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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研究》

《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研究》

《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探索研究》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财政体制的改革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

其中,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作为国家财政分配的重要手段,对于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文将重点关注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探索与研究,分析其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供参考。

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概述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指各级政府之间,在同一层级政府之间的财政资金转移支付。

相较于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更注重地区间的均衡发展,通过地区间的财政互助,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缩小地区间经济发展差距,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社会稳定。

三、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目前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初步形成,主要包括地区间的对口支援、协作帮扶、横向均衡等多种形式。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资金分配不够科学、透明度不足、监督机制不完善等。

这些问题影响了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效果,制约了其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一)资金分配不够科学当前,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等因素,缺乏科学、合理的分配标准。

这导致部分地区获得的资金支持不足,难以满足其发展需求。

(二)透明度不足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决策过程和资金使用情况缺乏透明度,导致社会公众对资金使用情况了解不足,难以形成有效的监督。

(三)监督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机制尚不完善,缺乏独立的监督机构和有效的监督手段。

这导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违规现象,损害了制度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完善我国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对策建议(一)科学制定资金分配标准应建立科学的资金分配标准,综合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入、人口规模等因素,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概述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多个问题,主要表现为:资金分配不合理、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监管不严格等。

二、资金分配不合理的问题1.1 资金分配方式不科学目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采用的是“按省份划定基础标准+按照省份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的方式,这种方式存在很大的缺陷。

首先,基础标准制定时没有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导致一些地区得到了过多的资金支持;其次,在适当调整时,往往是权力更大的省份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

1.2 资金分配标准不清晰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中各部门之间缺乏统一的资金分配标准和计算方法。

导致各部门在资金分配时难以做到公正、公平。

三、重点领域得不到足够的支持2.1 教育领域教育是国家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基础。

但目前我国在教育领域中所投入的资金却不足。

一些贫困地区的学校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得不到足够的支持。

2.2 医疗领域医疗领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之一。

但目前我国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医疗设施和医生缺乏支持,导致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四、监管不严格3.1 资金使用情况难以监管目前我国各级政府在接收到转移支付资金后,往往难以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将这些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从而影响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

3.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晰当前我国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存在多个监管部门,但各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导致监管工作效率低下。

五、对策建议4.1 资金分配方式改革应该对现有的资金分配方式进行改革。

可以参考国外先进经验,采用“按需分配”、“按照地区差异性分配”等方式,实现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

4.2 重点领域加大支持力度应该加大对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

可以通过制定专项规划、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这些领域得到足够的资金支持。

4.3 监管部门职责明确应该对各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并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doc

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2018年,省下达我县各类补助39.65亿元,比上年增加1.27亿元。

一是税收返还1.64亿元;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28.61亿元,比上年增加4.22亿元,增长17.3%。

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6.86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07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22亿元;三是专项转移支付9.40亿元,下降23.89%,主要是部分属于地方财政事权的专项转移支付列入一般转移性支付。

此外,争取地方政府性新增债务限额4.23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35.14%。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6.37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44亿元,下降6.43%;公共安全支出2.7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22亿元,下降7.56%,主要原因是法、检两院由省里收编直管,财政没有安排支出;教育支出完成10.2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7%,同比减少0.22亿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乡镇学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取消了实拨形式下资金滞留在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的时间段,相比之下本年度支出进度会后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12.3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2.12亿元,增长20.63%;医疗卫生支出完成9.53亿元, 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4亿元,增长17.15%;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3.4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42亿元,增长13.91%;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8.3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03%,同比增加0.94亿元,增长12.64%;交通运输支出完成2.1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减少0.39亿元,下降15.46%;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99亿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同比增加0.28亿元,增长16.37%。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问题及对策

目录内容摘要关键词一、我国转移支付制度现状(一)转移支付制度的产生和分类。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与结构。

(三)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关系现状。

二、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我国政府财权、事权划分不合理。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不够健全。

(三)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四)我国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监督管理不严。

(五)我国财政转移支付标准规范程度不够。

(六)我国财政转移支付立法不完善。

三、国际经验借鉴(一)美国财政补贴制度。

(二)德国横向转移支付制度。

四、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相关对策(一)适时调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收入划分范围和比例。

