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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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邯政办字〔2017〕14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各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进我市内部审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与保障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河北省内部审计规定》(省政府令〔200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审计是我国宪法确立的重要经济监督制度。
内部审计是国家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部门、单位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防线,是加强权力制约、构筑惩防体系、服务经济发展的必要环节,是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重要手段。
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对于完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审计监督体系,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从战略的高度和长远的角度,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创新内部审计机制,规范内部审计行为,提高内部审计质量,为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目标、职责和权限。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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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13•【字号】云政办发[2009]145号•【施行日期】2009.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9〕145号)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为了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
从2009年起,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九年七月十三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审计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建设廉洁政府、法制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工作。
为了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各被审计单位自觉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实现审计整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肃审计报告制度各地、各级各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无论是否安排审计,都应当向本级审计机关报送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备查,同时事先开展自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自查情况报告。
审计机关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向人民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后,接受审计的预算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其他预算单位应对照审计揭示的问题进行自我检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对照检查报告。
接受审计的地方和单位应在审计结束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建议和意见的采纳情况及采取的整改措施、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等。
审计机关每年应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全年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工作。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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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铜政办[2013]66号【发布部门】铜陵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12.21【实施日期】2013.12.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2013〕66号)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审计监督是《宪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整改到位,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加强审计整改是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动铜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取得实效,审计决定和审计建议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对涉及本单位利益的问题采取“选择性”整改;部分单位对整改措施研究不深,就事论事,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部分单位整改效果不明显,责任未明确,问责力度不够大,导致边审边犯、屡审屡犯等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从而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
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明确责任,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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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2•【字号】南府办发〔2017〕23号•【施行日期】2017.05.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南府办发〔201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精神,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16〕7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是促进部门(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运行风险防控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各部门(单位)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对推进审计全覆盖和各部门(单位)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完善治理等方面的“免疫系统”作用,构建健康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为大力实施“155发展战略”,建设成渝第二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建设《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https://img.taocdn.com/s3/m/26ed4f1e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a3.png)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35号市各相关部门(单位),各市属企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市(区)可参照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6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1.把内部审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各企业要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内部审计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方面的作用。
2.健全内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
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开展,重大事项应当向企业党组织报告。
建立内部审计向董事会负责工作机制,董事会依法审议批准企业年度审计计划和重要审计报告,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质量控制、问题整改和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的管理。
3.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企业中的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审计法务部,配备与企业规模和业务构成相适应的审计、法务人员。
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专门委员会,其他企业应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48号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4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30eb404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2e.png)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正文:----------------------------------------------------------------------------------------------------------------------------------------------------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泸市府办函[2017]24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各相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服务改革发展、规范内部管理、促进廉政建设的职能作用,推进和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川办函〔2016〕20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内部审计是独立地审查和评价组织的经济活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适当性和有效性的活动,是各单位监督控制体系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有利于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
加强和改进内部审计工作,对构建完善的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体系,有效推进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全覆盖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内部审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免疫系统”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提升部门(单位)内部治理能力,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加强内部审计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一)加快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在现有机构编制架构的基础上,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整合人力资源,加快推进内部审计机构建设。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00e1aa3970590c69ec3d5bbfd0a79563c1ed413.png)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8.05•【字号】徐府发[2010]9号•【施行日期】2010.08.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徐府发[2010]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华泾镇,各有关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执行。
特此通知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本区审计整改的工作机制,促进审计结果的有效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61号,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实施意见如下: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区长牵头的区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负责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联席会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徐汇区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组织办法》规定的职责要求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分工负责并分类督办。
同时建立和完善审计移送处理配合机制,积极落实审计移送处理事项。
二、认真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法律法规执行,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也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通知》的精神,充分认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在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以及有效改进管理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认真查找在落实审计整改工作中自身存在的不足,针对整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实施改进和强化。
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797a2e8b7360b4c2f3f645c.png)
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单位):为切实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强化审计整改的严肃性和有效性,提高审计整改质效,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铜政办秘〔2017〕17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县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财经秩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完善制度、推动深化改革的有力抓手。
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逐项整改。
二、完善制度,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一)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6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由主要负责人签发的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和必要的整改证明材料,同时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情况、采纳审计建议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等。
审计机关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并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年末代拟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
对涉及经济责任审计的整改事项,审计机关要定期向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对其他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要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对审计查出重大问题的整改情况,实行一事一报,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47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47号](https://img.taocdn.com/s3/m/ba1b7ceb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e996f98.png)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5〕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的贯彻实施、推进依法治市、服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审计监督是宪法确定的重要监督制度。
