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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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办公室管理办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章综合办公室职责

第四章印章管理规定

第五章会议管理规定

第六章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第七章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八章电话及通讯管理规定

第九章小汽车管理制度

第十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十一章办公用品采购领用发放规定

第十二章经费管理

第十三章项目经理部日常管理制度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经理部综合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依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与特点,特制定《综合办公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内部及工区管理。

第三章综合办公室职责

第三条文件材料的起草、核稿、制发,收发、登记、保管, 呈、转、审、阅、批、会签、督办、立卷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通知、记录、文件整理、归档和会议决议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做好项目经理部有关会议的通知、记录等组织工作。

第五条负责项目经理部印章的保管、使用。

第六条负责项目经理部各级外来人员的接待和食宿工作。

第七条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车辆的调度及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项目的考勤、薪酬、培训等工作。

第九条负责项目经理部食堂的管理工作。

第一十条负责项目经理部驻地水、电、住房及所有后勤保障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一十一条负责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通讯费用的管理工作。

第一十二条负责项目经理部办公室用品的采购、发放工作。

第一十三条负责项目经理部领导办公室、大小会议室等卫生清洁工作及驻地卫生清洁管理工作。

第一十四条信息化管理(办公系统的运行、维护、安全等管理)。

第一十五条项目党群工作管理、文化建设。

第一十六条综合治理及保卫工作。

第四章印章管理规定

第一十七条项目经理部的印章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建立印章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

第一十八条未经符合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印章。

第一十九条使用印章要登记。《印章使用登记簿》由日期、内容、单位、经办人、批准人、备注等项组成,由经办人逐项填写。(《印章使用登记簿》附后)

第二十条使用印章审批权限。

(一)凡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制发的文电,必须经项目经理部领导在文稿上签字批准后,按照项目经理部办公室核定的份数在公文落款处用印。

(二)如原定份数不够,需补充份数时,由用印单位出具书面申请或情况说明,并提交1份原件,办理盖章手续。

(三)财务用印,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字或授权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书,需要加盖项目经理部印章的,由用印单位提交、填制、审核、签批意见完整的《印章使用审批表》或审批通过的《合同会签单》后方可用印。

第二十一条各种例行业务用印,须按有关业务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并由业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盖章。

(一)公文盖章时,必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按照规定的份数盖印。印章要盖得端正、清晰。公章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严防错盖、漏盖。严禁使用空白盖印文纸。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印章管理部门有权拒绝用印。

(二)项目经理部印章原则上严禁外出用印。如确实有紧急事件需要携带印章到外地用印的,应当持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签字,到办公室办理手续,由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随同监印。

(三)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随同监印的,由用印单位办公室印章管理人员代为履行监印职责。

(四)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法惩处。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第二十二条印章的缴销

如因项目经理部撤销、名称变更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将原印章及时密封,由办公室负责人和印章管理人员在密封件上签署姓名、日期和时间,送交中交机电工程局办公室,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

第五章会议管理规定

工程会议是协调生产矛盾、解决施工现场问题的重要会议,为严格会议纪律,保障政令畅通,特作如下规定:

第二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会议安排和发布会议通知。

第二十四条会议的时间、参会人员、议程等如下:

(一)工程会议的召开时间:

1、月度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每月28日,由项目经理主持,地点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2、工程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研究本周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工作安排。每周六早9:00召开,由项目经理主持,地点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3、周一至周六每天19:00召开生产例会,地点在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4、如会议改期,另行通知。

(二)参加工程会议的人员:

1、各工区经理、技术负责人、安质主管等人员。

2、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师等人员。

(三)工程会议的会议议程:

1、各工区负责人汇报工作,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需要项目经理部解决的问题。

2、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汇报工作并提出存在的问题。

3、项目经理部领导答复各参建单位和部门提出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和要求。

(四)会议纪律:

1、按时出席会议,不得迟到或早退;

2、开会时间将手机关闭(或将铃声设为振动);

3、保持会场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会场严禁吸烟。

(五)会议签到制度:

与会人员填写《会议签到表》,将其姓名、单位(部门)、职务等项一一填写清楚。

第二十五条会议请假制度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人员,须在开会前半个小时通知办公室,经项目经理部领导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按旷会进行处罚:

(一)迟到半个小时之内的,按200元/次处罚;

(二)迟到半个小时以上的,按500元/次处罚。

第二十六条会议纪要

工程部和综合办公室负责做会议记录,会后综合办公室依据会议材料和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各与会单位、人员须配合提供会议材料。会议纪要完成后交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确认,确认后下发与会各参建单位和部门。(明确下发对接部门、签收、回复等)

第六章文件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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