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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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保密性原则2.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A. 行政权力的行使B. 行政权力的分配C. 行政权力的监督D. 所有选项3.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人员C. 行政相对人D. 行政决策者4. 以下哪项不是行政法的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5. 行政复议的期限是:A. 30天B. 60天C. 90天D. 120天6.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A. 罚款B. 吊销许可证C. 没收违法所得D. 所有选项7. 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包括:A. 法律约束力B. 行政约束力C. 强制执行力D. 可撤销性8.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保密性原则9.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行政监督机关D. 所有选项10.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A. 行政权力的行使B. 行政权力的分配D. 所有选项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合法性原则B. 公正性原则C. 效率性原则D. 保密性原则2.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3.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可以是:A. 行政机关B. 行政人员C. 行政相对人D. 行政决策者4.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包括:A. 罚款B. 吊销许可证C. 没收违法所得D. 所有选项5. 行政法的法律关系主体包括: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D. 所有选项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2.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什么?3.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谁?4.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有哪些?四、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1. 某市环保局对一家企业因违反环保法规进行了处罚,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章节精讲课件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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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第一章绪论本章目标分析本章重难点分析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一、行政的含义【选】:;:公共行政;一、行政的含义【选】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二、行政权【选】【名】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二、行政权【选】二、行政权【选】1.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2.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二、行政权【选】1.二、行政权【选】2.关系来源于公民权利三、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选】行政关系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宪法②法律③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④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四、行政法的渊源【选】①法律解释②国际条约、惯例③判例与指导性案例④软法规范五、行政法的分类【选】划分标准内容六、行政法的特点【选】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
六、行政法的特点【选】内容广泛。
易于变动。
实体性程序性交织例题】A.B.C.D.【正确答案】D例题】A.宪法B.法律C.D.【正确答案】D例题】A.B.C.D.E.【正确答案】ABCDE谢谢第二节行政法关系一、行政法关系【选】行政法调整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名】行政法调整之后行政管理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选】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行政程序法律关系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主体(2)客体(3)内容二、行政法律关系【选】【简】(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2平等但非对称性。
(3法定的。
(4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法院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指在监督行政行为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选】1.多重的、复杂2.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3.具有非对称性。
例题】A.B.C.D.【正确答案】C例题】A.B.C.D.【正确答案】A例题3.【参考答案】(1(2(3谢谢第三节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选】1.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
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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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I、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II、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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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背诵要点行政法学重点(自考)题型:单选题30*1+多选题5*2+名词解释5*3+简答题3*5+论述题1*10+案例分析题2*101. 行政: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2. 行政权:赋予或认可、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利,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3特点:强制性弱化;单方性缩小范围;优益性限制。
3. 行政法: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4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特殊渊源:法律解释;国际条约、惯例;判例与指导性案例;软法规范。
特点:2形式上+3内容上:内容;效力位阶变动;交织。
行政法的2作用: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用4. 行政法关系:经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管理关系。
5. 行政法律关系的5特征:行政主体;平等但非对称性;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争议司法解决6.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在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
3特征: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称性。
7.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的3联系与3区别(地位、主体、客体)基础产生的,没有行政法律关系也就没有监督行政法律关系。
相互影响。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变化可能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非对等性是倒置的。
8. 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次于宪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地位。
3体现:调整对象;与宪法的关系;与其他基本法律部门的关系。
9.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具体内容:法律保留原则: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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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1、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11、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12、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13、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14、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的结构: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的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的最高行政决策权力和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61《行政法学》考前重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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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00261《行政法学》考前重点复习一、选择题1.行政权的特点——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相对于公民个人而言)。
2.行政法的特点: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内容广泛;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
3.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国家行政机关:(1)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2)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
国务院的办公室和办事机构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行政征收的内容:(1)税收征收;(2)资源费征收;(3)建设资金征收;(4)排污费征收;(5)管理费征收;(6)滞纳金征收。
5.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发生——考任、选任、委任、聘任、调任。
6.公务员法律关系的变更——晋升、降职、交流、撤职、辞职(限于领导成员)。
7.行政给付的形式——(1)抚恤金;(2)特定人员离退休金;(3)社会救济、福利金;(4)自然灾害救济金及救济物资。
