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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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征
求意见稿)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xx有限公司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9年6月以《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安监发[2009]63号)文下达,主要起草单位为山东华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归口单位为山东省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本化工分技术委员会。
山东省安全生产标准技术委员会化工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标委化工分会)成立后,建议将该标准化调整为强制性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为省安标委化工分会。
二、标准制订的目的和意义
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高温、高压,有腐蚀等特点,使用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种类繁多,较其他工业部门有更大的危险性。尤其是新建化工装置在工艺流程、操作工艺、设备匹配和稳定性以及人员熟知度等方面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在试车开车阶段发生的安全事故往往等级比较高,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是最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阶段。化工装置试车开车是化工工程建设的最后一个关键阶段,是对设计、采购、施工等项目工作的综合检验,对确保化工装置安全、持续、稳定生产,尽快达到设计能力,取得预期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意义重大。以往大中型化工装置试开车普遍执行的行业标准是国家化工部1992年颁布的《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生产准备工作规范》,随着化
工装置和化工工艺的不断升级,原规范的指导性意义已有所削弱,因此建立全过程、精细化、适用性和指导性更强的统一大中型化工装置试车开车规范尤为重要。
该规范是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提高经济运行水平的一个重要切入点,也是进一步强化全省化工装置试车开车管理的一个重要载体。该规范不仅适用于化工行业在山东省内建设的大、中型装置试车开车,也为小型装置和改、扩建装置的试车开车提供了参照标准。作为山东省统一的大中型化工装置试车开车行业标准,该规范为大中型化工装置的试车开车提供全过程、规范化的管理指导,能够有效推动落实化工装置试车开车精细化、专业化、系统化管理,有效化解试车、开车过程中的安全风险,为化工装置实现合理工期和顺利试车、确保装置安全稳定运行、达到设计技术经济和安全环保指标、取得预期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提供有力保障。
三、标准的起草过程
为加强全省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山东省安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并吸取了近年来省内外化工装置试车工作经验,借鉴原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本规范共分七章,主要内容有:总则、生产准备、预试车、化工投料试车、停车、生产考核、附则及六个附件
和两个附录。
本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规定了化工装置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程序和内容要求,试车前必须具备的条件,试车的基本程序,试车应达到的标准要求等,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规范时,应认真总结试车工作经验和遇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本规范。
德州市安监局、xx有限公司承担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中国石化齐鲁分公司、中国石化济南分公司、济宁中银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明水大化集团公司、兖矿鲁南化肥厂、潍坊亚星化工集团公司、山东省化工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市安监局和有关单位及专家参与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四、本规范主要补充和改进的地方
根据当前化工装置实际情况,结合我公司在装置试车开车实践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本规范在化学工业部颁发的《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HGJ231-1991、HGJ232-1992)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我们做了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本规范是在总结、提炼了企业长期装置试开车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原工作规范做了全面的补充、细化,安全要求更加明确、安全措施更加明晰到位、执行操作性更强,贴近当前企业实际,强化了该规范的执行刚性。
第二、考虑到化工装置投资效益问题,在生产准备规范中增加了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细化了后勤服务保障准备内容。营销及产品储运准备对产品销售的前期准备做了明确的规定,既要确保装置安全投产,也要保障产品顺利投入市场、产出效益;细化了勤服务保障准备,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第三、预试车工作规范根据当前装置发展和管理要求,增加了烘炉、煮炉、塔和器内件的充填、催化剂分子筛等充填、热交换器的再检查等工作规范和安全区域限制、工程中间交接、试开车核准程序等内容。
第四、对预试车原标准内容以及化工投料开车和生产考核工作规范,根据实际操作情况做了进一步的细化,使之分类更加详细、内容更加详尽,指导性更强;同时根据当前装置和操作特点,提出建设(生产)单位在编制试车方案时,应根据装置工艺特点、原料供应的可能,化工投料试车原则采用“倒开车”的方法。
第五、考虑到装置投料试车状态的不稳定,增加了停车安全规范,明确规定了常规停车、紧急停车的安全措施要求和具体操作程序,提出建设(生产)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和工艺装置的有关资料,全面分析可能出现紧急停车的各种前提条件,提前编制好有针对性的停车处置预案。
第六、补充增加了《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提纲、《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化工投料试车应具备的条件、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化工装置安全试
车流程图六个附录文件,为化工企业编制试车开车文件编制提供了标准模板,以确保装置试车开车过程切实落实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增加的《聘请技术顾问和开车人员管理办法》,则是根据企业工作实际增加的内容。
本规范是通过不断摸索总结出的一点管理经验,同时也希望该规范在助推我省化工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起到应有的作用。
五、参考文献、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生产准备与试车规定》(石化股份建[2008]268号)
《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HGJ231-1991)
《化学工业大、中型装置生产准备工作规范》(HGJ232-1992)《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原化学工业部[1991]化劳字第247号)
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