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络小贷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文献综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我国网络小贷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
的文献综述
在信息传输速度高度便捷的当今社会,曾经因为征信难度大,风险高,规模化成本高而在线下的传统信贷领域一直不受重视的小额贷款焕发出了新的生命力。
网络小额贷款,又称P2P网络借贷(peer-to-peer)--互联网点对点金融借贷平台,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其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也属于民间小额借贷,但同时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因为规模与量级的扩张,隐藏在其背后的问题也开始为大众所熟知。
近年来,我国网络小贷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发展速度之快令人咋舌,针对这一领域的投资额也一路飙升;带来的问题之多也是令监管机构措手不及以致连发数道“禁令”,因违规息费,暴力催收等引发的负面新闻也不绝于耳。
这些现象也引起了国内外研究者的关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一、国内外网络小贷发展现状
2005年3月,英国人Richard·Dova、James·Alexander、Sararh·Mathews和David· Nicholson 4位年轻人创办的全球第一家P2P网贷平台Zopa在伦敦上线运营。
如今Zopa的业务已扩至意大利、美国和日本,平均每天线上的投资额达200多万英镑。
Zopa是“可达成协议的空间(Zone of Possible Agreement)”的缩写[1]。
我国在2007年也诞生了第一家P2P网络借贷--拍拍贷。
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这一种模式,在互联网“东风”下,突飞猛进,截止2018年1月,网络贷款平台累计数量已达6016家。
但与此同时,各网贷平台因出现问题被关停的消息也是不断传出,截止2018年1月,累计问题平台数量就已达4110家之多,问题平台占比68.3%[2]。
而关于网贷平台的暴力催收、资质不合规以及构建消费主义陷阱等问题也在各种媒体上受到广泛关注。
总体而言,网络小贷发展态势迅猛,但暴露出的问题也不在少数。
二、网络小贷模式存在的问题
[1]援引网贷之家2018年1月份公布的统计数据;数据来源网址:https:///industry-list.html
[2]援引Wikipedia数据;来源网址:https:///wiki/Zopa
相比较传统信贷,P2P网络借贷拥有诸多不同之处。
王倩与李萌2017年发表在《经济师》上的文章就认真探讨了P2P网络借贷与传统金融信贷的差异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文中提到相比起来:1.P2P网络借贷相对于传统信贷存在因网络技术的介入而存在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信息泄露与系统稳定性存疑的问题;2.P2P网络借贷因征信系统的缺失带来的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等道德风险;3.因为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尚不完善,P2P网络借贷的限制条件少而更易形成诸如非法集资等问题[3]。
无独有偶,时坤在2016年发表于《时代经贸》上的文章也对P2P网络借贷的风险进行了探究。
其在文中除了详细剖析国内P2P网络借贷1.因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导致在传统意义上是投资人的资金融入方在平台的中介性质下全盘承担了信用风险之外;还指出2.平台资金缺乏监管,存在道德风险--即网贷平台对投资人来讲很容易变成一个庞氏骗局;3.许多网络借贷中的出借人理念不成熟,对风险低估甚至无视而只注重收益;4.原本支持网络借贷的政策逻辑--解决小微企业融资的问题在网络借贷的高利率低额度与高消费贷款比例的情况下不复存在。
P2P网络借贷同样存在的问题还有李美丹2016年发表于《江苏商论》的文章中指出的“去担保化”。
该文作者提出因投资行为非理性、降低融资成本以及对P2P网络借贷机构业务规范化的政策等因素影响,P2P网络借贷出现了“去担保化”的趋势,而“去担保化”后投资人的资金风险问题却没有解决,平台的安全性大打折扣,这不可谓不是P2P 网络借贷存在的又一问题。
三、关于网络借贷存在的问题原因探究
针对论题背景中提到的一些P2P网络借贷乱象Syon P. Bhanot 于2017年发表在《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上关于网络借贷中信用问题的研究或可解释一二。
文中,作者对4833名随机的P2P网络借贷中的贷方进行了实验,发现无论是签署的要式还款承诺书抑或是亲自撰写的还款承诺,均有较高比例的贷者违约偿付。
而其背后较高的原因分别为1.实际还款能力不足但依然通过借贷审核;2.个人诚信度较低且无有效约束机制。
尽管实验没有进一步探究这些违约背后所反映的问题以及可能会对网贷平台造成的不利影响,但我们仍然可以基于实验结果得到现行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存在风险控制能力较弱并将导致投资人风险加剧的结论。
而同样或可佐证因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而支持P2P网络借贷的政策逻辑有站不住脚的可能性的研究则是在2014年,Laura Gonzalez与Yuliya Komarova Loureiro在《Journal of Behavioral and Experimental iFinance》上发表的文章,文中考察了借款人和
贷款人个人特征对P2P网络借贷决策的影响。
具体来说,文章审查了借款人的照片在P2P网络借贷时如何影响其获得贷款的可能性。
在文章中,他们发现1.贷款申请人的年龄被视为还贷能力的象征和贷款发放与否成相当程度的正比例关系,即被认为年轻的借款人被分配较小的贷款,而被视为成熟的借款人被分配较大的贷款。
然而,2.当不能根据年龄认知(年轻专业人员)轻易推断经验和能力时,其他人格特征似乎就成为决策线索。
具体而言,借款人的外在吸引力将起作用,以及3.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相对性别也会影响决策,即在借款人与出借人性别相同时更容易使出借人产生竞争意识而导致“美貌津贴”现象[3]在此时不起作用。
此外4.出借人的自我评价也可能会影响到对贷款申请者的可信度评价,尤其是在二者性别相同时。
这一结果说明了P2P网络借贷在更多可信度更高的证明材料无法被提供的时候,申请人个人照片而不是申请人承诺的还款能力以及贷款用途对贷款审核的影响更大。
四、当前规范网络小贷的措施与建议