8.行政处罚的种类:(1)人身自由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2)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暂扣许可证和执照;科以相对人某种作为义务)(3)财产罚(罚款;没收财物;责令金钱或物质赔偿)(4)声誉罚(警告;通报批评)9.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10.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1)20元以下的罚款;(2)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3)交通不便。
11.缔结行政合同的方式:(1)招标。
(2)拍卖。
(3)邀请发价。
(4)直接磋商。
12.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的权利:(1)选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
(2)对合同履行的监督权和指挥权。
(3)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
(4)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义务的相对人的制裁权。
13.行政赔偿的方式:(1)金钱赔偿(2)返还财产(3)恢复原状(4)精神损害赔偿。
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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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导言:行政法学是一门具有重要学科地位的法学专业课程,是法学学科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课程之一。
自考行政法学涉及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理、法律制度,以及与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为了帮助自考学生更好地准备行政法学考试,本文提供一份全面的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供参考使用。
第一章:行政法的基本概念1.1 行政法的概念和性质1.2 行政法与其它法律分支的关系1.3 行政法的功能和作用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1 依法行政原则2.2 合法性原则2.3 公正与公平原则2.4 服务与责任原则2.5 效率与公益原则第三章:行政法的法律制度3.1 行政法的法律体系3.2 行政法的法律层级3.3 行政法的法律适用第四章:行政行为及其法律规制4.1 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4.2 行政行为的分类和要件4.3 行政行为的效力和效力发生的条件4.4 行政行为的撤销和变更4.5 行政行为的法律救济第五章:行政组织及其法律规制5.1 行政组织的概念和种类5.2 行政组织的建立和撤销5.3 行政组织的职权和职责5.4 行政组织的作用和监督5.5 行政组织的改革和发展第六章:行政诉讼及其法律规制6.1 行政诉讼的概念和性质6.2 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和范围6.3 行政诉讼的诉讼条件和程序6.4 行政诉讼的结果和效力6.5 行政诉讼的改革和完善第七章:行政法的发展与前景7.1 行政法的国内外发展概况7.2 行政法的发展趋势和方向7.3 行政法的研究重点和方法结语:行政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学专业课程,对于法学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提供了一份全面的行政法学复习资料,涵盖了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制度,以及与行政行为、行政组织、行政诉讼等相关内容。
希望自考学生们认真学习,并根据复习资料系统地准备考试,取得优异的成绩。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笔记+自考资料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自考笔记+自考资料](https://img.taocdn.com/s3/m/3034096f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8b.png)
科目: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1. 国家行政1.2. 行政1.3. 行政关系1.4. 行政法制监督关系1.5. 行政法1.6. 形式行政1.7. 实质行政1.8. 静态行政1.9. 动态行政3.1. 行政法基本原则3.2. 行政法治原则3.3. 行政公正原则3.4. 行政公开原则3.5. 行政效率原则4.1. 行政主体4.2. 行政机关4.3. 行政法主体5.1. 法律法规授权组织5.2. 行政机关委托组织6.1. 国家公务员6.2. 国家公职关系8.1. 行政行为8.2. 行政行为的确定力8.3. 行政行为的拘束力8.4. 行政行为的执行力8.5. 抽象行政行为8.6. 具体行政行为8.7. 羁束行政行为8.8.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8.9. 依职权行政行为8.10. 应请求行政行为8.11. 附款行政行为8.12. 无附款行政行为8.13. 要式行政行为8.14. 不要式行政行为8.15. 行政行为的成立8.16. 行政行为的撤销9.1. 行政立法9.2. 一般授权立法9.3. 特别授权立法个执行性立法9.5. 创制性立法9.6. 行政立法体制9.7. 行政立法效力9.8. 行政规范性文件10.1. 行政处理10.2. 依申请行政处理行为10.3. 依职权行政处理行为10.4. 行政命令10.5. 行政确认10.6. 行政规划10.7. 行政奖励10.8. 行政给付11.1. 行政许可11.2. 特别许可11.3. 排他性许可个非排他性许可11.5. 独立证书许可11.6. 附文件许可11.7. 权利性行政许可11.8. 附义务的行政许可11.9. 一般行政许可12.1. 行政征收12.2. 行政征用12.3. 行政征调12.4. 税收12.5. 各种社会费用13.1. 行政处罚13.2. 责令停产停业13.3. 行政拘留13.4. 劳动教养13.5. 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3.6. 当场处罚程序14.1. 行政强制14.2. 行政强制执行14.3. 即时强制14.4. 行政调查14.5. 行政强制措施14.6. 间接强制14.7. 直接强制14.8. 代执行14.9, 执行罚15.1. 行政裁决15.2. 专门行政机关的裁决16.1. 行政合同16.2. 内部行政合同16.3. 科研合同16.4. 国家订货合同16.5. 公用征收合同16.6. 国有土地使用合同16.7. 招标16.8, 拍卖16.9. 实际履行原则16.10. 全面适当履行原则16.11. 行政合同的变更16.12. 行政合同的解除16.13. 行政指导16.14. 助成性行政指导16.15. 行政事实行为16.16. 补充性行政事实行为16.17. 即时性行政事实行为16.18. 建议性行政事实行为17.1. 行政程序17.2. 内部行政程序17.3. 外部行政程序17.4. 强制性行政程序17.5, 任意性行政程序17.6. 事前行政程序17.7. 事后行政程序17.8. 程序法定原则17.9. 相对人参与原则17.10. 程序公正原则17.11. 说明理由制度17.12. 职能分离制度17.13. 不单方接触制度17.14. 行政程序法17.15. 效率模式17.16. 权利模式18.1. 行政救济18.2. 行政法制监督18.3. 事前监督18.4. 国家机关监督19.1. 权力机关监督行政20.1. 行政系统内部监督20.2. 行政监察20.3. 审计监督20.4. 一般监督20.5. 专门监督21.1. 行政复议21.2. 一级复议制21.3. 复议申请人21.4.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21.5. 行政复议第三人21.6. 行政复议的范围21.7. 复议参加人21.8. 复议申请21.9. 复议管辖21.10. 复议决定22.1. 行政赔偿22.2. 行政赔偿责任22.3. 行政补偿22.4. 行政赔偿请求人22.5.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22.6. 行政赔偿程序22.7. 行政赔偿诉讼22.8. 行政追偿23.1. 行政补偿24.1. 行政诉讼24.2. 行政诉讼法24.3. 行政诉讼基本原则25.1.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25.2. 国家行为26.1. 行政诉讼管辖26.2. 级别管辖26.3. 地域管辖26.4. 选择管辖26.5. 裁定管辖26.6. 移送管辖26.7. 指定管辖26.8. 管辖权的转移27.1. 行政诉讼当事人27.2. 原告27.3. 被告27.4. 第三人27.5. 共同诉讼人27.6. 诉讼代理人28.1. 行政诉讼证据28.2. 直接证据28.3. 间接证据28.4. 原始证据28.5. 派生证据28.6. 勘验笔录28.7. 现场笔录28.8. 举证责任28.9. 举证内容28.10. 举证期间28.11. 行政诉讼证据保全28.12. 行政诉讼证据审查采用29.1. 行政诉讼程序29.2. 行政诉讼起诉29.3. 行政诉讼受理29.4. 财产保全29.5. 先予执行29.6. 视为申请撤诉29.7. 缺席判决29.8. 诉讼中止29.9. 诉讼终结29.10. 上诉29.11. 行政诉讼再审程序29.12. 第一审程序29.13. 第二审程序29.14. 行政附带民事诉讼30.1.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30.2.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依据”30.3. 行政法律适用的“参照”30.4.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中的规范冲突31.1. 行政诉讼的判决31.2. 维持判决31.3. 证据确凿31.4. 撤销判决31.5. 变更判决31.6. 履行判决31.7. 确认判决31.8. 行政诉讼裁定31.9. 行政诉讼决定32.1. 行政诉讼执行程序32.2. 执行中止32.3. 执行终结名词解释题答案1.1. 国家行政: 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政策, 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职能, 行政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挥、组织、处理、监督等基本要素:1.2.行政: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 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00261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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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行政法、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1、行政法定义:指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以行政关系为调整对象的一个仅次于宪法的独立法律部门,其目的在于保障国家行政权运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2、行政法的三个特征:对象的确定性、内容的广泛性、内容的相对变异性、其表现形式具有多样系。
3、行政法的功能(1)政治意义上:行政法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建设法治国家的体现和组成部分;有助于提高国家行政管理的效率;是国家行政管理法制化的标志。
(2)法律意义上:行政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它有助于宪法的实施和保障;作为法律事实,导致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很弱消灭;作为一种法律事实导致其他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可以成为当事人提起诉讼,尤其是行政诉讼的根据。
4、行政法的作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监督行政权力主体,防止违法行使行政权力。
保障行政权力合法有效行使,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5、行政法学的定义:是以行政法与行政法相关的社会关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法律学科。
6、行政法与行政法学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表现在:行政法学以行政法为前提,它伴随着行政法的发展而发展。
没有行政法便会因无研究对象而不复存在。
行政法越发达,行政法学便越有发展基础。
区别表现在:归属不同。
行政法学是一门学科,而行政法是一个法律部门。
它们完全是不同的领域。
对象范围不同。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而行政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行政法。
