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复审请求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请求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请求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请求形式审查?

专利复审是因申请人对驳回决定不服而启动的救济程序,也是专利审批程序的延续。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复审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形式审查。

一、复审请求客体

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不服的,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不是针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的,不予受理。

二、复审请求人资格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求人不是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被驳回申请的申请人属于共同申请人的,如果复审请求人不是全部申请人,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三、期限

(一)在收到专利局作出的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专利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二)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提出复审请求的期限不符合上述规定、但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前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四、文件形式

(一)复审请求人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

(二)复审请求书应当符合规定的格式,不符合规定格式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但经两次补正后仍存在同样缺陷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五、费用

(一)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了复审请求,但在此期限内未缴纳或者未缴足复审费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后复审请求人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如果

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则允许恢复,且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恢复。

(三)在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后才缴足复审费、且在作出视为未提出决定前提出恢复权利请求的,可对上述两请求合并处理;该恢复权利请求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有关恢复权利的规定的,复审请求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该有关规定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

六、委托手续

(一)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参照《指南》的相关规定在专利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中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二)复审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未指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在复审程序中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收件人;最先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有多个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将署名在先的视为收件人;署名无先后(同日分别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指定;未在指定期限内指定的,视为未委托。

(三)对于根据《专利法》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复审请求人,未按规定委托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其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不合格的,其复审请求不予受理。

七、通知书

(一)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需要补正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要求复审请求人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补正。

(二)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或者不予受理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通知书或者复审请求不予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三)复审请求经形式审查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指南》有关规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发出复审请求受理通知书,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专利优先审查需多长时间

在我国,专利的审查程序很繁杂,需要的期间很长,但却有一个优先审查程序,只要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就可以申请优先审查,并且优先审查所需的时间相对较少,那么,专利优先审查究竟需要多长时间? 专利优先审查需多长时间 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大概需要3~6个月左右。实用新型专利又称小发明或小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实用新型。实用新型通常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1、外观设计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大概要3~6月左右; 2、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大概要3~6个月左右; 3、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拿到证书大概要1~2年左右。从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应当自同意之日起,在以下期限内结案:①发明专利申请在四十五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并在一年内结案;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两个月内结案;③专利复审案件在七个月内结案;④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五个月内结案,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宣告案件在四个月内结案。 相关知识:专利审查内容 专利审查的内容主要有: (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 (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 (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 (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 (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 (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 (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 (11)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五的规定。 综上所述,专利的审查需要经过的步骤很多,程序繁琐,这种时候,就有了优先审查,所花的时间相对较少,只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优先审查,优先审查是很严格的,如果不符合要求,一定会被退回。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专利复审通知书

专利复审通知书 篇一:专利通知书类型 专利通知书类型(新旧版对照) 篇二:专利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 专利复审委员会: 1.参加年月日时举行的口头审理。不参加口头审理。 2.参加口头审理的复审请求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并注明口头审理时的第一发言人: 3.要求派证人出庭作证的,证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或者职业)和要证明的事实: 4.需要在口头审理中演示的物证如下: 签名盖章 年月日 100903回函请寄: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收20XX.2(注:凡寄给非受理部门或审查员个人的信函或汇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篇三:专利通知书类型 专利通知书类型序号名称

1中止程序请求审批通知书2中止程序结束通知书 3收到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通知书4保全程序开始通知书5轮候保全通知书 6不予执行财产保全通知书 7视为放弃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权利通知书8审查业务专用函9费用减缓审批通知书10视为撤回通知书11视为未提出通知书12延长期限审批通知书13修改更正通知书 14恢复权利请求审批通知书15退款审批通知书16手续合格通知书17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18补缴费用通知书 19办理恢复权利手续补正通知书20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21文件不受理通知书22缴纳申请费通知书23电子申请回执 24窗口递交文件回执 25电子申请注册请求审批通知书26电子申请注册事务专用函 27复审、无效宣告程序中电子文件提交回执28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文件接收回执29重新确定申请日通知书30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 31视为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通知书 32视为未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通知书33驳回决定 34分案申请视为未提出通知书3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36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37缴费通知书 38专利权终止通知书 旧代码208012080520806208202082420843

