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辅导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为使培训辅导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更好地完成辅导任务,提高辅导工作效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目标确保公司以考代培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提高管理干部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主动性,把因知识、能力不足和态度不

积极而产生的人力成本的浪费控制在最小幅度,在满足企业发展

的同时,也使各级管理干部达到实现自我价值的目标。

第三条监管完善人力资源部对各事业部辅导人员工作的监督、考核,逐步实现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

第二章辅导人员设置

第四条辅导人员分专业知识技能辅导员和管理知识辅导员两大类,各事业部总辅导师下设辅导师,辅导师下设辅导员。所有工作线上的总辅导师、辅

导师和辅导员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组成一个覆盖公司管理人员、技术

人员、后备人才的辅导网络,使公司各类人才的成长都能得到及时、有

效的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本文所称辅导对象包括各层级管理干部、试用期干部、技术人员、后备人才、关键岗位人员。

第六条事业部制订总辅导师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总辅导师制订辅导师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辅导师制定对辅导员和其所带徒弟的考核标准和考

核办法,提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后分别实施。

第七条专业辅导人员主要负责辅导试用期干部和后备人才等辅导对象职责所涉及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管理辅导人员主要负责试用期干部和后备人才等

辅导对象职责所涉及的人财物制度、管理技巧和日常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三章任职资格及工作范围

第八条总辅导师原则上为事业部每条工作线上的总负责人,负责辅导中层及以上试用期干部、中高层及以上后备人才及辅导师工作。

第九条辅导师为每条工作线上的中坚力量,辅导师必须是中层及以上干部,且具有三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辅导

师同时负责辅导基层试用期干部、中基层后备人才及辅导员工作。

第十条辅导员须有一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有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第四章权责划分

第十一条总辅导师权责

1、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辅导工作负总责,并负责进行整体辅导规

划。

2、接受事业部制订的对总辅导师的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其

辅导成绩挂钩。

3、制定考核标准,监督、指导、考核所管辖范围内的辅导师辅导工作办

法、进度及效果等,该考核结果与辅导师的辅导成绩挂钩。

4、负责组织岗位应知应会考试,监考或指定相关管理人员监考。

第十二条辅导师权责

1、负责根据整体工作规划制定辅导计划,并实施辅导和指导辅导员工

作。

2、辅导师有权制定对辅导员及其所带徒弟的考核标准,提报人力资源部

审核备案后实施对所管辖范围内的辅导员工作进行跟踪、指导、监督

和考核,该考核结果与辅导员的辅导成绩挂钩。

3、组织辅导员共同汇编学习材料并给予指导,对辅导员所制订的辅导

计划进行指导和审核。

4、对辅导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每月向事业部反馈一次辅导成效和存

在问题。

第十三条辅导员权责

1、辅导员有权对辅导对象的日常辅导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可包括:

辅导对象参加辅导的出勤率、学习情况、摸底考核情况等。该考核结果与辅导对象的考试成绩挂钩。

2、每个辅导员每年都须至少带出一个合格的徒弟来,徒弟人选首选后备

人才库里的基层后备人才,也可选择其他思想品质好、有发展潜力、有专业兴趣的员工作为辅导对象来培养。

3、依据岗位说明书修订和汇编岗位范围内应知应会,报辅导师审批,并

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辅导材料。

4、根据负责范围人员实际情况制定阶段性辅导计划,报辅导师审批通过

后,灵活选择个别辅导、现场指导或集中辅导等多种辅导方式,实施辅导。

第五章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每个月进行一次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后备人才岗位应知应会考试,每两个月对管理人员进行一次指定进修的管

理知识考试。

第十五条考核本着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原则,根据情况可灵活运用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口试、谈体会、演讲、辩论、知识竞赛、

现场操作等多种方式。不能采用统一考试形式的人员需提交申

请,由人力资源部同相关用人部门调查、了解、协商,确认后

施行。

第十六条人力资源部需建立考试试题库,试题库应按照考核计划建立,每项计划对应2-3套考试试题,对专业性较强的考试试题,人力

资源部有权委托被考核部门外的相关部门拟定。

第十七条考核原则上应集中全部被考核人员,一次性完成考核。对不适用集中考核的岗位,可分批考核,但应采用不同的考试试题。第十八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可委托相关专业部门编写考试题库。

第十九条考试成绩的确认

1、总辅导师学习成绩即辅导成绩,就是其负责范围内其辅导对象的平均

考试成绩。

2、辅导师、辅导员学习成绩包括辅导成绩、自我学习成绩和日常考核成

绩三部分:辅导成绩即其辅导对象的平均考试成绩,占总学习成绩的40%;自我学习成绩即辅导员考试成绩,占总学习成绩的30%;日常考核成绩即辅导师对辅导员工作的日常考核成绩,占总学习成绩的

30%。

3、辅导对象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成绩和日常考核成绩两部分:考试成绩

占总学习成绩的60%;辅导员对辅导对象的日常考核成绩占总学习成绩的40%。

第六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条人力资源部将各类考核成绩汇总、存档,为后备人才的出入库、各级管理人员的升降职、轮岗、跨行业任职等提供依据。第二十一条事业部可制定考核标准对辅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给予辅导业绩突出或辅导业绩不佳的辅导员相应奖

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考核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