(二)增加地方税收返还比例。

(三)规范地方财政支出。

(四)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并重,扩大财政转移支付规模。

(五)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框架。

(六)建立以转移支付为主的主体功能区财税体制及政策体系。

(七)改进转移支付分配方法和资金管理,提高转移支付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八)加强财政立法力度。

(九)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明确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财权的范围。

(十)不断优化财政转移支付结构。

(十一)完善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十二)集中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十三)建立纵横交错的财政转移支付形式。

参考文献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若干问题及对策内容提要:我国现行转移支付制度是自分税制改革以来,伴随一系列财政税收领域改革的实施逐步形成的。

由于没有明确的目标模式,为保持既得利益格局、弥补政策增支减收推出的配套转移支付项目多,“打补丁”式的形成过程使得转移支付制度带有明显的过渡特征。

转移支付制度目标不清晰,结构不合理,发挥财力均等化功能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小,加剧地区间财力不平衡的税收返还等比重则仍然很大,纵向和横向财政失衡问题难以有效解决。

转移支付功能不健全,包括解决辖区间外溢效应、中央委托地方事务等在内的应给予地方财政补偿的转移支付缺失或数额不足。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这块的经验。

我觉得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啊,存在不少让人头疼的问题。

首先呢,分配标准有时候不太明确啊。

就好比一群人分蛋糕,都不知道按照啥规则来分。

我记得有个项目,各地的情况差异那么大,结果分配的时候感觉没太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有的地方分到的资金好像多了些,有的又明显少了。

还有啊,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时确实不高。

钱拨下去了,可不知道咋地就没起到该有的作用。

我看到有些地方啊,财务做的糊涂账,也不知道钱到底有没有花在刀刃上。

就像是你给小孩子零花钱,让他买书,结果他把钱花到买玩具上去了,还没有个明确说法。

透明度也是个大问题哦,我感觉好多信息不公开透明,老百姓都不知道钱从哪来又到哪去了。

这就像自己家有个黑匣子,你都不知道钱在里面咋运作的呢。

那咱们再说说建议吧。

我觉得首先分配标准必须得好好完善一下。

拿地区发展情况来衡量嘛,贫困地区就该多照顾点那些最急需发展的方面。

一个地方缺水,就应该在财政转移支付的时候,在水利项目方面多给点资金支持。

监管得加强啊。

不能把钱拨下去就不管了,要像看住自己口袋里的钱一样,要有定期不定期的严格检查。

我之前看到一个地方,因为有了严格的监管后,资金使用立马就规范多了。

多增加点公众参与度吧。

政策制定的时候让老百姓也说说话。

就像家里的大事,全家人商量着来嘛。

不过我也知道这做起来难啊,但是再难也得想办法推进呢。

说到这我又想起来,资金的整合也很关键。

现在有些资金分散在不同的项目、不同的部门,使用起来很不方便,就像给一堆小钱,还不如集中起来给一笔大钱,方便办大事呢。

而且一定要有明确的问责制度,一旦钱没花好,就得有人担责任。

这就和你上班干活一样,事情办砸了就得找原因,是谁的问题就找谁,这样才能让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啊。

当然啦,我这些建议也不一定都对,都还在不断摸索呢。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正文:---------------------------------------------------------------------------------------------------------------------------------------------------- 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07年6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国务院委托,我着重就规范中央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情况向本次常委会会议报告,请予审议。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经济社会结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非常重视,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全国人大对此十分重视,积极给予指导并提出明确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转移支付体系不断完善,转移支付管理不断加强,转移支付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但受一些因素制约,现行转移支付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并逐步加以规范。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一)建立和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994年实施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后,实施税收返还,将中央通过调整收入分享办法集中的地方收入存量部分返还地方,保证地方既得利益。

目前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和所得税基数返还。

其中,增值税、消费税两税返还按1:0.3增长比率计算,所得税基数返还为固定数额。

中央财政并不拥有税收返还的分配权、使用权,这部分收入实际上是地方财政可自主安排使用的收入,在预算执行中通过资金划解直接留给地方。

2006年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3930.22亿元。

这部分收入作为中央财政收入计算,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8%;如果将其视同地方财政收入,则2006年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为42.6%。

转移支付制度情况汇报

转移支付制度情况汇报

转移支付制度情况汇报转移支付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转移一定的财政资金,以支持地方政府履行其法定职责和提供公共服务。