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导读:本文是关于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希望能帮助到您! 发明专利申请书格式 一、申请发明专利 ,应当提交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应同时提交附图及摘要附图。申请文件应当一式两份。 二、本表应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外国人姓名、名称、地名无统一译文时,应同时在请求书英文信息表中注明原文。 三、本表中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内容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四、本表中所有地址栏,国内地址应写明省(直辖市、自治区或者特别行政区)、市(县)、区(乡)、街道、门牌号码及邮政编码。外国人地址应写明国别、州(市、县)。 五、申请人请求减缓申请费,必须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有关证明文件。 六、填表说明 1.本表第1、2、3、4、5、21 栏由专利局填写。 2.本表第6、13 栏发明名称应简单明确,一般不得超过25个字。 3.本表第7栏发明人应当是自然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先自左向右、再自上而下依次填写。

4.本表第8栏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全称,并与公章中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写笔名或其他非正式的姓名。申请人为多个,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除在请求书中另有声明以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第一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填写单位代码;第一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填写个人身份证号码。 5.本表第9栏,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指定的联系人是专利局送交各种通知书的收件人;请求书中未指明联系人的,第一申请人为收件人;申请人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时,请求书中另有声明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的,收件人为该代表人。 6.申请人指定非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时,应在第10栏指明被确定的代表人。 代表人的权利: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有权办理在专利局的各种事务。 7.本表第11栏,应填写已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注册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工作证》的证书号码。 8.申请人提出分案申请时,还应填写本表第12栏。 9.申请涉及生物材料的发明专利,还应当填写本表第14栏,并提交生物材料样品保藏证明和存活证明。 10.申请人要求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5栏。 11.申请人要求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的,还应填写本表第16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 100027 2010.2

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可以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或之后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也可以直接提 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提出向外国申请专利请求,应当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912298896.html,下载) 二、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应当在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的同时提交技术方案说明书,技术方案说明书内容应当与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内容一致。技术方案说明书可以参照说明书的格式撰写。 三、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的同时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的,应当填写本表第④栏和第⑤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的,应当填写本表第④、⑤和第⑥栏;准备直接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交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的,应当填写本表第④、⑦、 ⑧、⑨、⑩和第○11栏。 四、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 五、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和第○13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⑤栏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应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的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之后提交向外国申请保密审查请求书的,应当填写本表第⑥栏。 4.本表第⑦栏请求人是中国个人或者单位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请求人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填写其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应当注明国别、市(县、州)。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得使用笔名或者其他非正式的姓名;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表第⑧栏发明人应当是个人。发明人有两个以上的应当自左向右顺序填写,发明人姓名之间可用分号隔开。 6.请求人是单位且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在本表第⑨栏填写收件人,其他情形下可以不填写收件人,收件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收件人的,还需要同时填写收件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请求书中未指明收件人的,第一署名请求人为收件人。 7.本表第⑩栏,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此栏。 8.本表第○11栏,申请人应当按实际提交的文件名称、份数、页数正确填写。 9.本表第○12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申请人或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申请人或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 个申请人或请求人的由全体申请人或请求人签字或者盖章。 10.请求人、发明人的内容本表填写不下时,应使用规定格式的附页续写。 100027 2010.2

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标准范本(2020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8069 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标准范本Standard model of patent application for invention

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标准范本(2020 版) 发明专利申请书的标准范本 ────────────────────────┬─────────── 发明│① ③│ 名称│ ──┬─────────────────────┤(发明) ④│姓名├─────────── 发├─────────────────────┤ 明│地址│② 人││ ──┼─────────────────────┴─────────── ⑤│姓名或名称电话 ├───────────────────────────────── │邮政 申│地址□□□□□□

请│编码 人├───────────────────────────────── │国籍或总部所经常居所或营业所 │在地国家名称所在地国家名称 ├───────────────────────────────── │代表姓名 ──┼───────────────────────────────── ⑥│名称地址 专├───────────────────────────────── 利│专利局给出的代理机构所在地区 代│□□□□□□□□□□□ 理│代理机构代码邮政编码 机├───────────────────────────────── 构│代表人姓名登记号 ──┴───────────────────────────────── ⑦□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请求费用减缓□可能涉及国家重大利益 ────────────────────────┬─────────── ⑧申请文件清单│⑨附加文件清单 1.请求书份每份页│□要求优先权声明□ 2.权利要求书份每份页项│□优先权证明材料□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2.8.1实行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65号) 第六十五号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局长田力普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予以优先审查,自优先审查请求获得同意之日起一年内结案。 第三条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可以予以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包括: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技术领域的重要专利申请; (二)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 (三)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四)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 第五条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量等情况确定。 第六条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应当是电子申请。 请求对尚未进入实质审查程序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优先审查的,申请人应当启动实质审查程序。

