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创新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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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机构编制管理的一些创新做法
作者:陈岚岚
来源:《大东方》2015年第08期
摘要:近年来,咸阳市以“行政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镇村综合改革”为抓手,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科学发展”的总体思路,严控机构编制,理顺职能职责,加强监督检查,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效显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支撑。
关键词: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做法
一、用制度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人
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多头审批、程序不一,地方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等实际,2010年8月,咸阳市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协调沟通,组织起草了规范进人程序有关文件。及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程序的通知》(咸编发[2010]10号),严格实行“一个口子”进人、“一支笔”审批、“一套程序”办理及“一个制度”管到底的“四个一”进人管理制度。在市、县两级同时实施该制度4年来,全市人员编制在满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逐年减少,市、县财政供养人员负担明显减轻。据统计,截止2015年8月,全市市、县财政供养157658人,较2012年的162898人相比减少5240人,减少3.2%。
二、试行事业单位编制分类管理
2012年以来,咸阳市编办结合实际,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制定出台《咸阳市市级事业单位编制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在市属事业单位探索实施编制分类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创新和用人机制创新,促进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收到了良好效果。
该《办法》将市级事业单位编制分为正式编制和聘用名额两类进行管理。对辅助性岗位、一般性专业技术岗位、后勤服务岗位、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和阶段性岗位等按聘用名额采取“经费包干、人员自聘、合同管理”模式进行企业化聘任管理;聘用名额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按聘用名额数采取包干形式每年初直接核拨到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筹使用;人员的聘用,按照“公开、竞争、平等、择优”的原则,在人社部门的监督下,由用人单位面向社会实行企业化自主聘用,并通过签订企业化劳动聘用合同的方式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用人单位结合财政部门核拨的经费,依据业绩、岗位、技术等级等对聘用人员定酬,并自主分配,适当拉大分配差距,调动聘用人员工作积极性。
编制分类管理办法的推行,在优化单位编制资源配置的同时,打破了现行事业编制和人员管理模式,建立了单位人员正常的退出机制,扩大了其用人自主权,形成了更加灵活的用人新
机制,促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实现了“三个转变”,即人事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用人方式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三、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针对一些部门权责脱节、关系不顺和争权诿责、推诿扯皮等问题,牵头联合市组织、人社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推动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督促指导市级75个部门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理顺权责关系、强化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考评,有效解决了部门工作“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确保了各项工作衔接有序、运行顺畅。一是进一步明确和理顺本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或各职位的职责。二是夯实岗位责任,各部门(单位)从实际出发,根据本部门(单位)的职能目标、工作任务、职责范围、内设机构、实有人员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三是强化责任监督。建立部门(单位)职责任务公布制度。通过报刊、网站和公开栏等平台,定期面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的“三定”规定,公布面向社会及广大群众办理的具体事项,确保问事必有人、问人必有责、问责必有效。
四、加大整合力度,向改革要编制
(一)整合执法队伍
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分段监管带来的监管不力问题,咸阳市积极探索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原则上不另设执法队伍。按照市场监管一体化、质量监督一体化、综合执法一体化、消费维权一体化的要求,将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盐务等部门及物价检查的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组建统一的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县级食药局的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工商局的经济检查大队、“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发改局(物价局)的物价检查所等4个单位的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组建县级市场和质量监督稽查大队;同时,在镇办设立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将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实现了全面覆盖,加强了基层执法力量,为第一时间掌握市场情况,及时有效开展执法管理创造了条件。
(二)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检测机构整合
食品医药工业是咸阳市七大支柱产业之一,截至2014年底,全市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经营企业达到38700多家。为加强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13年,咸阳市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中,为11个县市(秦都、渭城两个市辖区除外)分别设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并根据任务配备了专门人员编制力量。但实际运行中,这些机构设置规模过小,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检验检测设备闲置,形成了机构数量多、规模小、力量散、能力弱的困局。为此,2014年以来,咸阳市贯彻中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精神,深入调研后,提出将11个县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调整设置为4个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的改革思路,积极推进县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改革。一是优化资源整合,将11个县市按区域划分为4个区域,将原人员编制、经费和设施设备等按区域测算重新进行分配。二是创新管理体制,在改革中,该市将原11个县市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由原来的县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属事业单位,统一隶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三是强化职能配置,按照“一干四支”体系,切实强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4个区域分中心的职能配置,促进中心与4个分中心的检验检测职责各有侧重、联动作用。
通过改革,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减少7个,盘活节约事业编制40名。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工作形成了“机构区域型、资源共享型、技术互补型”的三型体系,13个县市区的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人员力量得到了充分整合、技术设备得到了共享互补、项目资金得到了统筹使用。
作者简介:
陈岚岚(1979—),女,陕西咸阳人,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2级公共管理硕士,从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作者单位:西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