再则,行政法学是以行政法为研究对象,但不限于行政法本身。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1、行政法基本原则定义:指贯穿在一国行政法中,指导和统帅具体行政法律规范,并由他们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要求所有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
2、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急性原则、信赖保护原则。
3、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性:特殊性、普遍性、法律性、规范性。
4、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有助于中国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有助于我们在适用法律时准确地理解条文和适用条文;是对行政法条文适用上的一种补充;直接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自考00261行政法学 考点汇总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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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分析一、题型及分值题型题量分值总分单选30130多选5210531535151101021020二、课程特点20%50%30%2:3:3:215060三、复习要点123四、应试技巧123456四、应试技巧1234谢谢第一章绪论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法的一般渊源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 BC D【正确答案:ABC】考点2:行政法的分类123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123考点3: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考点4: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考点5: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5)ABCDE【正确答案:ABCDE】讲解归纳与举例12345谢谢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本章考核重点1234考点1: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讲解归纳与举例12考点2: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2345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 B C D 【正确答案:ABC】12345考点3:行政合理性原则还延伸出了一些其他原则1234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 BC D【正确答案:ABC】1234考点4: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12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 BC D【正确答案:AB】12谢谢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本章考核重点12345考点1:行政优先权内容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1)ABCD【正确答案:ABC】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2: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2)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3:行政机构的特征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3)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4: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关系讲解归纳与举例例题4)ABCD【正确答案:ABCD】讲解归纳与举例考点5:公务员的权利12345678。
自考《行政法学》复习考点、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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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行政法的概念相对于社会组织、企业的“私人行政”而言,行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通常称为“公共行政”。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
它包括以下含义:(1)行政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2)行政活动的范围逐步扩大,不仅限于管理国家事务,还越来越广泛地管理公共事务;(3)行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对国家事务和公共事务的组织与管理;(4)行政活动的方法和手段是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
1.行政权的涵义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这个定义具有三层意思:第一,行政权的合法来源是国家宪法和法律,没有宪法、法律的确认或设定,行政权就失去了存在和行使的合理基础;第二,行政权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行使,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就其各自所管理的事项行使的权力分别为立法权、司法权等;第三,行政权系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之一,一方面,现代行政权仍然保留了传统国家政权的特色,是国家治理和服务社会的公权力的一种,另一方面,现代行政权还包括社会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治理权,这些治理权有的来自于国家法律的直接赋予或者行政机关的委托,有的源于社会组织的自治而后得到国家法律的承认。
行政权与行政职权的区别。
行政权不完全等同于行政职权。
前者是行政机关依法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权力,其内容多而复杂;后者则是具体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所拥有的,与其行政目标、职务和职位相适应的管理资格和权能,是行政权的具体配置和转化形式。
行政权与行政权限的区别。
行政权限是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所不能逾越的范围界限,是行政权的具体形式——行政职权的三个构成要素(权力主体权力内容权力范围)之一。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超越行政权限,便构成行政越权,视为无效。
自考00261《行政法学》考前密训考点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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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复习资料代码:00261科目:行政法学目录目录1、行政权的含义 (1)2、行政法的特点 (1)3、行政权的特点 (1)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1)5、行政法律关系三要素 (1)6、行政法调整对象及渊源 (1)7、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作用 (1)8、行政法的分类 (2)9、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2)10、行政合法性原则 (2)11、行政合理性原则 (2)12、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2)13、行政主体的含义 (2)14、公务员 (3)15、行政优益权 (3)16、行政机关 (3)17、行政行为的分类 (4)18、行政行为的撤销要件 (4)19、行政行为 (4)20、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 (5)21、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形 (5)22、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5)23、行政立法的程序 (5)24、法律法规制定机关 (5)25、行政立法的分类 (5)26、抽象行政行为概念 (6)27、行政立法 (6)28、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6)29、行政立法的监督 (6)30、行政裁决的种类 (6)31、行政裁决的含义 (6)32、行政奖励 (6)33、行政给付 (6)34、行政裁决与行政复议的区别 (7)35、行政许可 (7)36、行政确认的含义与特征 (7)37、行政监督检查的方法 (7)38、行政处罚的原则 (7)39、行政监督检查的含义 (7)40、行政强制行为的种类 (7)41、不予处理的情形 (8)42、行政监督检查的特征 (8)43、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形式 (8)44、行政强制行为的含义 (8)45、行政命令的含义 (8)46、行政处罚的含义及特征 (8)47、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9)48、听证程序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9)49、行政征收 (9)50、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 (9)51、行政处罚适用的条件 (9)52、行政合同终止情形 (9)53、行政合同 (10)54、行政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10)55、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 (10)56、行政合同的缔结 (10)57、行政指导的特征 (10)58、行政指导的种类 (10)59、行政规划 (11)60、行政指导的含义和原则 (11)61、行政合同的特征 (11)62、行政程序法的概念 (11)63、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保障制度 (11)64、行政责任的免除 (12)65、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 (12)66、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12)67、追究行政责任的原则 (12)68、行政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12)69、行政责任的种类与方式 (12)70、公务员和行政相对人承担责任的方式 (12)71、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13)72、行政复议法律关系的特点 (13)73、行政复议的含义 (13)74、行政复议机关的含义 (13)75、被申请人 (13)76、行政复议程序 (14)77、行政复议参加人 (14)78、行政诉讼第三人 (14)79、司法审查 (14)80、司法审查的特有原则 (14)81、原告 (15)82、级别管辖 (15)83、司法审查的作用 (15)84、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 (15)85、被告 (16)86、地域管辖 (16)87、司法审查的标准 (16)88、司法审查的法律依据 (16)89、司法审查的审理程序 (16)90、司法审查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17)91、行政赔偿请求人 (17)92、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情形 (17)93、行政赔偿的特征 (17)94、行政赔偿程序 (18)95、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18)96、行政赔偿范围 (18)97、行政补偿 (18)98、行政赔偿的含义 (19)99、行政追偿 (19)100、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 (19)101、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 (19)102、行政赔偿的方式 (19)1、行政权的含义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是国家政权和社会治理权的组成部分。
