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外部环境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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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环境分析报告

前言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培育和发展节能汽车与新能源汽车,推动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2012年,由国务院颁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文件明确指出我国2012至2020年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技术路线和主要目标。2015年,为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国务院颁发《中国制造2025》,节能和新能源汽车发展位列其中,汽车行业发展再次被列入政府规划中。随后至2017年,由工信部、发改委、科技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详细规划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了电动化、智能化、节能化、轻量化等发展要求,十年努力,汽车强国等发展目标。《规划》还详细制定了我过汽车行业的发展任务,要求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年产销达到200万辆,动力电池单体比能量达到300瓦时/公斤以上,力争实现350瓦时/公斤,系统比能量力争达到260瓦时/公斤、成本降至1元/瓦时以下。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占汽车产销20%以上,动力电池系统比能量达到350瓦时/公斤。

2018年,为贯彻落实《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国标委建立健全了汽车行业标准法规,国务院、工信部、交通运输部等有关部门相继颁布汽车产业扶持政策。

一、国家政策法规

2018年,为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工信部、国标委等汽车行业有关部门相继建立健全汽车行业标准法规。国务院、财政局等部门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免征等优惠政策,扶持汽车产业发展。

1.1建立健全标准法规

1.1.1、标准体系优化完善:

2018年1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对《电动车和混合动力车无线电骚扰特性

用于保护车外接收机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电动客车大功率充电系统通用要求》、《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商用车应用特殊要求》、《电动汽车无线充电系统互操作性及测试》4项新能源汽车行业拟立项国家标准。

4月,为进一步加强营运货车安全技术管理,有效遏制因车辆安全性能不足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交通运输部制定发布了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 1178.1—2018)并于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6月,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GB/T 36277-2018《电动汽车车载静止式直流电能表技术条件》、GB/T 36282-2018《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电磁兼容性要求和试验方法》、GB/T 36278-2018《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配电网技术规范》、GB/T 36288-201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燃料电池堆安全要求》和GB/T 36363-2018《锂离子电池用聚烯烃隔膜》五项国标并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生态环境部颁布了《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并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

7月,交通运输部修改完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2018)并于2018年8月1日起实施;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该标准规定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要求和检验结果的处置。

8月,工信部发布《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功能测试规程(试行)》,为各省市级地方政府组织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工作提供参考,随后上海、天津、济南、长沙、江苏等省市相继办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

1.1.2、整车领域:

2018年1月,交通运输部发布《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逐步减少营运线路里程在800公里以上的道路客运班线数量。

5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制定《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客运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6月,工信部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证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适用于新建企业,以及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涉及企业政策符合性、产品设计开发能力和条件、产品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

1.2优惠扶持政策

2018年1月,国务院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4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补贴额度下降约30%。

3月,国务院调整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

4月,国家发改委对汽车行业实行分类型过渡期开放,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5月,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6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信部发布《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要求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国务院发布《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新能源客车发展,2020年底前,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同时,大力淘汰老旧车辆,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8月,中美贸易战升级,对美产进口车的关税提升至60%。

10月,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新能源货车差别化通行管理政策,提供通行便利,扩大通行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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