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规范财经秩序、维护经济安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市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和新一轮全面振兴的攻坚阶段,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对审计工作不断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审计工作摆在振兴发展大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审计的保障、监督作用,助推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完善机制,依法审计,秉公用权”的原则,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依法独立履行审计职责,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审计力度,创新审计方式,提高审计监督效能,加强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实施审计,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为大连实现新一轮全面振兴、加快“两先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ad2e2fcfb8f3f90f76c66137ee06eff9aef84919.png)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20•【字号】安政办发[2013]105号•【施行日期】2013.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安政办发〔2013〕10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工作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审计发现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直接关系到各级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着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在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当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审计、轻整改的现象,尚未形成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把审计整改同审计查处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依法监督,公正处理,督促整改,有效维护经济发展秩序。
各县区、各部门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被审计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报告。
整改情况报告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及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等;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报告并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审计机关要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查出问题单位的审计整改情况。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638ebd9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a1.png)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5•【字号】沪府发[2009]61号•【施行日期】2009.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09]6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二○○九年十二月五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为了继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根据《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迫切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
二、健全和完善“六项制度”,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搞好审计整改,必须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作保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健全和完善“六项制度”,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审计机关每年向同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并受政府委托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后,各级政府要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
接受审计的部门和单位要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在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内,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17〕110号
![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17〕1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a57e0ee0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ce.png)
淮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淮政发〔2017〕11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八届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人民政府2017年9月21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为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精神,现就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的现实需要,是严肃财经纪律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力抓手。
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将落实审计整改与推动单位改革创新、加强内部治理和管理控制相结合,全面梳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任务,同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监督检查,促进整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逐项整改。
二、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明确整改主体、健全责任体系是落实审计整改责任的基础和前提。
国家审计署或省审计厅组织实施的以市人民政府为被审计对象的审计,审计整改涉及部门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整改主体;涉及县区的,按属地原则确定整改主体;涉及开发园区的,按现行管理体制确定整改主体。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配合做好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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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配合做好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3.14•【字号】政办发〔2017〕46号•【施行日期】2017.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力配合做好跟踪审计和专项审计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政办发〔2017〕46号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2017年2月17日林铎同志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配合做好审计署驻兰州特派办对我省2017年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和农林水事务资金、扶贫资金、中央节能环保资金三个专项审计。
2016年,审计机关先后开展了预算执行审计,扶贫、低保专项审计,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覆盖面广,查出的问题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同时,审计查出的问题也是国务院大督查及中央专项督察的重点内容。
现结合去年以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全力配合做好今年审计工作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问题表现去年,审计重点关注了精准扶贫、积极财政、简政放权、生态环境保护等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民生保障等领域,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十个方面。
(一)扶贫攻坚政策落实方面。
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使用不及时,项目推进不力、进展缓慢,造成财政资金闲置;个别项目超概算及建成后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等。
(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
未及时清理、盘活、统筹使用财政资金,部分资金形成二次沉淀;社保专户、城乡低保资金结余数额大,未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部分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科技项目未及时验收,导致财政资金滞留闲置。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减轻企业负担方面。
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和执行、电子政务平台管理不到位,未及时公告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审批事项未全部入驻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相关内容不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数据更新不及时;燃油补贴政策执行不到位,滞留及未按规定发放燃油补贴资金;部分单位违规收费、收取保证金,逾期未退还保证金,加重了企业负担。
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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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方案(最新)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不断增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XX]4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中办发[XX]5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确保审计揭示的问题纠正到位,是各单位、各部门贯彻执行《审计法》、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反腐倡廉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坚持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并重,审计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中仍然存在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重视不够,整改不力、边审边犯、屡审屡犯等问题,大大影响了审计监督的效果,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来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标本兼治,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成效。
二、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文书生效后,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向县审计局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有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的,应按领导批示精神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委、县政府报送审计整改结果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有关责任部门、人员的责任追究处理情况,尚未整改(处理)到位的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处理)措施等。
县审计局每年要向县政府报送审计整改结果综合报告,内容包括:审计整改检查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的整改情况,没有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事项的原因和建议等。
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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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5.24•【字号】市政办发〔2018〕42号•【施行日期】2018.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8〕42号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免疫系统”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8年审计署令第11号,以下简称《内部审计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进一步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治理体系的“免疫功能”。
健全内部审计体系、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强化内部审计,意义十分重大。
首先,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法定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内部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均有明确规定。
其次,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必然需要。
强化内部审计监督,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财政财务收支的合规性、真实性,预防和减少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三,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内在要求。
通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能够揭示经济活动、决策管理、制度建设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的改进和提升。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责任意识。
二、加快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体系(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机构各级政府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要全面推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加强内审机构建设,明确内审工作职责,配备内审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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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方案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手段。
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财政资金管理绩效、建设廉洁政府的必然要求。
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事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新常态对审计工作整改的要求,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催化剂”,全力支持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积极配合审计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着力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审计整改工作的良好氛围,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政府政务督查室牵头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公安、人社、编制、国资、税务、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动机制,负责检查督办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情况,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提出整改问责意见。
(二)建立整改报告制度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是被审计单位的法定义务。
接受审计的各地和各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审计机关报送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内容包括:对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审计要求自行纠正事项的落实情况及结果;对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处理的计划安排等。