转移支付制度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转移支付制度的情况备受关注。

本文将对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情况进行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一、转移支付制度的运行情况。

1. 资金规模,近年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模逐年增加,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更多的财政支持。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总额达到XX亿元,较上年增长XX%。

这一增长趋势表明中央对地方的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2. 支付范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各项支出均有明确的政策规定和财政拨款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3. 拨付方式,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拨付方式多样,包括一次性拨款、按项目拨款、按指标拨款等。

这些不同的拨付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地方政府的实际需求,提高资金使用的灵活性。

二、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 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部分地方政府在使用转移支付资金时存在浪费、滥用等问题,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建议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支付标准不够统一,不同地区的支付标准存在差异,导致资源分配不均衡。

建议进一步统一支付标准,根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资源的公平分配。

3. 资金使用透明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存在信息不对称、透明度不够的问题,容易引发财务风险。

建议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三、加强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创新。

1. 完善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督和考核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的财政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 推动资金精准扶贫,结合精准扶贫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力度,确保资金用于最需要的地方,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革设想》一、我国现行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一)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原则偏离均等化目标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建立的,由于分税制改革的特殊历史背景,以不损害地方既得利益为原则,致使在此基础上建立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沿袭了原体制补助和存量保留的税收返还补助。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以及目前公安转移支付资金在分配制度上存在经济越落后、发展越缓慢的地区,分配的越少,从而造成地区间财力差异越来越大,制约了转移支付均衡地区间公安财力差异目标的实现。

(二)转移支付规模还不够大,未完全解决财权和事权一致的问题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设立以来,公安转移支付资金规模一直呈递增趋势发展,目前,公安财政转移支付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但由于各级财力有限,导致现有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不能满足地方的全部支出需要。

许多客观因素造成转移支付未能全部解决公安标准支出大于标准收入的矛盾,未能充分实现转移支付平衡地方财力的目标,地方的财权和事权仍然不匹配。

(三)财政转移支付结构不太合理1.目前的公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都以维护地方既得利益为目的,容易导致富者欲富、贫者欲贫,不利于均衡地方财力,有悖于财政转移支付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2.一般性转移支付较少,未能充分发挥转移支付财力的作用。

虽然近几年中央加大了公安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规模,调增了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但目前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份额仍然较小。

一般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较小,必然制约了转移支付资金在公安事业发展中整体均衡效应的发挥。

3.专项转移支付较多,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

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地方各级公安需要按照中央的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因此,专项转移支付不增加地方的可支配财力,地方用于日常业务工作的可用财力仍然较小。

(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规范1.转移支付金额可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合理。

目前,公安转移支付的开支范围规定在办案和装备两个方面,客观因素支付的其他资金不允许占公安转移支付资金,造成地方可支配财力较小,专项转移支付较多但开支范围较小,同时造成“虚假支出”和“变造支出”的现实。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摘要】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财政体制中重要的一环,但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的分析,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包括监督评估机制不健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方式不够灵活、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受限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督和评估机制、优化资金使用方式、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等对策建议。

在总结现有问题的基础上,展望未来改进方向,希望通过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实现政府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关键词】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对策、监督、评估、资金使用、财政自主权、改进方向。

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引言财政转移支付作为我国财政体制的一种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调剂财政资源的重要渠道。

自2003年开始实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旨在实现资源均衡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协调机制。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地区间差距较大、财政资金不均匀分配等问题,导致一些地区因受转移支付的限制而难以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部分地方政府存在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当、制度执行不规范等情况,影响了转移支付的效果和效益。

现行转移支付制度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导致一些地方政府出现不合理行为。

对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问题与对策研究,对于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提高财政资源利用效率,加强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1.2 研究意义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地区间财政收入分配的公平性、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均衡具有重要作用。

研究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不仅可以有效解决当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不合理性和不完善性,还可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自主权,促进地方政府财政责任意识的提高,推动地方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实现财政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

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措施作者:高立来源:《财经界》2012年第06期财政转移支付是调节中央与地方、不同地方之间财政支出能力的重要手段,是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财政部门的界定,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实现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而专项转移支付则具有各自特定的用途。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问题目前,财政转移支付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转移支付体系的结构仍不合理,专项转移支付占比过高,不利于均等化效果的发挥。

2010年,中央财政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112.06亿元,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52%。

