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不准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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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
关于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纠正卫生行业不正之风,落实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要求,树立卫生新形象,更好地为群众健康服务,根据省、市、县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方案精神,我院现制定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服务大众为着力点,围绕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强化监管,综合施治,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健康权益行为,为实现省委提出的“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弊革风清,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医院贯彻落实“九不准”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负责行风建设“九不准”活动的组织实施。
三、整治范围
全院医务人员。
四、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信息公开等六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规范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
重点整治医院药剂科不通过全省网上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采购非中标药品和高于中标价采购,不通过药事委员会个别人或少数人擅自确定所需用药品种和规格,以及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接受医药公司返利或变相返利,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以商业目的统方,收受回扣,接受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赞助的学术、出国考察活动等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力度,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严禁医院将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严禁医院网下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加强药品流通、招标、采购、临床使用等诸多行业和环节的合作,自觉抵制各种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禁收受“红包”
重点整治少数医务人员不收手,示意患者送红包或向患者索要红包,不送红包便刁难患者、态度生硬甚至不认真诊治的问题。突出查办收受“红包”、乱收费、大处方、开单提成、因不负责任导致严重医疗质量安全事故的行风案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深入查找案件暴露出的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薄弱环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医患双方签署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的要求。
(三)改善医疗服务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对患者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病难看”、简单粗暴、敷衍塞责,对患者不负责任,看病住院讲人情、凭关系等问题。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规范诊疗护理行为;加强预约和分诊管理,合理安排患者门诊、检查和住院时间,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挂号、收费等便民服务;顺应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为患者提供生理、心理、精神、社会等多方面人文关怀,提升群众就医满意度。
(四)优化医疗环境
以环境优美、秩序优良、管理优化为目标,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扎实开展医疗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加强室内外环境治理、卫生间卫生治理和医疗废物治理,确保就医环境整洁有序,符合环保要求;进一步改善环境设施、提供便民服务,持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减少患者等候时间;加强专题宣教,提高群众的卫生文明意识,以洁净的卫生环境、优美的院容院貌、优质的医疗服务秩序,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五)推进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将医院服务安全、质量、费用等信息,特别是单病种费用和医疗机构费用控制等情况,通过有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六)打击非法行医
重点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出租、承包科室,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2月20日前)
全院要充分认清推进行风建设“九不准”专项整治是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优化卫生计生系统政治生态,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举措。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张贴至醒目位置,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形成群众广泛参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局面。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2月20日-2月28日)
一是组织自查自纠。全院医务人员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和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认真查思想问题、查管理漏洞、查违规行为、查失职责任,逐条逐项清理违规购销的药品、纠正滥检查、大处方、过度治疗、乱收费等问题。要通过自查、群众评议、内部互查等形式,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要坚持群众满意导向,认真查找医疗服务中群众感到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边剖析边整改。
二是开展明查暗访。医院活动领导小组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
深入科室、深入病房,走访患者、走访群众,对医务人员贯彻执行“九不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有通报。
(三)集中整改阶段(2015年3月1日-3月31日)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确保实效。
一是切实抓好整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期限和责任,公布整改结果,确保不走过场。
二是树立正面典型。组织全院医务人员学习好的做法、经验和先进典型,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是严惩违规行为。对举报投诉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对违反“九不准”的医疗卫生人员,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医德考评档案,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其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逐层追究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主管领导的相关责任。对思想不重视、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人员要进行“补课”、“返工”。对违反“九不准”的行风案件,要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甚至是主要领导的责任,以严明的法纪推动行业作风持续好转。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5年4月1日-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