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的通知
【法规类别】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深金规[2018]4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9.14
【实施日期】2018.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
作指引》的通知
(深金规〔2018〕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和《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实际,市金融办制定了《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
2018年9月14日
深圳市金融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申报操作指引
根据《深圳市扶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府规〔2017〕2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金融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金融总部项目用地申报对象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类企业总部,即可申请市级金融总部项目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