行政法学 自考笔记 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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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行政法学名词解释题目录1.1.行政1.2.行政权1.3.行政权限1.4.公民权利1.5.行政法1.6.行政法的渊源1.7.行政法律关系主体1.8.监督行政法律关系2.1.行政强制执行权2.2.行政优益权2.3.行政优先权2.4.行政权限2.5.行政机构2.6.派出机关2.7.公务员法律关系2.8.身份处分2.9.行政相对人2.10.公权3.1.行政行为3.2.效力先定3.3.内部行政行为3.4.外部行政行为3.5.抽象行政行为3.6.自由裁量行政行为3.7.行政立法行为3.8.行政执法行为3.9.行政司法行为3.10.自为的行为3.11.授权的行为3.12.委托的行为3.13.行政行为的撤销4.1.一般授权立法4.2.特别授权立法4.3.执行性立法4.4.行政立法程序4.5.其他规范性文件5.1.行政命令5.2.公用征收5.3.行政征购5.4.立法5.5.公众参与原则5.6.成本一效益原则5.7.行政许可程序5.8.形式性审查5.9.招标、拍卖5.10.核准5.11.审查5.12.行政许可监督检查5.13.行政许可的注销5.14.附属性的行政确认5.15.行政处罚适用5.16.不予处罚5.17.免予处罚5.18.“应当”处罚5.19.“可以”处罚5.20.从轻处罚5.21.减轻处罚5.22.从重处罚5.23.牵连责任5.24.替代责任5.25.听证程序5.26.约束5.27.扣留5.28.收容审查5.29.强制检疫5.30.强制治疗5.31.间接强制执行措施5.32.直接强制执行措施5.33.代履行5.34.划拨5.35.强制收购5.36。
限价出售6.1.外部行政合同6.2.政府采购合同6.3.科研合同6.4.国家订购合同6.5.公益事业政府特许经营合同6.6.国有土地使用合同6.7.行政合同的变更6.8.行政合同的解除7.1.有具体法律根据的行政指导7.2.个别行政指导7.3.调整性行政指导8.1.外部行政程序8.2。
自学考试《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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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00261)复习资料教学大纲(第一部分)第一章绪论(一)行政法的概念识记:(1)行政;(2)行政权;(3)行政法的概念。
领会:(1)行政权与行政职权;(2)行政权与行政权限;(3)行政权的内容;(4)行政权的特点;(5)行政权的双重作用;(6)行政权与公民权利的关系;(7)行政法的渊源;(8)行政法的分类;(9)行政法的特点;(10)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二)行政法的关系识记:(1)行政法律关系;(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3)行政法关系。
领会:(1)行政法律体系的特征;(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三)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应用(1)联系实际分析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分析行政法的特殊社会作用。
(四)行政法学的发展及其学科体系领会:(1)行政法与行政法学的联系与区别;(2)大陆法系国家行政法学的特点;(3)英美法系国家行政法学发展的特点。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领会: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识记:(1)行政合法性原则;(2)法律保留原则;(3)法律优先原则。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识记:(1)行政合理性原则;(2)行政公开原则;(3)行政公开原则;(4)比例原则;(5)信赖保护原则。
领会: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
第三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一)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概述识记:(1)行政主体;(2)行政职权;(3)行政职责;(4)行政权限;(5)行政相对人;(6)行政优先权;(7)行政优益权。
领会:(1)行政职权的内容;(2)行政职责的内容;(3)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的关系;(4)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关系;(5)行政主体与公务员的关系。
应用:联系实际分析确立行政主体概念的意义。
(二)国家行政机关识记:(1)国家行政;(2)中央行政机关;(3)地方国家行政机关。
领会:(1)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2)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区别;(3)国务院的职权;(4)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的职权;(5)地方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6)地方行政机关的行政。
自考行政法学重点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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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重点笔记一、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嘿呀,咱先来说说啥是行政法哈。
行政法呢,简单点讲,就是调整行政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打个比方哈,就好比是给行政活动画了个圈,规定了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比如说,政府部门要进行城市规划,这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种关系,像和老百姓的关系、和其他部门的关系等等,都得靠行政法来调整。
二、行政法的渊源。
1. 宪法。
宪法可是老大哈,它是行政法的根本渊源。
宪法里面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基本组织、职权和活动原则等。
比如说,宪法规定了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这就明确了国务院在行政体系中的地位。
2. 法律。
3. 行政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比如说,某个城市为了治理当地的交通拥堵问题,制定了关于本地交通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 合法行政原则。
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比如说,税务机关要征税,就得按照税法的规定来,不能随便乱收。
2. 合理行政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比如说,在发放行政许可的时候,不能因为和申请人关系好就优先给他,得按照统一的标准来。
3. 程序正当原则。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比如说,政府要进行拆迁,得先公告,听取老百姓的意见。
4. 高效便民原则。
自考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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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行政法学复习资料一、填空题1.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除非有重大、明显的违法情形,即假定其合法有效,任何人未经法定程序,均不得否定其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2.法定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3.属于行为罚的行政处罚形式是(行政拘留)4.行政诉讼中适用于特殊地域管辖的案件是(强制拘留)5.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是(人民法院)6.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效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60日内)7.“国家公务员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或受到行政处分”,这是国家公务员的(职位保障权)8.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行为的是(税务局征税行为)9.在行政程序制度中保证行政相对人参与原则实现的基本制度是(听证制度)10.下列属于特别许可的是(烟草专卖许可)11.下列规范文件中属于法律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1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规章)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14.行政赔偿的请求时效为(2年)15.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国务院)16.在行政诉讼中,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的是(被告)17.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节水办受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的委托对某企业进行了处罚,这里的行政主体是(市公用事业管理局)18.公安机关对吸毒者强制戒毒的行为,其性质是(行政强制)19.我国国家赔偿法确认的国家赔偿归责原则是(违法原则)2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的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2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职权的是(行政审判权)22. 回避制度是何项原则的体现(行政公正)23.下列属于行政法渊源(自治条例)24.对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由谁管辖(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26.认为行政法的主要价值在于控制行政权的是 (英美)27.下列何项案件不属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行政拘留案件)28.某市公安局的干警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该赔偿义务机关是(该公安局) 29.被称为行政法母国的是(法国)30.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行政规章)31.下列何项属于行政法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32.国务院颁发专家特殊津贴的行为是(行政奖励)34.下列不属于国务院的组成成员(直属局长)35.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36.在我国,下列何项是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37.下列何项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街道办事处 )38.行政决定—经作出,即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这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拘束力)39.属于行政征收内容的是(排污费)40.行政许可行为是一种(应申请的行政行为)4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42. 我国中央人民政府是指国务院43. 工商所属于地方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44. 居民委员会不属于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45. 赶赴火灾现场的消防车,需要铁路运输或者渡江运输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载运。