正是因为许多问题的存在,相关部门也开始了对P2P网络借贷的政策收紧。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张燕2017年11月27日的一篇报道中指出:11月21日晚间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紧急下发的文件表明 1.此前各地金融办发放互联网经营业务许可的标准不一,有地区为了吸引企业将标准降低,此次可能将对存量P2P网络借贷牌照进行重新审核清理;2.银行资金成为P2P网络借贷业务中的重要资金来源,而在一系列政策的收紧下,助贷模式或被叫停。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相关部门规范P2P网络借贷的决心且已采取了实际措施。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张燕在2017年12月18日的一篇后续报道加强了我们对政府推动P2P网络借贷规范化一系列措施的理解:12月8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至各地区网贷整治办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的《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说明1.针对P2P网络借贷机构的资质审批权限将上移,不合规的将会重新审核,而审查内容包括综合实际利率、贷款范围、业务合作以及贷款管理等方面;2.对不符合P2P网络借贷定义,即,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具有通过互联网平台上获取借款人,运用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客户经营网络消费等特定场景信息等评定信用风险,在线上完成贷
3美貌津贴(Beauty Premium)的现象源于1984年的一次经济学研究,该研究表明英俊男子比那些长相不出色的男人相比薪水要高百分之五,外表美貌的人士会得到教师、老板、导师的更多关注,甚至是婴儿在看到漂亮的脸也会凝视更久的时间,而无论外表较出色男女们的抱负志向如何,他们生命中的大部分事都能做得很好。
款全业务流程等特点的机构将会收回牌照;3.对P2P网络借贷机构的融资杠杆行为进行限制,ABS(Asset Backed Securitization:以项目为支撑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在小贷公司或将难以为继。
关于和国外经验对比以得出建议,闫琳2017年发表在《金融与经济》的文章就从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的发展出发,探究了其对中国的几点启示:1.与美国完善的征信体系相比,我国的个人信用评级尚不健全,而这些制度的建设需要每一个金融市场甚至经济活动参与者的共同努力;2.通过社交关系增进出借人与贷款申请人的相互信任,有效区分潜在优质申请人,即将社交资本引入平台架构,进一步的减少信息不对称。
3.将监管制度从大方向落到细节处,如对互联网消费场景进行明确定义,对业务范围进行详细规定等。
综述结论
参考上面的诸多文献我们可以发现,P2P网络借贷确实发展迅猛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风险控制能力较差,法律监管不够完善,存在道德风险。
也有不少研究者对此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对策。
但是,很少有文献从P2P网络借贷平台背后的消费主义陷阱进行解构,也很少从贷款申请人的角度出发分析申请人在这一模式中可能会遭遇到的问题与相关对策。
因此,在撰写论文时,在探讨P2P网络借贷存在的一般性问题外,我将从多个角度分析该模式在中国的发展、问题与对策。
参考文献
[1]中国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Z].银监会普惠金融办发,2016年1
号
[2]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
整治实施方案.[Z]网贷整治办发,2017年56号
[3] 李美丹.浅谈我国P2P网贷平台的“去担保化” [J].江苏商论,2016,(33):29-30
[4] 王倩,李萌.互联网P2P借贷与传统金融信贷业务的比较研究[J].经济师,2017,(6):153-154
[5] 闫琳.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基于Prosper和拍拍贷案例.[J].金融与经
济,2017,(10):79-83
[6] 张燕.网络小贷急刹车[N].中国经济周刊,2017,(46):36-39
[7] 张燕.网络小贷将在未来3个月全面整治[N].中国经济周刊,2017,(49) :46-48
[8] 时坤.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研究[J].时代经贸,2016,(33):17-21
[9] 王志莹,康大伟.互联网金融融资模式分析[J].技术与市场,2017,24 (2) :120-121
[10] 林宇.P2P 新型融资模式的风险分析[J].文史博览:理论,2016,(4):57-59
[11] 何晓光.浅析P2P 网络融资模式及运作[J].对外经贸,2016,(3) :105-106
[12] 蒋晓芬.浅谈中国P2P 网络借贷市场发展模式及前景[J].当代经济,2017,(14):35-41
[13] 陈静俊.P2P网络借贷:金融创新中的问题和对策研究.SCIENCE & TECHNOLOGY I
NFORMATION,2011,(13):25-28
[14] 莫易娴.P2P网络借贷国内外理论与实践研究文献综述[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1,(12):17-21 [13] 陈冬宇,李伟军,彭中礼,徐赟.网络借贷引入第三方个人征信的必要性探讨[J].征信,2012,
(1):41-44
[16] 艾金娣.P2P网络平台风险防范.中国金融.2012,(14):56-60
[17] 赵乐峰,杜凯.规范发展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思考[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2,(1)
[18] 吴建民.探讨银行网络贷款发展.[J]杭州金融研修学院学报》,2012,(2):27-29
[19] SP Bhanot.Cheap promises: Evidence from loan repayment pledges in an online experiment. [J]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2017,140:246-266
[20] L Gonzalez ,YK Loureiro.When can a photo increase credit? The impact of lender and borrower
profiles on online peer-to-peer loans. [J] Journal of Behavioral & Experimental Finance,2014,
2 :4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