二是一般性转移支付均等化效果仍不显著。

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包含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等9个细项,种类繁多,不利于各自之间协调,影响了均等化效果的发挥。

另一方面,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完全以公式化计算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较低,且均衡性转移支付所依据标准收入与标准支出的测算公式及决策程序还不够公开透明,影响了均等化目标的实现。

三是专项转移支付在资金分配、资金监管方面问题仍然很多。

一方面,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额的确定仍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完善的计算公式和测算办法,而且存在多头审批的现象,资金分配的随意性比较大,分配过程不透明,容易滋生“跑部钱进”等问题。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统一建立起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监管体系,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很低,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截留的现象也比较严重。

二、如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1、强化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现阶段,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一般性转移支付中依据因素法采用公式化计算的典型代表。

在财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对地方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之后,其计算公式再次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已基本符合财政转移支付设计中的简单易行原则。

但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的计算办法仍然存在缺陷,其核心问题就是对标准财政收支的测算,有待进一步升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国际比较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国际比较当前,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特点:首先,制度有健全性和稳定性。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基于宪法和法律法规制定的,具备法律约束力。

并且通过建立特殊转移支付基金,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制度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其次,制度有分类和分层次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方式。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为了保障地方政府正常运转,而专项转移支付则是为了支持中央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再次,制度有倾斜和调控性。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资金分配上采取了倾斜政策,即向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相对较低的地方倾斜。

同时,转移支付也具有调控性,通过减少或增加转移支付金额,调整地区间的财力差距,促进区域间的均衡发展。

最后,制度有监督和评估机制。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对转移支付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与国际比较而言一是转移支付对象的范围不同。

在我国,转移支付对象主要是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用于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而在一些国际上,转移支付对象可能包括个人或特定群体,用于社会保障或扶贫救助等目的。

二是转移支付金额和比例的差异。

我国财政转移支付金额相对较大,占到国家财政支出的一定比例,以保障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和发展需求。

而在一些国际上,财政转移支付金额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通过物资和项目援助等方式。

三是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和管理方式的不同。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专门的转移支付基金进行资金拨付和管理。

而在一些国际上,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可能更加灵活,通过政府部门直接拨付或管理转移支付资金。

综上所述,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健全性、稳定性、分类、分层次性、倾斜性、调控性以及监督和评估机制方面有自己的特点。

与国际比较而言,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转移支付对象范围、支付金额和比例、制度设计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我国政府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缺陷

我国政府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缺陷

我国政府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存在的缺陷一、序论
举例引出我国政府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提出论文的核心思想)二、本论
(一)、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本原理、基本体系构架、标准
1、概述:我国政府转移支付的内容、分类(纵向转移、横
向转移、纵向横向交叉转移);
2、转移支付方式:税收返还、体质(制)补助或上解、年
终结算补助或上解、专项转移、公式化(得)转移支付
制度的转移支付体系;
3、基本原则:力求公平、公正、突出重点、体现对民族地
区的照顾、不调整地方既得利益的财政转移支付(二)、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基本现状及其原因
1、财政问题:我国政府目前存在着财政失衡、并且由此
导致的公共服务的不均衡等问题
2、产生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对应原因进行解具体的分
析,查找出根本原因
(三)、针对我国政府间转移支付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请具体说明)
三、结论
你可先写开题报告。

然后,开始写初稿。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

《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问题及审计对策》一、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存在的主要问题1、法规制度和文件依据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

一是转移支付资金未编入法定预算,预算管理不完整。

由于下级地方政府在年初编制财政预算时无法全面掌握上级政府转移支付资金的规模和种类,导致预算编制不完整。

当上级补助下达后,有的地方因年初预算未反映上级专项补助,在决算报告中也不反映这项资金,致使决算编报不真实。

二是监督检查依据不健全。

如一些地方政府用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搞“政绩工程”,转移支付资金投资效益差的问题较为突出,而与此相对应的监督办法相对滞后,审计监督还存在制度盲区。

2、转移支付资金在途时间较长。

转移资金支付的方式是通过各级财政层层拨付,由于资金在途时间长,使得转移支付资金在各级政府间被长时间停留和占用,有的资金在途时间长达3个多月,直接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3、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现象时有发生。