行政法学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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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词解释1. 行政主体: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的组织..2.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包括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3. 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对国家与公共事务的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4. 实质性行政违法:又称实体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内容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实质性要件..5. 司法变更有限原则:指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在通常情况下无权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特定条件下如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才能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公定力:指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一经作出;不论其实质上是否合法;都具有被推定为合法而要求所有机关、组织或个人予以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行政裁决: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违法: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义务;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行政应急性原则: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况下;出于国家安全、社会秩序或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采取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行政补偿: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属于国家补偿的一种..行政指导:行政主体在其职责、任务或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需要;基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行政相对方同意或协助下;适时灵活地采取非强制手段;以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不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所遵循的步骤、顺序、方法、方式以及时限的总和..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司法活动..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共利益的目标;而以法律、法规等形式赋予行政主体享有各种职务上或物质上优益条件的资格..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补偿:是行政机关因合法行为并未实施违法侵权行为或违约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予的补偿;是国家补偿的一种..行政复议法律关系:是指在行政复议中;行政复议机关与复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其他复议参加人、复议参与人之间;为了解决行政争议;依据行政复议法律规范的规定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命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要求行政相对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中极为普遍的行为形式..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行使行政职能;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而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过相互协商、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宏观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行业和相对方进行的行政指导..行政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所指向的一方当事人;即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共同构成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另一方当事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行政给付:又称行政物质帮助;它是指行政机关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等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权益如金钱或实物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羁束行政行为: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形式、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行政责任: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或不履行行政法的义务而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行政复议: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时;与作为被管理对象的相对方发生争议;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由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决定的一种活动..独立许可:指许可证已规定了所有许可内容;不需要其他文件补充说明的许可..行政法主体:指在行政领域的各种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者;除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外还包括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代履行:指行政主体雇人代替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而强制义务人缴付相应劳务费用的行政强制方式..形式性行政违法:又称程序上的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在形式上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形式性要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指代表国家处理赔偿请求、支付赔偿费用、参加赔偿诉讼程序的行政机关..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补充性立法:它是为了补充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行政优先权:是指国家为保障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行政职权而赋予行政主体许多职务上的优先条件..管制性行政指导:又称抑制性行政指导;即行政主体对于妨害秩序或公益的行为加以预防和抑止而进行的行政指导..行政征用:指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人财产或劳务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立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复议机关: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抽象行政行为:动态上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静态上指不同的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执行罚:指行政主体对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科处一定数额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行政强制方法..行政追偿: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法律制度..其他规范性文件:指各级各类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法律、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及行政措施等..行政授权:即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直接规定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由特定的行政主体;通过法定方式;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授予某个组织的法律行为..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成立后;其内容对有关人员或组织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有关人员和组织必须遵守、服从..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取得国家的财政收入及宏观调节经济活动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负有法定义务的行政相对人以强制方式无偿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行政不当:亦称行政失当或称不当行政;主要指行政主体所作的虽然合法但不合理、不适当的行为..特殊地域管辖: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来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对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受理权限..行政复议决定: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审查结论;其内容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表现出来..普通的共同诉讼:指行政机关因同样的数个具体行政行为与两个以上的行政相对方产生行政争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共同诉讼..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与行政相对方根据行政法形成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关系..行政优益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依法享有一定的行政优先权和行政受益权..行政自由裁量权:行政权的必要内容之一;它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管理职能、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依据行政法的有关规定;在其法定的范围、幅度、方式、步骤等条件下;决定作为;不作为或如何作为的权力..行政委托:是指行政主体将其职权的一部分;依法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被委托的组织或个人以委托的行政主体的名义行使委托的职权;由此而引起的法律后果由委托行政主体承担的一种制度..