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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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刑事法学研究会的申请报告
市法学会:
为贯彻学习《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繁荣法学研究的意见》以及刑法工作的有关指示和精神,推动我市刑事法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市刑事法学的发展,为宜昌市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全面法律服务,我们申请成立宜昌市刑事法学研究会,现将有关事项汇报如下:
一、成立本会的背景和意义
新中国刑法学研究50年的历程表明,新中国刑法学研究不仅勇于探索,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且在新的历史时期具有广阔的研究领域和美好的发展前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刑事立法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应当看到,同其他部门立法一样,刑事立法往往是应形势之急需制定的,即使是1997年修订的刑法,也缺乏深入的研究和严密的论证,其合理性、科学性和操作性都不无再思的余地;刑事司法虽然与新中国成立后的前30年相比有了巨大的改进,但是非理性的成分依然存在。这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刑法学研究,应当更为理智地思考刑事立法的利弊得失和刑事司法的操作规则,为完善刑事立法、改善刑事司法提供建设性的而不是注脚性的、经过
深思熟虑的而不是单纯标新立异的理论观点。刑法学研究有责任为提高刑事立法的科学性和刑事司法的合理性,为改善刑事立法理念和刑事司法观念作出贡献。而如何发挥理论的魅力,完成刑法学应有的使命,则是21世纪向刑法学者们提出的挑战。
50年来,新中国的刑法学研究,在内容上不断丰富,不仅在刑法基本问题的研究上开辟了许多新的方面,而且在具体犯罪的研究上增加了对许多新的犯罪形态的研究;不仅从一国刑法的研究延伸到区际刑法进而到国际刑法的研究,而且紧跟国际领域刑法学研究的趋向,将研究的触角伸向环境保护领域和生命工程领域。刑法学是一门开放性的科学,刑法学研究的发展与社会的发展是同步的,不仅要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发展自己的研究方法,而且要关注人类生活的新领域,研究人类在新的发展空间遇到的刑法问题。只有置身于现实社会,紧密结合社会实践,刑法学研究才有前途。刑法学研究历来十分关注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中国刑法学的研究,始终是紧密结合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刑事立法、刑事司法进行的。同时,刑法学研究离不开社会法治状况的大背景,刑法学研究的繁荣又反过来促进社会法治的进步。中国社会法治状况的好坏,直接制约着刑法学研究的繁荣与否,但是另一方面,刑法学研究以及其他部门法学研究
的繁荣,又可以促进法治的发展。因为人们对法治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有一个逐步认识的过程,只有当人们认识到法治对社会生活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时,才会选择法治的道路。而法学包括刑法学研究的功能之一,就是唤起人们对法治的热忱和渴求,进而为人们选择法治提供理论准备。
在这样的大背景之下,成立宜昌市法学会刑法研究会,能够推动法学界理论研究,为繁荣法学、加强法律研究、指导推动法律实践工作,起到桥梁纽带作用;对构建和谐宜昌,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理论和实践的支持;能够为法学研究、刑法司法执法工作发挥一己之力。
二、本会成立的宗旨和主要任务
(一)宗旨
团结和组织我市从事刑法理论研究与实务活动的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刑法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刑法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服务。
(二)主要任务
组织宜昌市刑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学习与贯彻党和国家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组织开展本领域理论与实践
问题的研究,倡导正确学风,坚持学术民主,进行学术探讨,促进刑法学的学科建设。
组织本领域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反映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传播。对刑事立法和刑事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起草、修改提出对策与建议。
开展刑法学领域的区际学术交流与合作,积极承接各类刑事法学研究课题,组织专题研究,出版学术刊物;参与刑法学的教学研究与改革,积极培养本领域的法学、法律人才。
根据社会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定期不定期开展刑法法律咨询、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以及承担上级交办和委托的工作。
(三)活动的主要形式
举办网站、会刊、论坛、培训、讲座、演讲、争鸣、考察、研讨会、辩论会、交流会、编辑出版书籍、实践推广活动等。
(四)经费来源
学会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会员费;(2)政府资助;(3)社会赞助;(4)咨询服务收入;(5)其他合法收入。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
(一)机构设置
本会拟设立名誉会长1人、会长1人、副会长13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常务理事30名、理事50名。本会同时设立顾问委员会,聘请知名学者和专家担任,由5—7人组成。
本会下设5个专业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4名,由在教学和实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学者担任。
本会依托宜昌市人民检察院设立。
(二)人员构成
学会首届理事会建议名单如下:
1、名誉会长:
会长:孙光骏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务副会长:伍学文宜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副会长:文远鸿宜昌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杨黎明宜昌市政协主任
周钢生宜昌市国家安全局副局长
田军宜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叶德武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敏昌三峡大学政法学院院长
刘钢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宜昌市律师协
会副会长
秦铁平葛洲坝集团法律事务部主任秘书长:王会甫宜昌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
任
副秘书长:阮思军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赵正东宜昌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
董伟三峡大学政法学院副教授
刘成宜昌市律师协会、湖北七君律师事
务所党支部书记
2、顾问委员会
主任委员:1人
副主任委员:4人
3、专业委员会:诉讼法委员会、刑事犯罪委员会、经济犯罪委员会、预防职务犯罪委员会、青少年犯罪预防委员会。各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4名。
4、常务理事:拟30人,由相关主要市直部门、大专院校、律协及企业、银行人员担任。
5、理事:拟60人,由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知名律师所、大中型国有企业法务部门中人员担任。
四、办公地点: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八一路9号
请予批准为盼!
宜昌市法学会刑事法学研究会筹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