审计机关应定期汇总审计整改情况并向政府报告;对于被审计单位拒绝执行审计决定、拖延整改工作的行为以及重大审计事项的整改情况,由政府政务督查室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到位。
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报告移送纪检监察、检察、公安、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涉嫌违纪和违法的案件线索办理情况。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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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5•【字号】通政办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的通知(通政办发〔2011〕4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市审计局二○一一年三月八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审计法》、《江苏省审计条例》以及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10〕12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整改力度,结合我市审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纠正审计揭示的问题,提高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体现,对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南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审计决定的执行和审计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总体较好,但审计整改工作仍存有待加强之处:尚未形成一套相对统一、规范的审计整改工作制度;重审计发现问题轻审计整改落实现象仍然存在;一些部门、单位和领域还或多或少存在避重就轻、敷衍拖延、屡审屡犯的现象,影响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南通经济健康平稳运行也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为此,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ba2933d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95.png)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20•【字号】川办函[2012]253号•【施行日期】2012.1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253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加大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加强了财政收支管理,提高了财政支出绩效,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部分地方、部门和单位对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意见的认识不足,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审计整改监督检查机制不够完善,屡审屡犯、屡禁不止的现象时有发生,干扰了正常的财经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提高。
为切实维护审计执法的严肃性,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更加严格、规范,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全省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审计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是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地方、部门应尽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及时整肃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纠正程序不规范、政策不配套、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对于确保政令畅通,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和体制机制制度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务必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纠正和整改审计揭示的各种问题,促进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断规范,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不断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各被审计单位要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机制,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本部门(单位)按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切实履行督促下属或被监管单位抓好整改工作。
要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各种问题,对暂时不能全面整改到位的,要制订计划和具体方案,限期整改落实;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要分析原因,从源头上和长效机制上采取解决问题的根本措施。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滁政办[201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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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滁政办〔2014〕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3〕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审计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强化审计监督,对规范权力运行,促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必然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机制。
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
组织人事部门和其他有人事任免权、考核奖惩权的主管部门,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或屡审屡犯的部门和单位,由本级政府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部门及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追究责任。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8c4173c281c758f5f61f67b9.png)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7]166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7.11.08【实施日期】2017.11.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6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更好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财经秩序、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审计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一)建立审计整改统筹协调机制。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优化审计整改工作机制。
审计机关要统筹管理审计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对外公告等事项,提高审计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审计局)(二)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
被审计单位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要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
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问题,要亲自抓好整改落实,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履行主管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有关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要求,加大内部审计监督力度,严格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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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
方案
为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根据《审计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审计监督制度是《宪法》确立的基本经济监督制度,审计整改是确保审计监督到位的关键环节。
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关系到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着力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当前,审计整改工作也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一些单位对审计整改认识不足,重审计、轻整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单位对整改措施研究不深,以解释、表态代替整改,尚未形成一套规范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对一些单位整改问责力度不够大,导致屡审屡犯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从而削弱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政府公信力。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审计决定,认真采纳审计建议,切实整改审计查出问题。
二、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审计整改跟踪检查。
被审计单位应切实做到边审边改,并在收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审计结论文书之日起30日内,将审
计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报告内容包括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有关责任部门、责任人的处理情况,以及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进一步整改措施和步骤等。
县审计局要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提供业务指导,并在出具审计结论文书90日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对审计整改措施不力、消极应对、敷衍拖延的单位,县审计局可联合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重点检查。
(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制度。
县审计局要将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情况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客观反映被审计单位审计整改措施及成效,对被审计单位没有整改或者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提请县政府列入督查范围。
(三)建立审计整改督查制度。
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列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
县政府督查机构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意见、政府常务会议的意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意见等落实情况进行限期督查,对审计报告、专报(信息)中反映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限期督查。
对拒绝和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以及屡审屡犯的单位和部门,要开展重点督查。
(四)深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
要建立完善由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检察、发展改革、公安、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县政府督查机构等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制度。
对审计机关提请协助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处理并函告审计机关。
对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
参与完成的难度较大的整改事项,由县审计局提交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五)严格落实审计整改问责制度。
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也是单位和部门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和部门自身存在的问题,由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下属单位存在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督促下属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县审计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未能按时整改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实施问责。
对拒绝、拖延整改,或因整改落实不力而导致违法违规问题屡查屡犯,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县审计局、县政府督查机构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请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究其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被审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六)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制度。
对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都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
县审计局每年对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审计整改情况,除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外,要通过本地主流媒体以及县审计局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整改。
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社会敏感度高的问题不宜公告的,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三、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县审计局要健全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构,加强整改检查。
各单位和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内审机制发挥自我监管、自我整改作用,从根源上减少问题的发生。
各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审计整改,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力、整改到位、反馈及时。
(二)依法审计,力促整改。
县审计局要坚持依法审计,提升审计质量,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审计建议的针对性、建设性。
认真研究评估被审计单位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可行性以及实际效果,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三)加强研究,注重长效。
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研究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整改。
对确有特殊困难、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分析原因,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四)加强协调,形成合力。
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指挥、协调、督促作用,强化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做到信息共享、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分类督办,形成审计整改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