如有的地方财政在接到上级财政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后,用于平衡财政预算,有的一些靠财政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生存的贫困乡镇政府,用转移支付资金偿还历年欠债等。

4、转移支付资金缺少检查监督和管理。

一是有些地方主管部门忽视这项资金管理,对事先申请转移支付资金的项目评估失误,论证不足,审批不严;有的转移支付资金拨付到位后未坚持专款专用,专人管理,专户核算,使有限的资金未能发挥应有的效益,二是财政部门对这项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不够,对转移支付资金的事前、事中、事后工作缺乏检查监督。

二、审计的主要方法1、查清转移支付的规模和种类,促使预算编报完整。

审计时,要全面查清上级补助地方支出的规模种类,与地方支出预算的变动情况和预决算的报告情况对比,提出可行建议和办法,使下级财政编报预算和决算的完整。

2、查清审计项目支出的去向,促使项目设置更加合理。

审计时,要重点延伸项目支出,看其项目是否适当,有无虚假立项和对立项论证不足、论证失误等导致项目效益低下等问题,审查资金去向是否合理、用途是否正确、效益是否明显。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公布日期】2023.08.28•【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国务院关于财政转移支付情况的报告——2023年8月28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受国务院委托,现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请予审议。

一、财政转移支付基本情况财政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无偿拨付的资金,包括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地区财政不平衡问题,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政府实现调控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相应建立了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2014年修改的预算法规定,财政转移支付应当规范、公平、公开,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

落实预算法要求,我国转移支付体系随着政策变化不断拓展和调整,逐步构建起“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的框架,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为目的,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用于办理特定事项。

2019年,中央财政整合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主要用于履行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基本民生领域的中央财政支出责任,为与预算法规定衔接,编制预算时暂列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目前,总体上形成了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依据,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有效组合、协调配合、结构合理的转移支付体系。

近年来,中央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

从资金规模上看,202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达到10.06万亿元。

从支出结构上看,为增强地方财政统筹能力,不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

落实预算法要求,自2015年起,中央财政单独编制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分地区预算草案,反映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分地区情况。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完善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要转移支付制度是我国分税制财政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平衡区域间经济差距的主要手段之一。

但是,目前我国区域间经济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有拉大的趋势。

本文提出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结构不合理、监督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措施。

关键词:转移支付;分税制;区域间经济差距一、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逐步建立起来的。

目前,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主要由体制补助、税收返还、专项补助、结算补助等多种形式构成,1995年又实行了过渡期转移支付(2002年后并入一般转移支付)。

总的来看,现阶段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总量持续增长。

1995年中央的各类转移支付总额为2,530亿元,到2005年已增长到11,483亿元,为1995年的4.5倍。

二是结构趋于优化。

从转移支付的结构看,体制性转移支付的比重下降,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上升,整个中央转移支付的格局已由体制性转移支付占绝对优势,调整为各占1/3左右,标志着我国的转移支付结构向着合理化的方向发展。

三是作用日益凸现。

主要表现在:弥补了地方财力的不足、支持了重大经济改革、促进了地方相对均衡发展。

二、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建立了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基本框架,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作为分税制财政体制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保障的转移支付制度,却远没有做到科学规范和切实可行。

我国现行的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转移支付结构不合理。

自转移支付制度实行以来,其结构一直在不断改进完善之中,财力性转移支付增长过快,比重逐年上升,专项转移支付所占比重呈下降趋势。

到2006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占转移支付总额比重提高到51.8%(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占16.7%),专项转移支付占48.2%。

但就现状来看,从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衡量,结构比例还不够合理,专项转移支付比重仍然偏高,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仍然偏低,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就更低,承担均等化职能的转移支付力度仍然不够大。

