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中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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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中央银行

第一节中央银行概述

一、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然性

1、银行券的发行问题

从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前半期,资本主义银行业得到了

广泛建立。最初,几乎每家银行都拥有银行券发行权,市场上流

通的银行券五花八门。如果每家银行都能保证自己发行的银行券

能够随时兑现,也就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在银行业的激烈

竞争中,总会有一些银行国经营不善而不能保证兑现,某些银行则有意设在遥远的地区,使人们难以向其兑现。这些问题导致信用纠纷、银行破产甚至整个金融业的危机。其他那些信用状况良好的银行虽能保证兑现,继续发行银行券,但受财力、信誉等方面的限制,只能在较小的范围内流通,很难扩大发行量。因此客观上需要一个权威性的、资本雄厚的大银行,发行一种信誉好且能在全国范围内流通的货币。

2、票据交换和清算问题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银行业务不断扩大,银行每天收付的

票据数量日益增加,银行之间的债务债权关系越来越复杂,每天

都有大量的资金需要清算,这要由各银行自行清算是非常困难的,

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统一的票据交换和债权债务的清算机构。英国

于1833年正式成立伦敦票据交换所,以后英格兰银行获得了最终

清算银行的地位。因此,建立全国统一的有权威的公正的清算中心

是保证信用制度顺利发展的必然趋势。

3、最后贷款人问题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对银行贷款的需求量越来越

大,借款的期限越来越长,但银行的资金来源受到数量和信誉的影响,远远不能满足资金运用。另外,由于出现突发性的大量提现,一些银行会陷入因支付能力不足而倒闭的困境。因此需要一个信用卓著的、实力强大的金融机构充当一般商业银行的最后支持者,一旦商业银行资金发生困难,可以给予必要的支持,以免在信用危机中破产,引发整个金融危机的发生。

4、金融监管的问题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一方面使银行业日益兴旺,另一方面也

使银行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银行的破产和倒闭极易引起连锁反

应,给整个经济带来危害,这就需要一个全国统一而又有权威的金融机构对金融业进行监管。

5、政府筹融资问题

二、中央银行的产生与发展

中央银行的产生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从众多的商业银行中

分离出一家商业银行,逐步演变为中央银行,通常称为演进型中央银行,如英格兰银行;二是专门创立中央银行,通常称为创设

型中央银行,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

1、演进型中央银行

最早具有中央银行名称的是瑞典国家银行。它成立于1656年,最初是由私人创办的。1668年由政府出面改造为瑞典国家

银行。有人因此认为瑞典国家银行是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但

是,这时的瑞典国家银行并不具备中央银行的关键职能,他直到

1897年才独占货币发行权,那时才是真正的中央银行。

成立于1694年的英格兰银行,是最早真正执行中央银行职

能的金融机构,被称为中央银行的鼻祖。

从18世纪后半期到19世纪初,德国、比利时、荷兰、奥地

利、挪威、丹麦等国先后成立了中央银行。

2、创设型中央银行

3、早期中央银行的特点

(1)早期,中央银行多是基于政府的需要而设立的,如为政府筹措经费、发行货币、代理国库等,这时的中央银行还只是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没成为银行的银行、管理金融的银行。

(2)早期中央银行一般都兼营一部分商业银行的业务。

(3)早期的中央银行一般都是私人股份银行或私人和政府合股银行,不是完全由国家出资设立的。

(4)早期的中央银行并不能完全具备控制国内金融市场,干预和调节国民经济的功能。

到了20世纪,世界各国普遍实行中央银行制度。1920年布

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决定:凡是还未成立中央银行的国家,应尽

快成立中央银行,以改变一战后金融混乱的局面。1922年,日内瓦国际金融会议又一次建议各国,包括新成立的国家尽快成立

中央银行。

在国际联盟的帮助下,中央银行制度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

展。仅仅自布鲁塞尔会议以后的IO年中,各国新成立的中央银行就达31家。像南非(1921年)、澳大利亚(1924年)、墨西哥(1925年)、中国(1928年)等国的中央银行都是在这一期间设

立的。那些已经设立中央银行的国家也采取许多措施,加强中央

银行的地位。从20世纪初到二战结束,是中央银行历史上发展

最快的一个时期。

二战后,各国中央银行逐步实行了国有化政策。

三、中央银行的类型

(一)单一型

在一国内只设一家中央银行及众多的分支机构,世界上80%以上的国家都属于此类中央银行制度。

(二)复合型

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

业务与职能和商业银行的业务职能集中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三)跨国型

他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的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

个国家的中央银行。一些国家为了联合起来争取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有利地位,正在以经济一体化走向货币一体化,如欧洲中央银行,发行共同的货币――欧元、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和外汇制度,监督各国金融制度。

(四)准中央银行型

一些国家和地区设置类似于中央银行的机构,执行中央银行的部分职能。

四、中央银行的职能

(一)发行的银行

所谓发行的银行是指有货币发行权的银行,这是中央银行首

要和基本的职能。在现代经济中,独占货币发行权是中央银行一

个重要的标志。

中央银行垄断货币发行权的意义在于:1、统一票面,方便

商品交易;2、防止发钞银行倒闭,引起金融动荡和经济混乱;3、

有利于货币流通的正常和稳定;4、有利于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

宏观调控能力和国家货币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政府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是指中央银行作为国家的职能部门,必须为政府

服务,这是早期中央银行的一个主要职能。

1、代理国库。各国中央银行都负责经办政府的财政收支(活期

账户)。中央银行代理政府财政收支业务一般都是无偿的,另一

方面中央银行对政府的财政存款一般也不支付利息。

2、对政府融资。

第一,对政府提供贷款。对政府临时性资金需要提供短期贷款,这些贷款在财政年度内就能偿还,所以不会引起货币流通的

混乱。短期贷款的方法主要是国库券的贴现或国家有价证券作为

抵押的短期放款。

有的国家对中央银行的这种短期贷款有严格的限制。我国

《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

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第二,购买政府债券。购买方式有直接购买和间接购买。直

接购买指中央银行在一级市场上直接购买政府债券,直接向政府

提供信贷。很多国家禁止。间接购买是指中央银行在二级市场上

购买债券,间接向政府提供信贷。(美国就是)

第三;透支。容易引起高度通货膨胀。

3、代理政府金融事务。中央银行一般都代办政府债券的发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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