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中所作出的只在行政组织内部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内部组成机构之间、行政机关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受行政法调整的行政关系..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司法审查中的第三人:是指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特别授权立法:是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行为..行政许可主体:即实施行政许可机关或者组织;是指基于相对人的申请;对相对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从而决定是否准许或者认可相对人所申请的活动或资格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习惯性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又有劳动能力的人采取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赔偿请求人:是指依法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确认和履行国家赔偿责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监督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在监督行政行为的过程中;国家有权机关与行政主体以及有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形成的受行政法规范调整的各种关系..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国家所赋予的行政职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过程中;所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公务员法律关系:是指一般公民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成为公务员;基于其所担任的行政职务而与国家之间构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人身自由罚: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在短期内限制或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其目的是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行政仲裁:是指行政机关设立的特定行政仲裁机构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予以公断的制度..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行政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方..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以示警戒的行政处罚;故又称申诫罚和精神罚..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试验性立法:是指行政机关基于有权机关或法律的特别授权;对本应由法律规定的事项;在条件尚不充分、经验尚未成熟或社会关系尚未定型的情况下;先由行政机关作出有关规定;经过一段试验期以后;再总结经验;由法律正式规定下来..这种立法多属于特别授权立法;需要法律或有权机关的特别授权..通过这种立法制定的法规;通常称为“暂行条例”或“暂行规定”..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外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对社会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过程中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间接强制执行措施:是指行政主体通过某些间接的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所采取的行政强制行为..二、简答题1.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答:1行为主体合法..2行为权限合法..3行为内容合法..4行为程序合法..5行为形式合法..2.行政法律责任的种类..答: 1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将行政法律责任分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公务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相对人的行政法律责任..2据行政法律责任的功能与目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惩罚性行政法律责任和补偿性行政法律责任..3根据行政法律责任的不同;可将其划分为财产性责任与非财产性责任..4根据确认并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国家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其划分为权力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行政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和司法机关确认的行政法律责任..3.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答: 1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2具体行政行为作用对象是特定的;即行政行为的相对人..3 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4 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要式行为;按照法定程序以特定的形式作出..5 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救济性..6 具体行政行为的形式具有广泛性和多样性..7 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具有一次性..4.行政处罚的原则..答:1处罚法定原则.2合理处罚原则.3处罚公开原则.4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5保障相对人权利的原则.6一事不再罚的原则5.行政合同的原则..答:一公开竞争原则1.订立行政合同要求行政主体事先表示订立合同的意向及公布合同内容..2.行政合同在签订过程中要求行政主体平等地对待行政相对各方;让参与的各方有均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优势和实力..二全面履行原则1.全面履行原则是私法上诚实信用原则的延伸..2.因情况变更导致行政合同的订立基础丧失时;全面履行原则将不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合同应当根据法定程序解除..三公益优先原则1.行政主体若认为行政合同的继续履行将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发展;就有权变更或者解除行政合同..2.行政主体对行政合同的履行有监督权..3.公益优先原则并不否定个人利益的存在和发展..6、行政行为的特征..答: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执法行为;具有从属法律性..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权力的行为;具有单方性..3行政行为的强制性..4行政行为的无偿性..5行政行为的服务性..7、行政处罚的种类..答:1人身罚..2财产罚..3行为罚..4申诫罚..8、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答:1行为主体享有行政职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2行为主体有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3行为产生了法律效果..4行为已经作出并为相对人知晓..9、行政程序与行政实体的关系..答: 1行政程序是行为的方式、步骤、时限、顺序;而行政实体则是行政行为的目的和结果..2程序逻辑为实体服务..3程序又对实体起作用..4程序有其独立的价值..5行政法律实施过程就是行政程序与行政实体的统一过程..10、行政复议的范围..答: 1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2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复议申请..3不能够提起行政复议的事项..11、简述行政主体、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区别..答案:行政主体是指依法享有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责;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法主体是指行政领域里各种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者..它包括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和监督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的享有与承担者;亦称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它包括行政主体和相对人;而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亦称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指在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与义务的享有与承担者..主要包括权力机关、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以及行政主体..在特定条件下;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12、简述我国公务员享有的权利..答案: 1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保障权..公务员履行公职行为的权利必须得到法律确认和保障;任何有碍于执行公务的活动或者行为都是违法的;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2身份保障权..公务员一经任用;非因重大过失或故意违法犯罪;不受免职或开除等处分..3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保险待遇的权利..公务员为国家服务;为社会劳动;有权得到国家支付的工资、津贴等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和福利待遇的权利..4参加培训的权利..公务员有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以提高自身素质的权利..5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公务员有权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公务员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7申请辞职权..公务员由于其主观或客观原因不愿意继续担任公职时;要求重新选择职业的权利..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3、简述行政权的概念、内容及其特点..答案:行政权是国家政权的组成部分;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赋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其他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公共事务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内容: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决定权、行政监督检查权、行政制裁权、行政强制执行权、行政裁决权等..特点:行政权相对于其他国家权力而言;它具有自由裁量性、主动性和广泛性等特点;相对于一般的社会组织、公民个人而言;它具有强制性、单方性和优益性等特点..行政法的分类:1一般行政法与特别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为标准所作的分类..2实体行政法与程序行政法..这是以行政法规范的性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3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和监督行政行为法..