第七条申请人办理优先审查手续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查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的《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二)由具备专利检索条件的单位出具的符合规定格式的检索报告,或者由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和审查结果及其中文译文。 第八条第七条第二项所称专利检索条件是指: (一)具备使用《专利审查指南》规定的检索用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进行检索的条件; (二)检索人员具有专业技术背景、接受过专利实务培训和检索培训; (三)能够由相应专业技术领域的检索人员按照《专利审查指南》的有关要求对请求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进行检索。 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和审核优先审查请求,并及时将审核意见通知申请人。 第十条对于同意进行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及时处理,并自同意优先审查请求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 第十一条对于优先审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应当尽快作出答复或者补正。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期限为两个月。申请人延期答复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停止优先审查,按一般申请处理。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邝宪平,律师、商标代理人、专利工程师,2005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学士。2007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从业资格。 邝律师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多年,代理了大量商标、专利案件,精于商标战略,善于为企业提供整体知识产权解决方案,使企业能够有效地将公司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相结合,曾为多家知名公司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方案,与多家大型企业及著名公司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

2018年知识产权竞赛试题库(附加题)【精品范文】

2018年知识产权竞赛试题库(附加题)2018年知识产权竞赛试题库(附加题) 附加题: 1.下列哪个是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号?(B) A、201120276239.3 B、201210233747.2 C、201330498971.X D、201290000806.5 2.下列哪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写明的使用外观设计产品名称是正确的?(A) A、手机 B、中型书柜 C、电子设备 D、人体增高鞋垫 3.某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10年3月25日,优先权日为2009年3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授权通知书,2013年2月27日公告授予专利权。该专利权的期限何时届满?(B) A、2029年3月26日 B、2030年3月25日 C、2032年11月23日

D、2033年2月27日 4.因当事人延误了下列哪个期限而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予以恢复?(D) A、优先权期限 B、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 C、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 D、提交优先权文件副本的期限 5.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C) A.年满60周岁的专利代理人,不能作为合伙人或股东发起设立新专利代理机构 B.从事过一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C.对年龄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不能颁发专利代理人执业证 D.未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专利代理人资格 6.关于申请日的确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B) A.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窗口直接递交的分案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 B.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C.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的专利申请,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D.通过邮局邮寄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发室的专利申请,以

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常见的问题

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常见的问题目前专利复审的案件逐年增加,在专利复审程序中的一些特殊问题越来越引起重视,今天就实践中对于专利复审程序的几个较为常见的问题予以简要讨论。 1、专利复审中的客体 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复审请求的客体仅限于对专利申请作出的驳回决定,具体包括两大类: 一是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初步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4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或两次补正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二是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时,发现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3条的规定,经过陈述意见、修改后仍然没有消除缺陷,而作出的驳回决定。 除这两大类之外的其他决定均不属于专利复审的客体,如果申请复审将不予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也将被驳回。这里对复审请求客体的规定,包含两层意思: 一是专利申请被驳回后仅能选择复审这一种救济措施,而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第5条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专利申请驳回决定之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能选择复审,只能选择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行政复议。比如,对视为撤回、优先权审批、费用减缓审批、延长期限审批、权利恢复请求审批、复审无效中的程序性决定、不予受理等情形可以选择行政复议,对于不服复审决定、无效宣告决定、不复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 2、专利复审程序中的延期 专利复审请求经过合议审查后,专利复审委会发出的通知书主要包括两类 一是复审通知书(较常见); 二是复审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较少见),并指定答复期限(1个月)。在指定的答复期限届满之前(包括期限届满的当日)可以提出延长期限请求。延长的期限不足1个月的,以1个月计算,最多不超过2个月;对于同一个通知指定的期限一般只允许延长1次,最多延长2次;第1次延长每月300RMB,再次延长每月2000RMB。也就是说,对于专利复审中的指定期限而言,延长的时间最长可达到4个月,最高费用为4600RMB。 3、专利复审程序中的权利恢复 专利复审程序中涉及权利需要恢复的情形主要包括两种: 一是因正当理由延误了提起复审的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导致复审请求权的丧失; 二是因正当理由延误了答复复审通知书的指定期限(自收到复审通知书之日起1个月内),导致专利申请权的丧失。这两种情形在具体办理权利恢复时存在差别。

