三)转变的职能
原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上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的人防通信警报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人防组织指挥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各级人民防空指挥所设计建设和改造装修计划,改为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备案。

二、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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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领导简历及分工范先军,男,汉族,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1979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主持省人防办全面工作。

1979.09-1981.12 第三地面炮兵学校射击指挥专业学员1981.12-1988.05 第三炮校训练部射击教研室副排职、正排职、副连职教员(期间:1986.05-1986.12参加中越作战,任炮兵指挥部参谋)1988.05-1990.06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训练部射击教究室正连职教员1990.06-1992.06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三大队九队副队长1992.06-1993.06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三大队九队队长(正营职)1993.06-1995.09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三大队十一队政治教导员1995.09-1998.04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四大队副大队长(1995.08-1997.12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1998.04-1999.01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四大队政委(副团职) 1999.01-1999.12 湖南省长沙炮兵学院四大队政委(正团职) 1999.12-2000.12 国防科技大学炮兵学院学员旅副政委(正团职)2000.12-2001.03 广东省广州市人防办秘书(政治)处助理调研员2001.03-2001.09 广东省广州市人防办指挥宣传处副处长2001.09-2003.08 广东省广州市人防办指挥通信处处长2003.08-2014.03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2008.04-2009.12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10.03-2011.01在中央党校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2013.08-2013.09广东省第14期领导干部美国高级研修班学习)2014.03-2015.06 广东省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5.06- 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高超越,男,汉族,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1976年参加工作,湛江水产学院轮机系渔船动力装置专业、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巡视员。

分管机关党办、省一0一工程管理处工作。

1976.08-1978.03 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三师五团武装连(海南岛保亭县国营金江农场十二队)当知青,任生产班副班长1978.03-1979.09 广东省国营通什农垦橡胶制品厂胶管车间副班长1979.09-1983.08 广东省湛江水产学院轮机系渔船动力装置专业学习1983.08-1984.05 广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到湛江市海康县乌石区政府挂职锻炼,任团委副书记1984.05-1985.10 广东省海康县乌石镇副镇长1985.10-1992.12 广东省湛江市委组织部知识分子工作科副科级组织员、副科长1992.12-1996.05 广东省国土厅办公室综合科副主任科员、秘书科副科长、主任科员、机要秘书组组长1996.05-1998.05 广东省国土厅土地利用规划处副处长1998.05-2000.06 广东省国土厅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1998年6月被选为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00.06-2002.06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处长2002.06-2012.09 广东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4.09--2005.01在中央党校第3期选调生培训班学习;2005.10--2007.12在中山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读研究生;2010.09-2010.10广东省第7期领导干部美国芝加哥大学管理学院高级培训班学习)2012.09-2016.03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2016.03-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巡视员林仲雅,女,汉族,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1985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指挥通信处、法规宣传处工作。

1983.09-1985.08 广东省广州市司法学校学习1985.08-1992.12 广东省佛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干部(其间:1986.03--1989.02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函授大专班学习;1990.09--1992.07 省委党校理论本科班政治专业脱产学习)1992.12-1995.11 广东省佛冈县水头镇党委副书记1995.11-1998.04 广东省佛冈县三八镇党委书记1998.04-1998.11 广东省佛冈县副县长兼三八镇党委书记1998.11-2003.03 广东省佛冈县副县长(其间:2001.08一2002.01省委党校第二期青年干部训二班学习)2003.03-2003.08 广东省佛冈县委常委2003.08-2003.10 广东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佛冈县委常委2003.10-2014.03 广东省供销社理事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2.09一2005.07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2014.03-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庄树俊,男,汉族,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中央党校法学理论专业在职研究生。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

分管计财审计处工作。

1986.09-1988.08 省财政学校基建财务专业学生1988.08-1991.08 广东省委办公厅一0一工程处见习干部、办事员1991.08-1996.01 广东省委办公厅一0一工程处工程科科员(1990.09-1993.07在广东成人财经学院工业会计专业专科学习)1996.01-2000.04 广东省委办公厅一0一工程处工程科副科长2000.04-2004.09 广东省一0一工程管理处财务科科长(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2.09-2004.07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法学专业函授学习)2004.09-2008.03 广东省一0一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其间:2005.03-2005.07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5.09-2008.07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2008.03-2009.05 广东省一0一工程管理处处长2009.05-2013.04 广东省人防办计财审计处处长(2009.09-2009.10在省委党校县处班学习)2013.04-2016.06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监察专员(2014.03-2014.04在省委党校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2014.04-2014.06在省信访局担任督查专员)2016.06-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龚伦福,男,汉族,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1977年参加工作,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军事指挥专业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

分管秘书人事处、分管工程处工作,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1977.02-1978.03 湖南安乡县安裕乡下乡务农1978.03-1980.10 陆军42军坦克团3连战士1980.10-1982.01 广州军区装甲兵教导队学员1982.01-1983.09 陆军42军坦克团特务连指挥排长1983.09-1985.07 解放军石家庄装甲兵学院参谋班学员1985.07-1985.11 陆军42军坦克团排长1985.11-1986.04 陆军42集团军司令部装甲兵处正排职参谋1986.04-1988.12 陆军42集团军司令部装甲兵处副连职参谋1988.12-1990.07 陆军42集团军司令部装甲兵处正连职参谋1990.07-1990.12 陆军42集团军坦克旅司令部作训科副营职参谋1990.12-1993.02 广州军区司令部装甲兵部作训处副营职参谋1993.02-1993.12 广州军区司令部兵种部装甲兵处副营职参谋1993.12-1997.06 广州军区司令部兵种部装甲兵处正营职参谋1997.06-1998.10 广州军区司令部兵种部装甲兵处副团职参谋1998.10-1999.09 广州军区司令部兵种部装甲兵处代理处长1999.09-2001.06 广州军区司令部兵种部装甲兵处处长2001.06-2003.11 广州军区司令部军训和兵种部步兵装甲兵处处长(其间:1998.09-2001.06解放军蚌埠坦克学院军事指挥专业学习)2003.11-2008.03 广东省人防办指挥通信处副处长2008.03-2009.03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站长(试用期1年) 2009.03-2011.11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站长2011.11-2013.05 广东省人防(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主任2013.05-2016.11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处长2016.11-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黄丹冬,男,汉族,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1991年参加工作,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工程系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中山大学公共管理专业(MPA)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现任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分管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工作。

1987.09-1991.07 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工程系学习1991.07-1992.07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试用期(其间:1991.08-1991.12佛山市石湾区澜石镇黎冲管理区“社教”工作队参加社教工作) 1992.07-1994.02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科员1994.02-1999.01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副主任科员1999.01-2000.01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主任科员2000.01-2002.01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副处长2002.01-2004.12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站长(副处)(其间:2003.08-2004.08赴美参加省委第五批“高培班”进修)2004.12-2005.09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副站长(主持全面工作)(副处)2005.09-2006.09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站长(正处级)(试用期)(其间:2002.03-2006.06在职攻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2006.09-2008.03 广东省人防通信站站长2008.03-2013.05 广东省人防办工程处处长2013.05-2014.06 广东省人防办总工程师2014.06- 广东省人防办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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