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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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社会稳定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
会就无从谈起。多年来,人民调解制度以其自愿协商性、程序简易性
和成本低廉性而深受人民群众的欢迎,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
不断深入,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大量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
期人民调解工作如何适应改革发展大局的需要,如何按照科学发展观
的要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
贡献,这些都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最近,我们深入各县(市、区)及部分乡镇就全市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
谐稳定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综述如下:
一、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和主要成效
近几年来,我市通过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强化矛盾纠纷排
查调处,坚持排查在前,防范在先,在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群体性
突发事件中,较好地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人民调解预防、减少和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全市人
民调解组织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
作方针,遵循“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
作走在调解前、调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四前工作法”,大力开展“调解矛盾纠纷,创建平安**”和“矛盾纠纷调解年”活动,及时有
效地排查化解和预防减少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每
年平均调解各种纠纷一万余件,成功率在98%以上。据统计,20xx年一
季度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853起,调处成功1833起,成功率达98.9%。其中,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群体械斗33起,涉及670人;避免群体上访22起,涉及224人;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8件。20xx年1月,苏仙区白露塘镇观山洞村两个组的村民为争鑫源
矿业运输权发生纠纷,将运矿车停在矿口主要运输道路上,使矿方采
矿运输工作停滞,同时致使矿业工人无工可做而与当地村民又发生冲突,双方手持铁棒对峙,群体械斗一触即发。镇里接报后,立即组织
司法所、综治办和派出所人员火速赶到现场,一方面做好双方的疏导
工作,避免矛盾升级;另一方面组织村民代表和矿方代表协商调处。
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处,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避免了一起群体
械斗的发生,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环境。20xx年3月,永州市蓝山县新
墟镇一妇女邹某在嘉禾县城关镇一房东李某家突然死亡,几十名死者
亲属情绪非常激动与房东李某发生争执,并到嘉禾县城关司法所报案,要求追究李某责任,并扬言如果处理不好就扣押嘉禾来住蓝山的车辆。司法所的同志意识到情况紧急,迅速将情况上报镇里和县司法局。镇
里立组织纠纷协调处理小组奔赴现场维护秩序并深入调查情况,同时
通知法医验尸确定死因,并联系蓝山县新墟镇干部一起到嘉禾县城关
司法所共同处理。经法医鉴定,邹某属正常死亡。调查中发现,邹某
与李某同居生活了两年。事实清楚后,城关司法所召集纠纷双方进行
调解,经过多方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一起跨市、县的突发性纠
纷得以圆满解决。由于防范机制不断健全,全市民间纠纷发生率近几
年来呈下降趋势。统计数字表明,20xx年全市共排查出各种矛盾纠纷14830起,20xx年为11350起,20xx年为8992起,20xx年比20xx年
下降了23.5%,20xx年比20xx年下降了20.8%。人民调解把大量社会
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基层,大大减少了信访量、诉讼量和可能
发生的违法犯罪、群体斗殴事件,成为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我市的人民调解经验在20xx年4月
9日《湖南日报》头版头条进行了报道。
(二)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制度建设逐步健全。目前全市建立
了县、乡、村、组、联户五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661个。其中县(市、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1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57个,村民调委会2974个,社区调委会207个,厂矿、企业
及各类专门调委会212个;有人民调解员1.3万人,义务调解员和纠
纷信息员3.8万人,并在乡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调解庭(室)。各乡镇成立了以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国土所、林业站和水管站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合调解委员会,构
筑了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遍布城乡、厂矿企业的人民调解组织
网络,形成了“大调解”的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基本实现“六
统一”(标牌、印章、人民调解标识、程序、制度、文书统一)和
“五有”(有标识牌、有办公场所、有印章、有调解回访记录、有统
计台帐。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持证上岗、纠纷登记、统计、文书档
案管理等十多项管理制度;实
行纠纷情报信息月报制、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跨地域联谊联调制度、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等制度;加强了联络互访机制、矛盾纠纷预
防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保障
机制、人民调解工作督办机制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长效机制。基本形
成了管理有章程,考核有标准,办事有程序,监督有依据的人民调解
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有序发展,提升了人
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三)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领域逐步拓展。为了有
效整合和强化化调解职能,目前全市各县(市、区)均结合实际逐步
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和依托,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
效衔接配合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北湖区成立了三调解联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具体履行牵头、协调、督办、考核、问责等10项工作职责,并配备流动调解车一台,设立“流动调解庭”,建立了由“一个三调联动班子、一套规范工作机制、一支综合调解队伍、一台流动调解专用车、一条人民调解热线”“五个一”构成的矛
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贯穿于民事案件的诉前、诉中、诉
后各个阶段,明确了与行政调解对接工作范围。对重大疑难纠纷和跨
区域、跨部门、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由办公室指派相关成员单位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