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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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修复车辆的复检
对损失较大的事故车辆,在其修复完工后,可选择安排车辆复 检,即对维修方案的落实情况,更换配件的品质和修理质量进行 检验。以确保修理方案的实施,零配件修理、更换的真实性,防 范道德风险的发生,保证被保险人的利益。
Ⅱ人员伤亡费用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汽车保险理赔实务
1 理赔概述
一、理赔含义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保险人依 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据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提出的索赔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二、理赔意义
1.对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意义 对投保人(被保险人) 损失补偿。 (1)损失补偿。 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2)恢复生产,安定生活。 2.对保险人的意义 发现和检验展业承保业务的质量。 (1)发现和检验展业承保业务的质量。 提高保险公司知名度。 (2)提高保险公司知名度。 识别保险欺诈。 (3)识别保险欺诈。 发现商机,促进保险经营。 (4)发现商机,促进保险经营。
Ⅲ 其他财产损失确定
其他财产包括: 其他财产包括:
本车上财产——车上责任险 车上责任险 本车上财产 第三者财产——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者财产 第三者责任险
人员:行人、车上人 机动车辆 非机动车 车上货物
这是基于被保 险人的侵权行为 产生的,应根据 应根据 民法的有关规定 按照被损害财产 的实际损失予以 赔偿。 确定的方式可 以采用与被害人 与被害人 协商,协商不成 协商 仲裁或 可以采用仲裁 仲裁 者诉讼 诉讼的方式。 诉讼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维修成本构成分析
维修成本=修理工时费+材料费+ 维修成本=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其他费用 修理工时费=定额工时╳ 修理工时费=定额工时╳工时单价 工时单价=基本工时单价╳ 工时单价=基本工时单价╳车型系数 基本工时单价与修理厂的类别有关 外购配件费+自制配件费+ 材 料 费=外购配件费+自制配件费+辅助材料费 外购配件费(配件、漆料、油料等) 外购配件费(配件、漆料、油料等) 自制配件费按实际制造成本计算 其他费用=外加工费+ 其他费用=外加工费+材料管理费 材料管理费指在采购、装卸、运输、保管、 材料管理费指在采购、装卸、运输、保管、损耗等费用 本地、本省、临省——9% 本地、本省、临省 收取标准一般为: 收取标准一般为: 跨省、远处——18% 跨省、远处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询报价常见问题: 询报价常见问题:
d.对老旧、稀有车型的配件报价,应准确核对车型,积极寻找通 对老旧、稀有车型的配件报价 对老旧 用替换件。 e.报价后价格波动或缺货。报价有一定的时效,一般为3至7天, 报价后价格波动或缺货。 报价后价格波动或缺货 市场上货源紧张时价格上涨,所以报价、供货时间要快,避免涨 价或缺货。 f.无现货而必须定货的,原则上按海运价报价。 无现货而必须定货的,原则上按海运价报价 无现货而必须定货的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询报价常见问题: 询报价常见问题:
a.询价单中车型信息不准确、不齐全,甚至互相矛盾,造成 询价单中车型信息不准确、不齐全 询价单中车型信息不准确 无法核定车型,更无法确定配件,导致报价部门不能顺利报价。 针对这种情况,一般要求准确填写标的的详细信息。 b.配件名称不准确或配件特征描述不清楚 配件名称不准确或配件特征描述不清楚。针对这种情况, 配件名称不准确或配件特征描述不清楚 一般要求选择准确的配件名称或规范的术语,并在备注栏加以说 明,对于重要特殊配件,查找实物编码或零件编码或上传片。 c.把总成与零部件混淆或有单个配件而报套件。要求定损员必须 把总成与零部件混淆或有单个配件而报套件。 把总成与零部件混淆或有单个配件而报套件 熟悉车辆结构和零配件市场供给情况,针对这种情况,一般要求 向配件商咨询或上传照片。
三、理赔原则 1.重合同、守信用原则 重合同、 重合同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3.八字理赔原则 八字理赔原则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是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是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是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最基本要求
四、车险理赔特点
• 五、理赔流程: 理赔流程:
接受报案 现场查勘 损失确定 赔款理算 核 赔 赔付结案
2 受理案件
一、接受报案 二、出险通知 三、查核保单信息 四、安排查勘 五、立 案
3 定损核损
定损即确定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失、其他财产损失、 定损即确定事故损失,包括车辆损失、其他财产损失、 施救费用、残值处理和人身伤亡费用等。 施救费用、残值处理和人身伤亡费用等。核损是指由核损人 员对保险事故中涉及的车辆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的定损情况 进行复核,目的是提高定损质量,保证定损的准确性、 进行复核,目的是提高定损质量,保证定损的准确性、标准 性和统一性。 性和统一性。
1.标的(机动车)流动性大 标的(机动车) 标的 需要一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需要一全天候的报案受理机制和庞大而高效的检验网络。 2.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损失率高且损失幅度较小 3.道德风险普遍 道德风险普遍 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 是道德风险的“重灾区” 。 4.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受制于修理厂的程度较大 5. 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被保险人的公众性。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损失范围确认