财政转移支付存在问题及建议

财政转移支付存在问题及建议

财政转移支付存在问题及建议干这行这么久,今天分享点财政转移支付这块的经验。

财政转移支付啊,问题可真是不少。

先说这标准不明确的问题吧。

我感觉很多时候就是模模糊糊的,各个地方到底该拿多少,依据是啥,感觉有点乱。

就好像分蛋糕似的,也没个准谱儿,这一块切大点那一块切小点的。

我之前弄个项目的时候,就碰到这样的事,两个地方条件差不多,但是拿到的转移支付数额差不少,都是标准含糊给闹的。

我觉得得建立个非常详细可量化的标准,像按照人口数量、贫困程度、地方发展需求这些具体指标去定。

不过我也知道这不容易,毕竟地区情况复杂多样,但总比现在这么稀里糊涂的强吧。

要是实在难以全面考虑到,不如弄个试点地区,先试试这种按具体指标的方法。

哦对了还有,资金到位不及时也是个头疼事。

往往这个资金计划好了,地方也嗷嗷待哺等着这笔钱去开展项目改善民生呢,结果钱就是左等右等不到位。

这就像农民等着春雨播种一样,播种时间都过了,雨还不来。

我以前跟进一个情况,项目都规划好几个月了,但是钱就是卡在那。

我想这得有个严格的时间限制和监督机制,比如说从申请批准到资金到账最长不能超过多少天,在规定天数内没到位,就有部门去追查原因,给等着钱用的地方一个交代。

还有个问题我觉得是资金使用效率。

有时候钱拨下去了,但是没有用到刀刃上。

我见过有的地方拿着钱乱搞一气,没有真正达到财政转移支付的目的。

这就好比家里大人给孩子钱让买学习用品,结果孩子都拿去买糖吃了。

我觉得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督和问责机制。

不光是事后检查,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就得进行监控。

资金用在哪、用了多少都得有详细记录。

可这也容易导致另一个问题,监管过严可能让地方畏手畏脚,所以还得找到一个平衡,也许可以参考一些财政管理比较好的地方经验,让他们分享分享到底怎么能既把钱用好又不被限制过多。

另外,财政转移支付信息透明化做的也不够。

老百姓都不知道这钱到底有没有、是多少、用在哪了。

这就好比捉迷藏一样,钱都藏起来了。

虽然说完全透明也有点难,涉及一些隐私和战略考虑什么的,但至少得让公众大体知道有这么回事,来个大的方向。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试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财政体制的核心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解决政府之间的财政关系以及平衡区域之间的服务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人口呈上升趋势,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传统的工作制度已经不能顺应时代的发展。

对此,就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创新工作模式,制定合理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从而加快区域经济的发展脚步。

关键词: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问题;对策对我国目前情況来说,一套完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能够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因为南北方的经济差异性非常大,许多区域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利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来解决各区域的经济矛盾,解决恶性循环问题,从根本上提高区域经济的发展。

一、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现状1、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政府的职责与行政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权力结构,在现有的五级财政计划经济体制基础上,要符合政府管理的各个区域具体事项的规则标准。

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下改变职能,简化了管理要求,注重地方政府随机应变,独立管理地方问题的职能,传统的政府权力结构已经不能顺应目前的经济发展趋势。

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级政府事权范畴的基础上进行划分,财政支出范围和财政收入划分都取决于事权范围,对此,合理划分事权范围对协调多级财政体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政治体制改革的落后,政府职能和事权划分不合理,在没有对政府职能进行转化的过程中,出现现行政权结构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不协调现象。

2、分税制度给财政转移制度带来的影响尽管我国的分税制度已初步建立,但和标准化的分税制度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在划分具体税种的过程中,地方税收体系存在很大问题。

在进行税种划分时,首先,还是依照传统的企业隶属关系进行税种划分;其次,依旧按照行业模式来划分税种。

在优化地方税收体系过程中,并没有建立健全的地方税收体系,因为税收体制的统一,地方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税种,从而给地方税收体系的创建带来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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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财政转移支付状况我国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总额增长很快,1994年为2389.09亿元,2008年增长到2.294561万亿元。

在这10多年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一直是我国学者理论探讨的热点问题。

笔者查阅了大量文献,发现国内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我国转移支付目标、转移支付模式和方式、转移支付效果实证检验以及转移支付方案设计等四个方面。

本文将在理清已有文献思路的基础上,对这些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目标主要有四个:均等化、矫正辖区间外溢效应、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和完成中央委托地方事务(王元,2009)。

其中均等化目标是最主要的,也是国内学者探讨的重点。

均等化准确地说应是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有两个方面需要明确:一是确定需要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范围;二是确定均等化程度。

关于需要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范围,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将政府提供的全部公共服务纳入;二是只将基本公共服务纳入。

李金珊等(2008)认为,公共服务均等化是一个动态概念,会随着时间、经济的发展变化而不断调整,由“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渡到“一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后进入“最终公共服务均等化”。