这是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所作的分类..监督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式一种多重的;复杂的法律关系..2、监督行政法律关系包含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3、监督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非对等性..合法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违反..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号法律要旨..合理性原则的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相关因素..3、平等使用法律规范;相同事实不得给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行政优先权的成立须符合的条件:1、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主体必须在行使职权、从事公务时..3、必须是位实现行政目的所必需..4、必须有法律根据..行政相对人在实体法上的地位:1、财产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给付与保护的权利2、排除违法行政的请求权和行政介入请求权3、法律保护的利益和反射性利益行政相对人程序法上的权利:1、参与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对人在程序上的权利2、行政相对人有参与制定行政法规范或计划的权利3、行政相对人参与作出行政行为的权利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和个人;即主体要件..2、行为主体有凭借国家行政权力产生、变更或消灭某种行政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即主观要件..3、行为主体在客观上实施了运用行政职权或职责的行为4、行为的功能要件;即行为主体实施行为能直接或间接引起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1、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经由权机关依法修改、废止或撤销;相应行为的继续实施;则与新德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
行政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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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自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 行政关系B. 民事关系C. 刑事关系D. 经济关系答案:A2.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A. 合法性原则B. 合理性原则C. 公开性原则D. 公平性原则答案:D3. 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要求包括()。
A. 程序合法B. 内容合法C. 目的合法D. 所有选项答案:D4. 行政复议的申请期限为()。
A. 30日B. 60日C. 90日D. 120日答案:B5. 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A. 行政相对人B. 行政机关C. 行政监察机关D. 行政复议机关答案:B6. 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不包括()。
A. 查封B. 扣押C. 冻结D. 没收答案:D7. 行政赔偿的主体是()。
A. 行政机关B. 行政相对人C. 行政监察机关D. 行政复议机关答案:A8. 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A. 行政机关B. 立法机关C. 司法机关D. 监察机关答案:A9. 行政合同的法律效力是()。
A. 强制效力B. 约束效力C. 法律效力D. 行政效力答案:C10. 行政指导的性质是()。
A. 强制性B. 指导性C. 咨询性D. 服务性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包括()。
A.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B. 行政主体与行政主体的关系C. 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D. 行政主体与行政监察机关的关系答案:AB2. 行政法的法律渊源包括()。
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地方性法规答案:ABCD3. 行政行为的特征包括()。
A. 单方意志性B. 强制性C. 法律性D. 程序性答案:ABC4. 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不包括()。
A. 行政强制措施B. 行政处罚C. 行政指导D. 行政合同答案:CD5. 行政赔偿的要件包括()。
A. 行政行为违法B. 行政行为造成损害C. 行政行为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 行政相对人有过错答案:ABC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行政法的定义和特征。
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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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行政法学》全部复习资料v1.0 可编辑可修改《行政法学》名词解释1.行政:在行政法上的意义,通常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的活动。
2.行政处理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对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力。
3.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对其范围、条件、标准、行使、程序等作了较详细、具体、明确规定的行政行为。
4.行政征调:亦称公用征调,是指行政主体等为了公共利益,在国家处于紧急状态或者紧急需要的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征用和调集个人和组织的财务或劳务,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有公共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行政诉讼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6.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7.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政相对人依法给予制裁权力。
8.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规范仅对行为目的、行为范围等作一原则性规定,而将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幅度、方式等留给行政机关自行选择、决定的行政行为。
9.狭义的行政征收:是指行政主体凭借国家行政权,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向个人和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集一定数额金钱或实物的行政行为。
10.行政赔偿: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负责向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11.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是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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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复习资料1、行政法:就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得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与控制得法律规范得总称。
2、行政法律事实:就是指由行政法律规范所规定得能够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得客观现象或事实。
3、行政法得法源:即行政法得渊源,就是指行政法得外部表现形式。
4、行政法律关系:就是指行政法所调整与规定得,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得各种社会关系。
5、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就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得当事人。
6、行政法律关系客体: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得对象。
包括物、行为与精神财富。
7、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得权利与承担得义务。
8、行政法律关系变更:就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得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与内容变更。
9、行政合法性原则:就是指行政权力得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10、行政合理性原则:就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得条件、种类与幅度范围作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得意图与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中得“理”就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得行为准则得法理。
11、行政主体:就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得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得法律责任得组织。
12、行政职权:就是国家行政政权得表现形式,就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得权能。
13、行政职责:就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得法定义务。
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得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
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得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
行政职责得核心就是依法行政。
14、国家行政机关:就是指一个国家得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与有关法律得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得机关。
15、国家行政机关得结构:就是指构成国家行政机关各要素得排列组合方式。
16、首长制:凡政府组织法定得最高行政决策权力与责任赋予一人承担者,称为首长负责制。
17、委员会制:政府组织法定得最高行政决策权力与责任赋予委员会集体承担者,称为委员会负责制。
18、层次制:又叫层级制、分级制,就是指政府纵向分为基干层次,每个层次所管业务性质相同,各对其上层负责,但其管辖范围随层级下降而缩小。
19、职能制:又叫分职制,指政府组织平行划分为若干部门,每个部门所管业务内容不同,但所管范围大体相同。
20、公务员:就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得工作人员。
21、行政职务关系:就是指公务员基于其行政职务而与行政机关之间构成得权利义务关系。
22、行政授权:就是指法律、法规将行政职权及行政职责得一部或全部授给非行政机关得社会组织形式得法律行为。
23、行政委托: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自己得职权范围内,将某项行政职能委托给某一机关、机构、企事业单位、其她社会组织办理得行为。
