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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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以长安法治建设为载体,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狠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置,确保民政系统秩序稳定,为盐边县开启基本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目标管理。
(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组织体系,落实制度保障。
(三)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宣传教育,增强大局意识。
(四)开展创建活动,争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长安建设先进单位。
(五)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社会治安群防群治。
(六)严格落实治安管理防范措施,把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利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社会、政治、经济的良好秩序。
三、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实行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局领导班子定期研究部署综治治安建设工作,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坚持把综合治理、治安建设工作纳入民政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形成综治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
(二)更新观念,丰富内涵,进一步健全制度,落实保卫、调解、消防等各项防范措施,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综合活动。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人防、物防、技防的控管,确保民政系统内部治安秩序良好,实现“六无”目标,即: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人员、无集体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刑事治安案件、无重大治安事故、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
(三)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的排查。一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处理,不发生群体性事件。二是加强我局的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经常排查局机关、下属单位等重点部位存在的安全隐患,突出抓好防火防盗,坚持值班制度。三是做好经常性的思想疏导工作,对干部职工因利益冲突而产生的不稳定苗头注意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突出抓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信访问题予以及时妥善解决,防止因自身工作的原因而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
(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一是组织普法宣传。安排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在本单位形成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民政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熟练驾驭民政业务的能力。三是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文明修养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社会主义道德情操,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四是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对重大节日期间民政干部职工的生活行为方式的教育和引导,本着喜庆、热烈、安全、节俭的原则文明过节,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
(五)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按照“系统抓、抓系统”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监管职能,通过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综治责任书,健全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激励制约机制,定期对民政系统各单位组织检查,考核考评。
(六)健全制度,加强局机关基础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交流推广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认真落实市综治办的部署,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治安建设工作。
(七)履行好部门职能,维护社会安定团结。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本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应负的责任,围绕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在民政业务工作上下功夫。通过充分履行部门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解
决影响稳定和治安的突出问题。不发生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引起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等问题或治安突出问题,不因工作不积极、处置不力导致不稳定问题事态扩大或治安问题蔓延,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努力打造一个放心满意的工作环境。
1.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村(居)民委员会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做好村(居)务公开,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不断提高村(居)委会自治能力,充分发挥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的作用。
2.坚持培育发展与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进一步健全民间组织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监督机制和内部自律机制,加强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从严把关,从源头上防止邪教组织的滋生和蔓延。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非法民间组织及民间组织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3.健全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紧急救援、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和医疗救助为主要内容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妥善接收、救助精神病人和生活无着城市流浪乞讨人员。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同时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流浪儿童的违法犯罪。
4.将刑释解教人员中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
5.切实做好民政信访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并妥善处理人民群众反
映的热点问题,尤其要重点解决好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制定相应预案(八)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确定活动基准点。民政系统从上到下建立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做到思想重视、责任到位、保障充足,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良好的内在动因和外部环境。二是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严控实施关键点。根据《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实施方案》精神,对推进社会救助机制建设、建立市少年儿童保护中心、新型社区社会管理试点并组织推广的项目组,实行由分管局长牵头、职能科室及负责人为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的项目责任制。项目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量化工作任务,将实施方案部署的每一项工作具体到时间节点。局办公室统一扎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进展,确保《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保质保量完成。三是创新求实,整体推进,争创民政新亮点。各项目组要积极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努力探索社会管理服务新机制,健全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