国内学者在早期提出“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刘溶沧,1996),但对公共服务的范围并未强调,随着探讨的深入,逐步认识到公共服务的范围应该有所限定,所以之后的文献主要是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朱玲,1997),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也正式确定了“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因此,国内学术探讨的重点落在了基本公共服务应包括的具体范围上。

国内学者对基本公共服务应包括的具体范围存在争议。

刘尚希(2007)认为,基本公共服务可从两个角度理解:一是与低层次消费需要有直接关联的;二是人们无差异的消费需求。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随时间、地点变化,当前主要为教育、医疗和住房。

马国贤(2007)认为,基本公共服务是指那些与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相关的,由政府提供,并由政府财力切实加以保障的公共服务,是公共服务诸项目中处于基础地位,具有重要经济和社会意义的公共服务。

安体富等(2007)将国内有关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表述总结为三种观点:一是指直接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二是指纯公共服务;三是指一定发展阶段上最低范围的公共服务。

但他本人并不认同其中的任何一种观点,而提出基本公共服务应该是指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纯公共服务。

许多文献还用例举的方式表达了我国当前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

关于均等化程度,马国贤(2007)将各国的做法总结为人均财力均等化、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最低公平等三种基本模式。

中国财政学会课题组(2007)认为,均等化目标初级阶段是实现区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中级阶段是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高级阶段是实现全民公共服务均等化,并提出了五种运行模式:财政收入能力均等化模式、财政支出均等化模式、人口均等化模式、财政收支均等化模式、有限的财政收入能力一支出需求均衡模式。

安体富等(2007)则将其总结为三种标准:最低标准、平均标准、结果均等,并认为这三个标准是一个动态过程,在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水平还不够高的情况下,一开始首先是低水平的保底,然后提高到中等水平,最后的目标是实现结果均等。

笔者认为,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均等化程度的确定是一个动态过程,应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基本公共服务应只包括那些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性项目,并采纳较低标准;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拓宽,标准也不断提高;当经济发展水平很高时,基本公共服务最终可拓展为包括所有公共服务,并采纳结果平均标准。

在特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上,基本公共服务各个项目可以采用不同的标准,即在同一时点上,有的项目采用最低标准,而另外一些项目可能采用结果公平。

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在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国家可控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将全部公共服务纳入均等化范围的条件还不具备,所以,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范围应该有所限制,并且不同的公共服务项目均等化程度应该有所差异。

当前我国真正意义上以均等化为目标的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因此,我们可以从《2008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找出我国在实践中执行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均等化程度。

在计算标准支出时,该《办法》选取的项目主要有:行政、公检法、教育、文体广、卫生、农业、林业、城市维护、基本建设、离退休、村级管理和其它支出,这可理解为均等化目标下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

在计算每个项目支出标准时,采用的是全国平均支出水平标准,这正是均等化目标下的均等化程度。

笔者认为,我国实践中的做法虽然简便易行,但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将林业、离退休作为单独项目列出,但环保、社会保障和科技等重要项目却未单独列出;所有项目都采用全国平均水平标准,没有根据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分项目确定等。

笔者认为,应该根据经济发展程度来确定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均等化程度。

第一,明确中央政府可用于均等化目标的转移支付总额。

从理论上讲,公共品和私人品有一个最优组合,据此可计算出政府应控制的资源,然后按中央掌握财政收入的比重计算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再减去中央本级支出和其它目标的转移支付,剩下部分就是可用于均等化目标的转移支付总额。

在实践中可以利用GDP和宏观税率计算政府控制的资源。

第二,在转移支付总额约束下确定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和均等化程度。

各项公共服务对人们的影响不同,对那些影响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公共服务应优先提供,其次是影响经济发展的,最后为影响人们享受需要的。

从程度上讲,影响人们起点公平的公共服务都应达到较高水平,而其它方面的公共服务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时可采用较低水平。

根据上面思路,笔者对我国当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出判定。

二、我国转移支付模式和方式的选择问题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模式只有两种:纵向转移支付和横向转移支付。

从理论上讲,纵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由于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划分的不对称所造成的上下级政府之间存在的财政收入能力与支出责任不对称的问题;横向转移支付主要用于解决由于各地区之间的财政收入能力差异以及提供相同的公共服务所存在的成本差异而造成的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的不均衡问题(刘溶沧等,2002)。