实质审查请求书(知识产权局2017版)

实质审查请求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本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①专利申请申请号递交日发明创造名称 申请号条 码 申请人挂号条码 ②请求内容: 根据专利法第35条的规定,请求对上述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申请人声明,放弃专利法实施细则第51条规定的主动修改的权利。 ③附件清单 ()申请文件替换文件 ()申请日前与本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外国对该申请检索到的资料 ()外国对该申请审查结果的资料 () ④备注 该申请为PCT国际申请,实质审查费不予减免 该申请为PCT国际申请,已由欧洲专利局、日本专利局、瑞典专利局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实质审查费减免20% 该申请为PCT国际申请,已由中国作出国际检索报告及专利性国际初步报告,实质审查费减免100%

⑤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⑥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意见 年月日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所填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其中,申请人应为第一署名申请人。如果该专利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三、本表第③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作标记。 1.申请文件修改替换的格式要求: 对权利要求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权利要求替换项,涉及权利要求引用关系时,则需要将相应权项一起替换。如果申请人需要删除部分权项,申请人应该提交整理后连续编号的部分权利要求书。 对说明书修改的应当提交相应的说明书替换段,不得增加和删除段号,仅只能对有修改部分段进行整段替换。如果要增加内容,则只能增加在某一段中;如果需要删除一个整段内容,应该保留该段号,并在此段号后注明:“此段删除”字样。段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回传的或公布/授权公告的说明书段号为准。 对说明书附图修改的应当以图为单位提交相应的替换附图。

软件专利申请书模板

软件专利申请书模板 篇一:软件通信类-专利申请参考样本 申请专利需要提供的技术交底材料 (题目----一种适用于不规则幕的多屏幕播放同步控制方法) 1、现有技术状况及其存在缺陷 这部分为背景技术介绍,要求介绍与本发明相关的已有技术发展情况,及其存在的缺点。 在以拼接为主的显示及控制技术中,用于实现图像无缝融合显示的无缝拼接技术是其中的重要技术之一。无缝拼接技术是一种 特殊的、要求比较高的投影显示应用,可以实现多屏图像融合在一起,并将拼接缝隙缩至最小以至于完全重合的拼接技术。近几年来,随着软硬件技术的发展,无缝拼接技术已广泛的应用于展览展示、视觉娱乐、广告等领域。 从拼接效果方面来看,无缝拼接技术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硬 边拼接、重叠拼接和软边融合拼接。硬边拼接有明显分割线(即通常所说的物理拼缝),无法实现全景一体化显示;重叠拼接是两台投影机投出的图像在拼合处以叠加的方式重叠,这种拼接存在着“亮带效果”,拼接后的图像没有一体化的感觉,有明显的“拼接感”,虽然这种重叠拼接没有物理拼接缝,但是有光学亮带,不能达到完 美的“无缝”效果;软边融合拼接通过边缘融合技术的处理,既实 现了两边的完全融合,又消除了重叠拼接引起的过亮区域,并且软

边融合拼接可以适应平面、柱面、球面等各种曲面形状的拼接,具 有更加广泛的适用性。 目前,实现软边融合拼接的处理方法有:一种方法是硬件解决, 通过内置无缝拼接技术的高端投影机或者通过外置无缝拼接处理 器均可实现超大幅画面的无缝融合。采用内置无缝拼接技术的高 端投影机虽然达到了很好的显示效果,但是其缺点是:成本太高,对 市场的大量应用产生了制约;另外,精密的高端设备伴随着复杂的 操作和调试过程,调试所费时间也较长。采用外置无缝拼接处理器 同样面临着成本高的缺点,同时还有支持通道数量少的缺点。另一 方法是软件解决,针对现场展示环境,对影片片源的每帧作变形处理,结合物理“遮光片”的方式进行画面拼接融合。这种方法的缺 点是,一旦展示环境产生变化,或者展示地点需要改变,就必须对播 放片源重新作相关的处理工作,因此,对于系统的维护和更新产生 了极大的困难。 不管是采用何种拼接方式,都与同步控制技术密切相关。 2、本发明的技术 (1)对照本发明通讯过程的主要(软件)流程图,详细说明本发 明通讯过程的步骤; (2)对照本发明通讯装置的结构示意图(标号),详细说明本发 明通讯装置的结构,包括由几个部分组成,各组成部分的连接关系。 (1)一种适用于不规则幕的多屏幕播放同步控制方法,该方法 先采用贝塞尔(Bezier)网格对多屏幕画面进行变形,以使其投影能