24、行政相对方:就是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得另一方当事人,就是其权益受行政主体得行政行为影响得个人或组织。
25、行政法制监督:就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专门行政监督机关及国家机关体系以外得公民、组织依法对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就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就是否遵纪守法行为所进行得监督。
26、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就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作出得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得行为。
27、行政行为得内容:就是指某个行政行为对行政相对方得权利、义务等产生得具体影响。
28、行政立法行为: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得权限与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得活动。
29、行政执法行为:就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被授权得社会组织执行或适用法律、法规与规章,使法律、法规或规章在实际生活中得以实现得活动30、行政司法行为:就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方,裁决行政争议得行为,行政司法中得法律关系就是三方法律关系,以行政机关得为一方,以发生纠纷得双方当事人各为一方。
31、要式行政行为:就是指必须根据法定方式进行或者必须具备法定得形式才能生效得行为。
32、不要式行政行为:就是指不需要具备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为人口头意思表示就可生效得行政行为。
33、抽象行政为:就是指行政主体针对不特定得行政管理对象实施得行政行为。
34、具体行政行为:就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得行政管理对象实施得行政行为。
35、行政行为得无效:就是指行政行为有明显或重大违法情形,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
36、行政行为得撤销:就是指对已发生法律效力得行政行为,如发现其违法或不当,由有权限国家机关予以撤销,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37、行政行为得废止:就是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得行政行为,因某种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
38、行政立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得权限与程序,制定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得活动。
与行政立法有关得情报、资料以及行政立法计划得解释、说明等,凡就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得情况,公民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39、情报公开制度:与行政立法有关得情报、资料以及对行政立法计划得解释、说明等,凡就是不属于法律规定为国家机密得情况,公民均有权向行政机关了解。
40、行政立法主体:就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制定行政法规或行政规章得国家行政机关。
41、行政立法程序:就是指行政立法主体依法定权限制定行政法规与行政规章所应遵循得步骤、方式与顺序。
42、行政许可:就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得申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得规定,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或批准、登记、认可等方式,允许其从事某项活动,行使某项权利,获得某种资格与能力得具体行政行为。
43、代执行: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者第三人代替义务人履行法定义务,并向义务人征收必要费用得强制执行措施。
44、执行罚:就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替代得作为义务得义务主体,科以金钱给付义务,以促使其履行义务得强制执行措施。
45、行政强制:就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一定得行政目得,保障行政管理得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方得人身及财产等采取得强制性得具体行政行为得总称。
46、行政强制执行:就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得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得具体行政行为。
47、间接强制执行:就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得法定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得行政强制措施。
48、直接强制执行:就是指义务人拒不履行其应履行得义务时,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其人身或财产施以强制力,直接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或通过强制手段达到与义务相同状态得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49、即时强制:就是指因情况紧急,为了达到预期得行政目得,行政主体不以相对方不履行义务为前提,即对相对方得人身自由与财产予以强制得活动或制度。
50、被追偿人:就是实施加害行为得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或受委托得组织与个人。
51、行政法律关系:为行政法所调整与规定得,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得各种社会关系。
52、行政合同:就是指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之间,为了实现行政管理得目得,依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确立、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得协议。
53、行政合同得变更:就是指现存合同基于行政主体得权力如为满足公益得需要而行使一定得裁量权或其她法律事实,如出现不可抗力,在不改变现存合同性质得基础上,对涉及合同主体、客体或内容得条款作相应得修改,补充或限制。
54、行政合同得解除:就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时,当事人提前结束约定得权利义务关系得行为。
55、行政指导:就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辖得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得政策规定,或者法律原则,针对特定得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用非强制性得方法或手段,取得该行政相对方得同意或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得行政目得得主动管理行为。
56、行政处罚:就是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给予制裁得具体行政行为。
57、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就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得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得谴责与警戒。
58、人身罚:也称自由罚,就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与剥夺违法行为人得人身自由得行政处罚。
59、行为罚:又称能力罚,就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得行为能力得制裁形式。
60、财产罚:就是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得剥夺财产权得处罚形式。
61、一般行政监督:又称一般职能得行政监督,就是指根据行政隶属关系,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所进行得监督,各级人民政府对所属工作部门得监督。
62、行政监察:就是指国家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得其她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与决定、命令得情况以及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纠举、惩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得专门活动。
63、行政监督:行政监督就是指行政机关实施得法律监督。
即行政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得法律监督,以及行政系统内部设立得专门监督机关得法律监督。
64、审计监督:它就是根据会计记录等有关经济资料与国家得法律法规,由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审核与稽查被审计单位得财政财务收支活动、经济效益与财政法纪得遵守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得评价,并提出审议报告,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谦政建设得活动。
65、行政违法: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得人员,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得行为。
66、行政不当:也叫行政失当,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得人员,在执行行政管理过程中作出得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67、行政责任: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得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与义务而应依法承担得否定性得法律后果。
68、行政诉讼管辖:就是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与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得分工与权限。
69、裁定管辖:就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以裁定得方式确定行政案件得管辖法院。
70、地域管辖:就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得分工与权限。
71、级别管辖:就是指在人民法院组织系统内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得分工与权限。
72、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又称人民法院主管范围,就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得范围。
76、选择复议原则:就是指在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复议得情况下,相对方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时,既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规定得特定机关申请,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复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7、司法变更权:就是指人民法院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经过审理后改变该具体行政行为得权力。
78、追偿:就是国家向行政赔偿请示求人支付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得公务员、受委托组织与人员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得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