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日常各项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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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1项酒店反恐治安防范旅客登记培训制度 (2)
第2项酒店验证登记制度 (2)
第3项酒店会客登记制度 (2)
第4项酒店嫌疑报查制度 (3)
第5项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3)
第6项酒店财物保管制度 (3)
第7项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4)
第8项酒店信息采集传输制度 (4)
第9项酒店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4)
第10项酒店值班巡查制度 (5)
第11项建立各个岗位内部交、接班签字和客房清查制度制度 (5)
第1项酒店反恐治安防范旅客登记培训制度
一、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治安反恐、防范教育培训及安全管理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酒店安全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酒店责任人必须加强治安和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认真学习《反恐法》、《治安管处罚法》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责任人和员工必须经常参加公安机关组织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四、责任人随时向旅客宣传治安防范有关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他们参与治安防范。
五、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治安事件、刑事案件的发生。
六、从QQ邮箱下载打印培训资料、开展对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香港、澳门、台湾、外国华侨旅客的证件、境外旅客的签证、护照的审查、验证、登记培训:前台登记员必须人人做到应知应会。
第2项酒店验证登记制度
一、旅客住宿必须登记。旅客凭居民身份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件登记住宿。
二、登记时严格执行一人一证查验身份证, 核准无误后,方可登记入住。
三、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一律不提供住宿。
四、对无证人员需要住宿的,报告派出所核查身份后才能登记住宿。
五、坚决杜绝无证住宿。一人登记多人住宿。
六、在未登记住宿人的身份证之前,不准把房卡交给订房人。
七、认真落实旅客信息登记的查缺补漏制度。谁登记谁负责查缺补漏。
八、保证旅客实际住宿的房间号与电脑上登记的房间号完全一致
九、对证件模糊难辨,或持假证等情况,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3项酒店会客登记制度
一、会见旅客必须登记。必须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认真查验来访人员的身份证件,发现可疑迹象应当认真询问盘查。对来会客的,必须登记会客人姓名、会客人数、身份、职业、会客原因、会客人离去时间等。
二、禁止旅客召集外来人员在旅店内从事赌博、非法集会等违法活动。
三、向会客人员宣传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第4项酒店嫌疑报查制度
一、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嫌疑报查责任人。
二、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三、发现违法犯罪分子、通缉案犯、可疑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发现旅客携带枪支、雷管、炸药、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有毒性、病源性违禁品、危险品和可疑物品,拒绝入住,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五、拒绝接收危重病人和传染病人住店,并劝其立即妥善就医。
六、经常向旅客宣传嫌疑报查制度,教育旅客参与嫌疑报查。
第5项酒店消防安全制度
一、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开展每日防火检查、搞好电源和火源管理,随时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除火灾隐患。发现火灾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报告。
三、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使员工熟悉掌握消防技能。
四、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培训内容是:提高全体员工对火灾危害性的认识、报警求助、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组织旅客疏散逃生知识等
五、酒店必须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有效,保障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随时畅通。
六、禁止在酒店内使用石油液化气。管理好吸烟和明火照明。
七、教育旅客增强防火意识,经常向旅客宣传灭火和火场逃生知识。
八、组建义务消防队,当天上岗人员为义务消防队员。一旦发生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灭火和疏散人群,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6项酒店财物保管制度
一、入住旅客须将贵重财物交与酒店登记保管,离店前办理相关手续后领走。
二、登记寄存的财物应由专人妥善保管,防止错登错发财物,保障酒店财物安全。
三、酒店责任人随时检查门窗等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旅客财物安全。
第7项酒店安全保卫制度
一、酒店必须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旅客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安全保卫责任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全面管理。
三、按规定配备专职(或兼职)保安人员,谁干专职谁负责。谁干兼职谁负责。配置齐眉棍、胶木棍、防刺衣、头盔等保安器材。上岗时携带保安器材。
四、酒店责任人必须经常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消除。
五、搞好宣传教育,教育旅客注意安全,并将贵重物品登记寄存。
六、注意防盗、防骗、防抢劫,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七、经常向公安机关报告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的查处工作。
第8项酒店信息采集传输制度
一、为了协助公安机关加强人口管理,随时掌握人口流动动态,维护社会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对蒙自市户籍以外的员工,居住满180天以上的,督促其办理《居住证》。
三、、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信息采集传输责任人,前台员工每天按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登记、及时上传住宿旅客信息,
四、经常向旅客宣传信息采集传输的必要性,征得旅客的理解和支持。
五、保证信息采集传输的真实可靠性和及时性。
第9项酒店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保证旅客住宿期间安全,妥善应付突发事件,正确实施紧急救援,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责任人:酒店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第一责任人,保安为直接责任人。
三、应急救援措施: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到人,经常检查该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随时掌握措施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