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划分并没有绝对的标准,财政能力强的地区既可能直接向财政能力弱的地区横向转移支付,也可能在财政收入初次分配时中央政府获得较大部分,使得财政能力强的地区已通过中央政府的纵向转移支付向财政能力弱的地区转移支付。

因此,实践中世界上主要有两种转移支付模式:单一纵向模式和纵横交错模式。

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单一纵向模式在操作上比较简便易行,完全以上级政府作主导,但是,强制性色彩较浓,透明度或多或少地受到影响;纵横交错模式在中央政府的主持下,对部分转移支付的实施吸收地方政府直接参与,且由作出贡献的地方政府按依法计算的结果向接受援助的地方政府直接划拨财政资金,增加了地区之间相互支援的友谊色彩,使作出贡献的地区产生一种荣誉感,对接受援助的地区也会产生鞭策效果(李杰刚,1995)。

国内学者对我国应采纳的模式意见不一,有的主张单一纵向模式(钟晓敏,1997),有的主张纵横交错模式(刘溶沧,1996),还有的主张纵向为主、纵横交错模式(安体富,2007)。

笔者认为,我国1994年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中央政府拥有较大的财权(基本上在50%以上),而事权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担(基本上在70%以上),这就决定了我国的转移支付模式应以纵向为主。

当然,现有转移支付后,我国各地区财力还相当悬殊,所以,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的横向转移支付也有必要,但应以具体项目的帮扶为主。

关于转移支付的方式组合,刘溶沧(1996)将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分类转移支付三类,并认为我国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重点,以专项转移支付相配合,以特殊性转移支付作补充。

安体富(2007)将我国的转移支付划分为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和其它转移支付四类,主张我国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为辅。

王元(2009)将我国的转移支付划分为税收返还、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并认为一般转移支付用于实现均等化目标,而矫正辖区间外溢效应、增强国家政治控制力和完成中央委托地方事务等目标则主要由专项转移支付来完成,所以,我国应采取一般性转移支付与专项转移支付并重。

王雍君等(2002)主张建立以均等化转移支付为主,以专项拨款为辅的体系。

国内学者对财政转移支付各种形式的统计分析是按大类展开的,从统计数据可以发现,税收返还等照顾地方既得利益的所占比重不断下降,而财力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增长较快,所占比重不断上升。

如2007年各类形式的总额和所占比重分别为:两税返还3214.8亿元(18.6%),所得税返还906.3亿元(5.2%),财力性转移支付7017.2亿元(40.5%),专项转移支付6186.9亿元(35.7%)(孙开,2009)。

但按大类统计并不能完全反映我国转移支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

王雍军(2006)认为,我国现有转移支付形式中真正以均等化为目标的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由于需要地方配套和中央管理能力问题而具有逆向均等化效果;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有违均等化本意;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和“三奖一补”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是不确定的。

另外,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的一般转移支付也不能保证地方政府用于提供本辖区的基本公共服务,所以有学者指出,转移支付的重点对象应是管辖乡村行政的县乡政府和生活在乡村的低收入人群(朱玲,1999);均等化转移支付的对象应该明确规定为县级辖区,至少应该主要针对县级辖区,尤其是贫困县(王雍君等,2002)。

笔者认为,我国现有转移支付方式中,税收返还与转移支付目标并不相符,理应取消。

当然,在改革中为减少阻力,可以在财权划分中给予补偿,比如共享税给予地方更大比例、开征新的地方税种等。

专项转移支付应完善度量指标,减少资金分配自由度。

一般性转移支付最为正规,应当成为我国最主要的转移支付方式。

总之,转移支付方式选择应根据转移支付目标而定。

三、我国转移支付效果问题我国转移支付已有15年的实践,国内学者利用我国实际的转移支付数据检验了转移支付与经济收敛、地方财政努力的关系以及转移支付的均等化效果,具体检验方法和结论如表4所示。

可见,大多数实证检验表明我国的转移支付效果并不理想,主要表现为:在我国现有转移支付方式中,税收返还和专项转移支付效果不佳;转移支付考虑的因素不太合理等。

四、转移支付方案设计问题大多数学者主张根据各地区的财政缺口来分配转移支付额,这里主要有三个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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