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申请书填表说明

發明專利優先審查申請書填表說明: *請先填寫申請案號、公開編號、申請優先審查日期並勾選是否已申請實體審查。 一、發明名稱:請填寫發明名稱。 二、優先審查申請人: *請先勾選本案申請人為專利申請人或非專利申請人 1、優先審查申請人欄應填寫申請人姓名或名稱、ID、住居所或營業所(務請詳填鄉、鎮、 市、區)、國籍、電話(俾利聯絡)、傳真/手機/E-MAIL(如無者得免填);如為法人,其代表人姓名。 附註: (1)「ID」是各類申請人、發明(創作)人、代理人等在本局電腦資料之識別代碼,本國 人應填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本國公司應填其公司統一編號;外國人或公司第一次向本局申請專利者免填,由本局編給識別代碼,惟在本局編給識別代碼之後,同一申請人提出第二次或多次申請時,均應填寫本局編給之識別代碼。 (2)申請人之中文姓名或名稱均應為正體字(繁體)中文,不得以簡體字或日、韓文漢 字填寫;如未翻譯填寫,必要時本局將以正體字(繁體)中文鍵入基本資料。 (3)為確保人名資料正確性及格式一致化,外國人之中譯姓名或名稱並應依下列原則為 之:1業依我國公司法規定辦理認許登記之外國公司,應以其經認許登記之中文公司名稱為專利申請人名稱。2經中譯之外國人姓名或名稱,於其姓名或名稱間隔不得留有任何標點符號,如有間隔須以一全形空白取代。 2、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其委任有專利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蓋章。 3、本案嗣後來文時,申請人地址如有變更,請敘明變更後之地址,以利公文送達。 4、「申請人」為二人以上者,請自行編號依序填寫。 5、申請人之外文姓名或名稱應以英文書寫為限,且其英文字體應以大寫為之,又自然人 之英文姓名應以姓在前,名在後,中間以「,」及一空格相區隔之方式書寫。 三、專利代理人(本案有委任代理人者,始須填寫) 1、本欄須填寫代理人姓名並蓋章。代理人為二至三人者,請自行編號依序填寫。 2、「ID」即填代理人之身份證字號。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

关于专利复审程序的详细解析专利复审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审查原则 专利复审程序是专利审批程序中的一部分,所以在审查程序中所遵循的原则在复审程序中仍然适用。合议组在复审程序中除总则规定的原则外还应当遵循避免审级损失原则和程序经济原则。 1.避免审级损失原则 在先审级未处理的事项通常不能由在后审级超前处理,以避免对当事人的审级损失。 2.程序经济原则 程序的进行应当避免重复并尽可能地迅速、节省时间和费用。 专利复审程序详解

以驳回。 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的,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据。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复审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或者在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通知书作出答复时,可以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消除驳回决定或者复审通知书指出的缺陷。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提交一式两份。 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受理的复审请求书转交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原审查部门进行审查。原审查部门根据复审请求人的请求,同意撤销原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据此作出复审决定,并通知复审请求人。 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复审请求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通知复审请求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期满未答复的,该复审请求视为撤回;经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仍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进行复审后,认为原驳回决定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或者认为经过修改的专利申请文件消除了原驳回决定指出的缺陷的,应当撤销原驳回决定,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 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前,可以撤回其复审请求。如果复审请求人在专

复审程序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姓名或名称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被委托人: 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代码31234 代理人电话 代理人电话 通信地址邮编 现委托上列被委托人指定的代理人在上述专利申请的复审程序中为我方代理人,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 其中: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委托人(签章)被委托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重要提示:在填写本授权委托书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后面的注意事项。 100907 2010.2

