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认识
[摘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的主要内容。“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所谓“安全第一”,就是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各项目标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的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没有安全第一的思想,预防为主就失去了思想支撑,综合治理就失去了整治依据。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有把安全生产的重点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超前防范,才能有效减少事故成本损失,实现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有效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到实处,不断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本文从国家、企业及个人三个方面论述了本人对“安全第一”的认识,同时分析了“预、防”的含义,认为“安全第一”是对一切工作的要求,“预防为主”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保障,只有做到将安全放在首位,才能重视预防,同时也只有做到有效预防,才能实现安全。
[关键词]:“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预防
一、我国一年的事故损失,相当于1000多万个职工一年的辛勤
劳动化为乌有,相当于近亿农民颗粒无收。而在事故的背后是亲友的哭声和血泪、是家庭的破碎、是企业的泥潭,是社会难以随之重!这是和我国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蓬勃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的,也是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相适应的。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有效地减少各类事故,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也是建立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构和谐社会的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条件。因此,我国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根据多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和事故教训总结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下就“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谈谈自己的认识。
坚持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过程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不论在干什么、什么时候都要抓安全,任何事情都要为安全让路,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在所有工作的前边。要把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产中贯穿于整个安全生产过程,要正确处理好安全生产,与效益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两者发生矛盾时,生产向安全让步,当通风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向通风让步。安全第一的思想还应体现在安全生产工作与政绩考核“一票否决权”,还体现在资金投入上保证安全第一,安全培训上安全第一,各种会议安全第一等等,从而真正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权威。
首先对国家而言,安全第一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性质和社会生产目
的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国家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护人民的利益,在组织和发展生产、提高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的同时,就要竭尽全力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是社会赋予的神圣使命,也是从工人阶级的立场和革命人道主义出发而规定的神圣职责。这是我们党长期以来一直坚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安全第一,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以人为本,就必须珍爱人的生命;科学发展,就必须安全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构建安全社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对于捍卫人的生命尊严、构建安全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
其次对企业而言,经济效益是中心,这是企业全部工作的目的和归宿。一个企业安全生产如何,必须会影响企业的效益。从根本上说,保证生产安全与实现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是一致的。因为就各方面对生产经营活动本身的目标期望而言,投资者希望取得盈利和尽可能多的投资回报;从业人员希望获得劳动报酬,增加个人收入;政府则希望多一些就业岗位,增加社会需要的产品或服务的供应,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要使这些目标能够实现,一项基本前提,就是必须保证生产安全。如果不能保证生产安全,发生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投资者、从业人员和政府的目标都难以实现或者大打折扣。另一方面,生产经营活动中保证安全的目标与其他目标之间,在一定
情况下又会发生矛盾。企业发生事故总要或多或少地造成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还要花费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去处理,这本身就是直接经济效益上的损失。此外,由于工亡事故的影响,职工人心不稳,出勤难以保证,生产难以进行,这也是无法估量的损失。比如,投到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多一些,投到其他方面的资金就会少一些;严格按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办事,生产效率就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等等。
如何处理这些矛盾,答案就是“安全第一”。当然,“安全第一”不是说用于安全生产的投入越多越好,更不能为了保证安全而将一些高危作业统统关掉。而应该是“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这正是“安全第一”的根本思想。
第三对个人而言,不论发生多大事故,轻则财产损失,重则受伤至残甚至失去生命。常言说“生命无价”,生命是个人最大的本钱,一个人受伤至残或失去生命,个人的生活、前途就会受很大影响甚至无从谈起,也会给家庭带来灾难甚至毁灭性打击。
就我们的主观愿望来说,无论是管理者和员工都希望把安全生产搞好。但是,把愿望变为现实,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就是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首先,要抓好思想教育,克服和纠正各种不正确的思想认识:诸如将安全工作看成一种额外负担,感到束手束脚;对安全生产感到无所谓,麻痹大意;只图一时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或抱着消极悲观,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思想等等。必须针对这些错误的想法,加强教育,端正认识。
作为管理者,不但要懂生产管理,还要懂安全管理,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管理者;作为员工,不仅要掌握生产技术,还要掌握安全技术,否则,就不能算是合格的员工。生产和安全是同一个劳动过程的两个侧面,两者必须统一。
我们强调安全第一,并不是把生产放到安全的从属地位,恰恰相反,安全是为生产服务的,把安全放到前面,是为了给完成生产任务提供保证,是完成生产任务先决条件。管理者不顾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违章指挥,冒险蛮干,是我国《劳动法》所不允许的;员工违章操作,同样也是不允许的。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就是当生产与安全生产矛盾的时候,必须保障安全,然后才能生产。总之,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安全生产方针,才能自觉地、积极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
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安全,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要抓好安全生产,首先要从预防抓起,作到未雨绸缪,而不能等事故发生后才想到“预防为主”是实安全生产的最好举措,是安全第一的具体表现。要实现安全第一就必须扎扎实实地从预防为主抓起。
二、坚持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就是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预教、预测、预报、预警、预防的递进式、立体化事故隐患预防体系,改善安全状况,预防安全事故。
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说,对安全生产的管理,重要的是要谋事在先,尊重科学、探索规律,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