③应区分可保风险导致的事故损失和因产品质量或维修质
量问题而引发的事故损失。 量问题而引发的事故损失。
④应区分过失行为引发的事故损失和故意行为引发的事故
损失。 损失。 对没有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的车辆, ⑤对没有投保新增设备损失险的车辆,应区分保险车辆标 准配置和新增设备。 准配置和新增设备。 保险赔偿只对车辆确定为事故损失的部位进行尽量修复。 ⑥保险赔偿只对车辆确定为事故损失的部位进行尽量修复。 受损车辆未经保险人同意而自行送修, ⑦受损车辆未经保险人同意而自行送修,造成事故损失范 围模糊地,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 围模糊地,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修理费用或拒绝赔偿。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定损程序
选派两名定损员工作 根据现场查勘记录,认真检查受损车辆, 根据现场查勘记录,认真检查受损车辆,高清本次事故 造成的损伤部位, 造成的损伤部位, 并由此判断和确定可能间接引起其他部 位的损伤。 位的损伤。 登记损坏零件
(登记顺序:由前至后,由左至右,由外至内, 登记顺序:由前至后,由左至右,由外至内, 内按总成分,适当灵活) 内按总成分,适当灵活)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损失范围确认
①本次事故损失和非本次事故损失。 本次事故损失和非本次事故损失。 目的:避免重复估价重复赔偿。 目的:避免重复估价重复赔偿。 判断依据:事故部位痕迹。 判断依据:事故部位痕迹。 本次事故:有新脱落的漆皮痕迹和新的金属刮痕; 本次事故:有新脱落的漆皮痕迹和新的金属刮痕; 非本次事故:有油污和锈迹。 非本次事故:有油污和锈迹。 ②正常维护(机械损失)与事故损失的界限。 正常维护(机械损失)与事故损失的界限。 目的:保险人只能承担保险责任所致事故的损失。 目的:保险人只能承担保险责任所致事故的损失。 常见正常维护损失:刹车失灵、机械故障、轮胎自身爆裂、 常见正常维护损失:刹车失灵、机械故障、轮胎自身爆裂、 零件锈蚀、朽旧、老化、变形、发裂等。 零件锈蚀、朽旧、老化、变形、发裂等。 注意:因上述原因已构成保险责任的, 注意:因上述原因已构成保险责任的,对事故损失部分 负责,非事故损失部分不负责。 负责,非事故损失部分不负责。
单件配件价格低于1000元——18% 元 单件配件价格低于 单件配件价格高于1000元——10% 单件配件价格高于 元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零配件的询报价
要理解询报价的重要性。最关键的能准确进行询报价。 要理解询报价的重要性。最关键的能准确进行询报价。 目的:对保险公司是准确定损; 目的: 对保户、修理厂是“有价有市”,能完成维修任务。 方法: 方法:利用报价系统 注意:定损系统要实现“本地化” 注意:定损系统要实现“本地化”。
Ⅰ 车辆定损 Ⅱ 人员伤亡费用确定 Ⅲ 其他财产损失确定 Ⅳ 施救费用和残值确定
Ⅰ 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定损基本原则:
仅限本次保险事故损失 区别: 区别:本次事故损失和非本次事故损失 正常维护损失与保险百度文库故损失 能修不换 能局部修, 能局部修,不整体修 能换零件, 能换零件,不换总成 准确确定工时费用 准确掌握换件价格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损失范围确认
对于更换零件的损失范围, ⑧对于更换零件的损失范围,应为换件价格扣除损坏件的残 值。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损失确定原则
1.修复为主原则 1.修复为主原则 2.拆解定损原则 2.拆解定损原则 对损失较大或不经拆解不能最终确定损失的案件, 对损失较大或不经拆解不能最终确定损失的案件,应在拆解后再出具全部 损失核定报告。定损员应全程跟踪车辆的拆检,并记录项目、 损失核定报告。定损员应全程跟踪车辆的拆检,并记录项目、待检项目和修 理项目。 理项目。 3.配件及工时定价原则 3.配件及工时定价原则 配件及工时的定价,原则上按照车辆承修地, 配件及工时的定价,原则上按照车辆承修地,购置其适用配件的最低价 格为标准,其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报价系统内规定的配件价格。 格为标准,其上限不得超过公司报价系统内规定的配件价格。 4.重新核定原则 4.重新核定原则 凡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对事故车辆进行修复或赔付的, 凡未经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擅自对事故车辆进行修复或赔付的,保险 人有权对损失进行重新核定,因被保险人原因导致损失无法确定的部分, 人有权对损失进行重新核定,因被保险人原因导致损失无法确定的部分,保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5.增补定损原则 5.增补定损原则
修复与更换分类(零件价格通过询报价确定) 修复与更换分类(零件价格通过询报价确定) 核定价格 根据对车辆损伤的鉴定和和核价结果, 根据对车辆损伤的鉴定和和核价结果,确定事故车辆损 失金额,然后送核损人员审核。 失金额,然后送核损人员审核。
Ⅰ事故车辆损失的确定
★ 定损程序
通过核损后,缮制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保险双方签字, 通过核损后,缮制车辆损失情况确认书保险双方签字, 一式两份,保险人、被保险人各持一份。 一式两份,保险人、被保险人各持一份。 对损失金额较大,双方协商难以定损的, 对损失金额较大,双方协商难以定损的,或受损车辆技 术要求高, 术要求高 , 定损人员由于不太熟悉该车型导致难以确定损 失的,可聘请专家参与定损。 失的,可聘请专家参与定损。 受损车辆原则上应一次定损。对大的车辆事故, 受损车辆原则上应一次定损。对大的车辆事故,一般需 拆解定损。为此, 拆解定损 。 为此, 保险公司均规定了一些自己的协议拆解 点。 定损完毕后, 定损完毕后,由被保险人自选修理厂或保险人推荐的协 议修理厂修理。 议修理厂修理。
(2003年12月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1299次会议通过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 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 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 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 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 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 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