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定稿)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体现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工作量定额

1.教学工作量基准定额

见习助教基本工作量为220教分/学年;

助教分为一级、二级两个级别,一级助教基本工作量为360教分/学年,二级助教基本工作量为480教分/学年;

讲师基本工作量为440教分/学年;

副教授基本工作量为400教分/学年;

教授基本工作量为300教分/学年。

完成基准定额全额发放基本工资,未完成此定额者,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发放基本工资。

2.课时单价:

见习助教:20元/教分;助教:30元/教分;讲师:40元/教分

副教授:50元/教分;教授:60元/教分

二、教学工作量(教分)计算办法

1.理论课教学工作量(包括教学过程的设计、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或考查等全部教学环节)

每门课教分=计划学时×k a

表1. k

的取值

(2)两课包括思想修养与法学基础、中国近代史、马克思基本原理、毛邓3、形势与政策教育。

(3)自然科学技术基础是指四大基础数学类:高数、线代、概率,物理类:大学物理,电工类:电工、电路,计算机类:C语言程序设计(理工类)、数据库基础

(文科类)、计算机文化与软件基础(即计算机概论)。

2.课程辅导教学工作量

根据青年教师培养的需要和大班型自然科学技术基础课教学需要,部分课程可安排专职辅导(助课)。专职辅导教师必须随班听课、批改作业(至少1/2)、参加辅导、答疑、考试等全部教学环节。课程辅导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教分=计划学时×辅导的教学班数×0.3

3.实验教学工作量(包括实验教学设计、实验准备、指导、答疑、批改报告和成绩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

实验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教分=计划学时×实验次数×k b

指导实验班型原则上不能小于1/2。

4.实习教学工作量

(1)集中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习计划的制订、落实、现场指导与实习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

集中实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教分=实习天数×k c

金工实习3个班1名指导教师;认识实习每个班1名指导教师(单班2名)。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每个班两名指导教师。地点及形式变化应分段计算。

注:艺术设计《色彩采风》(市外集中)按每天8学时计(包括晚间点评2学时)。

其他专业的集中实习算法不变,住在外面的每天另加2学时。

(2)分散实习教学工作量(包括实习计划的设计、任务下达、实习考核等教学环节),分散实习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教分=实习班数×k c′

式中k c′为分散实习教学工作量系数,k c′的取值为:1周为5 ,2周(含2周)以上每增加1周系数增加2。

注:学期项目设计10人为一个自然班,教分=(1×相应周数的系数/10人)×所带人数。

其他分散实习20人为一个自然班,教分=(1×相应周数的系数/20人)×所带人数。

5.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包括设计任务下达、指导答疑、答辩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课程设计教学工作量(教分)的取值见表6。指导课程设计班型原则上不能小于1。

6.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包括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任务下达、设计指导、设计论文评阅、毕业答辩等教学全过程)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为:

教分=计划周数(最多16周)×指导学生数×1.1

7.其它工作量折合办法

折合工作计算实施标准

三、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

(一)教学工作量津贴发放标准

1.教师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达到基准定额以上部分开始计发教学工作量津贴,标准详见《学院教师薪资标准》;

2.行政兼教学人员工作量每周上课不超过6课时,岗位津贴全额发放,完成的工作量按照课时津贴的一半计算。

3.系级管理干部每周总上课总量不超过12课时,教研室主任上课学时不超过14课时。

系级主任教学工作量基准定额减免25%,系级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减免10%。

(二)附加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标准

教师完成以下内容教学工作可按相应标准计发附加教学工作津贴,但不计入教师学年教学工作量。附加教学工作津贴按以下标准发放:

1.统一考试监考每小时附加教学工作津贴15元;

2.行政或教辅人员晚间及周末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统筹调配任务,实行轮岗串休或集中休假。

3.教辅人员指导实验或实践教学按教师教学工作津贴标准补贴。

4.教师参加学科建设工作按以下办法发放相应工作津贴:本科专业申报工作津贴1000元。由各教学单位具体分配到相关人员。

四、教学工作津贴发放方法

学期教学工作津贴总额=【教学工作量(教分)-学期基础工作量】×课时津贴

1.每期末发放专任教师超基本工作量酬金。学期初测算本学期的教学工作津贴和附加教学工作补贴总额,

2.期末预算。每学期末(7月或1月)教学单位核算当学期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并进行汇总,报教务处。

3.学年结算。教务处将教师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情况报人事处。

五、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试行。

艺术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0年9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