注意事项 一、专利代理机构不得指派无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员进行代理。 二、授权委托书必须满足下述条件方有效: (1)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2)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3)说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 三、代理权限不涉及权利处分的,如提交请求书、意见陈述书、证据及其他相关材料,参加口头审理, 以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的,代理权限可以填写“一般代理”。 四、代理权限涉及权利处分的,需详细列明具体委托事宜。 五、代理权限发生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告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 六、根据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2章第2.6节关于委托手续的规定,复审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请求 复审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应当参照本指南第1部分第1章第6.1节的规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手续。但是,复审请求人在复审程序中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且委托书中写明其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其委托手续或者解除、辞去委托的手续应当参照上述规定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无需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复审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办理委托手续,但提交的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仅限于办理复审程序有关事务的,应当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未委托。 100907 2010.2

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书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

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表格可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912298896.html,下载)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⑨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 2.本表第②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请求优先审查专利的基本信息,勾选优先审查类型。 3.本表第③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勾选并填写请求优先审查理由。 4.本表第④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8912298896.html,)上查看。 5.本表第⑤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附件清单。 提交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应当勾选“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选项,并填写文件份数及页数;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勾选“相关证明文件”选项,并填写文件份数及页数;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应当勾选“其他”选项,并填写文件份数及页数。 其中,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原型照片或证明、样本证明、工厂注册证书、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的,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向外提出申请的中国首次申请包含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两种情形。对于通过PCT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写明国际申请号即可;对于通过巴黎公约途径提交的,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6.本表第⑥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附件文件信息。 优先审查请求人提交的附件文件信息,涉及专利文献的,应当填写专利文献号、公开日期及涉及的相关段落和/或图号;涉及非专利文献的,应当填写非专利文献书名、期刊或文摘名称、出版日期及涉及的相关页数。若有多项附件文件信息,可另附页填写。 7.本表第⑦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签字或盖章。 涉及专利申请的优先审查,由全体申请人或本案专利代理机构盖章。 8.本表第⑧栏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特别注意:优先审查请求人遇到下列情形,优先审查请求书第⑧栏可以不提供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 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以《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五项“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 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作为理由提出优先审查请求的。 9.请求书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 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专利局初审部服务处),邮政编码:100088。

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完整版模板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此框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填写⑦ 发明名称一种XXXXX ① 申请号(发明) ②分案 提交日 ⑧发明人③申请日 ④费减审批 ⑤向外申请审批 ⑨第一发明人国籍居民身份证件号码⑥挂号号码⑩ 申请人申 请 人 (1) 姓名或名称电话 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电子邮箱 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申 请 人 (2) 姓名或名称电话 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申 请 人 (3) 姓名或名称电话 居民身份证件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国籍或注册国家(地区)经常居所地或营业所所在地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11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邮政编码详细地址 ○12代表人为非第一署名申请人时声明特声明第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 ○13专利代理机构名称机构代码 代 理 人 (1) 姓名 代 理 人 (2) 姓名执业证号执业证号 电话电话 ○14 分案申请原申请号 针对的分 案申请号 原申请日年月日

○15 生物材料样品保藏单位地址 保藏日期年月日保藏编号分类命名 ○16 序列表本专利申请涉及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 ○17 遗传 资源 本专利申请涉及的发明创造是依赖于 遗传资源完成的 ○18 要求优先权声明原受理机构 名称在先申请日在先申请号 ○19 已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 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已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技 术会议上首次发表 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 露其内容 不 丧 失 新 颖 性 宽 限 期 声 明 ○20 保密 请求 本专利申请可能涉及国家 重大利益,请求按保密申请处 理 已提交保密证明材料 ○21声明本申请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本发明专利的同日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22 提前 公布 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 ○23申请文件清单 1.请求书 1份页2.说明书摘要 1份页3.摘要附图 1份页4.权利要求书 1份页5.说明书 1份页6.说明书附图1份页7.核苷酸或氨基酸序列表份页8.计算机可读形式的序列表份 权利要求的项数项○24附加文件清单 费用减缓请求书份共页费用减缓请求证明份共页实质审查请求书份共页实质审查参考资料份共页优先权转让证明份共页保密证明材料份共页专利代理委托书份共页 总委托书(编号____________)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份 在先申请文件副本首页译文份 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份共页其他证明文件(名称_________)份共页 ○25全体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26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意见 年月日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后有哪些新变化

2017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已经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 专利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复审; (四)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宣告。 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签订的双边或者多边协议开展优先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二)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三)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四)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五)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六)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一)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第五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全体申请人或者全体复审请求人同意;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应当经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全体专利权人同意。 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可以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第六条对专利申请、专利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进行优先审查的数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不同专业技术领域的审查能力、上一年度专利授权量以及本年度待审案件数量等情况确定。 第七条请求优先审查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应当采用电子申请方式。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专利复审案件表【模板】

请按照“注意事项”正确填写本表各栏专利复审案件表 ②案件信息申请号或专利号:①案件编号: 发明创造名称: 优先审查案件类型:复审案件无效宣告案件 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是否 ③优先审查请求人 复审请求人专利权人无效宣告请求人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仲裁调解组织姓名或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④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专利复审案件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 能源汽车和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专利复审案件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___途径,国际申请号;巴黎公约途径 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 ⑤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 优先审查请求人已认真阅读并同意遵守《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 ⑥附件清单: 文件名称份数及页数附件1:份,每份页附件2:份,每份页附件3:份,每份页附件4:份,每份页 ⑦优先审查请求人签章: 年月日⑧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 意见 年月日

一、本表应当使用国家公布的中文简化汉字填写,表中文字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为黑色。(表格可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下载) 二、填表说明 1.本表第①②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请求优先审查案件的基本信息,勾选优先审查案件类型。请求优 先审查的案件是复审案件的,应当根据该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是否已优先审查,勾选“是”或者“否”。 2.本表第③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并填写基本信息。 3.本表第④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请求优先审查的理由。 4.本表第⑤栏优先审查请求人应当勾选优先审查请求人声明,《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可在国家知识产 权局网站(_______________)上查看。 5.本表第⑥栏由优先审查请求人填写附件信息,若有多项附件,可另附页并写明文件内容。 其中,申请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的,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原型照片或证明、样本证明、工厂注册证书、产品目录、产品手册;申请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的,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是指交易或销售证明(例如,买卖合同、产品供应协议、采购发票)。 向外提出申请的中国首次申请包含___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两种情形。对于通过___途径向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的,无需提交证明文件,仅在优先审查请求书中写明国际申请号即可;对于通过巴 黎公约途径提交的,需要提交对应国家或地区专利审查机构的受理通知书。 对于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的情形,需要提供相应的立案通知书、答辩通知书、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件。 6.本表第⑦栏应由全体复审请求人或全体专利权人或全体无效宣告请求人签字或盖章,或者由提出优先 审查请求的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盖章。 7.本表第⑧栏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下列情形除外: (1)对专利复审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该专利复审案件在初步审查程序或实质审查程序中已经 进行优先审查的。 (2)对无效宣告案件提出优先审查请求,优先审查请求人是处理、审理涉案专利侵权纠纷的地方 知识产权局、人民法院或者仲裁调解组织的。 8.请求书邮寄地址:_______市___区蓟门桥西土城路__号,收件人名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 员会,邮政编码:__________。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专利优先审查办事指南 一、申报条件 1、办理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17)(第76号)(见略) 第八条申请人提出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信息材料和相关证明文件;除本办法第三条第五项的情形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当事人提出专利复审、无效宣告案件优先审查请求的,应当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和相关证明文件;除在实质审查或者初步审查程序中已经进行优先审查的专利复审案件外,优先审查请求书应当由国务院相关部门或者省级知识产权局签署推荐意见。 2、申报人是指注册或登记在本市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社会团体、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 3、专利申请必须是电子申请。 4、发明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实质审查程序之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进入受理程序,完成专利申请费缴纳之后。 5、 2017年8月1日起,专利局依据《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提供的快速审查通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申请或者专利复审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涉及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等国家重点发展产业; (2)涉及各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重点鼓励的产业; (3)涉及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领域且技术或者产品更新速度快; (4)专利申请人或者复审请求人已经做好实施准备或者已经开始实施,或者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其发明创造; (5)就相同主题首次在中国提出专利申请又向其他国家或者地区提出申请的该中国首次申请; (6)其他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优先审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宣告案件,可以请求优先审查: (1)针对无效宣告案件涉及的专利发生侵权纠纷,当事人已请求地方知识产权局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仲裁调解组织仲裁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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